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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兰德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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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的广州是红色的,很感动很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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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泰布,这里就是兰德镇啊。”段牧云背着铁匠箱四下好奇的张望着,显然一副乡下人进城的做派,他把手插在袖管里,身上的棉衣棉裤已经破到了极致,从里边翻出的棉花也都成了黑色,这可是足足五个月的长途跋涉啊。

    “嗯。”自从踏入兰德镇的镇门起,泰布就一直低着头走路,默不作声的,段牧云没头没脑的这么问了句话,他也只是用低沉的声音哼哼了一下。

    跟在段牧云身后的小狼现在也已经长大了不少,段牧云一路上都在节省自己的食物来喂养它,它已经长成一只幼犬般大小了,昂起头也有段牧云膝盖那么高。一路走过来,街道上遇到不少近亲,那些大多是镇上人养的看门犬,它们一见到小狼,总是弓起它们高大细长的身体狂吠,脖子上的铁链拉得哗哗作响。而小狼却不理,依然走它的道儿。只有一些比小狼小的小狗子,一见到它便吓得双腿发软,麻溜的躺在地上翻起肚皮,这是犬类表示顺从的意思。

    “烧刀子,你要想在这里混,日后与它们必有一战哦。”段牧云回头对小狼说道:“但凡是这种街道上的家狗最容不得新人,以前在雷石屯就有人新养的小狗被其他大狗咬死的。”

    “嗷!”小狼停下脚步,不屑的看了看那边柱子上栓的一只大猎犬,然后对段牧云叫了一声。它在表明自己是一只嗷嗷叫的狼,而不是啃剩骨头吃屎的狗,狼是吃肉的,不啃骨头也不吃屎。

    而烧刀子这个名儿,是段牧云前些时候给小狼取的正式名字,因为他感念老爹胡铁匠做的那种叫“烧刀子”的烈酒。最主要是在没东西吃的时候,泰布好几次都想趁着段牧云没注意把小狼给宰了,但一向喜欢烈酒的他,一想起小狼叫烧刀子,便又莫名其妙的下不去手了。

    段牧云跟在泰布身后,再往前走了一阵,路人和店铺也逐渐多了起来,酒馆里飘出浓郁的酒香,有人在里面喧闹、作乐。一对相互扶持的游侠从段牧云身边摇摇晃晃的撞了过去,段牧云注意了他们手中的刀,是弯刀,但也缺了许多口子。

    看来这里的铁匠生意好做。

    “哟!这不是野蛮人泰布嘛!”一个绿色皮肤的小个子怪物坐在路边一家店铺门口,大声的跟泰布打招呼:“听说你去找洛洛克的宝藏了,怎么样?找到没有?要不要请我们地精搬运公司?”

    “”泰布转过身体横了那个边说话边流口水的家伙一眼,然后挥了挥手,表示不用。

    段牧云有些不解的对泰布道:“这人真热心,他跟你打招呼呢。”

    “呵~”泰布冷笑一声,说道:“记住,找地精帮忙,他们只会拿走你更多的东西。跟他们交易,要当心。”

    这时,一个身材高大的应该是有着狼头人身的高大个子,他迎面走过来的时候,拍了拍泰布的肩膀:“喂!伙计!还活着呢?”

    泰布沉声回答道:“还活着。”

    狼人用奇怪的眼神看了看段牧云,又看了看他身后跟着的烧刀子,诧异的说了句:“哦,少见啊,这里居然有头狼跟着人类?”便露出诡异的笑容走远了。

    “刚才那个人,哦,那个狼,怎么”

    段牧云话还没说完,泰布便说道:“德鲁伊,他是德鲁伊,一种生活在原始森林里的族群。”

    “哦,就像绿皮兽人的德鲁伊?”

    “狼的身形只是他变换的一种罢了。”泰布解释道:“这些家伙常常变成狼人锻炼自己的化身能力,切,喜欢显摆的家伙。”

    接下来,段牧云还看到了不少稀奇玩意和稀奇人物,他看到了远处的一座高塔,也许那是这个镇子最高的建筑物了,听泰布说,那就是魔法师公会。

    一路上他还看到一些三三两两在街上走着的、穿着劣质皮甲的佣兵们,他们基本以团队形式活动,手中的武器也都奇形怪状。段牧云还见到个手中拿着枯木杆的家伙,那难看的棍子上,居然有一个闪光的小球围绕飞行。

    那是巫师,性格最奇怪的家伙。泰布如是说。

    湿漉漉的地上铺着坚硬的石块,但走起来非常顺当,比起北荒野外的稀泥地要好很多。街上有着各式店铺,人类和其他族群的小贩安静的站在铺子的雨篷后,他们看着来来往往的行人,眼中没多少生气。是啊,这样灰暗的雨雪天,总让人感觉一切都在发霉,而且四周总飘着一股臭味,也许这种难闻的味道正是那边一路走一路拉屎的水牛造成的。

    旁边有个年老驼背的老人拉着破旧的双轮板车,那轮子的制作实在不怎么高明,居然是几块大木板拼成,然后削圆的,走起来像是随时要散架。街上还有许多头顶水果或其他什么杂货篮子的小孩跑来跑去,他应该是市场里的小帮工。

    这时,段牧云听到一阵整齐的脚步声,一队全副武装的人马从街道那边走了过来,大约二十人。真让人吃惊,他们浑身穿着厚重的铁甲,手里举着长枪,是段牧云进到这个镇子里,唯一觉得整齐的事物。

    士兵大都面无表情,而队伍最前面的那个应该是将军了,他骑着高头大马,身上盔甲鲜亮,头上的面具头盔还顶着一簇红色长缨。特别是他的战马,穿着普蓝色的锁子甲,在马胸的两侧还分别挂着一只长长的阔剑和一张刻着家族花纹的圆盾。

    段牧云从剑和盾的晃动程度就能看出,那剑是钢的,盾是实木包铁边然后加漆的,都是很沉的样子,算是上等货色。

    这队装备精良的人马走起路来,地面也都会发出有节奏的沉重声响,他们身上的甲片也应为相互间的摩擦而发出铮铮之声。

    “他们是赛鲁西斯家族的军队,”泰布没有抬头,而是低着脑袋沉声向段牧云介绍道:“看见那盾上的黑色花纹了没?那是一条黑龙,是赛鲁西斯家的家纹,他们可是摩伦萨的实际掌握者,傲神帝国两位异姓王之一。这兰德镇也属于摩伦萨的行政区域。”

    “哦,”段牧云转头看着那些骑士,说道:“王?他们是国王的军队吗?”

    泰布转身拉了段牧云一把,将他带入了街道拐角,小声说道:“对赛鲁西斯的人,你最好把嘴巴管严点,小心走你的道。赛鲁西斯不是帝国的王,他只是藩王,这家伙可是帝国最心狠手辣的一位统帅,”说到这,泰布故意放慢了脚步,先是看了看周围,然后凑到段牧云耳边小声说道:“有传闻说,他想篡权夺位,以前有些人打算去揭发他,结果被他的黑翼禁卫军给抓了,砍头,然后插在了城堡的矛尖上。”

    段牧云诧异的吐了吐舌子,说道:“那他一定不是好人吧,他真想篡权?”

    “这事谁也说不好,天知道他会不会篡权,他手上可拿着帝国几十万大军哪。”泰布叹了口气,说道:“哎~不管怎么样,这都是那些凯提弥亚骑士的事情,与我们无关。关键是我们这次白忙活了,一座那么大的金山就这么没了。”想到这,野蛮人依然唏嘘不已。

    “呵呵,”段牧云拍拍泰布粗壮的手臂,说道:“没事,我这不是还拿了很多金币嘛,不知道能不能找到一间铺子。”

    泰布搓了搓手,说道:“我们先找个旅店落脚,然后算算钱,找人打听一下,看镇里最近有没有铺子转让。”

    段牧云点点头,招呼了一下在那边正跟一只母狗打得火热的烧刀子,跟着泰布继续朝前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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