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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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过晚饭,贝思甜收拾了碗筷,回到东屋坐在炕沿儿上,拿起簸箩开始掐辫子。
秦氏见她主动来帮忙,心里挺高兴,眉心的‘川’字舒展开一些。
罗安国靠在被子垛上自己卷烟,虽然现在家里没什么钱,但是秦氏不愿意委屈了他,多少也会买些烟叶子,他没事了就自己卷一卷。
贝思甜一边掐辫子,心里一边斟酌着该怎么说,毕竟要练字可是要置办东西的,练字的宣纸和毛笔都是要花钱的!
“平安,你不好好练字,画啥东西呢?”罗安国瞥了他那本子一眼。
罗安平这个年纪本来就爱写写画画的,以前贝思甜从来不画画,后来一画画的又那么好,他当然心痒难耐。
“我今天已经洗完三大张纸的字了!”罗安平将田格本拿出来,上边都是数字和简单的偏旁。
罗安国拿过来看了看,比以前倒是有点进步,不过放着字不练瞎划拉,他还是训斥了几句。
贝思甜见此,说道:“爸,我也想将练字重新捡起来。”她说完,紧接着又补充了一句,“毛笔字。”
罗安国手里卷着烟,抬头看着她道:“你会毛笔字?你爸教你的?”
贝思甜点头,将这一切都推给了那个便宜爹,“是的,从小只要有时间就练。”
秦氏一边缝着鞋面,一边说道:“杜扒皮能让你有时间?”
贝思甜听到‘扒皮’两个字,灵机一动,说道:“写字能卖钱,所以她倒是不反对。”
“钱钱钱!她就知道钱!都掉的钱眼儿里去了!”秦氏一提起她就生气。
“行了,人都嫁出去了,你还这叨叨什么!”罗安国喝住秦氏。
杜春梅带着她那个女儿嫁到了邻村,原先的房子都给卖了,虽然不远,但是看样子没打算再回来。
“小甜儿,你写的字卖出去过吗?”罗安国问道。
只有写的好的字才能卖出去,罗安国也是想问问她的水平。
贝思甜哪敢全都说实话,她来到罗家之前只有十二岁,练字可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十二岁的小姑娘,平时又受到压榨,怎么可能练出一手好字呢。
“没有,还没试着往外卖,我爸他就……”贝思甜声音压低,随即又抬头扬声说道:“不过我爸说过我在这方面有天赋,让我以后有机会了,好好练练。”
秦氏将缝好的鞋放在一旁,眼皮都不抬一下,“练什么练,贪多嚼不烂,你就好好绣你的花吧,我看你在这上头有天赋。”
“娘,我的字说不定能卖钱的。”贝思甜也想在这方面打动秦氏。
但是秦氏压根就不信她会写毛笔字,那东西,就是当家的写的也卖不出去,她一个丫头片子写的就能卖出去?
罗安国一直没有说话,这时候对秦氏说道:“老婆子,左边柜子我那毛笔还在不?”
秦氏没好气地放下手里的活儿,“在能怎么着?家里也没有墨,你们怎么说风就是雨的呢!”
“不是还有一瓶钢笔水吗。”罗安国说道。
钢笔水?
贝思甜一怔,钢笔和钢笔水都是金贵东西,可贵了,这里怎么会有的?
她转念一想,立刻便想到罗旭东的身上,这些东西,怕是也只有部队上才有了。
果然就听到秦氏说道:“那是部队上给旭东发的奖,用一点少一点,不行!”
那根钢笔和一瓶钢笔水都是罗旭东那年获得优秀标兵发的奖品,这么金贵的东西,怎么能拿出来瞎祸害!
而且这些东西都是秦氏留下的念想,用完了可就没有了!
秦氏态度坚定,罗安国也没有办法,这次贝思甜只得失望而过。
贝思甜也没有太失望,虽然没有墨汁,但是有了毛笔也好说,罗安国喜欢有上进心的人,到时候管他借毛笔应该不难。
贝思甜决定自己买黄纸,她在柜子里找到几块手绢,带着蓝色或者粉色包边的那种,只是上边的绣图十分粗浅,她稍微加工一下,应该也能卖上几个钱。
黄表纸2刀一毛五,足够她用一段时间的了。
以后是要打算经济上独立了,否则以后想做什么事都会像现在这般束手束脚,如果钱掌握在自己手里,便不需要这么麻烦。
秦氏倒也不是不想让她掌握家里的钱财,只不过以前的原主是个扶不上墙的烂泥,若是把钱给了她,说不定哪天就被人糊弄走了。
鞋面绣完了,贝思甜又将秦氏给的麦梃子都掐成辫子,便开始抽空绣手绢。
临到去赶集前一天,贝思甜将将把五块手绢都绣完了,之所以用了这么长时间,她是下了一些功夫的。
这五块手绢用的都是双面绣的绣法,三块绣的是双尾金鱼游弋生姿,另外两块绣的是黄灿灿的月季配上别致的绿叶。
手中只有两种颜色,花样子自然也是相对简单很多,不过绣出来却是十分精美,两位金鱼摇首摆尾,栩栩如生,甚至显出几分悠闲自由之姿。
这三块手绢她准备一块卖五毛钱,另外的两块,分别绣着一大朵怒放的金黄色月季,另外还有一朵含苞待放的花骨朵,配上几片绿叶,显出几分雍容华贵之色,让人看了心生喜爱。
这两块手绢她准备买八毛钱。
这个价格对于手绢来说太贵了,可是对于双面绣的工艺来说就太便宜了!
如果都能如愿卖出去,她手里就能攒下点钱,别说买黄纸,就是买墨都绰绰有余。
集市的地点是在隔了三个村子的马庙村,秦氏四点多就起来开始收拾了,贝思甜和罗安平五点钟起来的时候,就已经准备出发了。
罗安平兴高采烈,赶集对于他们这些孩子来说,就像是去游玩,集上有好多好玩的东西,就是看看心情都会愉悦。
三个人一路向着集市走去,村里头也有一些赶集的赶着驴车,不过都要钱,现在一分钱都恨不得掰开来花,秦氏便带着他们徒步走过去。
这段距离也不短,有十来里地,三个人天不亮就出来,等到天大亮了,才赶到集上。
嘈杂声逐渐增大,罗安平再次兴奋起来,走路都一颠一颠的。
贝思甜也是左顾右盼,想看看这里的集市有什么不同。
转眸间,她却看到了一个人。
吃过晚饭,贝思甜收拾了碗筷,回到东屋坐在炕沿儿上,拿起簸箩开始掐辫子。
秦氏见她主动来帮忙,心里挺高兴,眉心的‘川’字舒展开一些。
罗安国靠在被子垛上自己卷烟,虽然现在家里没什么钱,但是秦氏不愿意委屈了他,多少也会买些烟叶子,他没事了就自己卷一卷。
贝思甜一边掐辫子,心里一边斟酌着该怎么说,毕竟要练字可是要置办东西的,练字的宣纸和毛笔都是要花钱的!
“平安,你不好好练字,画啥东西呢?”罗安国瞥了他那本子一眼。
罗安平这个年纪本来就爱写写画画的,以前贝思甜从来不画画,后来一画画的又那么好,他当然心痒难耐。
“我今天已经洗完三大张纸的字了!”罗安平将田格本拿出来,上边都是数字和简单的偏旁。
罗安国拿过来看了看,比以前倒是有点进步,不过放着字不练瞎划拉,他还是训斥了几句。
贝思甜见此,说道:“爸,我也想将练字重新捡起来。”她说完,紧接着又补充了一句,“毛笔字。”
罗安国手里卷着烟,抬头看着她道:“你会毛笔字?你爸教你的?”
贝思甜点头,将这一切都推给了那个便宜爹,“是的,从小只要有时间就练。”
秦氏一边缝着鞋面,一边说道:“杜扒皮能让你有时间?”
贝思甜听到‘扒皮’两个字,灵机一动,说道:“写字能卖钱,所以她倒是不反对。”
“钱钱钱!她就知道钱!都掉的钱眼儿里去了!”秦氏一提起她就生气。
“行了,人都嫁出去了,你还这叨叨什么!”罗安国喝住秦氏。
杜春梅带着她那个女儿嫁到了邻村,原先的房子都给卖了,虽然不远,但是看样子没打算再回来。
“小甜儿,你写的字卖出去过吗?”罗安国问道。
只有写的好的字才能卖出去,罗安国也是想问问她的水平。
贝思甜哪敢全都说实话,她来到罗家之前只有十二岁,练字可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十二岁的小姑娘,平时又受到压榨,怎么可能练出一手好字呢。
“没有,还没试着往外卖,我爸他就……”贝思甜声音压低,随即又抬头扬声说道:“不过我爸说过我在这方面有天赋,让我以后有机会了,好好练练。”
秦氏将缝好的鞋放在一旁,眼皮都不抬一下,“练什么练,贪多嚼不烂,你就好好绣你的花吧,我看你在这上头有天赋。”
“娘,我的字说不定能卖钱的。”贝思甜也想在这方面打动秦氏。
但是秦氏压根就不信她会写毛笔字,那东西,就是当家的写的也卖不出去,她一个丫头片子写的就能卖出去?
罗安国一直没有说话,这时候对秦氏说道:“老婆子,左边柜子我那毛笔还在不?”
秦氏没好气地放下手里的活儿,“在能怎么着?家里也没有墨,你们怎么说风就是雨的呢!”
“不是还有一瓶钢笔水吗。”罗安国说道。
钢笔水?
贝思甜一怔,钢笔和钢笔水都是金贵东西,可贵了,这里怎么会有的?
她转念一想,立刻便想到罗旭东的身上,这些东西,怕是也只有部队上才有了。
果然就听到秦氏说道:“那是部队上给旭东发的奖,用一点少一点,不行!”
那根钢笔和一瓶钢笔水都是罗旭东那年获得优秀标兵发的奖品,这么金贵的东西,怎么能拿出来瞎祸害!
而且这些东西都是秦氏留下的念想,用完了可就没有了!
秦氏态度坚定,罗安国也没有办法,这次贝思甜只得失望而过。
贝思甜也没有太失望,虽然没有墨汁,但是有了毛笔也好说,罗安国喜欢有上进心的人,到时候管他借毛笔应该不难。
贝思甜决定自己买黄纸,她在柜子里找到几块手绢,带着蓝色或者粉色包边的那种,只是上边的绣图十分粗浅,她稍微加工一下,应该也能卖上几个钱。
黄表纸2刀一毛五,足够她用一段时间的了。
以后是要打算经济上独立了,否则以后想做什么事都会像现在这般束手束脚,如果钱掌握在自己手里,便不需要这么麻烦。
秦氏倒也不是不想让她掌握家里的钱财,只不过以前的原主是个扶不上墙的烂泥,若是把钱给了她,说不定哪天就被人糊弄走了。
鞋面绣完了,贝思甜又将秦氏给的麦梃子都掐成辫子,便开始抽空绣手绢。
临到去赶集前一天,贝思甜将将把五块手绢都绣完了,之所以用了这么长时间,她是下了一些功夫的。
这五块手绢用的都是双面绣的绣法,三块绣的是双尾金鱼游弋生姿,另外两块绣的是黄灿灿的月季配上别致的绿叶。
手中只有两种颜色,花样子自然也是相对简单很多,不过绣出来却是十分精美,两位金鱼摇首摆尾,栩栩如生,甚至显出几分悠闲自由之姿。
这三块手绢她准备一块卖五毛钱,另外的两块,分别绣着一大朵怒放的金黄色月季,另外还有一朵含苞待放的花骨朵,配上几片绿叶,显出几分雍容华贵之色,让人看了心生喜爱。
这两块手绢她准备买八毛钱。
这个价格对于手绢来说太贵了,可是对于双面绣的工艺来说就太便宜了!
如果都能如愿卖出去,她手里就能攒下点钱,别说买黄纸,就是买墨都绰绰有余。
集市的地点是在隔了三个村子的马庙村,秦氏四点多就起来开始收拾了,贝思甜和罗安平五点钟起来的时候,就已经准备出发了。
罗安平兴高采烈,赶集对于他们这些孩子来说,就像是去游玩,集上有好多好玩的东西,就是看看心情都会愉悦。
三个人一路向着集市走去,村里头也有一些赶集的赶着驴车,不过都要钱,现在一分钱都恨不得掰开来花,秦氏便带着他们徒步走过去。
这段距离也不短,有十来里地,三个人天不亮就出来,等到天大亮了,才赶到集上。
嘈杂声逐渐增大,罗安平再次兴奋起来,走路都一颠一颠的。
贝思甜也是左顾右盼,想看看这里的集市有什么不同。
转眸间,她却看到了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