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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章 他像我养狗的小土狗

作者:尊嘟叫洛小言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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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闻声望了回来。

    只见王长老看回来的目光里,甚至隐隐泛着泪光。

    身体也在止不住的颤抖。

    “把她带走,以后她就是你们圣泉宫的人了。”

    江清月扬了扬下巴,示意王长老将一旁的白清清也带走。

    顿时白清清的脸色一白,看向江清月时的眼神幽怨,疑惑,不可置信。

    “老祖宗,为什么要……”

    可是白清清的话还没有说完,王长老直接释放了威压将白清清压的死死的。

    顿时白清清嘴里的话说不出来了,只能拿一双楚楚可怜的眼神看着江清月。

    试图唤醒江清月的良知。

    可是江清月哪里来的良知?

    江清月直接无视,扭头装看不见。

    王长老见此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当即拿出一个小型飞行法器。

    将白清清扔了上去后,一手拎着一个人上了飞行法器。

    不过片刻,人就消失不见了。

    等人消失后,江清月目光在人群中转了一圈。

    被江清月目光扫视过的人都不由屏住了呼吸。

    江清月对此表示不太理解,这些人咋了?

    最后将目光停留在了泉玺的身上,顿时眼睛一亮。

    毫不犹豫的抬脚就往泉玺走去。

    泉玺自然也是在第一时间就发觉了。

    可是那个脚就好像突然生根了一般,根本挪不动一点点。

    最后只能眼睁睁的看着江清月一步一步向自己靠近。

    随着江清月的靠近,泉玺的呼吸一点点放轻变缓,到最后甚至压根不敢呼吸了。

    “你就是鲛人族少主泉玺,泉少主是吧?”

    虽然江清月这句话是在问泉玺,但是语气却是在陈述。

    泉玺见状小鸡啄米一样的点头,那样子看起来要多乖就有多乖。

    泉玺的长相本就是那种很可爱的类型,脸上甚至还有没褪去的婴儿肥。

    大概是因为是鲛人的原因吧……

    泉玺的眼睛很干净,而且眼睛还是蓝色的。

    说不上的好看……

    比起白清清那种故作楚楚可怜的眼睛,泉玺却是自带的一样。

    江清月都忍不住心软了,自己就这样要他的叉子是不是不太好啊?

    可是江清月的目光不自觉的又挪到了泉玺的手上。

    啊~海神三叉戟啊!

    想要!

    江清月的目光太直白了,泉玺注意到江清月的视线后脸色微变。

    默默的将那叉子藏在了身后。

    可是下一秒就见红毛出现在了泉玺的身旁,一把揽住了泉玺的肩膀。

    泉玺的视线随即看了过去,就见红毛笑的一脸狡诈。

    下一秒安岚直接抽走了泉玺手中的叉子,然后伸手递给了江清月。

    泉玺的反应迅速,当即就要伸手去抢,可是下一秒就被红毛抱住了腰往后拖。

    “你放开我!你放开啊!我的御龙戟!”

    泉玺拼命挣脱红毛的束缚,一脸怒气的向着安岚吼着。

    下一秒,安岚目光淡淡的看了一眼泉玺。

    满脸怒气的泉玺就这样和安岚的视线对上了,顿时身子一僵。

    在安岚的视线中泉玺慢慢低下了头,就像被霜打了的茄子一样渐渐蔫巴了。

    这一幕看的江清月差点母爱泛滥了,不过还好没真的当过妈。

    笑死,根本泛滥不起来。

    所以在安岚一脸求表扬的递过来那叉子的时候,江清月直接伸手接住了。

    根本不带一丝犹豫的。

    多犹豫一秒都是对海神三叉戟的不尊重。

    江清月在手里把玩了一会儿,像是想到了什么,抬起头看向了泉玺。

    “你说这个东西叫什么来着?”

    泉玺虽然一脸不忿,可是面对江清月的问题还是老老实实的回答了。

    “御龙戟。”

    江清月听了只是点了点头,片刻后才开口说道:“这个名字不行,我要给它改一个名字,以后就叫海神三叉戟了。”

    话落就见泉玺的眼睛一亮,可是在看向江清月的时候,眼睛里的光一瞬间又黯淡了下去。

    也许是泉玺的模样太可怜巴巴的了。

    也有可能是泉玺像极了有一世自己养的小土狗了。

    那个时候自己是干嘛来着……

    哦…当时的自己刚刚被男主弄得家破人亡。

    爹妈跳楼,哥哥入狱,连自己妹妹都被卖去了山沟沟里。

    其目的就是因为自己长的和他的白月光七分相似。

    他想让自己做他的金丝雀,自己拒绝了后就遭到了他的疯狂报复。

    报复结束了以后也没有放过自己,强行把自己关进了他的庄园里。

    那个庄园里全是他的人,自己被收走了手机,二十四小时有人监视着。

    其实说实话在里面的日子过得还是不错的,有吃有喝啥也不用干。

    最重要的是他的白月光不是出国了,而是死了。

    可是谁能知道女主角是家里的保姆,还是他给自己请的保姆。

    搞不懂为什么一个总裁会觉得一个做什么都做不好的人可爱。

    端菜砸碗,做饭烧厨房,打扫摔坏价值连城的古董,时不时还不小心泼水泼咖啡泼茶在总裁的身上。

    动不动就踩死价值不菲的花蕊,更是时不时突然在总裁开会时闯进了书房。

    要不就是总裁刚洗完澡时闯进总裁的房间里。

    就这样的,那个总裁居然真的喜欢上了。

    简直就是脑子有泡!

    是的,自己当时在总裁和自己说他爱上了小保姆时。

    自己没忍住说了一句脑子有泡。

    结果就这样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里,自己被扔在了庄园门口。

    当时自己还穿着真丝睡衣,那冰冷的雨打在了自己的身上时。

    自己的心也和那天晚上的雨一样冷。

    也是那天夜里,一只小狗跌跌撞撞的向自己小跑而来。

    那么大的风雨也似乎阻挡不了它的步伐。

    就这样江清月把它留了下来,取名叫丑东西。

    没办法那个玩意儿真的太丑了,全身黑不隆炯的。

    然后第二天丑东西就跟自己住进了庄园。

    是的,总裁又反悔了,又不想赶自己走了。

    可是后来在小保姆不知道第几次误入书房时,不小心在推门时却撞到了丑东西。

    丑东西被撞的大声叫了起来,然后吓到了小保姆。

    小保姆在受到惊吓的时候不小心撞到了书柜,书柜上的花瓶也落在了小保姆的头上。

    等反应过来时小保姆已经头破血流了。

    而丑东西只是睁着水汪汪无辜的大眼睛看着小保姆,似是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