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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章逝去的英雄红鞋的舞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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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泰格的声音让所有人都“清醒”了过来,纷纷懒洋洋地拔出兵器,朝我和表姐围过来,而瑞克王那边,居然没有一个敌人去攻击他。

    我不禁叹息,一样是你们的敌人,这人和人之间的差距怎么就那么大捏?

    估计泰格也很是不能理解这一现象,他只是跟身边的那群骑兵做出个“干掉他”的手势,接着,一飙50人左右的人马朝着瑞克王杀了过去。

    我一声叹息,这个泰格真是不知死活啊!霸王冲发动!朝着面前的骑士撞了过去,顿时人仰马翻,被我生生撞出一条道路来,好在我姑息他们没有朝瑞克王落井下石,只是撞击而没有使用别的枪技。

    冲出包围后直接朝着泰格杀过去,泰格惊呼出声,想不到我这个人居然强横到这种地步,连忙指挥手下上来攻击我,但因为他刚刚把人派过去攻击瑞克王,身边只剩下四个护卫骑士而已。

    战场上的这下变化,所有人都始料未及,那50个骑兵刚要冲杀到瑞克王面前,泰格的那一声惊呼让他们回过头来,顿时惊骇万分,哪还顾得上那个半死不活的瑞克王,都调转马头回来救援。

    我又怎么会给他们这个时间!面前四个骑士两两杀到,两把骑枪朝我的位置插来,我大喝一声,两枪连续击出,居然不分前后似的同时攻到!一枪挥开一杆骑枪,一枪把另一杆枪压下借着身子拔高,那两名骑士吃惊地发现自己再也无法开口说话了——喉咙不知何时已经被我的枪尖划破!秒杀!身体刚刚落地,两把弯刀超我脸上砍了过来,我一个后仰,弯刀的刀尖几乎是贴着我的脸滑过,脸上一阵冰凉,也不知被刀气划破了没有,一名骑兵大喝一声,指挥战马向我踩过来,我的身体几乎快摔倒地上的时候,一手将枪柄往地上一插,一手掏出了“冰霜之刃”——买自大雪山大胡子铁匠的紫色装备匕首,身子就地一滚,滚到那匹想踩我的战马肚子下面,战马顿时踩空,我匕首连着三刀插向马肚子——丫的敢踩我,连你一起杀!三刀中一刀发挥了冰冻效果,整匹战马连骑士一起冻住!收起匕首,握住长枪,脚下火焰腿技发动,朝着上方就是一顿连环腿!一声爆炸般的声响,冰冻的战马和骑士尚未来得及解冻就被我踢成了冰块!

    旁边一个骑士简直心惊胆战,但是他已经来不及撤退了!随着碎冰块激射,一杆枪影朝他笔直轰过来,他只来地及把马刀横在胸口!我那一枪却是附加了枪术五连击——第二击断刃,第四击击破护心镜,第五击轰碎他的心脏!

    从我攻击第一个敌人到干掉最后一个,时间仅仅过去了10秒钟,在我面前再也没有任何障碍,最近的一个敌人在我20步开外!而最近的一个骑兵刚刚调转马头跑了十来步而已!

    “泰格!给我死!”我暴起一枪,今时今日就是天王老子也救不了你,我是神挡杀神,魔挡诛魔!

    那泰格面色如土,却是不闪不避,从旁边拿出一块盾牌来!

    盾牌?!有用么?我正要下击,却发现那块盾牌发出奇怪的光线!

    “不要看那块盾牌!”瑞克王的惊叫声传来“美杜沙之盾!”

    我立刻闭上眼睛,手上长枪凭着感觉刺出!“铛”的一声撞击,我的长枪轰在对方的盾牌上,泰格连人带马后退数步!

    “哈哈哈!没错,就是上古神器——美杜沙的盾牌!今天我要你们统统死在这里!”泰格狂笑道。

    我闭着眼睛一声冷哼:“有张破盾牌就以为能赢过我?!天真!”身体再次暴起!看也不看朝着泰格出声的方向刺杀过去,泰格连忙举盾挡在面前。又是一下撞击!但这次,我使用上五连击,你又如何?!

    连着五次撞击,美杜沙之盾不愧是神器,居然全数接了下来!我咬牙,再上!这次用上霸王冲,叠加上暴雨梨花枪!

    攻击大半依然是被美杜沙之盾挡了过去,但是我的目的就快达到了!空中返身再一枪自上而下轰过去,泰格习惯性地又用美杜沙之盾去挡!只听一声马嘶,泰格胯下的战马经不住我连续几番的狂暴攻势,终于折断了双腿!

    泰格骂了一句,几乎被甩下马来,手中的盾牌再也举不好,我睁开眼睛,朝着惊骇欲死的泰格第四次攻去!泰格刚想举起盾牌,被我一枪扫过去,盾牌被远远扫飞,接着双手持枪一个刺突,枪尖终于刺入了泰格的心脏部位!

    泰格狰狞地看着我,我嘴角一扬,拔出枪尖一个横扫,泰格的首级远远飞了出去!

    战场上顿时安静了下来,随着泰格的躯体倒下,绿洲上的杀戮也停止了。

    表姐开心地去拾回了美杜沙的盾牌,那个盾牌可大可小,可以配挂在护壁上面,很是实用。她也很喜欢上面古朴的花纹,就二话不说占为己有了。

    一部分的巴撒克成员选择跟随瑞克王,他们早已厌倦了打打杀杀的生活,而瑞克王感动了他们。大漠的男儿就是如此简单,一个简单的理由就值得他们一生的追随。

    大部分的成员都被几个盗贼头子收拢了,接着,整个巴撒克四分五裂,再也不复当初的荣光。整个绿洲再也不是任何一个盗贼团的私有物,而他们更要担心来自教廷的追杀,从此过上亡命天涯的日子。

    瑞克王在我杀掉了泰格后就昏迷了过去,他的体力早已到达极限。但不知道他醒来以后,知道自己居然变成了一个150人的“盗贼团”的盗贼头子,心里会作何感想。

    残存的几个商队的人总算捡回一条命,但在那样规模的屠杀后,活下来的人只有十之一二。而这些人则带着他们的货物离开了这个伤心地。巴撒克盗贼团的物品在几个盗贼头子的哄抢下被瓜分个干干净净,只有我们这块地方,那些盗贼团的家伙们不敢靠近。在那些“改邪归正”的瑞克王的“小弟们”的努力收拢下,无主的货物和巴撒克的财物都被聚集了起来。我却也没有想到,这个规模居然会如此庞大。估计瑞克王醒过来看到后会吓一跳吧,我和表姐坏笑着说道。

    指挥着“小弟们”掩埋尸体,清理货物,并且照看昏迷,而且发烧中的瑞克王,不知不觉,现实中两天过去了。

    瑞克王终于没有醒来。

    他的伤势已经非常重了,背后那道大口子更是让他失血过多。在没有医疗设备的这里,仅仅凭着草药,只能防止伤口不被感染而已。

    他为他的兄弟们报了仇,却再也无法完成他的梦想。

    瑞克王的死讯传来的时候,不少人都迷茫了,那些男子好不容易找到了一个追随者,但是这个追随者已经无法带领他们走下去了。我找来那些男子,将瑞克王的故事告诉他们,将他未完成的理想和曾经为之付出的一切都告诉他们。

    这群刀口舔血的男人们哭了。无声的哭泣,一种压抑的悲伤的情绪笼罩了整个营地。一个大胡子的男人吼了一声:“老子半生戎马,从没有服过一个人!从今天开始,老子生平只服瑞克王老大一人!”

    戳臂出血,对天发誓,落下大漠男儿一生的誓言。

    那一百五十人一同对天发誓,于是,一个名为“瑞克王佣兵团”的组织在这里建成了。

    以瑞克王的名字命名的这个佣兵团,很快在这片大漠上打下了自己的名声,任何一个商旅团雇佣他们做保镖后,都可以得到尽心尽责的护卫,短短3年时间,瑞克王佣兵团在大漠中的名声之隆,一时无俩。规模扩大到了10000人,每次雇佣的价格被雇主争相抬到了惊人的高价,佣兵团成为西方最著名的佣兵团之一,手下的玩家占据了七成。

    但是,这个佣兵团,永远有一个150人的团队,来往于各大商城和某个小镇之间,默默地履行着某个男子的理想。

    当我们来到潘尼洛的时候,已经是瑞克王死后的第十天了。瑞克王的尸体被送回了边缘小镇,我们不知道那些镇民会如何看待瑞克王的死,但那已经不是我们该考虑的事情了。

    潘尼洛作为黄金乡边缘的一个城市,自然有它独特的魅力,特殊的城市气息让我们有种来到了古时候的西域的感觉。奇怪装束的人们在城市的街道上络绎不绝,都用好奇的眼神看着“奇怪装束”的我和表姐。

    表姐拉着我的手,游走于小摊小贩之间,和那些发色迥异的异乡人讨价还价。一个游行的队伍路过大街,跳着奇特而充满韵律的舞蹈,路上很多玩家也加入了这个队伍,表姐跃跃欲试地拉着我进去。

    我向来对跳舞这种事情避尔远之的,只觉得那古怪的扭动身体的节奏让我浑身不自在。表姐倒是不一会就跳地像模像样,让我不禁为之汗颜。

    随着身边的人们的呼喊和有节奏的击掌声,不知不觉地我也投入了这种欢快的气氛中。表姐不知从哪里搞来了一身连衣裙穿上,再穿上高根红舞鞋,顿时变成了一个美丽的舞姬,她提着连衣裙在我面前展示着她活泼的舞步,周围的一些玩家开始冲我吹口哨。

    没办法啊,配合着表姐跳了起来,欢快的气氛一直持续到了晚上。

    潘尼洛的人们告诉我们,他们的狂欢是为了迎接那基节的到来,我虽然不知道那基节是什么东西,但表姐似乎对所有的节日都来者不拒。到了晚上,游行的队伍进一步壮大,喧闹的鼓乐声和欢笑声充满了整个潘尼洛。

    我虽然在玛尔塔小镇也见识过篝火狂欢夜,但是和潘尼洛的那基节比起来,还真不是一个规模啊。当夜的潘尼洛属于笑声和舞蹈,没有打打杀杀,没有争抢偷盗,每个人,无论职业、种族、阵营、团队,都投入到了这次狂欢节里面。舞蹈的队伍排成了长龙,孩子们跟着舞者们跑着,跳着,街头的艺人、弹竖琴的吟游诗人,滑稽的小丑还有,由镇民选出的最好的舞者——“国王”和“王后”“国王”和“王后”处于游行队伍的中央,孩子们朝他们撒着花瓣,人们给他们鼓掌,这天夜里,他们就是当之无愧的众人的英雄。

    唯一遗憾的一点是“国王”和“王后”不是我和表姐,为此表姐埋怨我的舞步太僵硬——当然,那是第二天的事情了,这一天,我们只是痛痛快快地玩闹着,笑着。

    “葡萄酒!”表姐拉着我的手来到街头的露天酒摊,大口喝着木桶里倒出的葡萄酒,最后“哈~~爽!”一声,好大一杯葡萄酒被一口气灌下,赢得了四周人的掌声。表姐开心地给他们行淑女礼,又自豪地朝我笑着。我无奈地捏了捏她的鼻子,朝老板笑了笑,付账。

    老板笑着拒绝收我的钱:“今天是快乐的日子,不要钱来买酒,酒会变酸的。”

    “就是就是呵呵,你好笨哦~”表姐昵声说道,引来一片笑声。

    从表姐换上那身连衣裙和红舞鞋以后,她就没有换下来过,兴奋的她仿佛变了个人似的,还为我找了一身当地的男子服装,说要和气氛吻合。我也由得她去话说回来,表姐穿的这身打扮还是非常好看的,显得很有女人味(这句话也不能让她知道)。

    “来,喝一杯吧!”老板给我倒了一大杯酒,表姐看得双眼放光,楚楚可怜地看着我,我心一软,把酒杯给她,她脖子一仰又全部灌了下去。

    四周的人开始吹口哨~

    “呼~哈~,谢谢老板,你的酒很好喝呢!”

    “能让您赞赏是我的荣幸,我的公主殿下!”老板幽默地说了一句。

    表姐开心地笑着,拉着我的衣服说道:“走啦走啦,我们去跳舞!”

    我心中哀叹一声:“我还没喝咧~~我的葡萄酒啊”被拖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