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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早上我起得很早,和我原本担心的不同,这一晚竟然一夜无梦。

    落地窗外,轻纱般的白雾层层叠叠成一片巨大的白色屏障,太阳还没有升起,整个海面都被掩藏在这片厚重的白色幕布之后。

    下楼吃早餐的时候,我在餐桌边见到了同样早起的陶乐。

    昨晚闹得很high,其他人这时候还没起来。

    吃过早饭后,我和陶乐打算去看日出。

    “对我来说,这个世界上任何没见过的景色,没经历过的事物,都有可能成为灵感的来源。”

    陶乐兴致勃勃地边收拾东西边跟我絮叨,正好我也没什么事,索性也陪他一起去了。

    带上行李地图还有保镖先生,在问过常驻在岛上的白家侍从后,我们一行人就出发了。

    在我们居住的建筑群后不远的地方,就有一座几百米高的小山,看日出的地点就在那座小山的山顶。

    陶乐的兴致很好,从他比平时多了不少的话中就看得出来,遇到什么没见过的动物植物时也会问保镖先生,保镖先生竟然还真的都知道,倒是让我稍稍侧目了一下。

    看着陶乐脸上毫不掩饰的快乐,我也忍不住弯起唇角。

    不过话说回来,失恋的时候,和一个对生活充满热情和美好向往的朋友在一起玩乐,似乎是一件不错的事情。

    离山顶还有几百米的时候,不知道是谁忽然叫了声“太阳要出来了!”

    我和陶乐对视一眼,而后全都立刻撒丫子往山顶跑去。

    爬了这么半天,要是因为这最后几百米前功尽弃,我们自己都得唾弃自己。

    等我和陶乐扶着膝盖,气喘吁吁站在山顶的时候,海上的雾已经像轻烟一样几乎立刻要消失不见。

    大海的尽头,淡淡的金色荆棘眨眼间刺破苍穹,浩浩荡荡的光辉顷刻洒满人间。

    陶乐不知道什么时候抽出了本子和笔,边目不转睛地顶着冉冉升起的太阳,边在纸上写着什么。

    我坐在一边,看着海上最后一缕雾气消散,轻轻哼起陶乐写的那首《雾》。

    陶乐的歌很杂,有的纯真而又充满童趣,有的却又深沉得让人难以相信是他这个年龄的人能写出来的,有的轻松如同乡间小调,有的却又残酷压抑得让人心里一紧。

    但无论如何,这些歌的感染力都极强,虽然可能还有需要琢磨的地方,但依旧可以看得出他的才华横溢。

    在我把第一张专辑打算走的方向跟他说过之后,陶乐最终选出8首歌给我。

    《雾》就是其中的一首,曲调缠绵而又清新,像是单纯地在讲述海水在烈日下变成云,在夜里又悄悄从天而降,在等待日出的时候化作美丽的雾,最终再次被阳光冲散打破,日复一日,往复循环。

    “有种感情注定爱而不得

    它的结局早被海妖预言

    就像等待日出的雾

    永远消逝在破晓之前……”

    之前唱这首歌的时候,陶乐总说我的感情不到位,说我根本没理解其中的意思,现在倒是觉得有几分了解了,没想到光是哼了几句,就觉得心脏一阵紧过一阵。

    正兀自酝酿着情绪,耳边就忽然幽幽冒出一句“……你又跑调了。”

    我抽了抽嘴角,面无表情地扭头看着一脸挑剔的陶乐,就见他从本子里扯出《雾》的歌词曲谱,在上面指指点点絮絮叨叨,言辞犀利地告诉我刚才哪里转音早了哪里滑音跑了……

    qaq还让不让失恋的人活了!我酝酿点情绪容易么喂!

    天大地大失恋的人最大!在虚心接受陶乐的批评指导后,下山的时候,我看着郁郁苍苍的树林,终于没忍住,干脆拽着陶乐和保镖先生跟我一起“路见不平一声吼啊东边那个美人儿啊西边黄鹤楼!”

    在惊起满山的雀鸟之后,我和陶乐还有保镖先生顶着一脑袋鸟毛,荣归故里,然后被正在餐厅里吃饭的众人逮了个正着。

    小小一看到我们,原本竖起的小眉毛立马就被“噗”声取代了,“你们这怎么成这样了?不是说去看日出么,怎么个个都弄了件‘霓裳羽衣’回来?”

    陶乐苦大仇深地看着我,我笑眯眯地跑到郑宝贝那,让他帮我把头顶的鸟毛弄下来,弄下来后送给他当礼物。

    “小孩子免疫力那么差,你这顶着一脑袋鸟翔的家伙赶紧滚边儿去!”奶爸霍舒立刻窜出来护崽子。

    保镖先生解释了下我们会变成这样的原因,然后我收到了餐厅中所有人的眼波攻击。

    正要蹲墙角画圈圈,就听到从进门开始就极力忽略的那个人,含着笑意对我道,“怎么一大早就疯得这么厉害,快过来让我看看。”

    我笑着站起身,用脚尖抵着要蹭过来的小亚,然后摇了摇头,“别介,你们先继续吃饭吧,我们先去洗澡,说实话我现在身上都毛毛的!”

    然后在那些无良家伙的哄笑声中,果断滚回房间洗澡去了。

    差点搓下三层皮之后,我这才舒了口气,躺倒放满温水的浴缸中,慢慢放松神经。

    除了陶乐,其他人似乎并没有发现什么,包括白大哥。

    暂时就这样吧……

    当初想着温水煮青蛙一点点地接近,现在也以同样的方式一步步远离白大哥吧……

    洗完澡穿好衣服出来的时候,小客厅里已经坐了个人。

    刚要迈出房门的脚僵了下,还没来得及想好是进是退,白大哥温润的声音就先一步响了起来,“明远,洗完澡了?”

    “嗯。”我点了点头。

    “……过来。”他对我招了招手。

    我轻轻吸了口气,稳定了下心绪,这才走到他身边,“白大哥,有什么事吗?”

    “在这里等我一下。”起身把我按在沙发上后,他转身走进房间。

    我微微皱了下眉,本来想和他说要去找陶乐的,没想到他竟然完全没给我说话的机会。

    不过,他让我等在这,会有什么事?

    思考的时间并没有持续太久,很快,白大哥就又出现在我眼前,和他一同出现的,还有那块正在我头上轻轻擦拭的毛巾。

    柔软的触感从头皮上传来,渐渐的,几乎能察觉到从他指尖传递而来的热度,周围的空气里,似乎也渐渐盈满了熟悉的淡淡茶香。

    “都这么大了,怎么还像个孩子一样不会照顾自己。”

    我垂下越来越酸涩的眼睛,扬了扬唇角,轻轻“嗯”了一声,“以后不会了。”

    等到头发半干的时候,我“啊”了一声,一把扯下头顶的毛巾,“差点忘了,陶乐那边还等着我去练歌呢!白大哥,我先过去啦!”

    白大哥从我手中接过毛巾,微笑着看着我,“去吧。”

    我这才匆匆出了房门,直奔昨天就让人收拾出来的录音棚,陶乐已经在那里等着了。

    之后的半个月,我几乎大半的时间都和陶乐泡在录音棚里。

    每天早早就起来开嗓子,上午练歌、学习各种乐理知识,下午和大家一起各种疯,游泳潜水,打沙滩排球,探险寻宝,还组织了一场小型狩猎,时不时再调戏一下郑宝贝小盆友,晚上继续练歌,然后等所有人几乎都睡下了才一边喝川贝雪梨菊花茶,一边拖着一身疲惫洗澡睡觉。

    当你想接近一个人的时候,就会想方设法地出现在他面前,绞尽脑汁地寻找各种对方可能会感兴趣的话题。

    当你不想出现在一个人的面前的时候,其实也同样容易,更何况,那个人本来也并不是那种会追根究底因为这种事耿耿于怀的人。

    他最在乎的,最不能失去的,只有小小。

    所以对于已经三天没有和他说过一句话这件事,我在觉得失落的同时,也有几分释然,连心痛的感觉似乎都完全没有。

    这么说来的话,或许我其实并没有自己想象的……那么喜欢白大哥?

    而且其实,本来我们之间,最最坚实和坚持的纽带,也并非我们本身,而是小小。

    在我和陶乐一起泡在录音棚的第三天下午,小小带着小亚和凯撒把我和陶乐从录音棚拖了出来,让我和她一起去海边玩,说在岛的另一边,其实有一片十分适合潜水的珊瑚带。

    我们到那里的时候,岸边除了巨大太阳伞下的白大哥还有郑宝贝以及保镖外,其他人早已经撒欢了。

    我远远看了眼那边,对那边轻轻点了点头后,就转过身告诉陶乐怎么穿潜水服背氧气瓶,等我们俩都全副武装后,刚要下水,小小就扔给陶乐一个教练,然后扯着我就往珊瑚群里跑。

    “明远,你这是要移情别恋吗?!”在一个巨大的珊瑚后站定,小小气哼哼地在我小腿上踹了一脚。

    我抽着眼角揉了揉生疼的小腿,“你这是想踹死我吗?不知道的还以为我对你始乱终弃了呢……”

    “别想转移话题。”小小凉凉地说道。

    我看着她认真的神色,终究还是垂下眼睛,轻声说道,“小小,我有点累了。”

    小小没说话,但是呼吸忽然急促了很多。

    “虽然你一直希望我和白大哥在一起,但是都这么长时间了,白大哥还是没有任何改变,他最在乎的始终都是你,无论我做什么,对他来说都比不上你的一个笑容。”

    “我是他妹妹!”

    “我知道,但是我还是没办法阻止自己这么想。”抬起眼睛认真地看着小小,发觉她眼里的失望和受伤,我紧了紧拳头,还是狠下心继续说道,“我不想我的爱人心里有另一个比我还重要的人,哪怕是亲人!”

    小小的眼圈红了,声音都开始颤抖,“可是……你之前明明不是这样的!你说过你喜欢我哥的!明远你……是不是发生了什么事?”

    我扯了扯唇角,侧过头不看她,“我只是忽然想通了一些事。”

    咬了咬牙,我继续说道,“之前喜欢唐渊的时候,我已经知道一厢情愿的结果了……小小,难道你没发觉吗?我对白大哥,根本就是又一次一厢情愿。”

    心平气和地说完这番话的时候,我甚至还自嘲地弯了弯唇角。

    “什么一厢情愿,你和我哥才不是这样!还有唐渊根本……”

    “小小,”我出声打断她未尽的话,对她笑了笑,“别再试着把我和白大哥凑成一对儿了……你有没有想过,白大哥也许就是因为发觉你在试图撮合我们,所以才对我比对别人不一样一点?还有,我也不想再让别人误会我和白大哥的关系,我想,在白大哥之外,我或许还可以有其他选择……”

    “啪——!”

    结结实实的一声脆响,让我和小小都愣住了。

    她的嘴唇抖了抖,大滴大滴的眼泪立刻从眼中涌了出来,“对不……”牙齿死死咬住了下唇。

    我眨了眨眼睛,这才后知后觉察觉到脸上火辣辣的疼痛,艰难地对她露出个笑容,眼中也热得厉害,却连一个字都再也说不出。

    小小“哇”地一声哭着跑走了。

    那天白大哥并没有找我,所以我知道,小小应该是一个人找了个地方躲起来哭了,不然以白大哥的护短程度,如果知道我把小小惹哭了,没准会让我第一次看到他变脸也未可知。

    那天晚上我和陶乐在屋顶上搭了个帐篷,边敷冰块边互相科普认识的星座,扛着天文望远镜看了一晚上星星。

    从那之后,小小再没故意弄坏过我卧室的空调,对我的态度倒是一如既往,只是不再开我和白大哥的玩笑,也不再故意把白大哥的踪迹透漏给我。

    她似乎也和我一样,都在不着痕迹地用最自然的方式隔离开我和白大哥。

    她这样的做法让我悄悄松了口气。

    和郑景仁一组对战陶乐霍舒组大获全胜之后,郑景仁扔了排球,捧着加冰威士忌,把他家儿子郑宝贝扔进我怀里,一双桃花眼笑得邪气四溢,“明远,要不要来给我家小孩当爹?”

    我眯着眼睛看了他一会儿,低头揉了揉郑宝贝的小包子脸,“干爹可以有。”其他的你就自己掂量着办吧。

    郑景仁笑着摇了摇头,眼中的情绪我懒得探究,片刻后大手揉了揉郑宝贝的脑袋,指着我笑着对郑宝贝说道:“小子,以后这家伙就是你干爹了,有什么想要的甭跟他客气!”

    郑宝贝眨巴眨巴眼睛,一脸懵懂地看着我。

    我在他的脸上亲了亲,一脚踹开郑景仁,然后告诉郑宝贝,以后叫我“远爸爸”。

    听着小家伙软软糯糯地叫了声“远爸爸”,我笑着又在他的脸上“啾”了一下。

    这件事其实并非心血来潮,万淇在我们到这里的第二天,就把郑宝贝的资料摆在了我面前。

    这孩子的妈是郑景仁的情妇之一,在怀了孩子之后,并没有告诉郑景仁。生下郑宝贝之后,直接找到郑家老爷子那,也没要名分,干脆利落地用孩子换了钱之后,直接移民出国远走高飞。

    郑老爷子还有郑景仁他爸因为这件事狠揍了郑景仁几顿,但郑宝贝毕竟是郑家血脉,所以干脆把这孩子扔给郑景仁养。

    郑景仁浪迹花丛多年,猛地蹦出来个孩子他也没什么感情,而且这孩子是私生子,注定上不得台面,所以只给起了个小名“贝贝”,然后就把孩子塞到市郊的一处房子,让保姆还有保镖照顾着,一年也见不上这孩子几面。

    “郑宝贝”这名字,还是真心疼爱这孩子的保姆阿姨一直“宝贝宝贝”的叫着,所以这孩子才以为自己的名字就是“宝贝”。

    看完这些资料,再想起郑宝贝乖乖地对我说,“陆叔叔好,我是郑宝贝”的时候,忽然就心疼这孩子心疼得不行。

    再加上这孩子是真心招人疼,没看万淇霍舒还有陶乐整天都围着他团团转,所以给这孩子当个干爹,在能力范围内护着他平安长大,倒也不需要考虑太多,万淇对此也是高举双手双脚赞成。

    至于郑景仁,对他的做法我并不想评价太多,而且他在我这里的印象分本来就从来也没高过,甚至他对郑宝贝的态度连我们这些没血缘关系的叔叔都不如,所以即使认了郑宝贝当干儿子,我和他之间的关系也完全没什么变化。

    不过那天晚饭时,当郑宝贝叫我“远爸爸”后,一屋子人脸上那精彩的表情倒是让我觉得有点囧。

    而一直坐在主位上的那个人的情绪,这些天我都刻意让自己不去看不去想,而他也好像真的完全没察觉到或者根本就没在意我的这些变化。

    我在短暂地失落了一下后,就又继续忙着给郑宝贝喂饭了。

    那天晚上,万淇哄郑宝贝睡觉之后,难得开门见山地和我聊起了白大哥的事情。

    他问我是不是真的打算放弃白大哥了。

    对他能看出这点,我完全不觉得意外。这一屋子哪个不是人精,这么多天估计应该都多少看出了我的意思。

    我没有直接回答他的问题,而是问他如果我真的选择白大哥,爸爸妈妈还有大哥会怎么做。

    万淇沉默了半晌,最后告诉我,“少爷,我不知道。”

    我点了点头,然后让他去睡了。

    假期度过了大半个月后的一天,暴风雨忽然袭击了这座海岛。

    厚厚的黑色云层在这片海域上空咆哮翻滚,暴雨夹杂着闪电铺天盖地袭来。

    岛上的人似乎已经习惯了这样说变就变的天气。

    因为天气恶劣,所以我们只能转移到室内。

    我和陶乐比较倒霉,本来打算去开快艇去看海豚,结果半路收到暴风雨要来的消息,紧赶慢赶赶回去的时候,雨已经噼里啪啦崩豆似的砸下来了,从岸边到门口的功夫就把我们淋得透得不能再透。

    跳着脚跑进房子的时候,那群家伙正叼着零食打桥牌。

    匆匆上楼洗过澡换过衣服后,我又跑到楼下,把霍舒踹走,顶着毛巾下场玩了一会儿。

    然后没过多久,就被万淇以“少爷你淋了雨要好好休息”为理由,灌了碗姜汤然后遣送回房间。

    ……话说你把我押回来的时候,敢把手里的牌放下再这么义正言辞吗?!

    吸着鼻子在被反锁住的房门上撞了一下后,我这才怏怏地转身准备回房。

    路过落地窗的时候,一尾纵横天地的紫色电光忽然在远处的海面炸开,把窗内正靠在沙发里的面孔映照得明明灭灭,吓得我倒抽了一口气,后退了两步才发现竟然是已经好多天没怎么说过话的白大哥。

    隆隆的巨响很快就响彻环宇,我在这满世界的轰鸣声中,不由自主地颤着唇叫了声“白大哥”。

    连我自己都没听到我是不是真的有发出声音,雷声过后的寂静中,坐在沙发里的人轻轻应了一声。

    我嗫喏了下,刚想说“我先回房休息了”,就见他对我招了招手,指着身旁的位置对我道,“过来,陪我喝一杯。”

    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他的声音似乎有些冷,像是冷玉碎裂在冰面上的声音,丝毫不容拒绝。

    我看着他身后仿佛要把他吞噬的猛兽般狰狞的黑云,心底紧了紧,最终还是在他身边隔了半个身子的地方坐下了。

    白大哥笑着看了我一眼,似乎并没有注意到我的动作,很快递给我一杯金色的液体,“来。”

    他的手中也擎着相同的酒杯和液体,在我的杯沿轻轻碰了一下之后,自顾自地喝光了那杯。

    见他似乎和平日里没什么不同,我这才悄悄松了口气,也下意识地抿了一口,在把那泛着淡淡甜味的液体咽下去之后,我才猛地反应过来这根本不是我以为的安神茶。

    虽然浓度并不高,味道也不错,但这确实是酒!

    头皮一凉,我的脸色猛地一变,立刻从白大哥手中夺过他的杯子,闻了闻味道,又轻舔了一下杯底残留的液体,我的心猛地沉了下去。

    关于这人十二岁时第一次喝酒就休克了的事情,上流社会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但是,该死的,谁能告诉我为什么他刚刚自己一个人喝了酒?!

    “霍”地站起身,我摸了下白大哥的额头,好像确实有些热,赶忙把他的上衣撕扯开,然后在他胸前抚了抚,声音都有些抖,“你……你现在保持呼吸,我去找人,马上就回来!”

    拿起桌上的内线电话,我边往门口走边抖着手指按下按键,还没等接通,胳膊就猛地被扯住,手中的电话也在眨眼的功夫就被扔到了沙发底下。

    “你……怎么起来了?快回去坐着!保持呼吸!还有你把电话扔了干嘛?!不想活了吗?!”我这急得眼泪都快出来了,手臂上的力道却还是一点都没松,我又因为怕伤到他,一点力气都不敢用。

    把白大哥又推回沙发上后,我语无伦次地让他先把我的胳膊松开,我好去通知人找医生,他手的力气却越来越大,屋子里没开灯,黑暗中我也不知道他是不是难受得厉害了,终于忍不住哭出来让他放手。

    “明远……你哭了?”冰凉的手掌抚在我脸上,我握住他的手,哽着嗓子呜咽出声,“求你了,你放开我,我去给你找医生……”

    “为什么找医生?”他在我耳边轻声问。

    “找医生,给你治病……你不是酒精过敏……你快放手!”

    “明远,你在关心我?”他虚弱的声音中带了几丝笑意。

    我终于忍不住咆哮出声,“是!我是关心你!所以白念卿你特么快点给我放手!你非要急死我才甘心吗……唔?!”

    眼前猛地一黑,脑袋被狠狠禁锢住,胸前死死压过来另一个人的重量,嘴唇上也在电光火石间多出了陌生的热度。

    牙齿被撬开,微凉的温度随着他的舌尖鱼窜而入,我的眼泪哗地就下来了,颤抖着一边死命往外推他,一边仰着头躲避他的吻。

    换成任何时候我都可能因为他的吻喜极而泣,哪怕我已经决定放弃他,但在这个要命的时候,我却恨不能让他赶紧滚蛋!

    “放……唔,你放……”今天之前,我从来不知道这个人的力气这么大,不过据说人在将死的时候会格外有爆发力,一想到这个可能,我差点崩溃,眼泪流得更凶了。

    “……你就这么不喜欢我的吻?”他一边轻轻喘着气,一边在我眼角上轻吻。

    我一把搂住他的脖子,一边抽气一边抖着嘴唇说:“你不能有事……不能有事!”

    后背被轻柔的抚过,脸颊很快贴上了一块微凉的肌肤,头顶是带着笑意的声音,“明远,我没事,你听听,我的心跳很平稳……”

    我迷糊地点了点头,贴在他胸前一边数心跳,一边还是克制不住地哗哗掉眼泪。

    “怎么样?”他笑着问。

    我抽了抽鼻子,“……一百二。”

    正常心跳是六十到一百,一百二……完全不像是要休克的样子。

    心底蓦地一松,我整个人都有点发软,太好了……他没事。

    狠狠抹了把脸,我从他胸前移开,心底还是有点后怕,“现在没事不代表一会儿没事,我去找人叫医生……”

    “明远,我对酒精并不过敏。”腰上被死死扣住,黑暗中传来白大哥认真的声音。

    对酒精……不过敏?

    我有些糊涂地看着他,“可是,你十二岁的时候……”

    他的额头抵住我的,近在咫尺的地方,能看到他高高扬起的唇角,“那次是我故意的。”

    故意什么?故意休克晕倒……?

    “这件事以后再告诉你,你现在只要知道,我对酒精并不过敏就可以了。”

    我抿了抿嘴唇,轻轻“嗯”了一声。

    既然他对酒精不过敏,那我刚才那些激烈的反应……岂不是像个傻子一样?

    他又为什么不在一开始告诉我?

    想到这里,我忍不住拧起眉。

    还没等我把问题问出口,就听白大哥轻描淡写地说道:“明远,你最近在躲我。”

    我愣了一下,没想到他会这么直白地提起这件事,一时间完全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不说话?”下巴上被他的手指蹭了蹭,我被他暧昧的态度弄得有些没底,脑海中猛然想起刚才那个有些激烈的吻,脸上一阵热过一阵,然后就又被他堵住了嘴唇。

    他的唇在我的唇上轻轻厮磨,牙齿时不时在我的下唇上细细啃咬,我已经完全傻住了,只能任由他的舌又一次侵入到口腔深处,毫无反抗能力地被他缴住舌根,一次又一次缱绻纠缠。

    等到他放开我的时候,我全身都已经没有丝毫力气,只能靠在他身上大口大口地用力喘气,然后眼睁睁看着他牵起我的手放在唇边,在我指尖上落在一个又一个冰凉的吻。

    头皮有些发麻,不知道为什么,看到他这样子,我忽然觉得有些害怕。

    “你在害怕?”似乎察觉到了我的僵硬,白大哥笑着在我指尖上咬了一下。

    我疼得狠狠抖了下,不敢抽回手查看有没有流血。

    “明远,不许怕我。”箍在腰间的手紧了紧,我整个人都不由自主地贴在了他身上,“谁都可以怕我,只有你不可以。”

    “……为什么?”虽然他现在的样子不太对,但我还是忍不住问道。

    他轻轻笑了下,在我唇角落下一个吻,“因为你是我的。”

    ……

    眨了眨眼睛,我小心翼翼地抬起眼睛看着他,黑暗中,幽远深邃的黑眸中仿佛有什么在深处蠢蠢欲动,只一眼就让我完全不敢移开目光。

    “这里,”他的唇轻轻落在我的额头,“这里,”鼻尖,“这里,”唇角,最后又覆在我的眼睛上,“还有这里……”紧紧把我禁锢在他的怀里,他的声音轻柔得像是在呢喃,“从我真正把它们映入眼底开始,它们,和你的一切就都属于我。”

    “而你,竟然完全没经过我的允许,就想从我身边逃开,你说,我该怎么惩罚你,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