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尚小说网 > 大魔王又出手了 > 第401章 诗是好诗

第401章 诗是好诗

推荐阅读:神印王座II皓月当空深空彼岸明克街13号弃宇宙最强战神花娇绝色总裁的贴身兵王韩娱之临时工女神的超能守卫无敌悍民

一秒记住【爱尚小说网 www.23xsw.net】,精彩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

    (上一章被屏蔽了,第一次修改申请解禁后没通过,还得等四十八小时才能再次申请。想跟审核的大佬说一下,那是经过严格审核,已经出版实体书的诗歌,鉴赏内容也是出自实体书,我还刻意去掉自认为会过线的东西……在网文怎么就不能通过审核?°(°ˉ??ˉ?°)°?)

    余秀华和一些男性诗人最大的区别在于,她写诗,并不是为制造混乱而作。

    那些男性诗人毕竟是男性,他们用邪恶的人性写的诗歌,字里行间无不流露着男性的粗暴,有的甚至一副男人就该如此的狂野模样。

    余秀华作为一个女性,一个脑瘫的农村妇女,单从这点看,她创作出这样的诗歌,勇气可嘉,境界显然比那些所谓的粗狂流派的男性诗人高多了。

    从内容上看,她的诗少了几分粗俗感,多了几分艺术性。

    当然,这并不代表她不狂野。

    正如诗中描述的,本来就是两个人的事儿。

    所以,余秀华嘶吼着,老娘穿越大半个中国去找你。

    老娘是为了(*^__^*)为了被你喜欢而去的。

    于是,这首诗的题目,她干脆就叫这个名字。

    这正是她狂野的地方。

    老娘“穿过枪林弹雨”,奔跑过无数黑夜,历尽千辛万苦,穿越“火山在喷、河流在枯”的大半个中国,目的只有一个。

    (*^__^*)!

    这期间经历的所有艰难险阻,都不会让我退缩,只会让我更加坚定(*^__^*)决心。

    这首诗,几乎所有艺术性的描写都是在刻画为了(*^__^*)的目的,过程中我见到的一切、我经历的一切。

    而这一切,都是为了突出诗名这个简单粗暴的主题。

    诗的题目看起来很不健康,实际上,诗歌里面丝毫未提“我”如何如何(*^__^*)。

    从这点讲,这首诗并不算什么不健康的诗,不算什么邪恶的诗作。

    它只是沉重生活下,一个普通妇女的几句呐喊而已。

    不然,它为什么能火,能出版,能被主流群体接受?

    真有问题,就不会堂而皇之流传,早就被封禁,封杀。

    就像余秀华的另一首诗《我养的小狗,名叫小巫》那样,它只是朴实、平淡、无华、接地气。

    它说:

    “我跛出院子的时候,小巫跟着

    我们走过菜园,走过田埂,向北,去外婆家

    我跌倒在田沟里,它摇着尾巴

    我伸手过去,它把我手上的血舔干净

    他喝醉了酒,他说在北京有一个女人,比我好看。

    没有活路的时候,他和她就去跳舞

    他喜欢跳舞的女人

    他说,她们会(*^__^*),声音好听。

    不像我一声不吭,还总是蒙着脸

    我一声不吭地吃饭

    喊小巫,小巫,把一些肉块丢给它

    它摇着尾巴,快乐地叫着

    他揪着我的头发,把我往墙上磕的时候

    小巫不停地摇着尾巴

    对于一只不怕疼的狗,他无能为力

    我和小巫走到了外婆家后

    才想起,她已经死去多年”

    但,很多人跟李艺红一样,一看到这首诗的诗名,和开头都有(*^__^*)那两个字,就极度反感。

    低俗,猥琐,恶心,狂妄……

    各种贬义词充斥着他们的脑海,越有文化,能找出来的贬义词就越多,就越气愤。

    网上炸了。

    在他们看来,这首诗就是表达一种强烈的反价值观,而这种价值观包裹着诗人和爱人,并不是很复杂。

    整首诗重点不在过程,所有的表现都是修饰主题那两个字。

    它美化了邪恶的人性。

    他们觉得,这是王子安在表达现实生活中的现代人的主要关系。

    即使一个痴情的人,穿越大半个大宇,也只能找到这样一种关系。

    这个世界,没有爱与被爱,没有互相理解,没有彼此尊重,只有王子安说的那种关系!

    这怎么得了?

    “我和女友是异地恋,我在西南的某省设计院,她在华南某设计院。前段时间,女友去东北的某小城出长差,我想去东北找她。看到了一个学术会议论文征文通知,看到会议地点在东北某省会,于是果断熬夜两周,写了一篇质量上乘的论文,并成功获得参会的邀请。我也制造了出差去东北的机会,虽然是坐火车去的,三千多公里,辗转三十多个小时到达。在会上获得优秀论文,过后我又坐大巴三百多公里,去了女友出差所在的小城,终于找到她。只待了一晚,第二天原路原样返回。尼玛,刚回来就看到这首诗歌,这是对我和女友的侮辱!”

    “诗中表达的意思很简单,今晚我什么都不关心,只关心睡觉。大半个大宇,发生无数的事情,都与你我无关。”

    “看到这首诗,我堕落了,人性膨胀,溢出我的心房,决堤而出的是河水,涌向你,眺望你。我穿行过的种种苦痛和美好,都不是阻碍我的栅栏,更让我迫切地找到你,我的爱人。”

    “以文艺的手法,写了一个那什么千里赴会的故事。”

    “后吊丝主义诗歌。在大时代背景下,表达了一代人苦闷的心境,呵呵。”

    “自始至终,就没觉得这首诗有多精彩,不过是因为一些人的口味越来越重才觉得惊艳,看看每天微博热点就知道了。其次是媒体也很无聊,抓住了大众爱看热闹的性格。最后,某些做出惊为天人的评论的大家们也很无聊。”

    “看题目,作者的意思是我们大宇人的人际关系就是那种关系!”

    “这个关系只有肉体的沉沦,没有精神上的独立和自由,没什么可骄傲的。”

    “这首诗歌,就是在说您只有交税的义务,没有不交税的理由。”

    “大宇这么大,其实只有两种人。就是交税的人,和收税的人。哪一个更好?大宇人都知道,能对准丹顶鹤的枪口肯定是坏人拿枪!”

    “诗人想要找到给自己灵魂收税的人,必须穿过枪林弹雨,必须等到黎明时刻的到来,必须坚强如一万次才能成功。”

    “当然还有什么都有可能发生的情况,如火山在喷,河流在枯。这些都在我们身边一遍一遍的重复着。”

    “最后是告诫我们别把他乡当故乡,别把故事当历史,别把睡觉当爱情。诗人看透这的一切,为了恰饭,却还骗我们说这是春天!”

    “为何会有如此之污的诗?真难看,赤裸裸的粗俗还要装逼,还让大半个大宇人躺枪了,打他丫的。”

    有人好认为,诗必须要有节奏感,否则不能成为诗。

    他们觉得,这篇作品开头的长句怎么断句都很难讲,更谈不上有节奏感,认为不算是诗作。

    网络上,大有全网征讨王子安之势。

    看到此景,宁云冲哈哈大笑。

    平阳王,你个白痴,你揭开了大家丑陋的面目,不声讨你才怪。

    啊啊啊,我的贤者灵感,被转移了!

    宁云冲想想很生气。

    一定是这样的,不然为什么我成不了诗人?

    都说上天是公平的,这个人倒霉,一定是另一个人把这个人的气运给夺走了。

    说什么上帝把门关上,一定会为你打开一扇窗,那是胡扯,自欺欺人。

    宁云冲不服气,静下心来,想好好看看,自己写的诗,是怎么样的。

    于是,他认真看王子安的微博。

    英文那段就算了,他看不懂,直接跳过去。

    然后,他发现,第一次读时摸不着头脑,再读一遍,一个字一个字的看,心都在颤抖。

    这应该是我写的诗啊,说得好像我!

    它仿佛在说我自己,因为此刻的我,宛若这首诗的作者,像是一只满身是伤的野兽,在奋力嘶吼着,而周围又是一个个不理解的环境。

    语言好有力,再读第二遍时,宁云冲的心还在颤抖。

    多读几遍,每一遍都有不同的感受,宁云冲觉得,好像自己啊。

    我希望爱情,努力追求爱情,但结果发现,爱情和自己期许的美好相差太远,心灰意冷。

    即便如此,自己依然期许,依然向往,依然在不断地努力。

    宁云冲都被自己感动到了,自己的人生中,有种凄凉中的美丽,有种悲凉中的不懈。

    读诗不一定要去理解诗人本身给诗的定义,诗只要让人在某个方面有触动,那就是有意义的。

    不管这个意义是读者说得出,还是说不出的种种。

    宁云冲读得懂,不然他也不会认为是自己写的了。

    “这首诗,真的让人眼前一亮啊,它看似低俗,被众人揶揄,但实则高过太多太多看似高大上的诗歌。”宁云冲惊叹。

    “冲冲,你跟平阳王和好了吗?”宁云冲旁边的小女粉说,趴在他胸口,看着他手里的手机问道。

    这又是另一个女粉。

    以宁云冲的外在形象,不用掏钱,都没问题。

    圈内有人因为找小姐姐被抓,事业一落千丈,宁云冲嗤笑。

    白痴,不知道那是犯法吗?

    跟女粉电话,联通移动,又不犯法。

    如果双方都有另一半,被抓到也顶多算是不道德。

    聪明人都应该知道怎么选。

    “这是我……”宁云冲差点就脱口而出,说是自己写的。

    最后收住了,我才没那么傻,这事我自己知道就好。

    这是我心底的秘密,只属于我一个人的秘密,就像小时候偷看邻居家阿姨洗澡,看到吐的事,得带进棺材或骨灰盒,谁也不说。

    “我对事不对人,我没他那么小气,这首诗确实很好,说得很真实,你可以看看。”宁云冲把手机递给女粉。

    女粉眼冒星星。

    冲冲太帅了,迷死人。

    这才是我们家的偶像,不枉我们那么饭他。

    此时,遥远的某个地方。

    张宏窦刚睡醒。

    说好听赋闲在家,说难听没工作的他,最近日夜颠倒,作息有点混乱。

    虽然睡眠质量不怎么样,但想睡的时候,张宏窦必定躺下。

    多睡觉,这个年纪他是没法美容了。

    但可以节省能量。

    节省能量,就相当于省吃,省钱。

    省下来的钱,可以拿去找小姐姐聊天啊。

    男人,这一生不就是为了女人而努力挣钱省钱嘛。

    因为省钱,早就不敢随便买的喜欢喝的饮料断了,喝了几口白开水后,张宏窦没开电视,省电。

    他开手机。

    看了看电风扇,还是不开了。

    当看到王子安的微博,和这首诗歌的名字,张宏窦有些沉默。

    这个王子安,当真越来越厉害了啊。

    诗里说的,不是以前的我吗?

    几千里迢迢,就为了……

    好怀念!

    张宏窦忽然清静,以前有老婆,有钱的时候,对女人不太热心。

    现在,完全就是累赘啊。

    假如可以,张宏窦现在毫不迟疑。

    可现代医学似乎还没那么先进。

    又或许这是反人类研究和发展方向,没这个医学项目,所以这方面没什么进步。

    “他都能这么不要脸了,我为什么还放不下那点可怜的自尊?”张宏窦开始反思。

    他红过的,栾槁放弃他,但不代表不让他自己接活儿找活儿。

    只是酒吧卖唱之类的,张宏窦拉不下那个脸,还抱有惊喜从天而降的期望。

    就好比自己以前时不时给街边的乞丐扔硬币,现在让自己去跟那个乞丐并排乞讨,做不到。

    摸了摸光秃秃的脑瓜,张宏窦下定决心,等头发长起来,就去酒吧卖唱。

    于是,在希望头发快点长起来,又害怕头发长起来的张宏窦,刷牙洗脸去了,开始新的一天。

    香江。

    “饱汉不知饿汉饥,这么不珍惜来之不易的好日子。”看着这首诗,温乃华痛心疾首。

    王子安只要沉住气,或是别这么招黑,恶心网友,一年半载后,起点会非常非常高啊。

    可他就是不干,大好的前途不要。

    想想就来气,温乃华感觉自己损失了好几亿一般的难受。

    这世道,何其不公!

    我甘之如饴,你弃之如履。

    平阳家族群里。

    没人出声。

    表哥的微博,确实捅了马蜂窝似的。

    大家不知道怎么开口。

    诗是好诗,但是,怎么说呢?

    就像一辆机动车在马路上,在车流如织的街上,忽然来一个漂移,稳稳插入一个缝隙。

    车技是很赞。

    可是,好像违反了交通法规——危险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