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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老马夫也听说过南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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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艳阳高照的大晴天,周围的气温却也随之升高不少,这样炎热的天气总是让人心生烦闷。

    楼兰那边是巨木众生的庞大森林,道路这边的两旁却是一望无际的大草原,偶尔有放羊的牧羊人驱赶着数以百计似的羊群在草原上悠然走动。

    天上的云朵幻化成千姿百态的各种形状,与这草原上散漫的绵羊形成惬意的对比。

    “你们去凤雏做什么,成亲啊?”马夫头也不回地询问嫣儿。

    “我想在凤雏那里找一样东西,顺便看看能不能在那里打听大魔头的下落,唉,出来这么久了,我到现在都不知道大魔头到底藏身在哪里呢。”嫣儿一边说着,一边用狐疑的眼神看着御辰夕。

    嫣儿看辰夕依旧在望着天空发呆,忍不住暗自惋惜。

    忽然抬手理弄她垂下额前的发丝,低声说出一句好似无关紧要的话:“其实你没有郡主说的那么坏。”这话说出口来,却让嫣儿自己的心神都禁不住的一颤。

    老马夫不知道嫣儿话中所指的大魔头是谁,也不好意思刨根问底,就继续驱着马儿一路前行。

    嫣儿低头凝视着御辰夕,慢慢的觉得困意太沉重,就伸了伸懒腰,露出一脸的疲倦,“唔——好累,我先睡一觉啦,等我们到了凤雏的时候你要叫醒我哦。”

    老马夫应喏一声,“你个小姑娘干啥子去,怎么看起来比我还累的样子。”

    “切,你骑着马当然不会累,我可是一路拖着这魔头到处跑哎,好不容易才终于跑到这条路上,再把他托上了马车,你都不知道我费了多大的力气。”嫣儿一边跟马夫埋怨,一边嗔怒地瞄着御辰夕,然后闭上双眼,准备睡觉,最后再给老马夫补充一句:“没到凤雏城的时候不要吵醒我哦。”

    “呃,咳咳……”老马夫只得答应下来。

    不过这一路上没有嫣儿陪马夫说话了,气氛也就变得异常沉闷下来。

    马夫见一个不搭理自己,一个自顾自的睡懒觉,就继续驱马赶路。受人钱财替人消灾,他既然收了小姑娘的黄金,那就更应该专心致志为他们赶路了。

    也不知道行进了多远路程,马夫看这一路上除了杂草还是杂草,顶多也是偶尔几个赶羊的牧羊人出现在视野里边,都没有什么好看的,骑着骑着,自己竟然也有点儿困意上脑。

    正当老马夫开始打起盹儿,“钓起鱼儿”的时候。马车却忽然剧烈震动几下子,再往前倾斜下去了,马夫略微吃惊,连忙手脚并用、紧紧地夹住马背,以免自己被它震下马车。

    马夫再看周围原本辽阔无疆的蓝天白云已经被两边堆砌的巨岩截断,举目望向来路方向,小坡道一直蔓延到那里的开口之外,则依然是一望无川的大草原。

    到这边应该就是个山区了。

    路途从那开口处就已经变成一道崎岖不平的陡坡,马车在陡坡上边颠簸不断,那拉扯的一匹马却依旧毫不停蹄地继续前行着,那座原本看起来辽阔无比的大草原已经离得视线很远很远。

    马夫不停地用力挥舞马鞭抽打着马屁股,那屁股挨了几鞭子的马儿痛苦得不停发出阵阵嘶鸣,一边抓狂地加快脚步,快速朝往坡下俯冲而去。

    连带着马车在这崎岖不平的坡道之上剧烈地颠簸着。

    嫣儿揉揉腥睡的双眸,睁眼看到还在赶路,就又继续闭眼小睡起来。

    “辰夕,我想去凤雏找一样东西给你用。”嫣儿握着辰夕的手,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盯着仍未恢复正常的御辰夕,“你想知道是什么东西吗?”

    嫣儿正要告诉辰夕呢,那多事的马夫又用他的喑哑嗓音来插话了:“哈哈,小姑娘早在上车的时候就跟老夫说喽,她是想去凤雏找一样附魔的武器装备给你个小伙子用,那凤雏的附魔师啊,架子可大喽,一般人还真请不动他们,他们凭借着一身闻名天下的附魔法术——可以将魔兽脑中的魔核以及妖物心中的灵珠同各种武器、防具糅合起来,再得到一个可以大幅度提升武器攻击力、防具坚韧度的神奇效果!他们的地位可比那楼兰都城里边打铁的师父都要高出好多……”

    此话不假,能够修炼附魔法术的人,天生需要具备两种属性的体质,并且可以将两种属性的元素运用自如。但凡西域大陆,光是让自己的身体天生具备某样属性都已经非常稀罕,大概便是万里挑一的几率;让自己身体同时具备两种属性的概率便更加渺茫,这也是与生俱来的事情,在这种事情之上,谁都无法逆天改命,传言就是那高高在上的神明,也都是只能持着顺其自然的态度应对。

    然而,即使拥有着奇材的天赋——具备两种属性的体质,却只能说是“拥有了修炼成为附魔师的最低资格”而已,想要成为附魔师,用自己手中的魔核、灵珠给各种装备、防具顺利附魔,还需要具备可以熟练操控灵力的能力。而关于这一方面,世间也是毫无捷径可走,只能一步一步地修炼罢了,在灵力众多等级的区分中,只有灵力三阶的“灵聚”,方才初次具备操纵自己身体属性元素的能力。

    也有人穷极一生,连那灵力一阶“灵宿”的边缘都够不着。更别提要修炼成附魔师了……

    也就是说,想要成为一个更加出色的附魔师,不仅需要具备两种属性的体质,还要拥有修炼灵力的天赋,在茫茫人海中抵达三阶灵聚的水平。很多人都是在灵力修为这一方面缺乏天赋,从而白白浪费掉了自己双属性体质的绝世天资。

    最后,如果同时具备两种属性的体质,并且拥有修炼灵力的天赋,可以在有生之年突破灵力三阶“灵聚”瓶颈的话。在成为一名出色的附魔师之前,那还需要最后一样必要因素,也是相当关键的一样因素——财富雄厚!虽然附魔材料是由客户提供,但因为附魔师所用的附魔卷轴也是极为稀罕,一般由高级附魔师钻研出来的全新附魔卷轴都要好几万的银子,若是上古遗传下来的附魔卷轴,那就更是天价之宝了!

    凤雏城有个附魔公会,想要成为附魔公会的会员乃至于学生,没有个百万身家也是休想。

    “……”辰夕没有说话,满脑子都是他对青江茶馆未来那些宏图大业的构思,满脑子都是青江众人跟自己相处的日常记忆,以及三娘将自己含辛茹苦养大成人的点点滴滴。

    因为没人跟那马夫搭话,马夫就一边赶着马儿,一边又“巴扎扎”抽了几口大烟,脸上洋溢着一种另类的骄傲,继续喃喃说:“楼兰都城土生土长的孩子们真是穷极一生都不知道原来这城外边还有许许多多充满传奇色彩的奇人怪事……”

    老马夫话没说完,突然就意识到自己好像说错了什么,忙回头询问:“噢,不对,小姑娘好像对灵力之类也懂得不少,你是外地人吧?或者说你是离开过楼兰都城的本地人?”

    “不是,我是从南越过来的,郡主让我过来楼兰抓御辰夕回去,喏,就是这个小魔头。”嫣儿伸手指着御辰夕,一边用着平白无奇的口吻说出这些话来的时候,却让那马夫吓出了一身冷汗。

    老人今天一早出来赶马的时候,就听说那青江原本风骚浪荡的御辰夕手段也是极其残忍,杀害衙门几位官爷不说,还到贫民窑杀死了好多男人老人,就是小孩都不肯放过,那里的妇女们更是饱受他禽兽不如的各种凌辱!听说那贫民窑的男人们操着家伙杀上青江时候,还被那御辰夕雇人给统统打了回去。

    老马夫只想道:这样无法无天的暴涙之徒,简直就是禽兽不如!

    又听说那御辰夕还挟持了秦家的副将军秦广义,最后自己落得个灭门抄斩的下场!也有人说辰夕是挟持秦广义带着茶馆的男女老少一起离开楼兰的,并没有惨遭灭门那么严重。但那些屁话鬼才相信,能从楼兰都城那样天衣无缝的包围圈里逃出生门,简直就比登天还难!而且秦广义身为秦军的副将,没有几把刷子怎么能行,就凭御辰夕那种没有经过武学熏陶、又饱受市井流氓同化的纨绔子弟也想挟持秦广义那样的大人物?简直就是天方夜谭!

    老马夫再细细思索:难怪这家伙满身都是血污,原来是他昨晚杀人的时候溅上去的,可为什么刚才秦家的骑兵经过这里的时候都没认出他来呢……

    老马夫悄悄地侧过脸去,偷瞄辰夕的脸目一眼,暗道:难怪认不出来,原来满脸是血,看上去都面目全非了,那小姑娘难不成是什么小国派来的捕快,专门捉拿他回去处刑的?

    但老马夫又瞅见嫣儿根本都没有给辰夕双手双脚上锁什么的,不由得满脑生疑。

    老马夫又怕辰夕会杀他灭口,就假装不认识御辰夕,装作没听说过这名字,只是头也不回地憨憨堆笑道:“南越,南越是个好地方……”却发现自己连说话都变得结结巴巴了,南越那个地名他根本连听都没听过,现在说“是个好地方”也只不过是想赶紧绕开话题而已。

    “你知道我们的国家吗?喵呜——”嫣儿突然兴奋地一下子坐起身来,忍不住发出一声猫咪嗷叫,同时双手朝天做出一个大大的拥抱姿势,“好耶,我又找到一个知道南越的人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