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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雀九幽(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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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埋兰妖妖娆娆地靠在炕桌边,似笑非笑道:“我们三个之中,就属阿姆的身手最好,其次才是你,阿姆若是病倒了不能出门,不就轮到你陪在祭神侍女身边?玉里,想争宠,说出来就是,也不用使这种下三滥的手段吧!”

    玉里的脸彻底沉下来:“埋兰,你别血口喷人,昨晚我可没碰那些装鲜果的筐,是你领着底下那些侍婢收拾的,你忘了?”

    “你是没碰那筐,可是你亲手洗的水果!”言下之意,不是你在果肉上动了手脚,还能有谁。

    “都别吵了,吵得我脸更疼了!”

    阿姆抱着脑袋,哀怨道。

    埋兰掐了一下阿姆的胳膊,“死没良心的,我给你出气,你看不出来?”

    “也不一定就是玉里姐姐啊。”

    埋兰怒其不争地瞪了阿姆一眼:“你没看见,你亲爱的玉里姐姐有事没事就往祭神侍女身边凑?你陪着祭神侍女外出的两晚,你玉里姐姐可是翻来覆去彻夜难眠的……”

    随着埋兰的话,玉里憋红了脸,像是被戳破了什么心事;须臾,却是笑了,“啪”地一下,不轻不重地将手里的巾帕扔在桌案上。

    “什么彻夜难眠,说的是你自己吧,”玉里道,“也不知道是谁昨个黄昏提前跑到山寺侧门,冒着雨眼巴巴去等人家,结果却被撵了回来,真是好没脸面!”

    底下人越不和,做主子的就越高枕无忧。

    朱明月此刻面对的就是这样一个局面。当然,宁得罪君子,勿得罪小人,从坚固壁垒中寻找微不可查的薄弱点,既要分而化之,就像对付那些影卫;还要因势利导,就像对付埋兰。

    推开门扉走出屋舍,朱明月捧着水晶果盘来到院中,身后是争吵不休且愈演愈烈的互斥声,而她已经没必要去面对屋里那三个奴婢之间的勾心斗角。

    将果盘里仅剩的一些鲜果丢进天井里,再抬起头时,就瞧见那释罗拖着一条有些跛的腿,一瘸一拐地跨进院门。

    “您这是怎么了?”

    天光初开,朱明月未戴面纱,一张面庞笼在霞光中若芙蓉绽放,且清且艳且娇柔。十几岁的小姑娘,居然有这般风姿仪态,令人忍不住侧目。

    “老奴来的时候,不小心摔了一跤。”

    那释罗的脸色有些不好看,强打着笑容,眼底下却是一片乌青,像是整夜都未合眼的样子。

    朱明月关切道:“若是身子不爽利,您大可派一个家奴过来,何苦亲自跑一趟。”

    那释罗摇头道:“那些粗手粗脚的蠢奴才,哪里能将祭神侍女照顾周全。老奴已经在山下安排了马车,这就要去孔雀湖,烦劳祭神侍女去准备准备。”那释罗说到此,往她身后瞧了一眼,奇道,“对了,怎么不见玉里姑娘她们?”

    玉里正在屋里忙着跟埋兰吵嘴。

    “那释罗管事说要去孔雀湖?”朱明月问。

    那释罗点点头:“那是芒色寨子西面的一处湖泊,风景秀丽,湖畔更散养着上千只孔雀,芒允也由此被戏称为‘孔雀之乡’,出名得很。祭神侍女难得来曼景兰,务必要去瞧瞧!”

    让她看孔雀……

    在元江府,那九幽就素有“白孔雀”的美誉,可见摆夷族对孔雀的尊崇和喜爱。但那释罗日日来她跟前报到,一连推迟了两次领她去见那九幽的机会,拖到而今已然七月十一,不但不再提,还专程安排她去芒色寨子看孔雀……看来那九幽短时间内是不打算召见她这位祭神侍女了。

    阿姆的脸肿了,身边离不开人,于是,因为阿姆跟玉里吵得不可开交的埋兰,理所应当留下来照顾她。今日也不需要假祭神侍女替朱明月出面,那个体貌特征与朱明月有着八分相似的婢女被打发下了山门,跟玉腊待在一处。

    只带着一个玉里,朱明月在随后跟着那释罗走下山门,主仆两人坐上了去孔雀湖的马车。

    “小姐,其实奴婢跟埋兰……”

    车上,玉里看着朱明月欲言又止。

    “埋兰不太喜欢你?”朱明月问。

    玉里有些尴尬:“是、是啊,她的确跟奴婢有过龃龉。”当面闹翻却是头一次,也不知那埋兰发的什么疯。

    埋兰不是发疯,而是昨晚被朱明月的话刺激到了,罪魁祸首就坐在这里,轻描淡写地对玉里道:“你是因何到我身边的,我心里有数,放心,我会护着你。”

    立场鲜明的话让玉里所有的解释都省了,也安慰了她有些不快的心绪,玉里在松了口气的同时,不禁想起临出门前,朱明月说要带着她而非埋兰的时候,她可没错看,埋兰咬牙愤恨的模样,连眼圈都红了。玉里又想起阿姆那张红肿不堪的脸,要不是阿姆突然出了事,眼下恐怕也轮不到她独自一人陪同朱明月。

    玉里心中第一次冒出此般想法:若阿姆以后都出不了门,其实也挺好的……

    芒色寨子离中城不算太远,绕着寨子往西而行,五里路外就是孔雀湖。经过昨夜的小雨,这一日的天气格外晴朗,暴晒的阳光投射在湖畔的一排排的桫椤树、垂榕树、棕榈树上,叶片鲜亮,泛起蒙蒙的白雾,明媚得有些不真实。

    宽阔澄净的水面,也被阳光晃得一片灿烂,粼粼的波光中倒映着两岸的绿株、花卉,还有美不胜收的亭台水榭和精巧竹楼,恰似一幅浓墨重彩的绚丽画卷。

    远处传来“嗷喔——”的鸣叫。

    朱明月曾在宫中见过孔雀,正是由元江那氏的土司那直亲自进献的,蓝、绿二色,均为雄性,拖着又长又大的尾羽,头顶还有簇高高耸立的羽冠;一旦开屏,尾羽抖动沙沙作响,展示出五色金翠线纹的大羽扇,以及尾端的一颗颗暗蓝色镶绿边的圆圆眼斑,吉祥华贵,美丽夺目。

    这一处湖畔,却散养着上千只孔雀。

    成群结队的绿孔雀、蓝孔雀、白孔雀,还有黑孔雀,在盛满阳光的水岸边踱步,恣意舒展着自己的羽毛。有几只从栖息的树顶窝棚里滑翔下来,双翅展开,如一抹绚烂的星坠,划过浓密的雨热林间,让人恍若以为瞧见了凤凰于飞。

    朱明月没见过凤凰,却在湖畔一间屋舍前,看见了一个蹲在地上为孔雀投食的男子。

    七月的勐海,熏风日暖,鸟语花香。波光潋滟的湖畔团簇似锦姹紫嫣红,怀揣着一个笸箩,白衣翩翩的男子站起身,数百只孔雀在他身后随着他亦步亦趋,一人,百雀,从花丛边迤逦而来,在那一刻,仿佛有和煦的花香随着男子衣袂上的熏香撞入了她的鼻息。

    那男子的笑容,却比花香、熏香还暖三分。

    朱明月也在这时走近,待真真切切瞧清楚了那人的模样,不禁有些诧异地瞪大眼睛,却恰好与男子的视线对了个正着,“你是……”

    “你是……武定州的凤氏于绯?”

    两人同时开口道。

    男子“咦”了一声,将笸箩端在右胳膊上,“你认得我?”

    同样是问话,后面这一句等同于上面那一句的回答。

    越过地上的低头觅食的孔雀,朱明月径直走到湖畔的雕栏前,目光却不离男子的脸,注视片刻,禁不住摇头,叹笑:“……真是得来全不费工夫。”

    那男人一愣,然后皱眉:“不妙,不妙。”

    能被这么漂亮的小姑娘认得,身为男子都会生出欣喜和优越感,而面前之人眼底冒出一抹惊艳却又骤然而逝,须臾就变成了懊恼。朱明月道:“什么不妙?”

    “区区在下应该与小姐素未谋面,今日乃是萍水相逢,对否?”

    他不答先问。朱明月点头:“没错。”

    “那小姐可是元江府的人?抑或是武定州的人?”

    “都不是。”元江府唯摆夷族人,武定州多是彝族人,朱明月不知他为何有此一问,也没打算在这一点上做文章。

    却见男子一拍手掌,呼道:“那就对了!”

    朱明月一脸莫名的表情,对什么?

    “这个地方可是勐海,而你却是汉人。”男子端着下颚,一脸审视地看她,“我还从未见过一个人汉人能在勐海出入,更别说是曼景兰,你的身份肯定不简单。尤其不寻常的是,你在第一眼就认出了我……再凭你刚刚那一句话。”

    他咂了咂嘴,以一种笃定的口气道:“我几乎可以断定,你的到来,即便不是跟我有关,也十有八九是跟……我们这些被抓的商贾有关系!”

    由于所处环境所迫,会让某些人居安思危,时刻不放松警惕。面前的男子提到的,就是那些因为商旅结军旅,对元江府蚕食鲸吞计划而被抓走的云南二十四名商贾。

    那是黔宁王府对付元江那氏三大杀手锏之一的败笔,朱明月虽不是真的为救这些商贾而来,但抵达元江之前,她曾让锦衣亲军都指挥使司中的“清理者”,去帮她调查了包括沈明琪在内,这二十四个人详详细细的身家背景,包括他们的姓名、家世、产业、三族亲属等,其中最主要的是他们每个人的面貌画像。

    朱明月会做这些功课,是秘密渗透之前的惯用手段,以防不时之需。但是当某一日那些画像里的其中一个人站在她面前,跟她说,他就是大半年之前被元江府武士抓来勐海的商贾,他还活着,活得好好的,他一直等着有人来救的时候,朱明月难免有种哭笑不得的感觉。

    尽管是她先认出的他,可这个凤氏于绯的心思实在够机敏。

    少女的默认态度,让凤于绯露出一副“你看我就知道”的表情,啧啧道:“一句话就让人听出了破绽,下次跟别人见面的时候,小姐可不能这么说了。”

    朱明月道:“那我要怎么说?”

    凤于绯故作疑问道:“如果你同我们一样也是被抓进来的,认出我之后,难道不是应该说,同是天涯沦落人?如果你是来救我们的,或许会说,柳暗花明又一村;又或许说,为山九仞功亏一篑。可你说的却是,‘得来全不费工夫’。”凤于绯摇头,哂笑,“这就代表你不是来害我们的,就是有可能来图谋我们的。”

    不愧是商人。

    “你怎么不好奇我为何会认出你来?”朱明月别有兴味。

    “好奇什么。”男子潇洒地一掀袍袖,直接坐在地上,“要知道包括沈家当家的在内,被那氏这帮野蛮人抓进来的商贾巨富里头,只有在下一个不是汉人,而在这西南边陲之地,不是汉人的商贾巨富,又非武定凤氏于绯莫属,你若认不出我,才真真是奇怪!”

    男子分明仰着头,却一脸的得意洋洋理所当然。朱明月不禁哑然失笑。

    的确,凤氏于绯,富甲西南。若说云南府锦绣山庄的沈家是汉商中的巨贾,武定州的凤氏彝族,则是当之无愧的诸蛮夷里的翘楚。

    这时,又听凤于绯急吼吼地催道:“说话呀!”

    “说什么?”朱明月被他瞬间的变脸弄得一怔,奇道。

    “说你到底是被抓进来的,还是来救我们的?”

    朱明月道:“你刚刚不是已经说了,我不是来害你们的,就是有所图谋。”

    “我那只是跟你开玩笑……”凤于绯板着脸,噘着嘴道:“毕竟都过去这么许久了,好不容易来个元江府之外的人,我心里其实更倾向于你是来救我们的……”

    朱明月没有对他的话表态,而是反问道:“但是在我看来,这里景致优美、房舍精致,你过得优哉游哉、乐不思蜀,不像是被囚禁的样子,更不像怀揣着随时离开的打算,不是吗?”

    凤于绯站起来,居高临下地“怒视”她:“谁说我乐不思蜀、优哉游哉了?我随时随地想要离开,也随时随地做着逃跑的准备!”

    大半年已然过去,再好的地方也早就待够了,何况他还要平白扔下日进斗金的生意,还有他的娇妻美妾、陈年佳酿……凤于绯越想就越憋屈,越憋屈就越抓心挠肝地想离开。

    “这地方就你一个人?”沈小姐忽而问。

    言下之意:光顾着自己跑,其他人都不管了?

    凤于绯挑了挑眉,冷哼道:“商人重利轻情意,难道你没听过?何况能将我一个人带走已经算你本事大,还想将勐海的战利品一锅端了,小心贪多嚼不烂!”

    倒是理直气壮,一点都不觉得羞愧。

    “带你出去不是不可以,但若是就你一个,不行。”

    沈小姐斩钉截铁地拒绝了他。

    “你觉得我不够分量?”凤于绯气急说罢,盯着她的眼珠一转,蓦然间像是明白了什么,长长地“哦”了一声,“我知道了——你不是冲着我来的,而是冲着除我之外的其他人、或者某个人来的……”

    朱明月眸光微漾,低眉笑道:“你觉得呢?”

    “我觉得又被我说中了。”

    朱明月像是在等他这句话,不紧不慢地接下去道:“可你能独自一人在这里,倒是让我觉得,要么说明你们被抓进来的这些人没有被关在一处,而是分开‘拘禁’;要么说明,对于勐海来说你也是特殊的,能够享受到最‘优越’的犯人待遇;又或者,你根本不是被抓来,反而是被请来的。”

    她以同样审视的目光回敬他,“以上三种,不知道凤公子你属于哪一种?”

    凤于绯被这么一问,乍然愣住了,等回过神来,不由又好气又好笑:“还真是现学现卖,没等我再发问,你就已然反击了。在下忽然很好奇,小姐究竟是什么人?”

    “能带你出去的人。”

    凤于绯一哽,目光动了又动,旋即就笑开了道:“行吧行吧,咱们都别绕圈子了,为了表示诚意,凤某先来回答小姐的问题——区区在下是第一种。”

    也就是说,被抓来的商贾们被分开关在不同的地方。

    朱明月道:“其他人也都像你这么‘自由’?”

    “自然不可能。”凤于绯有些骄傲,扬了扬脸道:“咱们这二十四人当中,唯有我一个不是汉人,而且还是武定凤氏的嫡孙,那九幽再厉害也要顾及着我背后的凤氏土司府,不会拿我怎么样,既不能放了我,那就只能好吃好住地供着我。”

    在整个元江府,恐怕凤于绯是除了朱明月之外,第二个敢直呼那九幽其名的人。

    他也的确有这个资本——从彝家摩崖石刻上的世系来看,罗婺凤氏代代传承,保持着最纯正的贵族血统,因人丁稀少,嫡子嫡孙都分外宝贝,牵一发而动全身。

    “你可知其他人都关在哪儿?”

    “不知道。”

    朱明月转身便走。

    “诶,你——”凤于绯怎么都没想到她不由分说掉头就要离开,且丝毫没有回头的意思,不由得在她身后气得跺脚,“我只知道一部分!可你也要先告诉我,你究竟是什么人?是不是来救我们的?又能不能救得了我们?”

    朱明月停住脚步,回眸:“凤公子先告诉我他们关押的地点。”

    “你先回答我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