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03章 李斯特的第一战(第一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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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灵虫的价格一般都在一两千金币上下,有价值比较低的精灵虫,甚至只要几百枚金币,价格高的看种类。
最高的一只,书中记载的是红圣果精灵虫,成交价格五千八百枚金币。原因是红圣果是一种价值高昂的魔药,想要扩大种植规模,就必须依靠红圣果精灵虫。精灵虫只有十年寿命,能达到这样的高价,不可思议。
如果说精灵虫还有交易的,小精灵就不存在交易这个选项了。
都是作为传家宝,一代一代传承的。
哪怕最没有价值的杂草小精灵,也不会有人舍得卖,单单小精灵的美丽,就是无价之宝了。
总而言之,《野生精灵虫市场售卖价格》是一本具有参考价值的魔法书籍。
随后的几十本印刷本魔法书籍,都不错,都有参考价值。他准备慢慢看,不着急,《龙战于野》不是一天能写成。牢记自己的身份,是一名期待骑龙的领主,而不是落魄到靠写小说吃饭的贵族。
修炼斗技,嗑药斗气。
遛狗抖森,探望土婆。
巡视荆棘,考察作坊。
每天的行程做完了,他才会提笔,写一写历史书。偶尔有了灵感,也会回到书房,将灵感记下来。
这几天,他更多的精力,放在玉米草田。
大麦屯的农奴们抓紧时间开垦田亩,播撒玉米草种子,而李斯特就不断的徘徊在已经生长旺盛的玉米草附近,施展魔力之眼,观察精灵虫的孕育迹象。他相信,一旦有精灵虫孕育,自己绝对是最先知道的。
……
11月底,似乎是一场寒流袭来,鲜花镇的气温骤然下降。
城堡里的仆人们换上了新定制的工作服。
男仆还是以传统燕尾服为主,展现绅士的优雅。
女仆则订购了珊瑚城最新流行的改良型女仆装——头上有名为“喀秋莎”的头饰,身上是黑底宽松长裙,外面罩着白色的收腰连体围裙,再加上一双白色裤袜,和两只黑色圆头皮鞋。
简约不失简单,俏皮中透着可爱。
李斯特很喜欢。
每天看着女仆们拿着扫把、抹布、手掸打扫卫生,是一种乐趣。尤其是原先的厨房女仆小莉莉,莉莉·洗澡盆,因为在厨房工作出色,被莫森太太调为楼上打扫卫生的女仆,经常会在李斯特面前工作。
她原本干瘪的身体随着生活质量的提高,越长越开,十六岁的花般年纪,魅力完全绽放。前凸后翘,加上不错的脸蛋,每每让李斯特忍不住心生敬意。
有时候,他很兽性的想。
城堡里只有他一个主人,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何不扑上去?
但他还是安抚住自己的躁动,并把这股冲动,转化成修炼斗气的动力。《火龙钻》、《烈焰波》已经深刻记忆,一招一式,毫无凝滞。《多重箭》也渐渐娴熟,双重箭境界完全精通,三重箭境界也距离精通不远。
多重箭境界还差一点,至于究极奥义多重幻影箭,他也快要完成。
“等我完成多重幻影箭,就是《多重箭》全面超越马库斯的时刻。”李斯特手握弓箭,目光犀利,盯住百米开外的箭靶,左手夹着三支箭,嘴上也咬着三支箭,“风速……湿度……重力加速度……斗气附着力……计算完毕,射!”
呼啸生风。
三支箭如同三道并排的光芒。
他的手上动作不停,摘下口中三支箭,再次搭在弓弦上,弯弓射出。
六支箭前后跟随,因为速度的不同,很快就交织在一起,并完成复杂的碰撞,齐齐转折,变幻飞行的角度。
再接着,六支箭仿佛同一时间,射中箭靶的正中心,稳稳当当,箭簇尽没!
“没有脱靶!”
李斯特猛地一怔,随即狂喜:“没有脱靶,我完成了多重幻影箭!我的箭术,已经超越马库斯!我,李斯特·郁金香,已经荣登神箭手之位!”
惊喜过后,就是油然而生的独孤求败之感——在鲜花镇,他已经是另一个层次的战斗力,非同一般的大地骑士。
哪怕是整个珊瑚岛,他也是前十的骑士。
“恐怕,李维斯现在也不是我的对手了,他不过是娇生惯养的精英大地骑士,虽然我也没上过战场,但我箭术超人一等。”
神箭手,意味着他的战斗力远超一般的骑士。
不过考虑到李维斯正在战场上涨经验,他决定还是拿马库斯作为比较对象。马库斯这样的精英大地骑士,代表了绝大部分磕不起药的骑士,他们所能提高战斗力的手段,就是不断打磨斗技。
“我的斗气总量已经超过马库斯一大截,我的箭术也超越他,我还有红血剑增幅斗气秘籍的威力。”
噌啷一声拔出红血剑。
李斯特仰头四十五度角看天空,轻声呢喃:“这样的马库斯,我要打十个。”
马库斯还在黑马岛未归,没法给李斯特打,但鲜花镇现在还有两名大地骑士,隆多·水壶和拉塞·秤砣。
“你们陪我训练一场实战,隆多先来。”
“是,男爵大人!”隆多严肃应答,他比李斯特年纪大,因此倒也不是很紧张,相反,神情看上去有点儿放松。
毕竟在众人印象中,李斯特才突破大地骑士仅仅半年多时间。固然仗着抖森,威风无限,但本人的战斗力,恐怕着实有限,哪怕骑着神骏的马匹,也不足为惧。
“准备好了吗,隆多!”
“男爵大人,我随时可开始!”
“那么,拉塞,你负责裁判!”
“是,男爵大人,隆多,请听我的口令。”拉塞朗声道,“以骑士荣光的名义,预备,开始!”
一声令下,相距百米的李斯特与隆多,各自驾驭坐骑,开始冲锋。这一刻,隆多是放松的,他实战经验并不少。对面的李斯特,却有些紧张,毕竟是第一次与实战演练,身体有些紧绷。
深呼吸一口气。
他挥击骑士长枪,在双方即将擦身而过时,猛地刺出:“火龙横扫!”
砰咚!
骑士长枪上骤升火焰,招式凶猛,与隆多的骑士长枪,硬生生碰撞一记。然后火焰消散,两支长枪各自被荡开。隆多的身体在马背上稍微一晃,很快又平稳下来。李斯特没有晃动身体,但他握着骑士长枪的手,差点被反震力拧伤。
因为紧张,没把握好力道,反震力有一半都是源自于他自己的大力。
“失误了。”他的心里透亮,固然懊恼这种低级失误,紧张感却消散不少,“隆多的实力,比我想象中要弱很多,或者说,是我的实力远超于他!”
精英大地骑士对阵普通大地骑士,本就该具备碾压的气势。
想通这一点。
他再无任何紧张,猛地大喝一声:“再来!”
骊龙马心意相通,一个反身折转,与李斯特人马合一,又一次冲向隆多。
精灵虫的价格一般都在一两千金币上下,有价值比较低的精灵虫,甚至只要几百枚金币,价格高的看种类。
最高的一只,书中记载的是红圣果精灵虫,成交价格五千八百枚金币。原因是红圣果是一种价值高昂的魔药,想要扩大种植规模,就必须依靠红圣果精灵虫。精灵虫只有十年寿命,能达到这样的高价,不可思议。
如果说精灵虫还有交易的,小精灵就不存在交易这个选项了。
都是作为传家宝,一代一代传承的。
哪怕最没有价值的杂草小精灵,也不会有人舍得卖,单单小精灵的美丽,就是无价之宝了。
总而言之,《野生精灵虫市场售卖价格》是一本具有参考价值的魔法书籍。
随后的几十本印刷本魔法书籍,都不错,都有参考价值。他准备慢慢看,不着急,《龙战于野》不是一天能写成。牢记自己的身份,是一名期待骑龙的领主,而不是落魄到靠写小说吃饭的贵族。
修炼斗技,嗑药斗气。
遛狗抖森,探望土婆。
巡视荆棘,考察作坊。
每天的行程做完了,他才会提笔,写一写历史书。偶尔有了灵感,也会回到书房,将灵感记下来。
这几天,他更多的精力,放在玉米草田。
大麦屯的农奴们抓紧时间开垦田亩,播撒玉米草种子,而李斯特就不断的徘徊在已经生长旺盛的玉米草附近,施展魔力之眼,观察精灵虫的孕育迹象。他相信,一旦有精灵虫孕育,自己绝对是最先知道的。
……
11月底,似乎是一场寒流袭来,鲜花镇的气温骤然下降。
城堡里的仆人们换上了新定制的工作服。
男仆还是以传统燕尾服为主,展现绅士的优雅。
女仆则订购了珊瑚城最新流行的改良型女仆装——头上有名为“喀秋莎”的头饰,身上是黑底宽松长裙,外面罩着白色的收腰连体围裙,再加上一双白色裤袜,和两只黑色圆头皮鞋。
简约不失简单,俏皮中透着可爱。
李斯特很喜欢。
每天看着女仆们拿着扫把、抹布、手掸打扫卫生,是一种乐趣。尤其是原先的厨房女仆小莉莉,莉莉·洗澡盆,因为在厨房工作出色,被莫森太太调为楼上打扫卫生的女仆,经常会在李斯特面前工作。
她原本干瘪的身体随着生活质量的提高,越长越开,十六岁的花般年纪,魅力完全绽放。前凸后翘,加上不错的脸蛋,每每让李斯特忍不住心生敬意。
有时候,他很兽性的想。
城堡里只有他一个主人,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何不扑上去?
但他还是安抚住自己的躁动,并把这股冲动,转化成修炼斗气的动力。《火龙钻》、《烈焰波》已经深刻记忆,一招一式,毫无凝滞。《多重箭》也渐渐娴熟,双重箭境界完全精通,三重箭境界也距离精通不远。
多重箭境界还差一点,至于究极奥义多重幻影箭,他也快要完成。
“等我完成多重幻影箭,就是《多重箭》全面超越马库斯的时刻。”李斯特手握弓箭,目光犀利,盯住百米开外的箭靶,左手夹着三支箭,嘴上也咬着三支箭,“风速……湿度……重力加速度……斗气附着力……计算完毕,射!”
呼啸生风。
三支箭如同三道并排的光芒。
他的手上动作不停,摘下口中三支箭,再次搭在弓弦上,弯弓射出。
六支箭前后跟随,因为速度的不同,很快就交织在一起,并完成复杂的碰撞,齐齐转折,变幻飞行的角度。
再接着,六支箭仿佛同一时间,射中箭靶的正中心,稳稳当当,箭簇尽没!
“没有脱靶!”
李斯特猛地一怔,随即狂喜:“没有脱靶,我完成了多重幻影箭!我的箭术,已经超越马库斯!我,李斯特·郁金香,已经荣登神箭手之位!”
惊喜过后,就是油然而生的独孤求败之感——在鲜花镇,他已经是另一个层次的战斗力,非同一般的大地骑士。
哪怕是整个珊瑚岛,他也是前十的骑士。
“恐怕,李维斯现在也不是我的对手了,他不过是娇生惯养的精英大地骑士,虽然我也没上过战场,但我箭术超人一等。”
神箭手,意味着他的战斗力远超一般的骑士。
不过考虑到李维斯正在战场上涨经验,他决定还是拿马库斯作为比较对象。马库斯这样的精英大地骑士,代表了绝大部分磕不起药的骑士,他们所能提高战斗力的手段,就是不断打磨斗技。
“我的斗气总量已经超过马库斯一大截,我的箭术也超越他,我还有红血剑增幅斗气秘籍的威力。”
噌啷一声拔出红血剑。
李斯特仰头四十五度角看天空,轻声呢喃:“这样的马库斯,我要打十个。”
马库斯还在黑马岛未归,没法给李斯特打,但鲜花镇现在还有两名大地骑士,隆多·水壶和拉塞·秤砣。
“你们陪我训练一场实战,隆多先来。”
“是,男爵大人!”隆多严肃应答,他比李斯特年纪大,因此倒也不是很紧张,相反,神情看上去有点儿放松。
毕竟在众人印象中,李斯特才突破大地骑士仅仅半年多时间。固然仗着抖森,威风无限,但本人的战斗力,恐怕着实有限,哪怕骑着神骏的马匹,也不足为惧。
“准备好了吗,隆多!”
“男爵大人,我随时可开始!”
“那么,拉塞,你负责裁判!”
“是,男爵大人,隆多,请听我的口令。”拉塞朗声道,“以骑士荣光的名义,预备,开始!”
一声令下,相距百米的李斯特与隆多,各自驾驭坐骑,开始冲锋。这一刻,隆多是放松的,他实战经验并不少。对面的李斯特,却有些紧张,毕竟是第一次与实战演练,身体有些紧绷。
深呼吸一口气。
他挥击骑士长枪,在双方即将擦身而过时,猛地刺出:“火龙横扫!”
砰咚!
骑士长枪上骤升火焰,招式凶猛,与隆多的骑士长枪,硬生生碰撞一记。然后火焰消散,两支长枪各自被荡开。隆多的身体在马背上稍微一晃,很快又平稳下来。李斯特没有晃动身体,但他握着骑士长枪的手,差点被反震力拧伤。
因为紧张,没把握好力道,反震力有一半都是源自于他自己的大力。
“失误了。”他的心里透亮,固然懊恼这种低级失误,紧张感却消散不少,“隆多的实力,比我想象中要弱很多,或者说,是我的实力远超于他!”
精英大地骑士对阵普通大地骑士,本就该具备碾压的气势。
想通这一点。
他再无任何紧张,猛地大喝一声:“再来!”
骊龙马心意相通,一个反身折转,与李斯特人马合一,又一次冲向隆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