第6章 我能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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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人齐齐止住脚步,扭头看去。
不远处,一个头戴灰色小帽、身穿粗布麻衣的杂役正端着一个木托盘急匆匆走来。
沈自征眉头一皱。
他已经通知了王妈,叫沈家所有的丫鬟仆人一律不准擅自接近小姐的房间,怎么这个杂役竟然如此大胆?
等到这个杂役走的近了,沈自征才发现,原来这个杂役手上端着的,竟然是一晚白米粥和几碟清淡的小菜。
原来,他是来给鸾儿送早膳的。
沈自征眸光瞬间变得柔和。
这个杂役他有些印象,似乎是清扫院子的,已经在沈家做了四五年了。
每天早上起床晨读时,他总能看见这个身影。
真没想到,在沈家上下人人自危的情况下,这个杂役竟然冒着生命危险,为自己女儿送饭。
整个沈家的下人们,除了女儿的贴身丫鬟绿娥,恐怕只有眼前这个小杂役能做到这一步。
等此间事了,给小杂役找一个体面的活计。
沈自征心里想着,默默向小杂役走了一步。
两人离近了,沈自征这才发现,这个看似不起眼的杂役,竟然透着一股常人罕有的精气神!
他的衣服虽然破旧,但是却洗的干干净净,他的眉毛很浓,眼睛很亮、很有神,他的五官英挺,眉眼间隐藏着一抹不易察觉的的玩世不恭。
“老爷,我来给大小姐送早膳。”
“嗯……”沈自征微微颔首,“交给我吧,鸾儿病的很重,目前不宜见外人。”
周正没有反对,默默将饭菜递给沈自征。
在沈自征接过饭菜的一瞬间,周正组织下语言,轻声道:“老爷,大小姐的病好些了吗?”
刚要转身的沈自征身子微微一颤,语气缄默,没有回答周正的提问。
“老爷,早上听府里传言大小姐得了瘟疫,这纯粹是谣言!在下昨天给大小姐送饭,隔着帘子观察了一下大小姐,可以确定大小姐只是得了重症风寒,而且在下有一良方,可以医好大小姐!”
周正的神色很严肃,语气很笃定,让准备金屋的三人同时瞪大了眼睛!
“你,你说什么?”
最先开口的是那个气质出尘的中年美妇,周正的话仿佛让她抓住了某种救命稻草,面若死灰的神色顿时升起一抹希望之光。
虽然她心里清楚,弟弟家中的这个小杂役十有八九在胡言乱语。但是处在绝望中的人,哪怕有一丝一毫的希望,都不会眼看着它在自己眼前流逝!
所谓病急乱投医,就是这个道理。
“这位夫人,我说,大小姐只是感染了重症风寒。而且,大小姐的风寒,我可以治好!”
周正用肯定的语气又重复了一遍。
“你?简直荒谬!”
沈自征强忍住翻滚的情绪,冷笑一声。
他的质疑并不是没有道理。
哪怕他再如何看好这个杂役,也绝不会认为一个杂役能治好御医都束手无策的病!
在如今的大明朝,但凡有一点才学的人,都不会在‘杂役’这个行当上讨生活。
这种屈居于人下的行当,连普通老百姓都极为看不起,只有一个人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才会选择去大户人家的府里当下人,讨口吃的。
就算鸾儿的确不是瘟疫,而是重症风寒,但是由于体质羸弱的原因,她的风寒,也不是那么容易治好的。别说重度风寒,记得上一次的中度风寒,都差点要了她的命!
最重要的是:人家钱大夫曾经可是是宫中御医,连他都不敢确定鸾儿的病情,更不敢扬言能治愈鸾儿。
钱御医虽说不是大明朝最德高望重的大夫,但是能进宫给皇帝看病,那都是有两把刷子的!
你一个小小的杂役,医术要超过宫中御医?
这不就是吹牛逼吗?
简直滑天下之大稽!
如果不是刚刚这个小杂役给他的第一印象非常好,沈自征甚至以为这个杂役在消遣自己,早就大发雷霆了!
面对沈自征的质疑,周正微微抱了抱拳。
“禀老爷,我的爷爷曾经是一个老中医,我从很小的时侯就跟爷爷看病,耳语目染之下,也学会了一些皮毛。
不过老爷请放心,大小姐的风寒并不是什么大病,少则三天,多则五天,我就能将大小姐的病治好。”
周正的意思表现的很明显:我爷爷就是一个隐藏的世外高人,而我,就是世外高人的孙子,俗称‘高二代’!我的医术虽然不如我爷爷,但是治疗风寒这种小病,还是手到擒来的!
周正这波隐晦的装逼彻底将周围的几个人震懵逼了。
就连不远处守门的几个甲士,都露出不可置信的神色。
真的假的?
一个扫地的杂役,比宫中的御医还厉害?
这牛逼吹大了吧?
“你叫什么名字?”
沈自征语气中带着明显的质疑。
“禀老爷,我叫周正,‘周到’的‘周’,‘正经’的‘正’。”
“‘正经’的‘正’?我看你这个周正,可不太正经。”沈自征心中吐槽,表面上却冷声道:“周正,我念你在我沈家辛苦了几年,这次就原谅你,你走吧!”
沈自征的意思很明显,你这小子,明显是说大话了,不过看在你为我沈家操劳这么久的份上,就不追究了,再有下次……
周正闻言心中腹诽,暗道你这个糟老头子不识好人心,还好我周正不是那种假清高之人。
所谓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特别是对于美女……
现代男人找个老婆那么难……就当我周正是为了光大光棍男同胞做贡献了。
“沈姥爷觉得,我为了沈大小姐一个不想干的人,堵上自己的命,值得吗?”
周正一句轻飘飘的话,让沈自征瞳孔一缩。
是啊,虽然这个自家的杂役是个下人,但是下人也是人,人家有必要为了一个不想干的人,堵上自己的性命吗?
沈自征用锐利的目光盯着周正,周正毫不畏惧的与其对视。
双方沉默许久,沈自征轻轻开口,他的声音带着些许颤抖,带着些许不敢相信,“周正,如果,如果你能治好我女儿,那么,那么,你就是我沈家的大恩人,我们沈家永远奉你为上宾!”
什么‘上宾’、‘下宾’的,我周正是那种爱慕虚荣的人吗?能不能来点实际的?
周正心中吐槽。
就算不将你女儿以身相许,给点银子也行啊?
“老爷,如果我治好了大小姐,有两个请求希望你能答应。”周正斟酌开口。
“你说!”沈自征点头。
“第一:我要脱离沈家。”
“好!”沈自征毫不犹豫,如果这个周正真的能治好自己女儿的并,别说他要脱离沈家,就算让沈自征把他当菩萨供着,他也愿意!
“第二:我要纹银一万两!”
四人齐齐止住脚步,扭头看去。
不远处,一个头戴灰色小帽、身穿粗布麻衣的杂役正端着一个木托盘急匆匆走来。
沈自征眉头一皱。
他已经通知了王妈,叫沈家所有的丫鬟仆人一律不准擅自接近小姐的房间,怎么这个杂役竟然如此大胆?
等到这个杂役走的近了,沈自征才发现,原来这个杂役手上端着的,竟然是一晚白米粥和几碟清淡的小菜。
原来,他是来给鸾儿送早膳的。
沈自征眸光瞬间变得柔和。
这个杂役他有些印象,似乎是清扫院子的,已经在沈家做了四五年了。
每天早上起床晨读时,他总能看见这个身影。
真没想到,在沈家上下人人自危的情况下,这个杂役竟然冒着生命危险,为自己女儿送饭。
整个沈家的下人们,除了女儿的贴身丫鬟绿娥,恐怕只有眼前这个小杂役能做到这一步。
等此间事了,给小杂役找一个体面的活计。
沈自征心里想着,默默向小杂役走了一步。
两人离近了,沈自征这才发现,这个看似不起眼的杂役,竟然透着一股常人罕有的精气神!
他的衣服虽然破旧,但是却洗的干干净净,他的眉毛很浓,眼睛很亮、很有神,他的五官英挺,眉眼间隐藏着一抹不易察觉的的玩世不恭。
“老爷,我来给大小姐送早膳。”
“嗯……”沈自征微微颔首,“交给我吧,鸾儿病的很重,目前不宜见外人。”
周正没有反对,默默将饭菜递给沈自征。
在沈自征接过饭菜的一瞬间,周正组织下语言,轻声道:“老爷,大小姐的病好些了吗?”
刚要转身的沈自征身子微微一颤,语气缄默,没有回答周正的提问。
“老爷,早上听府里传言大小姐得了瘟疫,这纯粹是谣言!在下昨天给大小姐送饭,隔着帘子观察了一下大小姐,可以确定大小姐只是得了重症风寒,而且在下有一良方,可以医好大小姐!”
周正的神色很严肃,语气很笃定,让准备金屋的三人同时瞪大了眼睛!
“你,你说什么?”
最先开口的是那个气质出尘的中年美妇,周正的话仿佛让她抓住了某种救命稻草,面若死灰的神色顿时升起一抹希望之光。
虽然她心里清楚,弟弟家中的这个小杂役十有八九在胡言乱语。但是处在绝望中的人,哪怕有一丝一毫的希望,都不会眼看着它在自己眼前流逝!
所谓病急乱投医,就是这个道理。
“这位夫人,我说,大小姐只是感染了重症风寒。而且,大小姐的风寒,我可以治好!”
周正用肯定的语气又重复了一遍。
“你?简直荒谬!”
沈自征强忍住翻滚的情绪,冷笑一声。
他的质疑并不是没有道理。
哪怕他再如何看好这个杂役,也绝不会认为一个杂役能治好御医都束手无策的病!
在如今的大明朝,但凡有一点才学的人,都不会在‘杂役’这个行当上讨生活。
这种屈居于人下的行当,连普通老百姓都极为看不起,只有一个人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才会选择去大户人家的府里当下人,讨口吃的。
就算鸾儿的确不是瘟疫,而是重症风寒,但是由于体质羸弱的原因,她的风寒,也不是那么容易治好的。别说重度风寒,记得上一次的中度风寒,都差点要了她的命!
最重要的是:人家钱大夫曾经可是是宫中御医,连他都不敢确定鸾儿的病情,更不敢扬言能治愈鸾儿。
钱御医虽说不是大明朝最德高望重的大夫,但是能进宫给皇帝看病,那都是有两把刷子的!
你一个小小的杂役,医术要超过宫中御医?
这不就是吹牛逼吗?
简直滑天下之大稽!
如果不是刚刚这个小杂役给他的第一印象非常好,沈自征甚至以为这个杂役在消遣自己,早就大发雷霆了!
面对沈自征的质疑,周正微微抱了抱拳。
“禀老爷,我的爷爷曾经是一个老中医,我从很小的时侯就跟爷爷看病,耳语目染之下,也学会了一些皮毛。
不过老爷请放心,大小姐的风寒并不是什么大病,少则三天,多则五天,我就能将大小姐的病治好。”
周正的意思表现的很明显:我爷爷就是一个隐藏的世外高人,而我,就是世外高人的孙子,俗称‘高二代’!我的医术虽然不如我爷爷,但是治疗风寒这种小病,还是手到擒来的!
周正这波隐晦的装逼彻底将周围的几个人震懵逼了。
就连不远处守门的几个甲士,都露出不可置信的神色。
真的假的?
一个扫地的杂役,比宫中的御医还厉害?
这牛逼吹大了吧?
“你叫什么名字?”
沈自征语气中带着明显的质疑。
“禀老爷,我叫周正,‘周到’的‘周’,‘正经’的‘正’。”
“‘正经’的‘正’?我看你这个周正,可不太正经。”沈自征心中吐槽,表面上却冷声道:“周正,我念你在我沈家辛苦了几年,这次就原谅你,你走吧!”
沈自征的意思很明显,你这小子,明显是说大话了,不过看在你为我沈家操劳这么久的份上,就不追究了,再有下次……
周正闻言心中腹诽,暗道你这个糟老头子不识好人心,还好我周正不是那种假清高之人。
所谓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特别是对于美女……
现代男人找个老婆那么难……就当我周正是为了光大光棍男同胞做贡献了。
“沈姥爷觉得,我为了沈大小姐一个不想干的人,堵上自己的命,值得吗?”
周正一句轻飘飘的话,让沈自征瞳孔一缩。
是啊,虽然这个自家的杂役是个下人,但是下人也是人,人家有必要为了一个不想干的人,堵上自己的性命吗?
沈自征用锐利的目光盯着周正,周正毫不畏惧的与其对视。
双方沉默许久,沈自征轻轻开口,他的声音带着些许颤抖,带着些许不敢相信,“周正,如果,如果你能治好我女儿,那么,那么,你就是我沈家的大恩人,我们沈家永远奉你为上宾!”
什么‘上宾’、‘下宾’的,我周正是那种爱慕虚荣的人吗?能不能来点实际的?
周正心中吐槽。
就算不将你女儿以身相许,给点银子也行啊?
“老爷,如果我治好了大小姐,有两个请求希望你能答应。”周正斟酌开口。
“你说!”沈自征点头。
“第一:我要脱离沈家。”
“好!”沈自征毫不犹豫,如果这个周正真的能治好自己女儿的并,别说他要脱离沈家,就算让沈自征把他当菩萨供着,他也愿意!
“第二:我要纹银一万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