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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天救不如自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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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天后,该雅小镇合唱队随着辛格伯爵的车队返回约克郡,大家依依相别,送了很远,一路上卡门掉了两三次眼泪,就连若拉的眼圈也是红红的。

    午后,里约堡城郊。

    巍恩等人下了马车,来到了城郊的一座别墅。这是箫府的一处产业,平时没什么人住,箫特便借给巍恩,让他暂时来安置那七位姑娘。

    七姊妹见到巍恩等人,自然心中欢喜,那位叫茱丽的杏眼姑娘平日里已经把两位神秘的皇家侦探与她们在地下室相遇的事情和众姐妹分享了若干遍,引起了大家的无数向往,倒也冲淡了很多哀愁。

    大家坐在一起,彼此聊着天,气氛显得十分融洽。

    巍恩突然道:“今天我把大家叫到这里来,是有个事情想和大家商量商量。”

    众人都静了下来。

    “在这之前,我想先问一下,茱丽,你们对未来有什么计划吗?”

    茱丽闻言神情一黯:“我们从小就在教会里长大,除了认识一些字,做一些家务活儿和会唱赞美歌以外,几乎没和外界有过任何接触,哪能有什么计划?以后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

    其他六位姑娘见巍恩的眼光转向她们,纷纷点头表示同意。

    巍恩严肃道:“橡树教堂这事完了之后,有很多人关心获救姑娘的去向。我不瞒你们,由于你们的美貌与经历,一些人已经开始打你们的歪主意。”听完巍恩的话,姑娘们的脸上有的浮现惊容,有的面带忧愁。

    巍恩道:“让我愤怒的是,有一位商人,他十分肯定地跟我说,就算你们讨厌男人又怎么样?难道你们还能离开男人自己生活吗?”

    若拉“哼“了一声,道:”你应该让我会会他的,我会告诉他正确的答案。”

    巍恩笑了笑:“若拉,你一个人能代表多少力量?他的话虽然令人生气,但仔细想想,却也不是毫无道理。”

    茱丽苦笑道:“巍恩先生说得是,如果现在把我们放在大街上,”她看了众姐妹一眼:“我们真还不知道靠什么活下去。”

    巍恩继续道:“如今大多数姑娘已经安然无恙地回到了她们的父母身边,现在就剩下了你们七个人,我原本打算要把你们交给市政府,让那些王国官员来安排你们的未来,但现在一看,这恐怕只会让你们的将来变得更加渺茫,甚至会有危险。”

    茱丽听到这里,眼睛一亮,她多少知道一点儿巍恩的为人性格,心里浮起了几丝希望。

    巍恩淡淡笑道:“我想呢,正如一位名人所言:天救不如自救,真正要帮助你们,不是给你们吃住,而是帮你们找到一份正当的职业,让你们凭借自己的能力生存下去。”

    众人听完,都惊讶地“啊”了一声,尤其是七姊妹,表情变得又惊又喜。

    “现在坐在这里的,不论男女,都是我的好朋友,我想把大家组织在一起,成立一个经商社团,我先来投资,你们各负其责,维持社团的运转。如果社团盈利了,你们就根据自己的工作取得劳动报酬。你们觉得我这个想法如何?”

    茱丽听完,担心的问道:“可是,我们根本不懂经商的事情,怎么工作啊?”

    巍恩道:“这个不用担心,你们肯定会得到培训的,只要你们愿意,就能慢慢干好。饭要一口一口得吃,路也要一步一步地走啊。”

    卡门道:“巍恩,你想干什么?”听完巍恩的计划,她的心里隐隐地有些失望。

    “我想成立一个做文艺宣传的社团。”

    “文艺宣传是干什么的?”本森道。

    “它的范围那可广了,比如说,那家店铺刚刚开张,我们可以策划一个开业盛典,让它来个一炮而响,或者那位有钱人去世了,我们给他办一个风风光光的葬礼,让他的家人都特有面子,再比如说……”巍恩越说越兴奋,两眼都几乎冒着绿光。

    大伙儿面面相觑,“这能赚钱吗?”文森特忽然道。

    “老实说,我也不太确定。”巍恩微笑道:“但是现在是和平时期,既没有战争,也没有太大的天灾人祸,人们生活还算稳定,文化复兴应该是早晚的事儿。”看了看大伙,巍恩道:“你们怎么了?没有信心?呵呵,要干,就要做第一个吃螃蟹的人。”

    若拉叹了口气,道:“巍恩,你能不能有点实际的想法,比如做个买卖,开个饭馆什么的,我觉得你这想法太空洞了。”

    巍恩道:“你还大学生呢,比我年轻小,可比我还保守。做实业我也不是没想过,一个是投资大,转行难,另外也不符合我的兴趣,你们上手也慢,咱们还要另请人。”

    诛情慢慢道:“我倒觉得巍恩的想法很有趣,没准能成功。”

    除了七姊妹以外,大伙已经对诛情那过分成熟的老练适应了很多,反正巍恩五花八门的怪事层出不穷,多出一个神童也不算什么了。

    “你们想吧,咱们一没有关系,二没经验,进入哪一行都是新手,那还不如索性进入一个完全崭新的行业闯一闯,在哪条河里淹死都是淹死,说不定咱们呛了两口,还浮上来了呢。而且,纵观历史,”诛情咳嗽了一声:“凭自身的智慧与创造力做事情往往比跟着人家屁股后面要发达得快。”

    茱丽捂着嘴巴看着诛情,一双杏眼几乎变成了两个桃子。

    巍恩哈哈一笑:“不愧是我的秘书,此话深得我心啊。”

    “我还有一句话没说,往往死得也比别人难看。”诛情白了他一眼。

    巍恩不以为忤:“投机嘛,风险和回报是成正比的。”

    阿尔瓦低声道:“我一个吹笛子的,恐怕干不了这个吧。”

    巍恩微笑道:“谁说的?你、本森、弗拉米还有卡门将组成咱们文艺宣传社的骨干力量。”

    弗拉米惊讶道:“什么骨干力量?”

    “弗拉米,文艺宣传,最重要内容的是什么?”巍恩问道。

    弗拉米思索道:“油画……文字……还有音乐!”

    “没错,就是音乐。”巍恩呵呵一笑。

    若拉道:“可咱们就这几个人,别说唱歌剧了,就是再组织一个小合唱都嫌人少吧。”

    “这回啊,咱们不搞合唱了,咱们现在有鼓手,有琴手,有笛手,还有女歌手,把这些基本要素组合在一起,足够成立一个街头乐队了。”

    “街头乐队是什么啊?”茱丽只觉得巍恩话里的名词越来越新鲜,而她也越听越糊涂。

    “怎么说呢,就我所知,现在城里的音乐啊,歌剧啊,大部分走得都是高雅路线,用来给那些老爷夫人们欣赏的。如果我们要搞音乐,就要面向普通百姓,走群众路线,这样既可以实现你们唱歌的梦想,咱们也可以生存下去。”

    众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就连诛情也皱着眉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卡门问道:“用音乐做为一种赚钱的手段,能行吗?”

    “那怎么不行。”巍恩自信地道:“我不知道你们,反正我听那些啊呀啊呀的歌剧只想睡觉,音乐和文字一样,不在于形式,而在于内涵,好的音乐都应该具有震撼人心的力量。不同的人群有不同的品味,老百姓需要的就是朗朗上口、简洁明快的流行音乐,咱们只要把他们喜闻乐见的事情写到歌曲里,不愁找不到听众。”

    “流行音乐……”诛情若有所思地道:“听起来挺有意思的,不过商业的味道好像浓了些。”

    “音乐和商业没冲突,关键是自身的定位和经营。只要咱们用真诚和努力唤起大众的热情,我相信就是流行音乐、街头艺术,也能征服人心。”看了看大伙儿,巍恩继续道:“两位同样才华横溢的杰出诗人,歌德富贵终身,他的好友席勒却一生贫寒,连尸骨还是歌德帮着从教堂捡回来收殓的。艺术,不一定非要饿死才伟大啊。”

    “说得好!”若拉一拍巴掌,高兴道:“我决定支持你!”

    “歌德是谁啊?”茱丽一脸向往地问道。

    巍恩一窒,侧头想了会儿,不好意思地道:“好像是我家乡的一门远房舅舅吧。对不住,我记得不清楚了。”

    除了七姊妹以外,其它人都知道巍恩失忆的事情,纷纷点头表示理解,茱丽看了看大伙的神态,也就没有继续追问。

    “那你打算什么时候开始?”诛情问道。

    “就这两天吧。我打算先搬出箫府,找间房子大家一起住下,咱们以后要自力更生,老麻烦箫特,我心里也不好意思。茱丽,你们也一起过来,很多事情等着你们做呢。”

    七姊妹听完,显得非常高兴,茱丽重重地点头,大声地“嗯”了一声。

    “那咱们这个文艺宣传社叫什么名字呢?”弗拉米问道。

    众人望着巍恩,巍恩沉吟了一会儿,深沉地道:“在座各位,男的像勇士,女的是美人,不如就叫勇士与美人文艺宣传社吧。呵呵……”巍恩小小地陶醉了一下,道:“这名字够响亮。”

    “切!”若拉第一个反对:“巍恩,我真搞不明白,怎么你想出来的名字都这么垃圾啊,我咬你的心都有了。”

    巍恩愤怒地盯着若拉:“每回都是你挑毛病,你有本事,你给起一个。”

    若拉哼了一声,转头道:“卡门,你给起个名字,我肯定通过。”

    大家的目光转向卡门,卡门的脸红了起来,巍恩讪讪一笑:“卡门,还是你来吧。”

    卡门思考了一会儿,道:“我喜欢一种花,她色泽美丽,芬芳香馥,却浑身带刺,让人无法轻易采撷,她的名字叫紫蔷薇。”

    “好啊。”若拉叫道;“蔷薇花里正巧有一种叫十姐妹,不正是今天女人的数目吗?这个名字太好了。”

    巍恩奇怪道:“七姊妹加上你和卡门,不才九个女人吗?”

    诛情在旁边冷冷地哼了一声,巍恩急忙道:“是我错了,我怎么能拿豆包不当干粮啊。”看了看弗来米,道:“咱们这个团体阴盛阳衰,以后咱们男同志要多干活,少说话。”

    弗拉米故意睁大了眼睛,怔怔地看着巍恩,却不搭腔,巍恩一阵尴尬。大伙看了他的模样,都笑了起来,一时间,外面也能听见屋子里传出的笑声。

    巍恩站起身来,看着众人道:“以后大家就是一家人了,努力干吧,以紫蔷薇的名义,凭咱们自己在里约堡打出一片天空来。”

    箫特书房

    箫特坐在书桌后,面沉如水。麦斯坐在他的对面,饶有兴趣地望着他。

    “巍恩今天跟我说了,准备这两天就搬出府去,带着他那十几个人,自己出去找地方住。”

    麦斯“哦”了一声,道:“怎么,不舍得了?”

    箫特一皱双眉,道:“你说什么呢?我就是有点儿担心,怕教会的人找他麻烦。”

    “呵呵,以文森特的身手,配上那小子的狡猾,在王都之内应该不会出什么意外吧。大不了,你让切尼暗中派几个人保护他就是了。”

    箫特胡乱翻了翻面前书案的书籍,忽然生气地道:“这小子,说走就走,过河拆桥,无情无义。”

    麦斯呵呵一笑,走到窗边道:“箫特,巍恩可不是那种永远在你的羽翼下受人保护的那种人,他要是雄鹰,就早晚有展翅高飞的那一天。”

    “哼,什么雄鹰,我看他也就是只大公鸡。”

    “真要是只鸡,你还会这么看重他吗?”麦斯含笑道。

    箫特蹙眉想了想,忽然“噗嗤”一声,自己把自己也气笑了。麦斯道:“巍恩准备出去干什么。”

    “说是要成立一个什么文艺宣传社,真不知道他哪来这么多新鲜的怪点子。”

    “这才对啊。”麦斯点头道:“一条小溪,就算是百曲千折,只要它不断地流动向前,也会有一天汇成江河,变成大海啊。”

    P.S. 本杰明.富兰克林,17世纪美国第一位自传体作家,“天救不如自救”正是来自他的名言:God helps those who help themselv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