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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恨吗?当然恨!被杀之仇,又怎能不恨?
他倒不恨置他于死地的洪门,毕竟他动洪门的人在先,人家来寻仇也属正常。
就算洪门的人不找上他,也会有其它的仇家找上他的。
他恨的是那个在暗中出卖他的人。
熟悉他的身份和底细的人并不多,都是与他最亲近的人,五根手指头都能数的过来,也恰恰是这样,那个人的背叛才更加不可原谅。
只是,于他现在的身份而言,想把那个背叛他的人查出来,太难了。
“吴尽欢!”
突如其来的一声怒吼,让正在胡思乱想的吴尽欢回神。
只见停在小区门口的一辆警车的车门打开,从里面走出来一名三十左右岁的青年警察。
这人身材高大,肩宽背厚,相貌堂堂,只不过此时他脸色阴沉得吓人。他手指着吴尽欢,正对他怒目而视。
吴尽欢下意识地抬起手,插进自己的口袋里。
以前,他的口袋中总会习惯性的放着一支笔。
笔,是用来写字的,但在他的手里,笔却是能置人于死地的利器。
但现在,他的口袋里空空如也,什么都没有,这才恍然想起,这已经不是他自己的身体了。
他插进口袋中的手也随之又抽了出来。
青年警察如同见了仇人似的,大步流星地走到他近前,怒声质问道:“昨晚你去哪了?你真是越来越不像话,还学会夜不归宿了?你知不知道,喻姨找你都快找疯了……”
吴尽欢的脑中闪过一连串的记忆片段,很快,他便知道了这名青年警察究竟是谁。
他叫冯继中,是市公安局刑警大队的,他的父亲冯正雄,则是市局局长。
冯正雄和吴尽欢颇有渊源,他的父亲吴明和冯正雄是战友,十多年前,在一次缉毒行动中,吴明不幸中弹牺牲,作为特战队队长的冯正雄也受了重伤。
伤愈之后,他便专业到了市公安局工作,一步步做到市局局长的位置。
对于战友的不幸牺牲,冯正雄很是自责,对于战友的遗孀,冯正雄也很是照顾,早些年,还时常带着礼物来家中做客。
不过吴尽欢的母亲喻欢,对他始终没有好脸色,认为丈夫的牺牲,就是由于冯正雄的失职造成的。
喻欢的心结,冯正雄能够理解
渐渐的,他便很少再到吴家,改而让儿子冯继中代自己过来。
喻欢对冯继中的态度还是很不错的,并没有因为冯正雄的关系而迁怒到他身上。
对于吴家的状况,冯继中可以说是了如指掌,也正因为这样,他才会对吴尽欢失望透顶,怒其不强,恨其不争,对他的态度也越加的严厉。
弄明白其中的关系之后,吴尽欢紧绷的神经松缓下来,他迎上前去,说道:“冯哥,你怎么在这?”
冯继中比他大十好几岁,但论辈分,他俩的确是平辈。
“你说我怎么在这?昨晚你到底去哪了?”
“摔了一跤,在条小胡同里迷迷糊糊地睡了一宿。”吴尽欢故意抬起袖子闻了闻,五官都快扭到一起,说道:“冯哥,你闻闻,现在我身上还带着臭味呢!”
冯继中没好气地把他递过来的胳膊打到一边,见他衣领上粘有血迹,他快步走到吴尽欢的背后,看到他后脑勺的伤口,他眉头紧锁,问道:“这是摔的?”
“是啊!”
“从你小子嘴里听不到一句实话!”冯继中瞪了他一眼,懒得追究,甩头说道:“上车!”
吴尽欢扬了扬眉毛,说道:“冯哥,只是摔一跤而已,也不用去警察局吧。”
“谁要带你去市局?去医院!你这个样子回去,你妈还指不定怎么担心呢!”
吴尽欢一笑,说道:“冯哥,先说好了,我身上可没钱。”
“少废话!快上车!”冯继中不耐烦地甩头催促道。
有人肯主动花钱为他治伤,他当然乐于接受,谁会傻到和自己的身体过不去?当然了,这个身体在几个小时之前还不是他的。
见他老老实实地坐进车内,没有像往常那样和自己执拗,冯继中忍不住多看了他两眼,说道:“你今天倒是变乖了不少。”
以前,吴尽欢总是嫌他管东管西,见了他就躲,而且也很少会叫他冯哥,大多都是以挖苦的语气叫他‘警官’,今天也不知道这小子吃错了什么药。
吴尽欢扭头,对他笑呵呵地说道:“现在的我,不会再像以前的‘我’那样了。”
在市局里有人,这是多好的人脉,有这层关系在,完全能在F市横着膀子晃。
可惜,这吴尽欢明明手握着一把好牌,却是以最烂的方式把牌打了出去。
还跑去当什么小混混?暴殄天物。
这种错误,他不会犯,有价值的人脉,他得牢牢把握住。
冯继中诧异地看着他,问道:“你小子不会又在外面犯了什么事吧?和上回一样……”
话没说完,他猛然顿住。
吴尽欢不解地问道:“上回?上回什么?”
“算了,没事,算我没说。”冯继中显然不愿意就此事多谈。
吴尽欢耸耸肩,也未多问。不管以前发生了什么事,都与他无关,现在的他,要过自己全新的生活。
想到新的生活,他又想到了重生前的事。
英国有一家老牌的游艇制造公司濒临破产,正在对外出售,价格谈不上便宜,但也不贵,要价二百五十万英镑。
像这种老牌的又经营不善的公司,英国有很多,真正能卖出去的,屈指可数。
他对这家游艇公司倒是很感兴趣,花费不少的时间和精力去做了调查和研究。
这家公司并没有到无药可救的地步,只是发展方向错了,可以说它的实际价值被严重低估。
他原本已经计划好了,把这家游艇公司买下来,从此以后,做个正经八百的生意人。
可人算不如天算,他还没来得及付之行动,就惨死在仇家的手里。
现在,他仍对这桩生意感兴趣,毕竟在他眼中这是一桩稳赚不赔的买卖,机会难得。
只是重生之前,二百五十万英镑对他来说,虽不算是个小数目,但也能负担得起。
而现在的他,一个口袋里只有两块五毛人民币的他,二百五十万英镑当真是个可望而不可即的天文数字。
想到这里,他轻轻叹了口气。
世间万事,有一利就有一弊。
他从一个恶贯满盈的中间人,变成了一个平凡的学生,从不惑之年,变成十七岁的少年,何其幸运,但同样的,以前拼死拼活累积数十年的积蓄,全部荡然无存。
正琢磨着,他敏感地察觉到来自于自己身旁的注视。
他扭头一瞧,正看到冯继中在目不转睛地盯着自己。
他微微皱眉,说道:“路在前面,不在我脸上,你看我做什么,看路啊!”
“我怎么突然感觉你像是变成了个小老头子。”冯继中这话并不是在开玩笑,在吴尽欢的脸上,尤其是在他的眼中,刚才有那么一瞬间,他当真看到了沧桑。
在重生之前,吴尽欢这大半辈子经历过的事太多太多,在缅甸做过娃娃军,而后到非洲继续做娃娃军,长大之后,又转做佣兵,职业杀手,再后来,他又由杀手转做了中间人,可以说他的心态,比同龄的中年人都要老成,都要沧桑。
“曾经沧海难为水吧。”说着话,他向后依靠,后脑碰到椅背上,他夸张的嘶了一声,疼得直咧嘴。
“该!”冯继中狠狠白了他一眼,收回目光。
路上,冯继中给吴家打了个电话,告诉喻欢,他已经找到吴尽欢,不用再担心。
到了医院,吴尽欢的后脑勺被缝了两针,伤口不大,但却很深,否则的话,也不会血流不止。
头上缠着一圈白纱布,吴尽欢跟着冯继中离开医院。
两人就近去了医院附近的大排档,吴尽欢细嚼慢咽地吃着油条,时不时地喝口豆浆。
看他那副斯文的样子,冯继中差点被逗乐了。
感觉一宿不见,这小子好像变得不太一样了,人还是那个人,却比以前成熟了许多,就连他那张胖得变了形的大肥脸,现在看起来都不再那么令人讨厌了。
喝了一碗豆浆,吃了两根油条,吴尽欢放下碗筷,不再多食。
冯继中好奇地问道:“饱了?”
吴尽欢的饭量他还是知道的,两根油条,一碗豆浆,那只够塞他牙缝的。
“没饱,但也不能再吃了。油炸食品,吃进肚子里,除了能增肥,再有就是能致癌。”他抽出一张餐巾纸,擦了擦嘴角。
冯继中险些把自己口中的豆浆喷出去,一向贪食的吴尽欢,竟然能说出这样的话,自己不会是幻听了吧?
他看了吴尽欢好一会,摇摇头,嘟囔道:“我真怀疑你小子是不是中邪了。”
吴尽欢眼眸一闪,淡笑未语。
饭后,冯继中送吴尽欢回家。
车上。
吴尽欢问道:“冯哥,有没有能赚钱的工作,介绍介绍。”
冯继中瞥了他一眼,一手握着方向盘,一手摸进口袋里,说道:“你还未成年,现在没地方招童工,你的任务就是学习。”说这话,他把钱夹掏了出来,问道:“要多少?自己拿。”
吴尽欢看眼他的钱夹,舔了舔嘴唇,老神在在地说道:“两百五十万。”
冯继中差点被自己的口水呛到,气道:“你小子逗我玩呢?!”
“英镑。”吴尽欢又补了一句。
“还英镑?如果我有两百五十万英镑,那我也不用去上班了,天天坐在家里数钱得了。”
冯继中从钱夹中抽出五张百元的钞票,塞进吴尽欢的手里,说道:“就这么多,爱要不要。”
吴尽欢知道冯继中是个面冷心热的人,对自己很照顾。
他只是一名底层警察,为人又正值,没有灰色收入,一个月也赚不了多少钱,对自己一出手就给五百块,也当真称得上是大方了。
他刚抬起手,想把钱递回去,冯继中板着脸说道:“别和我撕吧,给你你就拿着,以后,让你妈少操点心,这些年,你妈不容易。”
喻欢娘家那边有没有亲戚,吴尽欢不清楚,反正从来没见过,吴家这边的亲戚倒是不少,不过有跟没有差不多。
这些年,喻欢一直未改嫁,基本就是她一个人拉扯着孩子,又当娘又当爹,日子过得的确很辛苦。
吴尽欢没有再推辞,抬起的手也放了下去,说道:“冯哥,这钱以后我会加倍还你的。”
从小到大,真正对他好的人不多,也正因为这样,他受人恩惠,哪怕只是一丁点的恩惠,他都会铭记于心。
冯继中笑道:“你小子好好学习,以后考上大学,找份体面的工作,就算是还我钱了。”
冯正雄对冯继中说过很多次,他的命,就是用吴明的命换回来的,冯家永远都欠着吴家一份救命之恩,照顾喻欢和吴尽欢,也是冯家的责任。
恨吗?当然恨!被杀之仇,又怎能不恨?
他倒不恨置他于死地的洪门,毕竟他动洪门的人在先,人家来寻仇也属正常。
就算洪门的人不找上他,也会有其它的仇家找上他的。
他恨的是那个在暗中出卖他的人。
熟悉他的身份和底细的人并不多,都是与他最亲近的人,五根手指头都能数的过来,也恰恰是这样,那个人的背叛才更加不可原谅。
只是,于他现在的身份而言,想把那个背叛他的人查出来,太难了。
“吴尽欢!”
突如其来的一声怒吼,让正在胡思乱想的吴尽欢回神。
只见停在小区门口的一辆警车的车门打开,从里面走出来一名三十左右岁的青年警察。
这人身材高大,肩宽背厚,相貌堂堂,只不过此时他脸色阴沉得吓人。他手指着吴尽欢,正对他怒目而视。
吴尽欢下意识地抬起手,插进自己的口袋里。
以前,他的口袋中总会习惯性的放着一支笔。
笔,是用来写字的,但在他的手里,笔却是能置人于死地的利器。
但现在,他的口袋里空空如也,什么都没有,这才恍然想起,这已经不是他自己的身体了。
他插进口袋中的手也随之又抽了出来。
青年警察如同见了仇人似的,大步流星地走到他近前,怒声质问道:“昨晚你去哪了?你真是越来越不像话,还学会夜不归宿了?你知不知道,喻姨找你都快找疯了……”
吴尽欢的脑中闪过一连串的记忆片段,很快,他便知道了这名青年警察究竟是谁。
他叫冯继中,是市公安局刑警大队的,他的父亲冯正雄,则是市局局长。
冯正雄和吴尽欢颇有渊源,他的父亲吴明和冯正雄是战友,十多年前,在一次缉毒行动中,吴明不幸中弹牺牲,作为特战队队长的冯正雄也受了重伤。
伤愈之后,他便专业到了市公安局工作,一步步做到市局局长的位置。
对于战友的不幸牺牲,冯正雄很是自责,对于战友的遗孀,冯正雄也很是照顾,早些年,还时常带着礼物来家中做客。
不过吴尽欢的母亲喻欢,对他始终没有好脸色,认为丈夫的牺牲,就是由于冯正雄的失职造成的。
喻欢的心结,冯正雄能够理解
渐渐的,他便很少再到吴家,改而让儿子冯继中代自己过来。
喻欢对冯继中的态度还是很不错的,并没有因为冯正雄的关系而迁怒到他身上。
对于吴家的状况,冯继中可以说是了如指掌,也正因为这样,他才会对吴尽欢失望透顶,怒其不强,恨其不争,对他的态度也越加的严厉。
弄明白其中的关系之后,吴尽欢紧绷的神经松缓下来,他迎上前去,说道:“冯哥,你怎么在这?”
冯继中比他大十好几岁,但论辈分,他俩的确是平辈。
“你说我怎么在这?昨晚你到底去哪了?”
“摔了一跤,在条小胡同里迷迷糊糊地睡了一宿。”吴尽欢故意抬起袖子闻了闻,五官都快扭到一起,说道:“冯哥,你闻闻,现在我身上还带着臭味呢!”
冯继中没好气地把他递过来的胳膊打到一边,见他衣领上粘有血迹,他快步走到吴尽欢的背后,看到他后脑勺的伤口,他眉头紧锁,问道:“这是摔的?”
“是啊!”
“从你小子嘴里听不到一句实话!”冯继中瞪了他一眼,懒得追究,甩头说道:“上车!”
吴尽欢扬了扬眉毛,说道:“冯哥,只是摔一跤而已,也不用去警察局吧。”
“谁要带你去市局?去医院!你这个样子回去,你妈还指不定怎么担心呢!”
吴尽欢一笑,说道:“冯哥,先说好了,我身上可没钱。”
“少废话!快上车!”冯继中不耐烦地甩头催促道。
有人肯主动花钱为他治伤,他当然乐于接受,谁会傻到和自己的身体过不去?当然了,这个身体在几个小时之前还不是他的。
见他老老实实地坐进车内,没有像往常那样和自己执拗,冯继中忍不住多看了他两眼,说道:“你今天倒是变乖了不少。”
以前,吴尽欢总是嫌他管东管西,见了他就躲,而且也很少会叫他冯哥,大多都是以挖苦的语气叫他‘警官’,今天也不知道这小子吃错了什么药。
吴尽欢扭头,对他笑呵呵地说道:“现在的我,不会再像以前的‘我’那样了。”
在市局里有人,这是多好的人脉,有这层关系在,完全能在F市横着膀子晃。
可惜,这吴尽欢明明手握着一把好牌,却是以最烂的方式把牌打了出去。
还跑去当什么小混混?暴殄天物。
这种错误,他不会犯,有价值的人脉,他得牢牢把握住。
冯继中诧异地看着他,问道:“你小子不会又在外面犯了什么事吧?和上回一样……”
话没说完,他猛然顿住。
吴尽欢不解地问道:“上回?上回什么?”
“算了,没事,算我没说。”冯继中显然不愿意就此事多谈。
吴尽欢耸耸肩,也未多问。不管以前发生了什么事,都与他无关,现在的他,要过自己全新的生活。
想到新的生活,他又想到了重生前的事。
英国有一家老牌的游艇制造公司濒临破产,正在对外出售,价格谈不上便宜,但也不贵,要价二百五十万英镑。
像这种老牌的又经营不善的公司,英国有很多,真正能卖出去的,屈指可数。
他对这家游艇公司倒是很感兴趣,花费不少的时间和精力去做了调查和研究。
这家公司并没有到无药可救的地步,只是发展方向错了,可以说它的实际价值被严重低估。
他原本已经计划好了,把这家游艇公司买下来,从此以后,做个正经八百的生意人。
可人算不如天算,他还没来得及付之行动,就惨死在仇家的手里。
现在,他仍对这桩生意感兴趣,毕竟在他眼中这是一桩稳赚不赔的买卖,机会难得。
只是重生之前,二百五十万英镑对他来说,虽不算是个小数目,但也能负担得起。
而现在的他,一个口袋里只有两块五毛人民币的他,二百五十万英镑当真是个可望而不可即的天文数字。
想到这里,他轻轻叹了口气。
世间万事,有一利就有一弊。
他从一个恶贯满盈的中间人,变成了一个平凡的学生,从不惑之年,变成十七岁的少年,何其幸运,但同样的,以前拼死拼活累积数十年的积蓄,全部荡然无存。
正琢磨着,他敏感地察觉到来自于自己身旁的注视。
他扭头一瞧,正看到冯继中在目不转睛地盯着自己。
他微微皱眉,说道:“路在前面,不在我脸上,你看我做什么,看路啊!”
“我怎么突然感觉你像是变成了个小老头子。”冯继中这话并不是在开玩笑,在吴尽欢的脸上,尤其是在他的眼中,刚才有那么一瞬间,他当真看到了沧桑。
在重生之前,吴尽欢这大半辈子经历过的事太多太多,在缅甸做过娃娃军,而后到非洲继续做娃娃军,长大之后,又转做佣兵,职业杀手,再后来,他又由杀手转做了中间人,可以说他的心态,比同龄的中年人都要老成,都要沧桑。
“曾经沧海难为水吧。”说着话,他向后依靠,后脑碰到椅背上,他夸张的嘶了一声,疼得直咧嘴。
“该!”冯继中狠狠白了他一眼,收回目光。
路上,冯继中给吴家打了个电话,告诉喻欢,他已经找到吴尽欢,不用再担心。
到了医院,吴尽欢的后脑勺被缝了两针,伤口不大,但却很深,否则的话,也不会血流不止。
头上缠着一圈白纱布,吴尽欢跟着冯继中离开医院。
两人就近去了医院附近的大排档,吴尽欢细嚼慢咽地吃着油条,时不时地喝口豆浆。
看他那副斯文的样子,冯继中差点被逗乐了。
感觉一宿不见,这小子好像变得不太一样了,人还是那个人,却比以前成熟了许多,就连他那张胖得变了形的大肥脸,现在看起来都不再那么令人讨厌了。
喝了一碗豆浆,吃了两根油条,吴尽欢放下碗筷,不再多食。
冯继中好奇地问道:“饱了?”
吴尽欢的饭量他还是知道的,两根油条,一碗豆浆,那只够塞他牙缝的。
“没饱,但也不能再吃了。油炸食品,吃进肚子里,除了能增肥,再有就是能致癌。”他抽出一张餐巾纸,擦了擦嘴角。
冯继中险些把自己口中的豆浆喷出去,一向贪食的吴尽欢,竟然能说出这样的话,自己不会是幻听了吧?
他看了吴尽欢好一会,摇摇头,嘟囔道:“我真怀疑你小子是不是中邪了。”
吴尽欢眼眸一闪,淡笑未语。
饭后,冯继中送吴尽欢回家。
车上。
吴尽欢问道:“冯哥,有没有能赚钱的工作,介绍介绍。”
冯继中瞥了他一眼,一手握着方向盘,一手摸进口袋里,说道:“你还未成年,现在没地方招童工,你的任务就是学习。”说这话,他把钱夹掏了出来,问道:“要多少?自己拿。”
吴尽欢看眼他的钱夹,舔了舔嘴唇,老神在在地说道:“两百五十万。”
冯继中差点被自己的口水呛到,气道:“你小子逗我玩呢?!”
“英镑。”吴尽欢又补了一句。
“还英镑?如果我有两百五十万英镑,那我也不用去上班了,天天坐在家里数钱得了。”
冯继中从钱夹中抽出五张百元的钞票,塞进吴尽欢的手里,说道:“就这么多,爱要不要。”
吴尽欢知道冯继中是个面冷心热的人,对自己很照顾。
他只是一名底层警察,为人又正值,没有灰色收入,一个月也赚不了多少钱,对自己一出手就给五百块,也当真称得上是大方了。
他刚抬起手,想把钱递回去,冯继中板着脸说道:“别和我撕吧,给你你就拿着,以后,让你妈少操点心,这些年,你妈不容易。”
喻欢娘家那边有没有亲戚,吴尽欢不清楚,反正从来没见过,吴家这边的亲戚倒是不少,不过有跟没有差不多。
这些年,喻欢一直未改嫁,基本就是她一个人拉扯着孩子,又当娘又当爹,日子过得的确很辛苦。
吴尽欢没有再推辞,抬起的手也放了下去,说道:“冯哥,这钱以后我会加倍还你的。”
从小到大,真正对他好的人不多,也正因为这样,他受人恩惠,哪怕只是一丁点的恩惠,他都会铭记于心。
冯继中笑道:“你小子好好学习,以后考上大学,找份体面的工作,就算是还我钱了。”
冯正雄对冯继中说过很多次,他的命,就是用吴明的命换回来的,冯家永远都欠着吴家一份救命之恩,照顾喻欢和吴尽欢,也是冯家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