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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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小方块练舞场地,几队人马正随着轻快音乐摆动身躯。

    老师努力向学员示范正确动作

    “挺胸!手臂张开弯腰,弯下去,再下去,下去好了!起身”当老师洒遍热汗,弯腰下去再上来之时,气得差点咬舌自尽。

    原来老师一弯腰同时,学员们早就气喘吁吁,纷纷倒在地板上。

    “你们这样三两下就不动,怎么减肥?”

    丁蔷,减肥班指导老师,朝那些既肥、且痴、又呆得不象话的女人们咆哮。

    虽然这么大声说话有失老师的尊严,不过当开始教授此班只休息不运动的减肥课程以后,她的忍耐力显然已到达极限,一个月下来学生没减少半斤肉,自己先气瘦三公斤。

    “你!”丁蔷一指戮向其中最肥学员的鼻孔。

    她是王先生的太太,大家叫她王太太。

    打从王太太进入此班,丁蔷从未见到她动过。

    “我动了啊!”胖太太慌张举手投降,满脸充满被老师无理冤枉的表情。

    “手指。”她笨重扭动全身上下最属纤细的手指。

    丁蔷发现五根胖手指之间肥得没有空隙。

    “老师不是说过要从自己身上最常动的部位开始练习?我想来想去只有手指最灵活,缴学费时老师不也亲眼看过我数钞票的功力?我敢说我的手指一年数钞票的运动量,绝对比老师手指一辈子的运动量还要够!”

    王太太得意洋洋翘起肥唇,-个人若连嘴唇都肥的话,其它地方就不必多做形容。

    这算是威胁老师了?

    丁蔷暗骂,好像只要缴了学费就算减过肥,不管身体有没有减掉几斤肥肉,心理八成已经完成减肥计划。

    “你忘了当初你如何下定决心减肥的!”

    丁蔷双眼射出火花,她是个不容易妥协的女人,即使她面对土地大亨的老婆,她一样会指着她的蒜头鼻放马过去。

    王太太终于忆起惨痛回忆,脸色蹴然被泼了墨汁般发黑。

    “那个该死的女人!”她咬牙切齿怒叫“真想不通老头子怎么会爱上她,要不是老师神通广大,说不定现在我还被蒙在鼓里。”

    不是蒙在鼓里,而是蒙在冰淇淋与蛋糕堆里。

    丁蔷不必怀疑王先生怎么该死地爱上“她”只要看足家里那头肥脑肥肠肥腰肥腿的肥女人后,任何的“她”都可能变成赵飞燕。

    “既然鼓已经破了,让你发现王先生非好色、乃好瘦之徒,你应该更要努力减肥来挽留先生的心。”

    这类苦口婆心的劝告,丁蔷已试过数千遍,每每只引起王太太从双层下巴里挤出来的长叹。

    “我想,请侦探捉奸比减肥来得简单多,至少我可以一边吃东西,一边等待老公回心转意。”

    谁晓得,王太太灰心丧志、不负责任、长他人威风灭自己志气之一席语,竟然惹起其它人共叹,大家想不起老公嫌恶的脸蛋,倒十分怀念减肥前的快乐“滋味”

    “够了!”丁蔷怒喝一声。

    “如果大家忘了肥胖带来的奇耻大辱,你们尽管回家去享受美食,以后别再来找我抓奸,别再浪费我宝贵的时间,懂了吗?”

    大家瞪着眼,居然

    憋着脸一副要笑出来的样子。

    她们心里如此想:如果大侦探的时间十分宝贵,许多案子等着办都办不完,那么就不必加开减肥班来付房租了。

    落魄处境让自封大侦探的丁蔷十分沮丧,以警察世家的优良环境而言,丁蔷想青出于蓝不无可能,她甚至放弃报考警官学校,为的是要单打独斗,开创丰功伟业。

    可能由于她太年轻了,才二十五岁而已,要成为大侦探有待磨练,现在她只能租个小房间,挂上小小招牌,替有钱太太捉捉奸,或者找回迷失的小狗,至于恐怖、喋血、悚人听闻的谋杀案件,只有到小说里去满足了。

    气了约二十分钟,居然没有人过来安慰丁蔷。她们坐的坐、倒的倒、趴的趴,紧紧抓住老师生气时逮到的偷懒光阴,甚至让丁蔷发现陈小姐偷偷从皮包里抓出一样东西塞到嘴巴去,这些胖女人啊无药可救!

    “像老师这般高姚身材实在教人羡慕。”小个子女人悄悄移到丁蔷身旁,如痴如醉盯着丁蔷看,她要仰起头才能看到丁蔷。

    小个子女人(对一百七十五公分而言,很多人都可以变成小个子),可以说是减肥班上最认真的学员,虽然一个月下来她只减了半公斤,不过已让丁蔷充满成就感。

    提到高挑身材,不知是贬是褒,一百七十五公分身高一直是丁蔷的致命伤,

    使她不想在人堆里出类拔萃都不容易,而且好像她没有加入篮球队是国家政策失败,她若待在家中绣花补衣则是天大笑话,总之太高的女人永远得不到“娇弱”礼赞,也休想获得女人视为同类的好感。

    “老师一定有许多追求者吧?”小个子羡慕地说。

    “没有。”丁蔷斩钉截铁说道。

    “没有?”

    此声非来自问话者口中。反而引起周围旁听者共骇,她们皆想,以老师模特儿般苗条身材,加上二十五芳华年岁,加上清秀姣好的脸庞,最重要是独立自主个性,身旁会缺乏追求者?

    那这些肥婆是怎么嫁出去的

    “我的理想与抱负并不是为了--嫁人,我生来为了完成梦想,要成为令罪犯胆战心惊、令警察唯命是从、令百姓称颂乐道、为家人光祖耀宗的、举世闻名、声名远播、名利双收又智勇双全的大侦探!”说着,丁蔷狠狠抬起下巴,为此“骄傲”动作差点扭伤脖子。

    “大侦探不容易喔!”小个子抬头望向临时搭起的侦探社,公寓五楼加盖的违章小阁楼,而减肥班就设在阁楼外水塔边空地,架上个小帐篷里,铺上一层塑料地板,就算是瘦身场地了。

    “创业维艰,这是大侦探未成名前的坎坷岁月,就算福尔摩斯侦探小说也得让人看了好几本之后,才知道他叫做福尔摩斯。”丁蔷振振有辞说道。

    她若能稍微矮下头,定会发现一群人--紧绷腮帮子忍住大笑的怪模样。

    “老师,我相信你的能力!”

    小个子毅然抬起比丁蔷更高的下巴。

    “谢谢你。”丁蔷感动地拍拍小个子头颅,心底犹然升起浩然正气,等她缴完这个月房租后,侦探社必要重新振作起来。

    等大家跳完最后一支韵律操别说跳的,应该说听完一支韵律操,大家才使出来到减肥课程中唯一的运动量--即跳起来欢呼一声,然后散去。

    丁蔷取下毛巾猛擦汗,每次上课她总是最累的人,真不知到底减谁的肥。

    当她打算关上灯进入办公室内,忽然发现小个子就伫立于门边。

    她提着背包,身上已换下那件裹粽子似地韵律衣,就穿着胖女人经常穿的那种无腰身套装。

    “有事吗?”丁蔷卷起衣袖走进去,正值七月夏日,里头温度高得吓人,当然她没有闲钱装一部冷气。

    “老师是个奇怪的人不过值得信任。”小个子站在她身边,表情冷肃,似下了好大的决心。

    丁蔷回给她同样冷肃的态度,不过这种表情装久了,下巴容易脱臼。她认为胖女人除了减肥餐不值得信任外,其它都好说。

    小个子一瞬也不移的注视大侦探,躲在肥肉缝里的黑眼珠一闪一闪地,她开始感受到她传来的讯息

    智慧

    智慧?或深沉?或思考?总之,不该属于胖子羡慕瘦子,或学生崇拜老师的眼神,属于受害者对大侦探求救的眼神!

    丁蔷蓦然张大眼睛注视她,第一次如此专注且认真打量。

    老实说,实在记不得小个子如何称谓,她比较记得如何让女人掏出荷包来,二十几个学员对她而言都差不多一个样,全是肥肥胖胖、蠢头蠢脑的样子,尤其长得小更容易让人忽视。

    但是,当大侦探开始“专注”时,任何蛛丝马迹皆逃不过她的法眼。

    丁蔷忽然低眉而笑。

    “你不是她。”

    语出惊人,小个子吓了一大跳,立刻露出崇拜目光。

    “果然是未来的大侦探!我和她换了,人家都说我们长得很像。”

    果然,同样身材,应该说每个学员都是同样身材,所以即使有些变化也难以察觉。

    “为什么?”

    “有人要杀她。”小个子犹豫一下,终于说出口。

    啊谋杀案终于发生了!

    不可思议、难以预料、迫不及待、忍无可忍,日夜期待的谋杀案终于发生在

    今天!

    四月九号,她永远会记住这个日子,这-天大侦探终于面对骇人听闻、匪夷所思、扑朔迷离、史无前例、奇也怪哉;又想不到、猜不透、有点突然、又来得恰到时候的;天大、超级、严重、恐怖、喋血--谋杀案!

    经由一名小个子女人之口。

    “再说一遍。”丁蔷勉强板着脸,认为这是最恰当的表情,任何侦探在初闻谋杀案之际,绝不能轻易露出张口结舌的笨样。

    “有人要杀她。”小个子再说一遍。

    她确定听清楚了,心跳同时如擂鼓似的撞向五脏六腑。

    大侦探同正常人一般,同样具备心跳和内脏,只不过她懂得用表情掩藏惊喜。

    现在,丁蔷正像墙壁上的福尔摩斯画像,非常睿智且面无表情。

    “你知道你在说什么吗?”丁蔷压低声音,耳朵好的人还会听到尾音带着阵阵抖波。

    小个子捺住波动情绪,同样问题她问了三次,若对方是个普通人,她会怀疑她聋了。可是,大侦探之所以不厌其烦问了三次同样问题,可能怕受害人因恐惧

    过深而产生歇斯底里症状,是故延长时间以平稳她的情绪。

    这样想来,小个子脸上好看许多。

    “坐下来吧!我们需要好好谈谈。”

    她早就坐下来了,要知道胖子站不久的,看来这大侦探似乎有点魂不守舍。

    魂不守舍?她早已魂飞魄散了!

    丁蔷开始绕着小个子到处打转,面对她时一副沉着应战模样,背对她时又是一副翻白眼、脚底抽筋的焦急万状。

    太刺激了!这是丁蔷第一次接手谋杀案,她想过千万遍情景的推理情节,如果记得不错,该是大侦探用睿智无比的头脑,解剖案情经过

    “什么时候发生?有无目击者?怎么死的?死状够惨吧?裸体死的还是被弃尸?”

    小个子张大眼睛,她想至少猜对其中一项。

    “我没说她死了啊!我是说有人想谋杀她,不是她被杀了”

    啊丁蔷脸色倏地形成三种颜色,她居然把预谋杀害与被谋杀搞混了,简直就是大侦探犯下的不可原谅错误。

    “是吗?我想你说得太快、太模糊,以致我听错了。”丁蔷从容解释。

    小个子睁眼,她重复说了三次之多,怎么可能说错?除非此大侦探并非她预想得那么好。

    唉!事出急迫也没办法多想,她没有多余时间赴英国寻找福尔摩斯帮忙,况且瘦的人看起来比较轻盈、灵活、聪明、值得信任,当然,这是胖子一厢情愿的想法。

    “好吧!有人想杀她,她是不是黑社会老大继室?或是贩毒集团的后台老板,还是警察的网民,惹怒了可怕的犯罪组织,以致遭人追杀”

    “都不是。”小个子答得很干脆。

    “那么就是朱门恩怨你课?苏?岵撇你返闷て蒲?鳌!?br />

    “也不是。”

    “铁定就是为情所困吧?她狠心抛弃男朋友,所以对方想复仇!”

    “不对不对,她只可能被人抛弃,不可能抛弃别人。”小个子急得摇头。

    丁蔷打量着她,她表情里暗藏一丝难堪。

    “该不是你吧?你为了顾及尊颜,所以把你说成她,你说有人想杀她,其实就是有人想杀你!”

    她看到小个子吓得好大一跳,心底沾沾自喜。

    “我和此事一点关系都没有没有”

    丁蔷托腮看她,不知何时她沉稳坐在小个子身旁,当她面对自己“充满睿智”的双眼蹄,任再如何顽强罪犯都无法遁形。

    “你真的和事情一点关系都没有?你为什么知道我?为什么找上我?为什么对我了如指掌?为什么知道我未来会成为举世闻名的大侦探?”

    小个子头痛起来,她被大侦探太复杂问题给困住。

    “我认识你,因为她告诉我参加了一个减肥班。我找上你,因为她临时决定不上课了,而我可惜学费都缴了,所以才代她上课,反正我也需要减肥,至于对你了如指掌以及你想成为大侦探那是你每堂课一定会说上二四遍的理想抱负,我想不了解都难。”小个子艰难解释。

    这样说来,再深奥的谜底都可轻松解开。可是果真如此简单?

    丁蔷突然还有许多问题要问

    “可不可以先听我说,我的责任只在说完我要说的话,剩下就是大侦探的事了。”小个子抢去她的话。

    大侦探,丁蔷心底曾默念过数千遍,但远不及从别人嘴里说一遍来得好听,看样子梦想指日可待了。

    丁蔷竖起耳朵倾听小个子说话。

    “她是我一个很好的朋友”话才说了一句,丁蔷马上插进嘴。

    “多好的朋友?”

    “嗯我不会用形容词,反正很好就是了。”

    马上就发现疑点了,既然感情很好的朋友,为什么会嗯一声这么长?

    丁蔷把“疑点一”记在本子上。

    “她叫什么名字?”想,该给女主角一个名字吧?

    小个子有点吃惊看着她。

    “我叫什么名字?”

    “你?我看一下,你叫李芝梅。”打蔷翻开学员名册找着。

    “对啊!那她就叫做李芝梅啊!”啊,对啊!大侦探又犯下不可原谅的错误,丁蔷竟忘了她盗用女主角名字。

    想不到小个子也有些推理细胞。

    “你叫什么名字?”

    “嗯陈榆。”

    丁蔷低下头飞笔写下:假名,因为嗯一声太长,待日后考证。

    “好吧!陈榆,你凭什么认为有人想杀李芝梅,她告诉你的?”

    “不是,她什么都不知道,芝梅是个单纯的女孩子,会把什么事都想得很好,即使真的有人要陷害她,她也不会知道的。”陈榆着急地说。

    “包括你吗?”

    陈榆一脸茫然,滞重的脑袋一时转不过来。

    不会是她!胖女人只会站在体重机上吃甜食

    丁蔷颓然放下笔。

    “好吧!她是可爱、善良、天真的女人,不会有人想杀害她,或者说其实根本没有谋杀案发生。推理结果就是!-昨天你躲在床上,看了一晚上的侦探小说所产生的幻觉,也可能减肥过度得了妄想症,不然就是企图愚弄聪明绝顶的大侦探!”

    “不不是这样”陈榆惊慌起来,双颊赘肉晃动着。

    丁蔷看了更不是滋味,刚被揭发罪证的嫌犯,第一个表情总是这样--惊慌。

    谋杀案大侦探第一次经手的谋杀案,竟然被一个胖女人所愚弄,多教人灰心。

    丁蔷用力甩甩头,大侦探于成就大事业之前,难免会有灰心与挫折,于是她以坚忍不拔的神态站起来,走到门边打开门,亦示“道不同,不相为谋”--送客!

    陈榆似被打败了的母鸡,抖落满地惆怅走到门边。当她回过头再看一次大侦探时,眼神有凄惨的绝望。

    “真的有人想杀她”

    丁蔷撇过脸,大侦探只被人愚弄一次,不可能笨得造次。

    “因为”

    丁蔷伸伸懒腰打了个大哈欠,意指:她很累了,不想浪费时间听她的因为。

    但是陈榆勇敢地抬起眼睛,有意向大侦探挑战。

    “小梅死了。”

    和她同时收音是丁蔷张成好大的嘴:啊哈哈!谋杀案终于发生了。

    近郊有一栋“很”大的宅院,就像赚足了钱的老太爷隐居享福那一种。

    与“很”并存的,有很大的铁门、很大的花园、很高的围墙,还有很大、很凶、很饥饿的两条狼犬。

    路上街灯晕黄,呼啸而过的垃圾车,引起狼犬一阵张牙咧齿的狂啸,树后头被月光照长的黑影,正忍不住一阵阵发抖。

    他以为他躲得很好,其实要不是铁门拦住,那两条狼狗早把他咬得支离破碎了。

    一个瘦瘦高高、看起来不到三十岁的年轻人,鬼鬼祟祟躲在树后头已经很久了。这位远看起来眉清目秀、近看起来满脸胡渣污垢的年轻人,刻意穿上一身夜行装。所谓夜行装,当然就指从头到尾都是黑色系列,黑色衣服、黑色长裤、黑色裤子等等,看得出质料很差,就像在地摊上买回来的那种--回家后才发现钮扣少了两个,洗一次就面目全非。还有他脚上的黑布鞋,仔细一看才发现原来是双白布鞋,至于那双黑袜子,就不必再多说。

    从地上零落的啤酒罐、几根踩熄的香烟,滴落后风干的汗水污渍,在在显示他心情十分沉重且不安。见他迟疑探出头,又碰到钉子似紧急缩回头,如果职业是小偷的话,该是头次出征的小笨贼。

    “要命,大神探应该坐在豪华大办公室里,喝喝咖啡、听听音乐、优闲自在思索破案症结。绝不会躲在树后面,面对两只凶神恶煞大狼犬,探头探脑又缩头缩脑的,真像个道地的大傻瓜。”他喃喃抱怨,又引起一阵发抖。

    又一个自命为侦探的狂人?

    这年头招牌打下来,十个人可打中九个大侦探。

    不过此人更狂,他自封为“神”探,意味破案能力已到了出神入化的地步?

    事实上,曾曼--他的名字,(这个名字也取得真好,据说长期用头脑工作的人四肢会跟着退化,所以除了遇到失火状态,曾曼会拿出跑百米的成绩之外,其它都慢得可以。)曾曼从事“人类精神心理异常导致犯罪动机行为”研究,在犯罪辨识资料中心担任辨识研究工作。

    其实这份工作,就等于拿人民血汗税金来喝茶看报的公务员,曾令曾曼唾弃不已,他认为犯罪数据库内埋没了旷世大神探。由于世风日下,社会型态日新月异,罪犯动机越来越简单勇敢,犯罪行为越来越高超绝顶,所以要得到数据后,再紧迫罪犯脑细胞,实在是件吃力不讨好的工作。

    幸好研究单位上司要求不高--也是等拿退休金的死公务员,要熬出头很难,要摸鱼打混也不是难事。

    当然,曾曼绝不是怠惰偷懒的年轻人,他是个血气方刚、正直不阿、有理想和远大抱负的年轻人,当他发现研究室里除了等便当来到之后便无事可做(也够慢的,过了三年才有警觉),因此开始筹划副业大计--神探社。

    他之所以自封“神探社”而非“侦探社”他认为“侦探”--其实就是小说里捏造出的骗人伎俩,总可以飞天遁地无所不能,与现实状况根本不符,根本就是荒诞不稽的捏造术。

    历史上,曾曼只承认诸葛孔明勉强可称得上“侦探”至于后来自己叫自己为大侦探的人,他都觉得想吐。

    居然还有一种人?得相信福尔摩斯乃世界上最伟大之侦探,难怪后来想成为侦探的人全改行去写小说了。

    言归正传,曾曼现在正站在树后头发抖,自然也是任重道远之伟大副业所使然。

    看样子,曾曼大神探副业干得不算顶好,见他双颊凹陷,炯炯有神的双眼经过两夜未眠正暴出可怕血丝,而灰黄微黑的肤色显示长期食用方便面的结果,其两条瘦腿迎风摆动,唯有他注册商标般洁白牙齿表明未缺乏钙质之外,其余只能称作--贫病交迫。

    唉!为什么成为“神”探之前,必要接受“人”身体发肤之摧残?从他接手这宗案件以来,可能有好几餐忘了吃,现在胃壁空磨得发疼,眼皮也困得直想闭起来。

    不行!他努力睁开眼皮,终于等到难得机会,他怎么可能想到吃喝拉撒睡之俗事?他一定要振作起来,好不容易等到佣人放假,她出门了,最后园丁室灯熄了,只剩下这两条至少不会喊救命(可能会咬死人)大狼犬的大好机会,他怎可以放弃?

    他必须制服它们

    别傻了,每天一餐饭只吃两包方便面的人,怎么可能单手搏倒恶犬?他自然有准备而来,袋子里有几粒被下了迷魂药的可口狗食,只不过他连丢给它们的勇气都没有。

    不能再等下去,他望望手腕--居然忘了戴表,说不定主人已购完物准备回家,他得尽快行动才行。

    于是曾曼拿出遇到失火时的功力,一鼓作气将狗食扔了过去!

    哈!感谢高中时勤练投篮技术,当狼犬发现曾曼忽然跃出来而打算大吠特吠

    之时,那狗食竟然正中其中一只的嘴里,另一只闻到可口味道立刻扑上去啃咬。

    也感谢轻松的研究工作让他有时间研究狼犬的美食,所以不到一会儿工夫,两只青面獠牙可怕非常的恶犬,都像病猫倒下来。

    如果侦探的话,可能街上去与之决一死战,这就是神采与侦探不同之处。

    他还准备了解药,等他搜集完有关证据后,再唤起这两只大笨狗(刚才他还叫它们恶犬,现在叫它们笨狗,未免太现实了。)但不是由于他悲天悯狗之心大起,而是不能让主人回来后发现狗儿被动了手脚。

    有时候一股作气比枯坐冥想具有成效,事实有时并无想象来得可怕,没想到一个动作下去就轻易制服它们,真浪费了躲在树后发抖的两小时光阴。好了,可能致命的威胁物一旦破除后,剩下的对曾曼而言都是轻而易举的小事。

    他用铁丝轻松打开铁栏上有他手腕粗的重锁,轻悄悄穿过花园羊肠小道来到门口。过程还把走过的土质弄松,避免留下痕迹。

    他估计必须在一个小时内完成工作,而一小时能做什么事呢?又以曾曼之慢吞吞的动作能做什么事?其实他只想在她卧房里装个摄影机而已。

    大神探认为,即使偷到罪犯家搜集证物,也要有十分把握才行,也就是每一次行动必须有所收获。像一般笨侦探只会盲目行动,所以经常徒劳无功还不打紧,往往又事迹败露惹出轩然大波,不但未使案情简翠,反而越弄越不可开交。

    这也是为什么侦探小说可以一写就是厚厚一大本的手法之一,原本很简单的事件,可以经侦探复杂头脑加入后,导致案情越描越黑。

    他认为,嫌犯是个女人,女人的秘密往往藏在卧房里,只要他能看到她一晚上做了什么事,很容易知道她会把重要文件或物品放在哪里,即使不能,从她行为中也可从罪犯数据库里查出可能隐藏的地点,因为女人只有独处时才会现出原形,这样再次行动时就不会徒劳而返。

    这一想,让曾曼呆在原地又过了半小时,他急忙回复过来,用电磁扫描仪先解除屋内警报,然后非常熟练地打开门锁,迅速钻人屋内。

    他没有时间观察房内布置,只觉得地方相当宽敞,凭着大神探直觉地爬上二楼,曾开错一间书房,然后顺利进入主人卧房。

    满室刺鼻芳香害得大神探差点打了个大喷嚏,他捏住鼻子,从袋子里取出小型手电筒。主人卧房是典型贵族套房,一张圆形大床摆在正中,地上铺着毛茸茸极为舒适的印花地毯,贴壁的古典大橱看起来稳重端庄,白纱飘逸的绣花窗帘更添维多利亚时代古典浪漫气氛,属于非常女人化的房间。

    他很快巡视环境,决定用古老方法把隐藏摄影机嵌入琉璃吊灯内,于是他轻悄搬来一张骨董单椅,站上去把它装好就在这时候:他大功完成正准备下来之时,忽然响起可怕的尖叫声,把曾曼吓得连同椅子-起滚落在地毯亡。

    丁蔷猛然捂住陈榆的大嘴,露出奇大惊恐的眼睛。

    她们一起来到李芝梅的住宅,丁蔷坚持的。她是个急性子,如果不能立刻看到现场,她可能整夜不能入眠,而到了次日要看现场之时,就变成精神不振了。

    丁蔷开着她的老爷破车,载着陈榆直接拜访李家。沿路上陈榆沉默不语,丁蔷只好单刀直入,和她做一问一答的侦探必要功课。

    “小梅怎么死的?”

    “被毒死。”

    “死状很惨吧?”

    “全身软绵绵瘫在地上,晚饭搁在桌上,只吃一口就死了。”

    “她在李家做什么?”

    “闲逛吧!”

    闲逛?可是现代新兴的行业?有钱人爱花钱的把戏

    “她和李芝梅是什么关系?”

    “无所不谈的闺中密友,除了我之外,就是她了。”

    “在场的有谁呢?当时李芝梅人在哪里?可能谋财害命?或是见色起意?”

    陈榆面孔有些为难。

    “还是由芝梅告诉你吧!免得她嫌我多事”

    可见陈榆相当在乎李芝梅的感觉,或者说怕自己多嘴而惹祸上身,胖子通常怕麻烦,载她过来已算是非常麻烦的事,而丁蔷;此大侦探又必须有陈榆引见才行。

    然后到了李家,她们才下车,便看到两只狗瘫在两旁的惨状,接着陈榆失去控制似叫出来

    “你想惊动全世界的人吗?”丁蔷低声叫到。

    她们急忙望向屋内,所幸唯一有点重听的老园丁没被吵醒。

    放开手,陈榆眼泪一涌而出,丁蔷飞快将她拉到围墙边蹲下。

    “芝梅”陈榆苍白着脸拚命想探出头。

    “放心,她出门去了,车库是空的,可能是小偷”

    “也可能是”

    “凶手。”丁蔷替她说完,因为她全身抖得不象话。

    “我早和她说过,身边有这么多钱,一定会遭人觊觎的”泪水悬在肥肉细缝里,她无助地望着自封大侦探的女人。

    “现在怎么办?”

    丁蔷猛然振作精神,看到无助的人就是她赴汤蹈火的时刻,于是她压低陈榆的肩膀自己小心站起身。

    可是陈榆却拉住她的手,战栗传到她胸膛。

    “你想干什么?”

    “你在这里等着,我先进去瞧瞧。”

    “不行!”陈榆吓出-道痉挛。“太危险了留我独自一人也太危险了,万-出了状况,我不知道如何是好?”

    状况?丁蔷忘了告诉她,她是搏击段位高手。

    “不然你先回去好了,明天我再打电话给你”

    “不行万一我接不到你的电话”说到这里,她的痉挛现象更严重。

    “你只有两条路选择,一回去,二留下,我想不出其它方法。”丁蔷生气了,她不想把时间浪费在这胖子身上。

    忽然陈榆用力握住她的手,热汗从她胖脸上落下。

    “在你去之前一定要答应我一件事!”她坚定地说。

    威胁?她忘了告诉她侦探绝不受别人威胁的。不过迫于眉睫,她没有说出来。

    “你一定要保护芝梅我正武聘请你成为李芝梅的保镖,我的私家侦探。”说完,她立刻在皮包里摸索,丁蔷看到她取出一本支票簿,她草草在上面写了几个数字。

    “除暴安良是大侦探分内的工作,其实你不必”当丁蔷看到她亮出的支票数字,讶然止声,忍不住吹了声口哨。

    “芝梅是我一生中最要好的朋友”

    丁蔷立刻收下支票,她想:有这张支票,她也可以变成她最要好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