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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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秧秧越想越不对,扶着树干,一点一点慢慢爬起来,她的屁股正对着他的方向,短短的小窄裙里是黑色的安全裤。
他很绅士地别开眼,却听见她大叫“白聿鑫,我是路痴,不认得回去的路啦这里每棵树都长得一模一样,我怎么知道回家的方向白聿鑫、白聿鑫、白聿鑫”
他想出来的,却又怕撞见她的安全裤。
她一次次喊,嗓门越喊越高,不久随便找了个方向,就往那边闯。
向秧秧的方向感果然很糟,他从树后现身,追着她去的方向,结果她听见他的脚步声,以为后面有个杀人魔鬼,吓得加快脚步,一脚高、一脚低, 高高低低跑得像阿吉仔在落跑,让他不得不出声制止。
她猛地回头,看见他,一个飞扑,扑进他怀里,拉住他的衣服大嚷大叫。
“你不可以丢下我!马上就要天黑了,森林里的天黑很可怕”
从来不哭的女生在他怀里留下热热的眼泪,虽然事后她矢口否认,但他知道,她是真的真的很怕黑。
忍不住,白聿鑫又笑得嘴角飞扬。
想起那些一段段、一幕幕的回忆,他突然发现,她改变的,还有他不爱笑的老毛病,难怪,表哥会夸向秧秧很好,说在她身边,他变得和蔼可亲。
他还有十一天的假期,但他不想待下了。
走到二楼,他不需要收拾行李,只要拿走电脑就可以,但冰箱里的东西,他要全部拿走。
车子开到村子时,他先绕到表哥家里,交代一下新茶的事宜。对于他的提早离开,表哥很诧异,但想想,也许他台北公司有事情,也就不多留 他。
在他的车子启动前,表哥像想到什么事似地跑到他的车边,敲敲他的车窗。
他把车窗降下。“有事吗?”
“阿聿,我看那个向小姐人满好的,如果可以的话,就试着交往看看。”
他失笑。表哥不知道向秧秧是个痛恨婚姻、不信任爱情的女人。
见他没反应,表哥很心急。江绯琳都离开他那么多年了,这个时候,表弟还看不开,白家就他这么一个单传,怎么可以再痴心下去?
“碰到好女人不要太孤僻,不然她会被别的男人抢走。”他加了恐吓口气。
她是好女孩?不,她很坏,耍心眼,发布人家的八卦照片,她是百分百的天蝎座,谁都不要犯到她,不然下场会很惨。
“打个电话给人家,有空多保持联络,说不定聊着聊着,就聊出感觉了。”表哥苦口婆心。
白聿鑫继续保持沉默。
“你啊好啦,不念你了,总之别让表姑担心。”表哥摇头。差这么多,向小姐才走多久,阿聿的和蔼可亲就不见了,孤僻又跑出来见人。
“我走了。”他升起车窗、离开。
不知道是不是表哥的话影响了他,后来几天,他好几次拿起电话,却在号码未拨齐时又挂掉。
他还没做好准备和另一个女人建立关系,而一个仇视爱情、痛恨婚姻的向秧秧他不确定,她是不是个好对象。
他知道父母亲很心急,而绯琳的事已经让父母操够了心,他也想彻底离开那段过去,但也许是缘分未至吧,他的心还未定。
******* ***** ******
“喂,白聿鑫,还记得我吗?谢谢你哦,你的合约让我们家总经理大大夸奖了我一番,呵呵呵,我欠你一顿,什么时候我再去煮饭给你吃?”
不好,专门打电话去说这个,太无聊。
“白聿鑫,冰箱里面的东西要记得吃,不要放到坏掉哦,那个炒饭啊,微波五分钟就会香喷喷”
不好,这样听起来有点邀功,那个孤僻男不晓得会不会认为心机深的她,想要搞定他下一季的茶叶。
“阿聿,我答应到你表哥家吃梅子鸡,下个星期去的时候,我再打电话约你,到时一起去好不好?”
白痴,谁会为了吃梅子鸡开车三个钟头?
呼向秧秧趴在桌上,把电话盯到快发芽。
对,她想他,常想到会恍神、会莫名傻笑,她不知道想一个人会是这种状况,从小到大,她第一次认识失眠长什么模样。
他会想她吗?想她的聒噪,想她的坏心眼,想她的手艺,想她很努力配合他的洁癖?
她痛恨做家事的,但想到他踩着光洁的地板时,露出会心一笑,她的眼角就跟着笑;想他进屋看见热腾腾的饭菜,眼睛倏地膛开的满足感,她的嘴角就会跟着溢出幸福。
是啊,她好想他,想他的孤僻,想会不会她离开,他又让自己的嘴巴罢工,她还想他的认真倾听、想每个和他一起看星星的夜里、想他宽宽阔阔的背脊
宽宽阔阔的背脊他的背好宽哦,宽得她贴在上面,晃着晃着,晃得舒服安全,他背着她走过长长长长的一段路,脸不红气不喘
哪次,她中暑。
会中暑是自找的,和谁都没关系。
那天清晨,她故意起大早和他出门看采茶姑娘采茶。
山区人口外移,年轻女孩大多不愿意留在家乡,宁愿到大都市谋生,所以采茶姑娘中最年轻的,至少超过五十岁,眼看阿嬷采茶的速度那么快, 她忍不住手痒,也拿来顶斗笠,手指绑上小刀片,跟在阿嬷后面采。
从七点开始,阿嬷的手没停过,太阳越晒越狠,阿嬷们仍然笑嘻嘻地一面采茶一面聊天,即便如此,她们的动作也没有慢下来过。
三个小时过去,阿嬷们每人平均采下十几、二十斤茶叶,反观向秧秧的茶篓子里,明明使足劲,却连五斤都不到,她很好强,越是心急越拼命,她加快速度,不顾两条膀子快松脱,眼看着篓子里的茶终于越积越多时,她——昏倒了。
醒来的时候,她躺在他表哥家的床上,第一个动作是跑厕所。
她拉到虚脱,她猜,白聿鑫肯定躲在门后大笑。
好心阿嬷弄了杯番薯黑糖水给她喝,她才止泻,味道不是太难喝,但看起来很恶心,然后,她看见他闷声偷笑。
她拉得全身无力,午饭的炒面,她连半口都吞不下。
黄昏,表哥要开车送他们回森林小屋,白聿鑫却拒绝,他说表哥全家还得忙着把今天摘的茶连夜做起来。这件事让她发现,他其实是个体贴的男人。
他没有开走表哥的货车,因为表哥还得用货车四处收茶青,她走不动,他就把她背在背上,一路回家。
那段路很长,整整走了两个小时,她不停在他背上打屁,说东说西,说当女人就要当林志玲,美丽得可以当花瓶,说身为男人要重情重义,如果人家对你好,就要懂得回赠善意。
她在暗示他,看在她为他打理家事的份上,应该满足她对经理职位的幻想。
一路上都是她在说话,他没回答,后来懒了,她索性瘫在他的背上睡觉,宽宽的背、舒适的摇晃,让她突然感觉,有个男人可以靠,感觉还不差。
打吧,打通电话,她已经回来一个多星期,至少要打个电话,问问他的茶叶什么时候会到,就算没有公事横在中间,也可以问问他,那锅卤肉的味道棒不棒。
就这样,决定!
拿起电话,她拨了一个以049做开头的家用电话。
电话没人接,她看看手表。这个时候他不会还在茶园里吧?晚点再拨。
七点,下班之前,她又打一次电话,还是没人接,向秧秧皱起眉头。他去哪里?他又不是爱“开讲”的男人,没道理这时候不在家。
她开始后悔,没有留下他的手机号码。
晚上十一点,她穿着睡衣,在房间内来来回回,用昂贵的手机打市话,一通又一通,通通没人接。
糟糕,他会不会在几天之内把她做的东西吃光光,然后,不得不自己下厨房,再然后他的厨艺天呐,食物中毒!
她每个小时打一次电话,从晚上七点打到第二天凌晨五点,一整晚没睡觉,把手机握在掌间。
六点,她等不下去了。万一他昏倒在森林里呢?万一表哥没有去探望呢?万一他生病了,却没有人知道呢?万一有强盗行抢,他住的地方那么偏僻,连警车都开不到
她在心底模拟了一百种状况,每种状况的结论,都是他昏迷不醒或血肉模糊,她被自己吓到了。
跳下床,向秧秧开着车子一路南下,三个小时的车程,因为紧张还开错好几个交流道。
好不容易到达小屋,却发现屋门从外面上了锁。他不在家?她走到后院。他的车子不在,是去哪里?
她从屋前绕到屋后,在每扇窗户外向里头张望,屋里冷冷清清、干干净净,家具都用白布盖起来了,没有人居住的痕迹。
不顾自己穿着高跟鞋和一身窄裙套装,她硬是爬到他屋前的大树上。在这里十几天,她学会当野孩子。
树爬到一半,向秧秧就听见裙摆撕裂的声音,她不管,一心一意爬上粗粗的树干,好不容易,她看见了,但是,二楼的床和书桌一样用白布盖上
所以,他被绑架了?因为大家盛传他是好野人?某个杀人变态狂把他活埋在森林里,却故布疑云,让大家以为他出远门?
她把自己吓到理智尽失,忘记杀人魔不会只杀男人不杀女人,她跑进森林里,走他常走的那条路,为了怕迷路,她还用钥匙在每棵经过的树上做记号。
来回,她在森林里绕好久,才想到,可以到他表哥家寻求协助。
她开的不是高速公路,却让车子的时速飙到一百公里,她在表哥家前用力踩刹车,声音大到表哥全家人一起冲出来,以为发生什么事情。
向秧秧不知道自己的摸样看起来有多糟,只是急得抓住表哥的手臂猛摇,急急告诉他,她已经在森林里找了好几趟,还爬上大树偷看他的家, 她说很担心白聿鑫的安全,可不可以打报警电话
她聒噪了很久之后,表哥握住她的肩膀乱摇乱晃,才晃出她两分清醒。
向秧秧这才知道,原来这里不是白聿鑫的家,森林小屋只是他每年的度假别墅,他没有被谋杀或绑架,只是回到台北继续工作。
然后,他给了她白聿鑫的电话和住址,再次,她一路飞车返北,途中,又开错两次路,回到台北时,已经是霓虹初亮的夜晚。
向秧秧越想越不对,扶着树干,一点一点慢慢爬起来,她的屁股正对着他的方向,短短的小窄裙里是黑色的安全裤。
他很绅士地别开眼,却听见她大叫“白聿鑫,我是路痴,不认得回去的路啦这里每棵树都长得一模一样,我怎么知道回家的方向白聿鑫、白聿鑫、白聿鑫”
他想出来的,却又怕撞见她的安全裤。
她一次次喊,嗓门越喊越高,不久随便找了个方向,就往那边闯。
向秧秧的方向感果然很糟,他从树后现身,追着她去的方向,结果她听见他的脚步声,以为后面有个杀人魔鬼,吓得加快脚步,一脚高、一脚低, 高高低低跑得像阿吉仔在落跑,让他不得不出声制止。
她猛地回头,看见他,一个飞扑,扑进他怀里,拉住他的衣服大嚷大叫。
“你不可以丢下我!马上就要天黑了,森林里的天黑很可怕”
从来不哭的女生在他怀里留下热热的眼泪,虽然事后她矢口否认,但他知道,她是真的真的很怕黑。
忍不住,白聿鑫又笑得嘴角飞扬。
想起那些一段段、一幕幕的回忆,他突然发现,她改变的,还有他不爱笑的老毛病,难怪,表哥会夸向秧秧很好,说在她身边,他变得和蔼可亲。
他还有十一天的假期,但他不想待下了。
走到二楼,他不需要收拾行李,只要拿走电脑就可以,但冰箱里的东西,他要全部拿走。
车子开到村子时,他先绕到表哥家里,交代一下新茶的事宜。对于他的提早离开,表哥很诧异,但想想,也许他台北公司有事情,也就不多留 他。
在他的车子启动前,表哥像想到什么事似地跑到他的车边,敲敲他的车窗。
他把车窗降下。“有事吗?”
“阿聿,我看那个向小姐人满好的,如果可以的话,就试着交往看看。”
他失笑。表哥不知道向秧秧是个痛恨婚姻、不信任爱情的女人。
见他没反应,表哥很心急。江绯琳都离开他那么多年了,这个时候,表弟还看不开,白家就他这么一个单传,怎么可以再痴心下去?
“碰到好女人不要太孤僻,不然她会被别的男人抢走。”他加了恐吓口气。
她是好女孩?不,她很坏,耍心眼,发布人家的八卦照片,她是百分百的天蝎座,谁都不要犯到她,不然下场会很惨。
“打个电话给人家,有空多保持联络,说不定聊着聊着,就聊出感觉了。”表哥苦口婆心。
白聿鑫继续保持沉默。
“你啊好啦,不念你了,总之别让表姑担心。”表哥摇头。差这么多,向小姐才走多久,阿聿的和蔼可亲就不见了,孤僻又跑出来见人。
“我走了。”他升起车窗、离开。
不知道是不是表哥的话影响了他,后来几天,他好几次拿起电话,却在号码未拨齐时又挂掉。
他还没做好准备和另一个女人建立关系,而一个仇视爱情、痛恨婚姻的向秧秧他不确定,她是不是个好对象。
他知道父母亲很心急,而绯琳的事已经让父母操够了心,他也想彻底离开那段过去,但也许是缘分未至吧,他的心还未定。
******* ***** ******
“喂,白聿鑫,还记得我吗?谢谢你哦,你的合约让我们家总经理大大夸奖了我一番,呵呵呵,我欠你一顿,什么时候我再去煮饭给你吃?”
不好,专门打电话去说这个,太无聊。
“白聿鑫,冰箱里面的东西要记得吃,不要放到坏掉哦,那个炒饭啊,微波五分钟就会香喷喷”
不好,这样听起来有点邀功,那个孤僻男不晓得会不会认为心机深的她,想要搞定他下一季的茶叶。
“阿聿,我答应到你表哥家吃梅子鸡,下个星期去的时候,我再打电话约你,到时一起去好不好?”
白痴,谁会为了吃梅子鸡开车三个钟头?
呼向秧秧趴在桌上,把电话盯到快发芽。
对,她想他,常想到会恍神、会莫名傻笑,她不知道想一个人会是这种状况,从小到大,她第一次认识失眠长什么模样。
他会想她吗?想她的聒噪,想她的坏心眼,想她的手艺,想她很努力配合他的洁癖?
她痛恨做家事的,但想到他踩着光洁的地板时,露出会心一笑,她的眼角就跟着笑;想他进屋看见热腾腾的饭菜,眼睛倏地膛开的满足感,她的嘴角就会跟着溢出幸福。
是啊,她好想他,想他的孤僻,想会不会她离开,他又让自己的嘴巴罢工,她还想他的认真倾听、想每个和他一起看星星的夜里、想他宽宽阔阔的背脊
宽宽阔阔的背脊他的背好宽哦,宽得她贴在上面,晃着晃着,晃得舒服安全,他背着她走过长长长长的一段路,脸不红气不喘
哪次,她中暑。
会中暑是自找的,和谁都没关系。
那天清晨,她故意起大早和他出门看采茶姑娘采茶。
山区人口外移,年轻女孩大多不愿意留在家乡,宁愿到大都市谋生,所以采茶姑娘中最年轻的,至少超过五十岁,眼看阿嬷采茶的速度那么快, 她忍不住手痒,也拿来顶斗笠,手指绑上小刀片,跟在阿嬷后面采。
从七点开始,阿嬷的手没停过,太阳越晒越狠,阿嬷们仍然笑嘻嘻地一面采茶一面聊天,即便如此,她们的动作也没有慢下来过。
三个小时过去,阿嬷们每人平均采下十几、二十斤茶叶,反观向秧秧的茶篓子里,明明使足劲,却连五斤都不到,她很好强,越是心急越拼命,她加快速度,不顾两条膀子快松脱,眼看着篓子里的茶终于越积越多时,她——昏倒了。
醒来的时候,她躺在他表哥家的床上,第一个动作是跑厕所。
她拉到虚脱,她猜,白聿鑫肯定躲在门后大笑。
好心阿嬷弄了杯番薯黑糖水给她喝,她才止泻,味道不是太难喝,但看起来很恶心,然后,她看见他闷声偷笑。
她拉得全身无力,午饭的炒面,她连半口都吞不下。
黄昏,表哥要开车送他们回森林小屋,白聿鑫却拒绝,他说表哥全家还得忙着把今天摘的茶连夜做起来。这件事让她发现,他其实是个体贴的男人。
他没有开走表哥的货车,因为表哥还得用货车四处收茶青,她走不动,他就把她背在背上,一路回家。
那段路很长,整整走了两个小时,她不停在他背上打屁,说东说西,说当女人就要当林志玲,美丽得可以当花瓶,说身为男人要重情重义,如果人家对你好,就要懂得回赠善意。
她在暗示他,看在她为他打理家事的份上,应该满足她对经理职位的幻想。
一路上都是她在说话,他没回答,后来懒了,她索性瘫在他的背上睡觉,宽宽的背、舒适的摇晃,让她突然感觉,有个男人可以靠,感觉还不差。
打吧,打通电话,她已经回来一个多星期,至少要打个电话,问问他的茶叶什么时候会到,就算没有公事横在中间,也可以问问他,那锅卤肉的味道棒不棒。
就这样,决定!
拿起电话,她拨了一个以049做开头的家用电话。
电话没人接,她看看手表。这个时候他不会还在茶园里吧?晚点再拨。
七点,下班之前,她又打一次电话,还是没人接,向秧秧皱起眉头。他去哪里?他又不是爱“开讲”的男人,没道理这时候不在家。
她开始后悔,没有留下他的手机号码。
晚上十一点,她穿着睡衣,在房间内来来回回,用昂贵的手机打市话,一通又一通,通通没人接。
糟糕,他会不会在几天之内把她做的东西吃光光,然后,不得不自己下厨房,再然后他的厨艺天呐,食物中毒!
她每个小时打一次电话,从晚上七点打到第二天凌晨五点,一整晚没睡觉,把手机握在掌间。
六点,她等不下去了。万一他昏倒在森林里呢?万一表哥没有去探望呢?万一他生病了,却没有人知道呢?万一有强盗行抢,他住的地方那么偏僻,连警车都开不到
她在心底模拟了一百种状况,每种状况的结论,都是他昏迷不醒或血肉模糊,她被自己吓到了。
跳下床,向秧秧开着车子一路南下,三个小时的车程,因为紧张还开错好几个交流道。
好不容易到达小屋,却发现屋门从外面上了锁。他不在家?她走到后院。他的车子不在,是去哪里?
她从屋前绕到屋后,在每扇窗户外向里头张望,屋里冷冷清清、干干净净,家具都用白布盖起来了,没有人居住的痕迹。
不顾自己穿着高跟鞋和一身窄裙套装,她硬是爬到他屋前的大树上。在这里十几天,她学会当野孩子。
树爬到一半,向秧秧就听见裙摆撕裂的声音,她不管,一心一意爬上粗粗的树干,好不容易,她看见了,但是,二楼的床和书桌一样用白布盖上
所以,他被绑架了?因为大家盛传他是好野人?某个杀人变态狂把他活埋在森林里,却故布疑云,让大家以为他出远门?
她把自己吓到理智尽失,忘记杀人魔不会只杀男人不杀女人,她跑进森林里,走他常走的那条路,为了怕迷路,她还用钥匙在每棵经过的树上做记号。
来回,她在森林里绕好久,才想到,可以到他表哥家寻求协助。
她开的不是高速公路,却让车子的时速飙到一百公里,她在表哥家前用力踩刹车,声音大到表哥全家人一起冲出来,以为发生什么事情。
向秧秧不知道自己的摸样看起来有多糟,只是急得抓住表哥的手臂猛摇,急急告诉他,她已经在森林里找了好几趟,还爬上大树偷看他的家, 她说很担心白聿鑫的安全,可不可以打报警电话
她聒噪了很久之后,表哥握住她的肩膀乱摇乱晃,才晃出她两分清醒。
向秧秧这才知道,原来这里不是白聿鑫的家,森林小屋只是他每年的度假别墅,他没有被谋杀或绑架,只是回到台北继续工作。
然后,他给了她白聿鑫的电话和住址,再次,她一路飞车返北,途中,又开错两次路,回到台北时,已经是霓虹初亮的夜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