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章 焕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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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九章 焕然
吴尽欢也乐了,笑道:“是挺进步的,也很有中国气息!”
孙凯合拢户口本,递还给金,对吴尽欢说道:“欢哥,这位冯哥对你是真不错,虽说办这事只是举手之劳,但一般关系,可不会帮这么大的忙!”
来福连连点头,说道:“黑户想上户口,就算找到了关系,没有个一、二十万也下不来。”
吴尽欢深有感触地说道:“我欠冯哥的情太多了,也不知什么时候能还得清。”
金正色道:“欢哥,因为我的关系,让你又欠了冯哥一份大人情!”
吴尽欢笑着摆摆手,说道:“我欠冯哥的人情多着呢,你这只能算小事。”光是冯正雄和冯继中帮他摆平强奸未遂的事,这份人情他就很难还得清了。
他话锋一转,向高航扬扬头,说道:“格格,把东西拿出来。”
高航一笑,从桌子下面拎起一只旅行袋,嘭的一声放在桌子上。
孙凯等人不解地看着旅行袋,问道:“欢哥,这里面是什么?”
“打开看看!”
来福率先拉开拉锁,向里面一瞧,眼睛都瞪圆了。其它人伸长脖子一看,也都怔住,半晌没回过神来。吴尽欢拍了拍旅行袋,说道:“二十万,每人两万,分掉吧!”
“欢哥,这……这钱……”
“我们在Y市做了两个多月,兄弟们也不能白干。两万块钱不多,但这只是刚刚开始,以后,我们赚大钱的机会还多着呢!”说完,见众人都干瞅着,谁都没伸手,吴尽欢笑道:“都看着干什么?钱会咬你吗?拿啊!”
“欢哥……这……”众人面面相觑,谁都不好意思第一个伸手拿钱。
吴尽欢摇摇头,率先从旅行袋里拿出两打钞票,直接揣进口袋里。
见状,众人都不客气了,纷纷从旅行袋里拿出两打钞票,乐得嘴巴合不拢。
来福看着手中两打粉红的钞票,嘿嘿傻笑道:“欢哥,这钱真是给我们的?”
“当然。”
“我……我还是第一次拿到这么多钱呢。”来福说着话,鼻子有些发酸。
吴尽欢拍下他胳膊,说道:“既然你们跟着我干,我就不会让自家的兄弟吃亏。”
最后,旅行袋里还剩下两打钞票没人拿,吴尽欢拿起,塞进金的手里。
金惊讶道:“欢哥,我也有份?”
“你不是我的兄弟?”
“当……当然是,可是……”可是他和高航、孙凯他们不一样,他是后加入进来的,金真没想到,连他都能分上一份。
吴尽欢说道:“既然是兄弟,当然就有你的一份。该客气的时候客气,不该客气的时候就不要瞎客气,不然,就不像是兄弟了。”
说着话,他环视众人,一字一顿地说道:“做兄弟,同甘苦,共患难,同生死,共进退。”
“欢哥说得好!”孙凯拿起酒杯,说道:“做兄弟,就该同甘苦,共患难,同生死,共进退,我们大家一起敬欢哥一杯!”
他一号召,众人纷纷响应。高航等人也跟着端起酒杯,异口同声道:“欢哥,兄弟们敬你!”
吴尽欢笑道:“这杯酒,必须得喝!”
“干!”
“干——”
众人撞杯,将杯中酒一饮而尽。
高航放下杯子,说道:“欢哥,过几天我打算回Y市。”
“不在F市多住几天了?”
“我在这边也没什么亲人,主要是,我不太放心公司那边,欢哥走的时候,把公司都留给程光宗打理,我……有些担心。”
“这段时间我让光宗帮忙打理公司,格格不懂我的意思?”
“欢哥的意思我懂,但拿公司试探程光宗,我觉得代价太大了,万一……”
“万一公司毁了也没什么,我们能用两个月的时间成立一家公司,同样可以用两个月再成立一家公司。钱是死的,人是活的,只要人还在,无论到哪,都不缺赚钱的机会。”
吴尽欢总是能给身边人带来无穷无尽的力量,好像在他这里,天永远都塌不下来,无论发生了什么事,都没什么大不了的,都可以轻松从容的去面对。
这就是自信,对自身实力的极度自信,而这种自信,又恰恰能感染到他身边的每一个人,让人们愿意死心塌地的跟着他去干,去闯荡,去拼搏。
他的人格魅力也正是来源于此。
傍晚,吴尽欢回家的时候喻欢还没回来,他特意到喻欢的房中转了一圈。
以前喻欢的化妆品屈指可数,现在款式倒是多了不少,吴尽欢仔细瞧了瞧,发现几瓶兰蔻、雅诗兰黛等国外品牌,档次可是比以前用的那些化妆品高出不少。
他走到衣柜前,打开柜门,喻欢的衣服也比以前多了好几件,尤其醒目的是,其中还有两套职业套装。在他的印象中,喻欢的工作根本用不上套装。
他敲了敲额头,随手打开电视,看今日新闻。
最近冯继中因为击毙两名毒贩的关系,可谓是大出风头,电视台连续两天对他做了专访,很显然,市政府和警方高层都有意把他竖立成模范,打造一个公安楷模,城市英雄。
说起来也是件好事,但吴尽欢总觉得风头出得太大,难免会惹来麻烦,正所谓枪打出头鸟嘛!
他看了会专访,拿出手机,给冯继中打去电话。
电话那头的冯继中似乎很忙,心不在焉地问道:“尽欢,找我什么事?”
“冯哥,没事就不能打你电话了?”
“臭小子,说什么话呢,有啥事赶快说,我现在正忙呢!”
“前段时间,张副市长在五福饭店门口遇袭,这个案子有结果了吗?”
“能有什么结果?现场的目击证人是不少,但看清楚杀手模样的一个都没有,还有你,和杀手面对面打起来了都没记住杀手的样子,你让我们怎么继续往下查。”
“其实真想查的话也简单,张副市长死了对谁最有利,谁的嫌疑就最大!”
“这叫什么话,查案又不光靠凭空想象、肆意推测,要讲证据的!”和张志安存在利益关系和冲突矛盾的,基本都是市里的大领导,冯继中只是一个刑警队队长,他又能查得了谁?
“张彤转学了。”
“张彤?”
“就是张副市长的千金。”
“啊,是她啊,嗯,这事我知道,张市长把女儿转回老家的学校了,估计,张市长在F市也待不了多久了。”
“哦?”
“出了这样的事,就算张市长自己想继续待在F市,省里的领导们也不放心了,调走是早晚的事,不过张市长调走后,你小子的损失就大了。”
吴尽欢乐了,笑问道:“冯哥,我能有什么损失?”
“人家都走了,谁还能记住你救过市长的事?如果张市长不走,有这层关系在,等你高中毕业,在市政府里混个临时职位不成问题,过两年根基稳了,上个成人进修一下,回来转正,弄个一官半职,都是水到渠成的事。”
吴尽欢暗叹口气,由衷说道:“冯哥,你替我想得还真够远的!”
“我不替你想谁替你想?还指望你那个大爷?不过现在说再多也没用了,张市长在F市待不长。”冯继中的语气中透出几分失望。
“行了,冯哥,我的志向本来也不在官场,你不用为我的事操心了。”
“你啊,现在就给我好好学习,考上大学,以后毕业了,我先帮你弄个协警,做几年,再转成正职……”冯继中压根就没指望吴尽欢能考上警校,甚至都没指望他能考上正规大学。
不等他说完,吴尽欢打断道:“那个,冯哥,我还有事,先挂了!”说完,他赶紧把手机挂断。如果让冯继中打开话匣子,还指不定要念叨他多长时间呢。
吴尽欢看着手机,脸上不自觉地露出笑意,被人家念叨很烦,但心里却又很暖。
过了一会,房门外传来开锁声,喻欢下班回家了。
吴尽欢从房中走出来,看到喻欢的那一刻,他不由得一怔。今天喻欢没有穿她那些土得掉渣的衣服,而是一身藏蓝色的套装,里面白色的衬衫,看起来干练又精神。
“欢欢,今天回来得这么早?”
“不是我回来的早,是你回来的太晚了。”吴尽欢走到玄关,帮喻欢拿了一双拖鞋,状似随意地说道:“这身衣服还挺好看的。”
闻言,喻欢难掩笑意,说道:“是吗?都这么大岁数了,还好看什么?”
“最近天天都回来这么晚吗?”
“对了,欢欢,妈还没跟你说呢,妈现在换了工作,在售楼处上班,工资比以前高了不少。”
“是你的那个老同学给你介绍的吧?”
喻欢一愣,问道:“欢欢,你怎么知道?”
“猜的。”吴尽欢若有所知地说道:“这人啊,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你可得小心着点。”
喻欢被他的话逗乐了,说道:“你妈有什么,能被人家惦记?”
吴尽欢重新审视喻欢。穿着得体了,人也注重保养了,看上去比以前亮眼了好几倍。现在的喻欢,用风韵犹存来形容也绰绰有余。
喻欢的底子本来就很好,以前之所以给人灰头土脸的感觉,完全是生活所迫,现在吴尽欢不用她管,她自己又换了份高薪的工作,生活压力一下子消失,整个人都变得鲜活起来。
如果吴尽欢没有重生,还是以前的杰森,见到这样的喻欢,估计都很有可能生出去追她的念头。
第四十九章 焕然
吴尽欢也乐了,笑道:“是挺进步的,也很有中国气息!”
孙凯合拢户口本,递还给金,对吴尽欢说道:“欢哥,这位冯哥对你是真不错,虽说办这事只是举手之劳,但一般关系,可不会帮这么大的忙!”
来福连连点头,说道:“黑户想上户口,就算找到了关系,没有个一、二十万也下不来。”
吴尽欢深有感触地说道:“我欠冯哥的情太多了,也不知什么时候能还得清。”
金正色道:“欢哥,因为我的关系,让你又欠了冯哥一份大人情!”
吴尽欢笑着摆摆手,说道:“我欠冯哥的人情多着呢,你这只能算小事。”光是冯正雄和冯继中帮他摆平强奸未遂的事,这份人情他就很难还得清了。
他话锋一转,向高航扬扬头,说道:“格格,把东西拿出来。”
高航一笑,从桌子下面拎起一只旅行袋,嘭的一声放在桌子上。
孙凯等人不解地看着旅行袋,问道:“欢哥,这里面是什么?”
“打开看看!”
来福率先拉开拉锁,向里面一瞧,眼睛都瞪圆了。其它人伸长脖子一看,也都怔住,半晌没回过神来。吴尽欢拍了拍旅行袋,说道:“二十万,每人两万,分掉吧!”
“欢哥,这……这钱……”
“我们在Y市做了两个多月,兄弟们也不能白干。两万块钱不多,但这只是刚刚开始,以后,我们赚大钱的机会还多着呢!”说完,见众人都干瞅着,谁都没伸手,吴尽欢笑道:“都看着干什么?钱会咬你吗?拿啊!”
“欢哥……这……”众人面面相觑,谁都不好意思第一个伸手拿钱。
吴尽欢摇摇头,率先从旅行袋里拿出两打钞票,直接揣进口袋里。
见状,众人都不客气了,纷纷从旅行袋里拿出两打钞票,乐得嘴巴合不拢。
来福看着手中两打粉红的钞票,嘿嘿傻笑道:“欢哥,这钱真是给我们的?”
“当然。”
“我……我还是第一次拿到这么多钱呢。”来福说着话,鼻子有些发酸。
吴尽欢拍下他胳膊,说道:“既然你们跟着我干,我就不会让自家的兄弟吃亏。”
最后,旅行袋里还剩下两打钞票没人拿,吴尽欢拿起,塞进金的手里。
金惊讶道:“欢哥,我也有份?”
“你不是我的兄弟?”
“当……当然是,可是……”可是他和高航、孙凯他们不一样,他是后加入进来的,金真没想到,连他都能分上一份。
吴尽欢说道:“既然是兄弟,当然就有你的一份。该客气的时候客气,不该客气的时候就不要瞎客气,不然,就不像是兄弟了。”
说着话,他环视众人,一字一顿地说道:“做兄弟,同甘苦,共患难,同生死,共进退。”
“欢哥说得好!”孙凯拿起酒杯,说道:“做兄弟,就该同甘苦,共患难,同生死,共进退,我们大家一起敬欢哥一杯!”
他一号召,众人纷纷响应。高航等人也跟着端起酒杯,异口同声道:“欢哥,兄弟们敬你!”
吴尽欢笑道:“这杯酒,必须得喝!”
“干!”
“干——”
众人撞杯,将杯中酒一饮而尽。
高航放下杯子,说道:“欢哥,过几天我打算回Y市。”
“不在F市多住几天了?”
“我在这边也没什么亲人,主要是,我不太放心公司那边,欢哥走的时候,把公司都留给程光宗打理,我……有些担心。”
“这段时间我让光宗帮忙打理公司,格格不懂我的意思?”
“欢哥的意思我懂,但拿公司试探程光宗,我觉得代价太大了,万一……”
“万一公司毁了也没什么,我们能用两个月的时间成立一家公司,同样可以用两个月再成立一家公司。钱是死的,人是活的,只要人还在,无论到哪,都不缺赚钱的机会。”
吴尽欢总是能给身边人带来无穷无尽的力量,好像在他这里,天永远都塌不下来,无论发生了什么事,都没什么大不了的,都可以轻松从容的去面对。
这就是自信,对自身实力的极度自信,而这种自信,又恰恰能感染到他身边的每一个人,让人们愿意死心塌地的跟着他去干,去闯荡,去拼搏。
他的人格魅力也正是来源于此。
傍晚,吴尽欢回家的时候喻欢还没回来,他特意到喻欢的房中转了一圈。
以前喻欢的化妆品屈指可数,现在款式倒是多了不少,吴尽欢仔细瞧了瞧,发现几瓶兰蔻、雅诗兰黛等国外品牌,档次可是比以前用的那些化妆品高出不少。
他走到衣柜前,打开柜门,喻欢的衣服也比以前多了好几件,尤其醒目的是,其中还有两套职业套装。在他的印象中,喻欢的工作根本用不上套装。
他敲了敲额头,随手打开电视,看今日新闻。
最近冯继中因为击毙两名毒贩的关系,可谓是大出风头,电视台连续两天对他做了专访,很显然,市政府和警方高层都有意把他竖立成模范,打造一个公安楷模,城市英雄。
说起来也是件好事,但吴尽欢总觉得风头出得太大,难免会惹来麻烦,正所谓枪打出头鸟嘛!
他看了会专访,拿出手机,给冯继中打去电话。
电话那头的冯继中似乎很忙,心不在焉地问道:“尽欢,找我什么事?”
“冯哥,没事就不能打你电话了?”
“臭小子,说什么话呢,有啥事赶快说,我现在正忙呢!”
“前段时间,张副市长在五福饭店门口遇袭,这个案子有结果了吗?”
“能有什么结果?现场的目击证人是不少,但看清楚杀手模样的一个都没有,还有你,和杀手面对面打起来了都没记住杀手的样子,你让我们怎么继续往下查。”
“其实真想查的话也简单,张副市长死了对谁最有利,谁的嫌疑就最大!”
“这叫什么话,查案又不光靠凭空想象、肆意推测,要讲证据的!”和张志安存在利益关系和冲突矛盾的,基本都是市里的大领导,冯继中只是一个刑警队队长,他又能查得了谁?
“张彤转学了。”
“张彤?”
“就是张副市长的千金。”
“啊,是她啊,嗯,这事我知道,张市长把女儿转回老家的学校了,估计,张市长在F市也待不了多久了。”
“哦?”
“出了这样的事,就算张市长自己想继续待在F市,省里的领导们也不放心了,调走是早晚的事,不过张市长调走后,你小子的损失就大了。”
吴尽欢乐了,笑问道:“冯哥,我能有什么损失?”
“人家都走了,谁还能记住你救过市长的事?如果张市长不走,有这层关系在,等你高中毕业,在市政府里混个临时职位不成问题,过两年根基稳了,上个成人进修一下,回来转正,弄个一官半职,都是水到渠成的事。”
吴尽欢暗叹口气,由衷说道:“冯哥,你替我想得还真够远的!”
“我不替你想谁替你想?还指望你那个大爷?不过现在说再多也没用了,张市长在F市待不长。”冯继中的语气中透出几分失望。
“行了,冯哥,我的志向本来也不在官场,你不用为我的事操心了。”
“你啊,现在就给我好好学习,考上大学,以后毕业了,我先帮你弄个协警,做几年,再转成正职……”冯继中压根就没指望吴尽欢能考上警校,甚至都没指望他能考上正规大学。
不等他说完,吴尽欢打断道:“那个,冯哥,我还有事,先挂了!”说完,他赶紧把手机挂断。如果让冯继中打开话匣子,还指不定要念叨他多长时间呢。
吴尽欢看着手机,脸上不自觉地露出笑意,被人家念叨很烦,但心里却又很暖。
过了一会,房门外传来开锁声,喻欢下班回家了。
吴尽欢从房中走出来,看到喻欢的那一刻,他不由得一怔。今天喻欢没有穿她那些土得掉渣的衣服,而是一身藏蓝色的套装,里面白色的衬衫,看起来干练又精神。
“欢欢,今天回来得这么早?”
“不是我回来的早,是你回来的太晚了。”吴尽欢走到玄关,帮喻欢拿了一双拖鞋,状似随意地说道:“这身衣服还挺好看的。”
闻言,喻欢难掩笑意,说道:“是吗?都这么大岁数了,还好看什么?”
“最近天天都回来这么晚吗?”
“对了,欢欢,妈还没跟你说呢,妈现在换了工作,在售楼处上班,工资比以前高了不少。”
“是你的那个老同学给你介绍的吧?”
喻欢一愣,问道:“欢欢,你怎么知道?”
“猜的。”吴尽欢若有所知地说道:“这人啊,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你可得小心着点。”
喻欢被他的话逗乐了,说道:“你妈有什么,能被人家惦记?”
吴尽欢重新审视喻欢。穿着得体了,人也注重保养了,看上去比以前亮眼了好几倍。现在的喻欢,用风韵犹存来形容也绰绰有余。
喻欢的底子本来就很好,以前之所以给人灰头土脸的感觉,完全是生活所迫,现在吴尽欢不用她管,她自己又换了份高薪的工作,生活压力一下子消失,整个人都变得鲜活起来。
如果吴尽欢没有重生,还是以前的杰森,见到这样的喻欢,估计都很有可能生出去追她的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