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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哪一幢楼是鼓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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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像朱朱这样的女孩子,小小巧巧,细声细气,用你们文绉绉的话来说,就是可以盈盈一握的了。可是,你舍得一握吗,一握就碎了,你甚至舍不得摸一摸,只怕一摸就没了。朱朱邀请过我好多次了,我还是第一次去她的家。我没有去,是因为我不能回请她。东郊的跃进坊,一去就要泄漏天机,破旧的红砖楼,如何是豪华的将军府?!

    朱朱的家住在鼓楼南街,市中心的一个僻静处,就像朱朱在乱哄哄的泡中,是安静的一小点。鼓楼南街是一片青砖瓦屋,街道很狭窄,路灯也很昏暗,无论白天黑夜,老槐树的影子都大块大块地铺下来,浓得像泼了一地的墨。古时候这儿是有一幢鼓楼的,现在是听不到鼓声了。没有鼓声,反而让路人指指点点,猜测哪一幢楼才是从前真正的的鼓楼。这几条街巷里,有好多拔地而起的小楼,跟碉堡或者跟烟囱差不多,天晓得里边是不是藏着一口大鼓呢?今天的人总喜欢给自己造谜语,好比古代的皇帝爱给自己造迷宫,报纸上说,考古队一直在找大鼓,现在已经找到了一对鼓槌。谁晓得呢,真的假的,是不是又在炒作?朱朱说,从来就没有见过什么考古队。

    朱朱的家在一幢小楼的第二层,楼梯在黑暗中弯弯曲曲,怯生生向上伸展,一进了楼道就觉得又冷又湿。我响亮地打着喷嚏,有两只小小的黄灯泡应声亮了,屁亮屁亮的。朱朱握住我的手,她的小手那么温暖、柔和。她显得很不好意思,她说,比不上你们家,你就当是体验平民生活吧。我的脸忽然烧得厉害,幸好灯光黯淡,嘴里支支吾吾,没有让朱朱看出来。我坦然地撒了几年的将军谎,这一回听到朱朱这么说,竟像被她啐了一脸的唾沫呢。

    到了朱朱家的门口,一个老妇人迎出来拉住朱朱的手,眼睛都湿了,那样子就像是劫后余生、战后重逢。我猜测这是朱朱的外祖母,正要叫婆婆好,朱朱说,妈妈,这是我同桌的何凤,我最要好的同学。你看她像不像假小子啊,板寸、牛仔、靴子,人家侠骨柔肠呢,好多次路上有小流氓欺负我,都是何凤把他们赶跑的。朱朱挥了挥秀气的小拳头,把妈妈的眼泪一下子都挥出来了。

    朱朱的妈妈泪眼婆娑,转过来盯着我,泪珠子噗噗地掉了几颗在手背上,却是说不出一句话来。我也是睁大了眼睛,是真正的傻了眼。

    朱朱的爸爸也出来了,他自然也是一个老人,而且和老伴就像是孪生姐妹,慈眉善目的老太婆样子,一点不像喝了酒在老婆床上撒野的前警察。他搓着手,不住地说,朱朱,朱朱,请同学上桌子吧。

    说实话,我那时候还没有从傻呼呼的状态中醒来呢。是不是有个成语叫如在梦中呢?如果有,我真的就是如在梦中呢。谁会相信朱朱撒谎啊,可她说起我的英勇事迹朴素得就像是轻描淡写。谁又会不相信她撒谎呢,她这个父亲难道真是一个醉醺醺的虐待狂?

    到现在为止,我对朱朱也没有完全能猜透。是的,是猜谜语的猜。看起来最简单的数学题,恐怕也是最难解吧,不是说1+1=2现在都没有被证明吗?朱朱就是这样的女孩子,她被证明的次数越多,疑点就越多。证明她干什么呢,1+1=2的结论我们不是一直都在用着吗,对于朱朱,我晓得她是真心对我好就可以了。朱朱不喜欢男孩子,爸爸虐待妈妈,外公怒打外婆,只不过是她可以讲出来的几个理由罢了。讲不出来的理由,她讲不出来,我又如何讲得出来呢?对,我现在就是这么认为的。当时?当时我如在梦中,我没有什么认为,真的,那一年我们才十八岁啊。

    我和朱朱一家开始很安静地吃着饭。白色的小圆桌上有一盆连锅汤,是萝卜煮肉片,一品碗生焖油菜苔,一盘西红柿炒嫩蛋。朱朱的爸爸说,西红柿炒嫩蛋是朱朱天天都要吃的。她妈妈用一个木勺给我舀了好多萝卜和肉,肉有巴掌大,却薄得半透明,一半瘦一半肥,我嚼在嘴里就跟嚼豆腐似的,不知道嚼了多少片。朱朱说,你已经吃了三碗饭了,现在只能喝汤。我就喝了两碗汤。那汤是烫烫的,烫得我的肠子发出很舒服的疼痛来。朱朱就再把西红柿炒嫩蛋推到我面前,说,都吃了吧。我忍住不露出馋相,结果还是呼噜噜地吞了下去,忘了味道,只记得和豆腐脑差不多,大概是多了一些酸酸的余味吧。

    撤了桌子,朱朱把我拉进她的屋里。她笑我吃得真专注,一顿饭连一句话都没有说。我跟个尴尬的男人似的,抠抠头皮,还真想不起自己说了些什么了。是了,是自己肚子里装的方便面太多了吧,馋得那个狗熊样。我就说,小时候爸爸就教过我,去别人家做客,吃得越多,主人就越高兴,你就越礼貌。

    朱朱说,到底是将军,多爽快啊。你爸爸的部队到底在哪儿呢?

    这是我早就想好的,我说,他从土耳其回来了,在南线,95968部队。

    朱朱随口又问,做什么呢?

    这问题就连陶陶都问过,我的回答也是千篇一律的,我说,部队长。提问的人就都住了口,这个回答是神秘的,也是靠得住的,因为它是绝对的军事化。提问的人不是要把我问倒,而是要拿我去炫耀,这就已经很够了。部队长,还有比部队长更说明问题的么?

    但是,朱朱并不就此打住,她说,我能去你家玩吗?

    这样的请求我从来都是拒绝的,然而此时此地,刚刚大吃了一顿朱朱,叫我如何说得出“不”字来?我忽然觉得喉头发痒,就猛烈地咳嗽起来,咳得按住胸口,咳得泪眼模糊,连气都要喘不过来了。在那一瞬间,我确实闪过一丝念头,也许我根本就小看了朱朱,她的心机、狡黠、对火候的把握还有对学校那些狗屁事情的洞悉,哪是我比得上的?我借着拿袖子揩眼睛的工夫,偷偷觑了她一眼,她的样子却又那么楚楚可怜,单纯、无辜,小嘴巴翘着,满是期待地望着我。我忽然又觉得自己卑鄙,小人之心,冤枉了这个水一样的、真的需要我来保护的小女孩。

    我说,等我爸爸回来,我接你去玩。

    她怯怯地问,他会喜欢我吗?

    我站起来,在屋子里踱着步子,陆战靴在地板上橐橐地响,我似乎是真有了一点将军的派头。地板上的红漆已经剥落了,但擦洗得干干净净。朱朱家只有两间屋子,所有的家具也都擦得干干净净的,每一件东西,桌椅、沙发、茶杯、镜框、窗帘,还有窗台上的一盆素心兰,都跟可怜的朱朱似的,精巧、温和,散发着谦逊的、亲切的光芒。朱朱坐在沙发上,她脱了外套,穿着薄薄的黑色羊绒衫,像怕冷似的,把两只小手伸到嘴边轻轻地呵。我惊讶地发现,精巧的朱朱她的胸脯竟是那么饱满,就像毛衣下边塞了两只兔崽子,不知什么时候长大了、长肥了,长得都快蹦蹦跳跳了。我看得有些出神,朱朱却做得浑然不觉,只是很安静地等待着我的回答。可我在那一小会里忽然忘记朱朱问了什么了,只是觉得自己是他妈的有几分焦躁呢。

    可怜的朱朱把问题又重复了一遍。她说,你爸爸会喜欢我吗?

    我回过神来,把手一挥,说,谁不喜欢你呢!谁都会喜欢你的啊。

    朱朱抿嘴一笑,像是放了心。她又说,你爸爸就跟你一样高大、英俊吧,而且还那么年轻?

    我顺口就“嗯”了一声,其实我心里在想,狗屁,我爸爸是农村长大的孩子,营养不良,头发稀疏,入伍的时候只有一把插了刺刀的步枪高。家里最强壮的要数我妈妈,强壮得像一匹直立行走的河套马,是典型的东北种,能够扛着煤气罐穿过一条街坊不喘气。朱朱又叹息了一口,完全像电影里那些小美人幽幽的叹息。她说,我从来没见过爸爸妈妈年轻的样子,我记事的时候,他们就开始老了。

    我笑着,就算老了,可你爸爸还是有气力折磨你的妈妈啊。

    朱朱瘪瘪嘴,她说,所以你才应该相信,男人都是臭男人啊。

    我脱口而出,你是他们拣来的吧?话一出口,我就后悔了。无论对谁,这都是一个混帐的问题呀。

    不过,朱朱却浅浅地一笑,她说,不,我哪是拣来的,我是他们的老来得子。妈妈当了一辈子小学老师,爸爸当了一辈子户籍警察,都退休了,还把我当着一个小学生,或者小盲流。

    我怕朱朱还有罗里啰嗦的问题没完没了,比如我的爸爸手下有多少兵,妈妈又在做什么呀哪岂不是要穿帮?我就抢先拿话把她堵回去,我说,我明天想请陶陶去吃麦当劳。你说,他会去吗?

    朱朱说,他不会去的。

    朱朱说得这么平静,这么不假思索,就让我有些发懵了。我说,要是我叫上你、阿利,再加几个小兄弟,他会去吗?

    朱朱说,他还是不会去的。

    我发觉自己的鼻子一下子就酸了,我说,那为什么呀?

    朱朱盯着我看了一小会,把头转向窗外,她说,我也说不清。事情越弄越复杂了。也许,就是陶陶没有你那么愚蠢吧。朱朱的眼里水光闪闪。我忽然觉得难受得要死,就把书包把背上一背,我说,我要走了。太晚了。

    朱朱说,太晚了。公交车已经收车了,到处都不安全。你就住这儿吧,跟我挤一个被窝。她耷下眼皮,露出长长的睫毛和那种完全不抱希望的挽留。我最见不得她这个鬼样子,弄得我也要婆婆妈妈了。我说,我打的。非走不可,爸爸今晚要和我通电话。

    朱朱居然没有送我。陆战靴的声音在昏暗的楼梯上响得夸张而长久。到了楼下,我反手从书包里掏出刀子来。就是那把十八岁生日时陶陶送我的猎刀。我把猎刀抽出刀鞘,刀喳地一响,刀刃在黑暗中发出好闻的金属味,就像是冷冷的花香。我就将它反手握紧了,笼在袖子里,朝着自己的家走回去。

    我有时把刀子带在身上,有时则不带。带刀子的念头,往往是临时才产生的。比如要出门了,觉得书包太轻了,没有分量,我就放一把刀子进去压书包。反正刀子就在枕头底下,要取是太方便。报纸上老在批评学生的书包太重了,我的书包太轻,岂不是怪怪的?

    街上有风,还飘着小雨,老槐树的细叶子像雪花似地飞个不停。我把几个口袋都掏了一遍,只凑够了二元三毛五分钱。我想,我只有这些钱了,我无法打的。妈妈已经走了二十多天了,她留给我的康师傅120在三天前就已经吃完了,她留给我的钱也就这二元三毛五分了。我估计妈妈快要回来了,她说这一次的生意做成了,我们就有一大笔钱了,就成了有钱人了。谁知道呢,妈妈就是这么说的。可我现在得一步步地走回东郊的跃进坊。从鼓楼南街步行到十三根泡桐树需要十分钟,公交车从十三根泡桐树行驶到跃进坊需要半小时。我把衣领竖起来,很有耐心地走回去。虽然冷风在吹着,我却走得越来越暖和,捏着刀把的手还出了毛毛汗。我在心里回忆着麦麦德,这样我就可以不再去想陶陶。有一回麦麦德打了败仗,在沙漠边缘走了三天三夜也没有死。他的朋友找到他,他说,瞧,我成了一匹骆驼了。

    沙漠中的骆驼是不死的。这可怜的麦麦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