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遇见狼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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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里猎物很丰富,丰富就代表山里有熊有狼还有老虎,有这些凶猛的野兽存在,能靠种地过活儿的人是绝对不会上山的。
幸好大自然可以自我调节,不然山里的野兽就成灾了。
宁宴捡起地上晕死的兔子,身子停顿一下,往后看去,隐隐约约听见野猪嚎叫声,拎着兔子,脚步跳跃在树干上爬动几下跳到树上。
居高临下,野猪嚎叫声越来越近。
宁宴把手里的兔子搁在树杈上,拎起柴刀,往野猪嚎声看去。
野猪进入视线,野猪獠牙断了一根,在野猪后面跟着两只野狼。
只有两只?
狼是群居动物,就算只看见两只狼,宁宴没有敢去轻举妄动,即使野猪跑远也没有匆忙追上去。
果然……
也就几分钟的时间,一群狼群窜了过去。宁宴清楚的看见头狼跑过的时候抬头往树上看了一眼。
野兔,受伤野兔传出血腥味儿,失算了,或许对于头狼来说,一只兔子还不够塞牙缝的,在树下转悠几圈,就离开大树,看着野狼离开,宁宴把手里的兔子扔在树上,站起身子直接跳了下去,往左侧跑去。
对付狼群,宁宴可不敢正面交锋,手里没有枪支也没有麻醉剂,她是傻了才会自大的觉得用一具虚弱的身体就能跟狼群对峙。
离开之后,宁宴趴在不远处的草丛里。
因为有着衣服的伪装,除了从眼下窜出去的兔子,没有能够发现宁宴的存在。
在草地上趴了好一会儿,刚才离去的狼群慢悠悠走过。
宁宴慢慢靠近,等狼群通过,手里的绳子扔了出去,将跟在最后面的公狼套住,担心公狼吼叫惊动前面的头狼。
宁宴伸手一扯将公狼扯到草丛里。
绳子在公狼脖子上,这一扯直接把狼嘞死了。
扛着狼往山下跑去,宁宴没敢继续耽搁下去。
谁知道狼群什么时候会发现少了一头狼,如果发现了?要知道狼是记仇的动物,没被发现还好,如果被发现了,以后上山可不得时刻提心吊胆的。
扛着狼走在山路上,偶尔遇见一两只野麂、兔子,本着不放过的原则,手里的石子弹出,收获变得更加丰富。
被石子砸晕的兔子还是活的,宁宴琢磨着把兔子带回家放在兔窝里,让宁有余养着,反正小孩儿喜欢养这些东西,多养一段时间,就可以开展养殖业了。
山路崎岖,宁宴走到山脚太阳都已经下山了。
上次带陆大下山运气比较好,没有遇见人,这次……
刚走下山脚,宁宴就看见一个清秀的小姑娘,叫吴梅,吴梅有个叫吴怀山的哥哥也经常往山上跑。
吴怀山前几年入伍,在前线拼了几年,回来之后发现家里的田被自家娘们儿卖了不少,没有地只能靠着一身力气,时不时上山猎上几次野物。
野物换来的钱要比种地多的多,只是山上有猛兽,不能深入,即使这样也是极为危险的。
看见吴梅,宁宴就知道吴怀山也在山上。
“宁宴,你有没有看见我哥。”
吴梅声音传入耳朵里,宁宴摇头,山林很大,在山上碰见人的概率就小了很多。
宁宴靠近之后,吴梅才发现宁宴身后竟然背着一个大东西,狼啊!她哥哥也不敢招惹。
咽一下口水,问道:“这,这是狼吗?”
“是狼。”宁宴应了一声,继续往山下走去,走动的时候刻意忽略吴梅眼里的贪婪,不忽略也不行啊,总归不会将自己打来猎物送给一个不沾亲带故的人。
吴梅盯着宁宴的背影,直到身影在眼前消失。
又等了好一会儿,吴梅才看见吴怀山的身影,吴怀山背后背着一个带血的麻袋,麻袋也满当当的,看起来收获不错的样子。
“哥,我刚才看见宁宴了,她提着两只兔子,还扛着一头狼。”
“胡说。”
“怎么胡说了,我用的着骗你,村里人都说宁宴走运捡了一只狍子,现在又打了一头狼,你说她真的那么厉害吗?”
“我怎么知道,你怎么在这里等着,不是说了,你在家给你嫂子打打下手做些缝缝补补的事情,不用跑出来……”
“我就是想等你。”
吴梅说着低下头,两只手指缠在一起,扣扣索索干净平整的指甲瞬间变的坑坑洼洼的。
跟在吴怀山身后走了两步,吴梅突然说道:“我不想嫁给嫂子那个弟弟,听说他跟县里卖豆腐的青娘不清不楚的。”
“瞎说什么,你嫂子还能害了你。”
“哥,我就你这么一个哥,爹娘去的早,你不能不管我。”吴梅说着就哭了起来。
哭的那叫梨花带雨,泪水一滴一滴的,跟村里那些泼妇大嚷大叫的模样一点儿也不一样,哭的吴怀山直心疼。
“别哭别哭,我明天去县城卖野物的时候给你打听一下,如果那人品行真的不好,咱就不结亲。”
“哥,还是你好。”吴梅破泣为笑,视线落在宁家的方向。
谁会喜欢嫁给一个整日偷鸡摸狗的家伙,又不是没有好的选择。
只是……
吴梅眼里慢慢流露出一丝幽怨,她喜欢同村的宁谦辞,年纪轻轻就是秀才,长得也好,每天都是干干净净的,身上带着一股子书卷气。
只是宁家老太太不是好相处的,不过宁谦辞肯定会考上官身的,成了举人大概会去外面当官,也不用在家里伺候那些婆子。
怎么才能被宁谦辞看上呢?吴梅再次陷入深思。
对于吴梅的想法,吴怀山一点儿也不知道。
吴怀山背着麻袋,用袖子摸一下额头上的汗水,继续往家里走去。
……
……
宁宴回到家里,把背上的狼扔在地上。
坐在书桌旁被陆含章指导写字的宁有余听见外面的动静,往外跑了出去。
陆含章躺在床上,也想出去看看,只是,早上在这个家里转了一圈,伤口崩裂,好不容易重新上了药,稍稍愈合一点点儿。这种情况可不能再继续折腾了,只能侧目往外看去。
宁有余站在宁宴身前,瞅着宁宴手里的猎物:“是狼!”
“当然,娘是不是很厉害。”
“还有兔子。”从昏迷中醒来的兔子闻到狼味,委屈巴巴的趴在地上装死,宁有余伸出手指戳了一下,兔子才跳了一步。
宁有余惊呼:“兔子也是活的。”
“当然,给你养着,你不是喜欢养兔子吗?”
“我也喜欢养狼。”宁有余说着,伸出小手摸了一把死狼。
粗裂的皮毛还有些扎手,但是……宁有余摸着不想放开,就连地上的兔子都不想管。
狼这么大的个头,肯定贵了。
财迷属性一旦爆发,就会难以收敛。
宁有余跟宁宴对话的声音传到屋子里,陆含章突然想要出去瞧瞧了。
山里猎物很丰富,丰富就代表山里有熊有狼还有老虎,有这些凶猛的野兽存在,能靠种地过活儿的人是绝对不会上山的。
幸好大自然可以自我调节,不然山里的野兽就成灾了。
宁宴捡起地上晕死的兔子,身子停顿一下,往后看去,隐隐约约听见野猪嚎叫声,拎着兔子,脚步跳跃在树干上爬动几下跳到树上。
居高临下,野猪嚎叫声越来越近。
宁宴把手里的兔子搁在树杈上,拎起柴刀,往野猪嚎声看去。
野猪进入视线,野猪獠牙断了一根,在野猪后面跟着两只野狼。
只有两只?
狼是群居动物,就算只看见两只狼,宁宴没有敢去轻举妄动,即使野猪跑远也没有匆忙追上去。
果然……
也就几分钟的时间,一群狼群窜了过去。宁宴清楚的看见头狼跑过的时候抬头往树上看了一眼。
野兔,受伤野兔传出血腥味儿,失算了,或许对于头狼来说,一只兔子还不够塞牙缝的,在树下转悠几圈,就离开大树,看着野狼离开,宁宴把手里的兔子扔在树上,站起身子直接跳了下去,往左侧跑去。
对付狼群,宁宴可不敢正面交锋,手里没有枪支也没有麻醉剂,她是傻了才会自大的觉得用一具虚弱的身体就能跟狼群对峙。
离开之后,宁宴趴在不远处的草丛里。
因为有着衣服的伪装,除了从眼下窜出去的兔子,没有能够发现宁宴的存在。
在草地上趴了好一会儿,刚才离去的狼群慢悠悠走过。
宁宴慢慢靠近,等狼群通过,手里的绳子扔了出去,将跟在最后面的公狼套住,担心公狼吼叫惊动前面的头狼。
宁宴伸手一扯将公狼扯到草丛里。
绳子在公狼脖子上,这一扯直接把狼嘞死了。
扛着狼往山下跑去,宁宴没敢继续耽搁下去。
谁知道狼群什么时候会发现少了一头狼,如果发现了?要知道狼是记仇的动物,没被发现还好,如果被发现了,以后上山可不得时刻提心吊胆的。
扛着狼走在山路上,偶尔遇见一两只野麂、兔子,本着不放过的原则,手里的石子弹出,收获变得更加丰富。
被石子砸晕的兔子还是活的,宁宴琢磨着把兔子带回家放在兔窝里,让宁有余养着,反正小孩儿喜欢养这些东西,多养一段时间,就可以开展养殖业了。
山路崎岖,宁宴走到山脚太阳都已经下山了。
上次带陆大下山运气比较好,没有遇见人,这次……
刚走下山脚,宁宴就看见一个清秀的小姑娘,叫吴梅,吴梅有个叫吴怀山的哥哥也经常往山上跑。
吴怀山前几年入伍,在前线拼了几年,回来之后发现家里的田被自家娘们儿卖了不少,没有地只能靠着一身力气,时不时上山猎上几次野物。
野物换来的钱要比种地多的多,只是山上有猛兽,不能深入,即使这样也是极为危险的。
看见吴梅,宁宴就知道吴怀山也在山上。
“宁宴,你有没有看见我哥。”
吴梅声音传入耳朵里,宁宴摇头,山林很大,在山上碰见人的概率就小了很多。
宁宴靠近之后,吴梅才发现宁宴身后竟然背着一个大东西,狼啊!她哥哥也不敢招惹。
咽一下口水,问道:“这,这是狼吗?”
“是狼。”宁宴应了一声,继续往山下走去,走动的时候刻意忽略吴梅眼里的贪婪,不忽略也不行啊,总归不会将自己打来猎物送给一个不沾亲带故的人。
吴梅盯着宁宴的背影,直到身影在眼前消失。
又等了好一会儿,吴梅才看见吴怀山的身影,吴怀山背后背着一个带血的麻袋,麻袋也满当当的,看起来收获不错的样子。
“哥,我刚才看见宁宴了,她提着两只兔子,还扛着一头狼。”
“胡说。”
“怎么胡说了,我用的着骗你,村里人都说宁宴走运捡了一只狍子,现在又打了一头狼,你说她真的那么厉害吗?”
“我怎么知道,你怎么在这里等着,不是说了,你在家给你嫂子打打下手做些缝缝补补的事情,不用跑出来……”
“我就是想等你。”
吴梅说着低下头,两只手指缠在一起,扣扣索索干净平整的指甲瞬间变的坑坑洼洼的。
跟在吴怀山身后走了两步,吴梅突然说道:“我不想嫁给嫂子那个弟弟,听说他跟县里卖豆腐的青娘不清不楚的。”
“瞎说什么,你嫂子还能害了你。”
“哥,我就你这么一个哥,爹娘去的早,你不能不管我。”吴梅说着就哭了起来。
哭的那叫梨花带雨,泪水一滴一滴的,跟村里那些泼妇大嚷大叫的模样一点儿也不一样,哭的吴怀山直心疼。
“别哭别哭,我明天去县城卖野物的时候给你打听一下,如果那人品行真的不好,咱就不结亲。”
“哥,还是你好。”吴梅破泣为笑,视线落在宁家的方向。
谁会喜欢嫁给一个整日偷鸡摸狗的家伙,又不是没有好的选择。
只是……
吴梅眼里慢慢流露出一丝幽怨,她喜欢同村的宁谦辞,年纪轻轻就是秀才,长得也好,每天都是干干净净的,身上带着一股子书卷气。
只是宁家老太太不是好相处的,不过宁谦辞肯定会考上官身的,成了举人大概会去外面当官,也不用在家里伺候那些婆子。
怎么才能被宁谦辞看上呢?吴梅再次陷入深思。
对于吴梅的想法,吴怀山一点儿也不知道。
吴怀山背着麻袋,用袖子摸一下额头上的汗水,继续往家里走去。
……
……
宁宴回到家里,把背上的狼扔在地上。
坐在书桌旁被陆含章指导写字的宁有余听见外面的动静,往外跑了出去。
陆含章躺在床上,也想出去看看,只是,早上在这个家里转了一圈,伤口崩裂,好不容易重新上了药,稍稍愈合一点点儿。这种情况可不能再继续折腾了,只能侧目往外看去。
宁有余站在宁宴身前,瞅着宁宴手里的猎物:“是狼!”
“当然,娘是不是很厉害。”
“还有兔子。”从昏迷中醒来的兔子闻到狼味,委屈巴巴的趴在地上装死,宁有余伸出手指戳了一下,兔子才跳了一步。
宁有余惊呼:“兔子也是活的。”
“当然,给你养着,你不是喜欢养兔子吗?”
“我也喜欢养狼。”宁有余说着,伸出小手摸了一把死狼。
粗裂的皮毛还有些扎手,但是……宁有余摸着不想放开,就连地上的兔子都不想管。
狼这么大的个头,肯定贵了。
财迷属性一旦爆发,就会难以收敛。
宁有余跟宁宴对话的声音传到屋子里,陆含章突然想要出去瞧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