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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恋的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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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些年,我是喜欢四十岁的男人的。觉得那个年龄的男人会让我有无穷无尽的遐想,曲折而动人。他们就象上好的酒,有着绵延悠长的醇香。简单中有完美,成熟中有高贵,沉着、从容、淡定,这是我眼中四十岁男人的写照。一直以为沉淀掉渣滓的,才是纯粹的男人。

    而他就是这样在我防不胜防地时候,给了我一份惊喜。我愿意说他象是一股幽香,慢慢地沁入我的心脾里来,浸透我的身体。

    我是在2000年2月份认识的他。那一年那一天,在四百多人的学习会场,他在主席台上出现,而就是那一刻他定格在我的心间,从此挥之不去,如同那首悠扬而缠绵、忧伤却温婉的回家,让我在梦幻中靠岸。

    意料之外,我来了他的城市,做了他的下属。上天对我很眷顾,让我离他的人近了又近。

    他为我在食堂订饭,三天之多,我因故都没去吃,他只是关心地问了问我去没去吃饭呀,要注意身体健康呀,其他什么也没讲。他说话不太多,语调一直不瘟不火,偶或幽默,令人感觉平易又舒服,敬他,却不怕他。

    半年之后食堂做饭的师傅问我:他是你亲戚吗?

    我哑然失笑。或者,人们还不太认同一个不是亲戚的人也会对我那般的好吧。而他就是那样的好,不止对我一个人好,对每个人都心存善意的好,就象书里描写的“宅心仁厚”的大英雄。他这种好让我更加坚定自己的眼神有独到的聪慧。后来知道他出身高干家庭,待人接物有礼有节,无半点倨傲慢之处,这让我更有一种奇异的温暖。

    因为我来这家公司是通过一份文字极好的培训感言感动了当时的领导,就是他。而当时的他正需要一个能写会画的人才,极力把我调任到他的部门工作。他看到我的流畅感人的文笔和刚柔并济的字体以为我除了写字还会画画呢。我到公司时间不太久,就有一个业务活动的开幕式,他让我把开幕式的布标写一下。当时我就懵了,因为我根本就不知道什么叫布标,没等我说什么,他就去开会了,给我留下了笔,颜料,还有纸。我不知道这种功课需要去向谁请教,就在那儿拿着笔乱画一通。等他回来后看到我弄的地上花里呼哨的,居然气笑了:“你这哪儿是写布标呀,你这是画画呢,画的跟尿布似的”就算时间很紧迫,他也没有苛责我,赶紧打电话紧急呼叫一位基层公司擅长写布标的同仁来把布标写完,还嘱咐那位同仁以后有时间教我写布标,告诉我:艺不压身。后来,我真的跟那位同仁学会了写布标,很漂亮,很得体,他,当然功不可没,我喜欢他,我愿意在他面前展示我的一切美好。

    有一段时间我觉得我是本科生却没得到应该有的待遇、公司所有员工都能带家属旅行而我依然孤家寡人地与那些合家欢同行心里诸多不快,就在公司内部网上发牢骚。他在网上回复我:你所面临的一切都是上帝有意的安排。让你经历,让你成长,让你强大。你多幸福,上帝还在关注你。人性的成长期也是有限数的,千万不要患得患失,你要配合上帝,整合你的格局,积累你的财富,敏感的内心,配上一副坚强的盔甲。当你麻木的时侯,上帝就不管你了,你也就长不大了,人性会少一些,动物的属性会多一些,这不是你的初衷吧。让沸腾的岩浆美丽的冷却下来,留下来的就是美丽。卓然超群,不是形影相吊。还是愿你做个七分侠气三分算计的女孩,不要太伤神,面包会有的。祝红袖快乐,盼红袖成熟。

    当时有很多人说我不知天高地厚,但是他没有,他用宽厚的内心和温暖的笔触开导并呵护了我。

    他写的话被我复制粘贴在读书笔记上。每次翻看,必是感动万分。

    在我们同为公司效命的那些天,每天早晨为他打扫办公室是我感觉最开心的事,因为在那里可以碰触到有关他的一切气息,而那些气息令我沉醉。

    他的业绩有目共睹,为人处事的能力也被人称颂,升迁总是难免的。我和他短暂的相处,嘎然而止。当他离开这里的时侯,我眼里没掉一滴泪,但我整个人瞬间没了灵魂。

    后来去他的城市,他一如既往的诙谐,平易。我思忖,在那里,他是否仍是几千人心中的偶像。只是,我肯定他仍是多年前我梦想中那个纯粹的男人,沉着、从容、谈笑间灰飞烟灭。

    他仍记得我:红袖,怎么也得敬我杯酒吧。

    我喝果汁,他喝啤酒,他随意,我也随意,非常平常的过来过去的过往。

    暂借一股青春无忌的疯狂劲,我想过与他握手,拥抱,吻他的脸颊,但我每次见到他都不肯走近他。我有时会想念他,知道他到我们公司做调研,即使见不到人,也会莫名的兴奋半天,在会议视频里看到他戴了花镜,我亦会感伤他和平常人一样在岁月中老去,我也曾一度听闻他的声音会脸红耳热心跳。朋友说我和他是有距离感的。也许是吧。

    春节时我会给他发一条祝福的短信,他会很快(之所以说“很快”是因为他是一位大领导,给他打电话、发短信的人简直是数不胜数,而这个“很快”足见他对我真诚与关心的程度)回复我一条更温暖的:又是一年芳草绿,祝红袖早点找到意中人别人都会对我说,找对象差不多就行啦,别太挑剔了,那些话对我来说就是非常不明事理的针刺。而他只告诉我找对象这事不能不着急,也不能太着急,一切都要顺其自然。这就是“followmyheart”的中文版本啊,听起来那样的熨贴呢。

    在我买房的时侯,有个朋友本来答应借钱给我,当我去拿钱的时侯,她家出了事故无力帮我了,我只好另想办法。而我第一时间就想到了他。我们不在一起已经有若干年,我知道他一直从别人那里了解我的现状,关心我的未来,我依然想试试他究竟对我有多好。我给他发短信说了借钱的事。他没有立即回复而是去跟一个我们共同的朋友问这个手机号是不是红袖的。那个朋友正在楼道里遇见我,就把这事跟我说了。我当时的反应非常激烈,觉得他不信任我,立刻对他短信告知:任你多高的官位,我以后也不再理你了。

    这次他回复短信很快:伤自尊啦?我换了新手机,不显示手机号的主人姓名。你发短信也不署名,现在用短信诈骗的案子这么多,我去确认一下就惹大小姐生气啦?生气事小,买房事大。赶紧把卡号发给我,立刻去给你汇款。

    那个短信让我很想哭。

    朋友说我:你是史上最牛x的人,用短信就把想借的钱借到手了。

    就算是吧。

    我只知道,我暗暗喜欢他,已经很久了。我没想过得到他的人,只愿意远远看着他,不做任何动作,没有任何表情,心里却是隐隐的欢喜,芳香遍地。

    为纪念自己在这座城市、这家公司经历的十年光景,我写了一篇十年,通过邮件发给他。他给我回复:剩女美文,视觉盛宴。要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腹有诗书气自华。可以尝试投稿。

    我听了他的话,拾起小时侯就有的写字的梦想,凭着自己的热爱带着他的鼓励,开始用心阅读,开始重新写字。而事实是我写的文字一再被通知退稿,他又发邮件告诉我:坚持到底。是的,我喜欢他,我愿意听他的话,坚持到底,让写字成为我的一种生活方式。

    在“坚持到底”的带动下,梦想真的离现实越来越近。终于有一天,我的文章在杂志上发表了。我欣喜若狂地买了来,把我写的文章做上记号,寄给他,他给我发短信以示祝贺却还不忘戏谑:恭喜红袖。再接再厉。莫忘请客。

    我在欣欣然里有着莫名的感动是为自己这份暗恋的情怀吧。宿命里没有我和他的相知,便只剩了暗恋的光辉与我纠缠,生生不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