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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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爱上那个比她大十五岁的男人,很意外。

    她谈过很多次恋爱,失恋过很多次,但是,没有老到那么老的。他给她打了一个电话,她便爱得大义凛然,义无返顾。

    一、阿欠

    她生长在小城里,她没喝过卡布基诺,她也只是在网上见过哈根达斯,但是浪漫是浸到她的骨髓里的,她只看都市气味浓厚的女友、爱人、瑞丽、时尚,未见得人有多新潮,但内心十二分的小资。

    兰心一针见血地指责她:受小说毒害太深了,总希望按图索骥,这样找下去,别说小白马,就是老黑驴也找不到了

    她承认自己爱看浪漫主义的小说,喜欢唯美的爱情,但自己绝不象兰心说的那样渴求完美,她要的不多,她只要对某个人有某种感觉,她要,彼此爱。

    对爱情,她有着飞蛾扑火般的力量。

    她相信总有一个人是上天精心为她准备的,只是这个相遇的时刻来得慢了些,晚了些

    大概、也许,可能,谁知道呢。

    二、蓄发为君

    她喜欢他的声音,京腔京韵的,带点桀傲不驯的味道。他很有北京子弟的特点:侃。所以她知道了关于他的很多:他下过乡,当过兵,他也出过国,务过工,多年的阅历令他别具魅力,虽然不曾谋面,但是她判断他就是她喜欢的那种人。她觉得他很象王朔小说一半是火焰一半是海水里那个男主人公张明,表面有点坏,但骨子里特善良,她就喜欢这样的人,有点偏执地认为这就是她需要的男人。她承认自己是一个到什么年龄都一直保持着敢往枪口上撞的勇气。她自认一直是一个单纯得有点傻气的孩子。

    她清楚得记得二oo四年十月六日他打的第一个电话,她没有接,因为是陌生的电话号码她向来不接,然后他就给她发了一条短信:你是阿欠吗?我是高哥。

    她以为是同学和她开玩笑,就非常凛冽地回复:高哥是谁?说全名儿。

    很戏剧,很喜剧。她喜欢。她一直都把那条短信保存在手机里,当成美好回忆的见证。

    他叫高兴,她听着就想乐,她叫阿欠,他说怎么听怎么象感冒了

    然后他也清晰地告诉她:他喜欢她。莫名的,喜欢,就是一听到她的声音就开始喜欢。她有点害怕,这多象网恋?!彼此都没见过面,居然能喜欢得一塌糊涂?可是,可是,她捂上了耳朵,叫道:不要说,不用说说什么都已经来不及,喜欢的情绪泛滥成灾,她想,就这样吧,给它自由吧。我愿意,我愿意,我愿意爱他。

    每次一拿起听筒,他就说:喂,这里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办公厅,或者说您拨的号码是空码,请核实后再拨有时,他会在电话里哑着嗓子、变着调地给她唱东方红、学习雷锋好榜样之类的歌儿,诸如此类,不笑都不行,是的,他说他人生的字典里只有“快乐”这两个字。和他在一起,她很开心,爱很简单,她喜欢听陶哲的这首歌,因为觉得这句话说的是真的。爱,很简单。

    越来越觉得他象极了贫嘴张大民的幸福生活里的张大民,还有铁达尼号里的杰克,不是生存状态,而是生活态度,很积极,很乐观,好象,只要有他在,世界就是他的:)

    她把幸福的定义理解为:健康和快乐。她认为他的个性和优秀品质注定了他一定会幸福的,和他在一起生活的人也一定会幸福的。

    她说她打心眼儿里崇拜他,他就会狂笑。很得意。

    当然她知道他并非完美,比如他没有受过很好的学校教育,他很粗鲁,是见多识广而非博学多才。可那些在他的优点面前就显得微不足道了。

    她忍不住给他发了一条短信:喜欢你,是我一生当中讫今为止最为完美的情结。

    兰心告诉过她不要让男人知道她很喜欢他,否则他会找不着北,但是,她有自己的想法:喜欢他,为什么不让他知道呢。

    她第一次有了结婚的想法,是因为他的朋友告诉她他曾经受过伤害。

    那是个非常遥远的爱情故事:二十年前,他非常喜欢一个女孩,一心一意想和她结婚,女孩对他也表现得有情有意吧,为了能让她过上好日子,他辞去铁道部的公职去日本打工,六年时间,足足赚了一大笔钱都被他分批寄给了女孩和自己的老爸老妈,寄给爸妈是孝顺,寄给女孩算是笼络女孩的心吧。可是当他提着行李回国时,那个女孩告诉他她已经结婚生子了按她的想法,他的脾气非常之大,肯定会对那个女孩施暴,或者去找那个女孩的丈夫做点什么,可是他居然只是轻轻地向女孩道了声祝你幸福,转身走了。这样的结局无论如何都让她无法接受。因为对他来说,太不公平了,太残忍了,可是事实就是那样。只是,他一气之下,十五年时间不谈婚娶,他每年只有满打满算一个月的时间在北京,他总是要回北京因为爸妈在北京,但是不想呆得太久,因为那是他的伤心之地。他终日在他工作的城市奔波,不辞辛苦。他只想把所有属于他的时间填满,他太想忘掉过去了。当他渐渐觉得自己有点老了,想找个女人做伴的时侯,就被朋友介绍认识的她。

    他不是个会谈恋爱的男人,他不容易动情,但是他很专情。这一点是她最为喜欢的。

    喜欢是万物之源,这话是一个朋友说的,她有同感,喜欢一个人才会选择他,喜欢一个人才会甘心情愿为他做任何事,或者做任何改变。

    她开始留头发,因为他说他喜欢长头发的女孩。

    她开始每天早起跳半小时的舞,跳到出汗;每天中午去游泳,游到筋疲力尽;每天晚上在床上做仰卧起坐,直到横尸床头还有以健康为前提地节食,没有对自己这么不自信过,以前她不穿裙子,不穿高跟鞋,这个夏天买了有史以来第一条裙子,第一双细高跟的鞋子,是想,穿给他看。

    一点一滴总关情

    三、爱君如梦

    有一段时间,高兴突然在qq上消失了,他的家里根本找不到他了,更要命的是有一个星期天,她拨他家的电话,有四个小时之久一直占线,一切都突如其来!

    兰心非常尖刻地说:我怀疑他在上海根本就有女人

    她知道和一个人交往首先要信任他,否则便没有交往的意义,可他的突然间的变化还是让她的心里越来越没有底。她不喜欢拖泥带水,不喜欢含糊其词,更不喜欢沉默不语。可是他什么话都不讲。

    她性急之下给他发了一条短信:我们分手吧

    他以沉默的方式代替了以往扑天盖地的热情。

    她记起来,他曾经说过,爱情于他,可有可无,他想找个老婆结婚,如果找不到他就一个人,活到老。

    她思前想后,又开始懊恼,其实他一惯给她印象蛮好,他的朋友对他的评价也蛮高,她怎么会那么糊涂,说,分手呢。

    兰心自不用说,其他朋友都劝她选择放弃,她也想,大家都反对的爱情基本没有好下场,可是,她愿意,接受这些命里的劫数。注定要经历的肯定逃不开。

    来一次爱情奔袭吧。她坐很远的火车去了上海,她做了三个月的思想准备,一天一天数着过的,她设想了很多种见面后的场景与结局,但都抵不过见面后他说的三句话:我不会见你的,我更不会去接你的,你怎么来的就怎么走。

    绝决,冷漠。忽然之间的事情。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此一刻炫烂,彼一刻凋零。爱情的花朵是这么生长的么?!

    从来没有那么强烈地渴望过和一个人在一起,不是一朝一夕,而是一生一世。而这一切都成了过眼云烟。

    她在太平洋百货对面的肯德基店里临窗坐了整整七个小时。等返程的火车。她泪流满面地看窗外来来往往的漂亮女孩与英俊男生,一对又一对,她伤心地想:为什么这其中就没有自己。

    恍惚间她坐上开往北京的列车,她从来没有出过远门,还以为这列车会中间停一下呢,她的包厢里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男人对她说:别郁闷了,反正也坐错车了,到站我用我的车送你去长途汽车站,很方便的

    那是她熟悉的京腔儿,她喜欢的京腔,她爱的高兴的声调,她居然有种做梦的感觉。她问他:你认识高兴吗?

    那个人一愣,高兴是谁啊。她说,北京的呀。

    他笑了,北京那么大,人可太多啦,我哪能都认识啊。

    她很失望:你们说话的声音太象了,我还以为你们都相互认识呢。

    那人又笑:傻丫头。

    她又觉得他是高兴,高兴也喜欢叫她傻丫头,有时也会叫她宝宝,很慈爱的感觉漫延开去

    后来,她慢慢睡着了,她梦到他见她了,梦醒的时侯,北京就到了。她跟那个象高兴的人道了声再见,跳下了火车。

    她无所事事地在北京站转了半天,这里有高兴的家,这是属于高兴的城市,她愿意在这里多吸几口高兴曾经呼吸过的空气。高兴,高兴,高兴。喊着喊着,她就掉下泪来。悲伤的情绪淹没了她。

    兰心问她去哪儿了。

    她沉默。

    兰心就说,肯定去上海了吧。

    她哭出了声音。

    兰心大骂:哼,如果我在场,我一定骂他是猪,骂他是混蛋。

    可是,她那么爱他,她才不肯骂他半句。她想一定是她说了有口无心的话,伤害到了他,他才那样对她的。爱情只有爱与不爱,没有输赢,没有对错。

    五一放假,她的心又开始蠢蠢欲动。她想念他。这种感觉象虫子一样肆无忌惮地蚕食她的心。她换上牛仔装,背上旅行袋,坐上去北京的长途汽车,这个时刻,她相信他就在北京,他每年只有三个假期,五一、十一、还有春节,他从来都把假期安排来陪伴老爸老妈。她拨他的手机号,她非常镇定地安慰自己:如果他不接,她就挂掉。没什么。真的没什么。

    他接了,冷若坚冰:不见。

    她听着他把手机挂掉,开始自嘲地笑。

    她不喜欢纠缠,因为纠缠的姿态很不好看,但是,现在,她在他家所在的西城区二七剧场路逡巡,她想走近他的家,她想敲他的家门,她想见到他,哪怕只是见一面,他不说话,她转身就走她想了又想,满心都是痛的感觉。

    四、爱上爱情

    相亲,时常有。

    兰心说:吉永这个人不错啊。女人嘛,还是找一个爱自己的比较划算。

    她说:人各有志。有人喜欢找不如自己的,觉得安全,有人喜欢找比自己强的,女人要崇拜才安心,男人要被崇拜才开心。如此而已。

    她并不讨厌吉永,她开始试着和吉永交往。也许,一切都会有所改观。

    吉永对她宠爱有加,吉永和她年龄相仿,有背景,家境好,很会说温存的话,做善解人意的事

    兰心有些欢喜地说:分手应该快乐。

    她以为她可以用这个人代替那个人,她可以通过这个人忘掉那个人,可是她错了,她的个性根本不容许她这样做,她忘不了高兴,所以她就接受不了吉永。那样痛苦的折磨,对他对她对吉永都是不公平的。

    她拼命地哭,对不起,对不起,我不能承受。

    她对吉永提出了分手。

    吉永说:我会等你始乱终弃。

    她说:你何苦。

    吉永:你又何苦。

    此时她已形销骨立。她对着镜子笑,倍感凄清。

    五月七日,是他坐车去上海的日子,她请了一天的假,跑去车站,问他可能要坐的每一辆车,她站在站台的角落里,默默地看每一辆停下来的车和一直行走的车的每一个车窗,她希望能看到她爱的那个人。她根本不认识他,或者他的车根本不会停,在铺位上睡觉,在和别人聊天,在做一切可能做的事,但是他不知道在这座小城的站台上,她一直在寻找他。

    当最后一辆他要坐的车走掉之后,她坐在了站台上,在心里骂:这算什么,这算什么嘛

    车站的工作人员来来往往指指点点。她在冷冷的秋夜站了一个晚上,她确信,他已经到了上海了,是的,他已经到了,她也软软地倒在了站台上。

    高烧三天三夜。

    兰心陪在她身边:他没那么好,你也用不着爱得这么疯。

    她苍白的脸上有一丝孱弱的笑意:你不懂。

    兰心仍试图劝说:试着把高兴忘掉。

    兰心一直说她不现实,因为她爱的好象一团肮脏的空气,虽然一次面都没见过,却对她一点都不友好,相反还总是伤害到她。

    她倔强地摇头:我不想忘。

    是的,不是不能忘,是不想忘。这才是致命的。

    兰心痛心地问:你真的那么爱他吗?

    她斩钉截铁道:是。

    那好,从今天开始

    每天固定一个时间,把你每天的琐事记录下来,发短信给他。一年之后,我会告诉你再怎么做,不过那时你很可能会觉得这些臭男人其实没什么了

    按了发送键,第一条信息情深意重地发了出去。她居然有种如释重负的感觉。她愿意用每天的短信温暖自己的心,骄傲他的心。

    她开始象写日记一样,每天给他发一条短信,快乐的,痛苦的,艰辛的,开心的,她的生活在他面前一览无遗。

    一只小猫儿在院里跑,或者头发开始长长了,或者她的胃疼,她在哭不一而足,而同时她开始创作一篇中篇爱上爱情,她亲身体会长发飘飞的感觉,她亲身体会爱到心碎的感觉,她用笔把这些一笔一划记录下来。

    她说,如果哪一天她的这篇作品发表了,她会疯了,真的。

    她依然每天跳舞,每天游泳,每天做仰卧超坐,遇到开心的事情,她依然象孩子一样没心没肺地大笑,遇到不开心的事情,会大喊大叫。只是夜里做梦哭喊高兴的名字,让同居密友兰心真正感到其实她内心很苦。

    没人知道她那样想:真正面对死亡时,那个人,称得上十分的绝望了,因为选择死亡得需要多么大的勇气啊。

    从情深义重,到心灰意懒,到无足轻重,到索然无味,没了痛,便没有了爱。她一如既往地给高兴发着短信,不过,她开始想,原来如此,原来如此。

    当繁华盛开,当流年散尽,爱情其实也没什么。

    去上海之前,她又读了一遍一半是火焰一半是海水,依然泪流满面。女主人公吴迪因为爱而无望而自暴自弃,自我毁灭,但是,她不会,她会为了某个人开心或者伤心,但不会为了某个人活着或者死去。

    每遇到挫折时,她都那样坚强的对自己说:我要活下去,我一定要活下去

    可是

    二oo五年九月二十九日这天,他不知道她把放了两年准备送他的西铁城表扔进了黄浦江,她也随之跳进了黄浦江,她也不知道他象疯了一样地找他,因为被爱成了一种习惯,他已经离不开她每天的那条短信,他决定娶她为妻,不管她长什么样儿,不管她在哪里

    这一刻,她的爱上爱情在全国闻名的文学期刊春华秋实上发表,这篇文字对她的爱情做了最后的祭奠。

    她说:爱上爱情,爱上了自己,爱别人也不过是变相地爱自己,不想让自己的心受半点委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