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六十四章 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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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过三巡,气氛好歹没有那么冷了。
“听说寿王殿下,一到我王都,便连破两件大案子,实乃神探。正好我大辽,也有一擅长断案之人,名叫原青。不若我等比上一比。”说话乃是一个穿着亲王服饰的老者。
闵惟秀上辈子在边关多年,对辽国贵族或多或少有一些了解。
这乃是齐王,除了出身好,识时务,并没有旁的本事,做了个惕隐,专门管着皇族事务。他原本是老皇帝的亲弟弟,对皇位未尝没有一争之力,不过却成了萧太后的铁杆狗腿子。
“怎么比?”姜砚之颇有兴致的问道。
齐王阴恻恻的笑了笑,对着一个弓着身子,站在大柱子旁候着的男子说道,“原青在我大辽,专职刑律之事,尤其擅长仵作之法。正好本王手中有一具尸体。不若在一炷香的时间之类,看谁能够先查明死因。”
说话间,一群侍卫抬了一个担架上来,上头用白布盖着一具尸体。
闵惟秀看着众人双目亮晶晶的好奇模样,简直无语了,这大辽人,都有在宴会上看尸体的癖好?
那姜砚之在这里,岂不是个万人迷!
比人现在有没有迷,她却知道,自己有点迷。
那个叫做原青的人走了进来,他生得十分的削瘦,像是一根被掏空了的芦苇似的,精神有些萎靡不振,“谁先来呢?先来的那个人,说对了,后面那个人,万一附和,又如何分出高低?”
齐王一梗,瞪了他一眼,你丫的是死脑筋吗?怎么比,我也没有想过啊!
原青不理会他,自顾自的说道,“我听过你的名声,都说你十分的厉害。不若这样,我来问你问题,你若是全部答对,算你赢,若是被我指出一点错误,便算你输。第一个问题,死者生前以何为生?”
他说完,揭开了死者的尸体。
姜砚之嘿嘿一笑,“既然是比试,怎么能够没有彩头呢!不若这样,我若是赢了,太后送我一千匹马儿如何?我家夫人最好打马球,可是我们大陈的马儿,都配不上她的球技。”
“这比试的内容,比试的人,比试的尸体,比试的地点,比试的规则,可都是你们定的,于我十分不利。不过是一千匹马儿而已,做胡椒都不辣的,可敢?”
不等太后说话,宝座之上的小皇帝便点了点头,“好!原青可是我们大辽第一厉害的人,萧折便是他教出来的。”
姜砚之嘿嘿一笑,萧折啊……艾玛,都已经听到一千匹马儿欢快的叫声了!
“卖笑为生。死者身穿绫罗薄纱,熏了很重的香,这种香味,有催情之效,多用于烟花之地。死者生得十分好看不提,而且肤如凝脂,唇色艳红,人死了之后,不应该是这种气色,可见他乃是涂脂抹粉了。”
“更为重要的是,在死者的身上,留有一些浅浅的牙印,粗略观察,至少有两名以上的恩客,而且为男子。是以,死者生前,是一名小倌。”
原青点了点头,“看发带,是王都东边永乐坊里的小倌,他的发带上挂了三个铃铛,说明起价三百贯,乃是十分红的头牌了。死了多久了?”
姜砚之看了看,“尸体很僵硬,用手指按尸斑,会出现褪色的情况,因此我推断死者死亡不超过六个时辰。原推官对王都的小倌馆十分熟悉啊,应该经常能够遇见北院大王吧。”
原青有些茫然的啊了一声,好端端的为何要提北院大王?
“死亡的原因是什么?”
姜砚之皱了皱眉头,往前走了一步,指着尸体说道,“从外表上来看,除了一些牙印和抓挠的痕迹之外,尸体并没有任何致命的伤痕。看上去有些像是无疾暴毙。”
原青有些失望,“连你都看不出来死因么?”
姜砚之看了他一眼,摇了摇头,“不。你没有发现,他的眼睛很奇怪么?整个都是淤青的。”
原青忙凑近了一些,说道,“我发现了,但是青楼的一些恩客,经常有一些缠住眼睛的嗜好,我去小倌馆问过话,他们说,昨日夜里,他接的客人,就蒙住了他的眼睛。”
姜砚之摇了摇头,“蒙眼睛就算再用力,也不会出现这么深的淤青。这双眼睛,就是他的死因。”
“是有人,用很大的力气,按压住他的眼睛,我在一本杂书中看到过这种杀人的手法,会让人脉搏变弱,然后死去。”
姜砚之说着,跳了开来,瞧着萧太后同辽国皇帝说道,“不过呢,我想说的是,你们这是作弊啊。不是说好了,比试一番么?怎么这原青还先看过了尸体,都去查访过了,这不是诓我么?”
辽国小皇帝俊脸一红,“最近王都不止这一起杀人案,全都跟这个小倌一样,没有什么特别的原因,就莫名其妙的死掉了。原青查了许久,都不知道死因。一开始是半个月死一人,后来便是十日死一人,然后是五日,到最后,已经是一天死一个了。”
“朕听闻寿王刚到王都,便连破两桩奇案,便有心相询,这才……绝对没有冒犯之意。这案子眼见就瞒不住了,若是在不解决,定要在王都掀起轩然大波,闹得人心惶惶。”
“寿王若是能够破此奇案,朕愿意送骏马五千匹作为酬金。”
姜砚之一听,顿时乐了。
遇到了这样的案子,便是小皇帝不说,他也会受到好奇心的趋势,去解决案子的。如今多好啊,一下子五千匹马到手了!
话说他在大陈审了那么多案子,他阿爹怎么就一毛不拔呢!
苏中丞瞪圆了眼睛,等等……这下他们回去,能够牵着一万匹骏马了?我的乖乖啊!
“皇帝爱民如子,实乃我大辽之福。不过你这孩子,也太过心急了一些,再重要的案子,也得等我们给寿王接风洗尘了再说不是?”萧太后说着,一脸的慈爱。
应声虫齐王一听,立马附和道,“正是正是,这一局没有结果,算是和局和局。既然比了文,现在我们要比武了。听闻寿王妃乃是武国公之女,天生神力,我大辽有一员猛将,名叫耶律本熊,想同寿王妃走上一局。不知可否?”
闵惟秀激动的站了出来,“可以打架了吗?真是太好了!”
酒过三巡,气氛好歹没有那么冷了。
“听说寿王殿下,一到我王都,便连破两件大案子,实乃神探。正好我大辽,也有一擅长断案之人,名叫原青。不若我等比上一比。”说话乃是一个穿着亲王服饰的老者。
闵惟秀上辈子在边关多年,对辽国贵族或多或少有一些了解。
这乃是齐王,除了出身好,识时务,并没有旁的本事,做了个惕隐,专门管着皇族事务。他原本是老皇帝的亲弟弟,对皇位未尝没有一争之力,不过却成了萧太后的铁杆狗腿子。
“怎么比?”姜砚之颇有兴致的问道。
齐王阴恻恻的笑了笑,对着一个弓着身子,站在大柱子旁候着的男子说道,“原青在我大辽,专职刑律之事,尤其擅长仵作之法。正好本王手中有一具尸体。不若在一炷香的时间之类,看谁能够先查明死因。”
说话间,一群侍卫抬了一个担架上来,上头用白布盖着一具尸体。
闵惟秀看着众人双目亮晶晶的好奇模样,简直无语了,这大辽人,都有在宴会上看尸体的癖好?
那姜砚之在这里,岂不是个万人迷!
比人现在有没有迷,她却知道,自己有点迷。
那个叫做原青的人走了进来,他生得十分的削瘦,像是一根被掏空了的芦苇似的,精神有些萎靡不振,“谁先来呢?先来的那个人,说对了,后面那个人,万一附和,又如何分出高低?”
齐王一梗,瞪了他一眼,你丫的是死脑筋吗?怎么比,我也没有想过啊!
原青不理会他,自顾自的说道,“我听过你的名声,都说你十分的厉害。不若这样,我来问你问题,你若是全部答对,算你赢,若是被我指出一点错误,便算你输。第一个问题,死者生前以何为生?”
他说完,揭开了死者的尸体。
姜砚之嘿嘿一笑,“既然是比试,怎么能够没有彩头呢!不若这样,我若是赢了,太后送我一千匹马儿如何?我家夫人最好打马球,可是我们大陈的马儿,都配不上她的球技。”
“这比试的内容,比试的人,比试的尸体,比试的地点,比试的规则,可都是你们定的,于我十分不利。不过是一千匹马儿而已,做胡椒都不辣的,可敢?”
不等太后说话,宝座之上的小皇帝便点了点头,“好!原青可是我们大辽第一厉害的人,萧折便是他教出来的。”
姜砚之嘿嘿一笑,萧折啊……艾玛,都已经听到一千匹马儿欢快的叫声了!
“卖笑为生。死者身穿绫罗薄纱,熏了很重的香,这种香味,有催情之效,多用于烟花之地。死者生得十分好看不提,而且肤如凝脂,唇色艳红,人死了之后,不应该是这种气色,可见他乃是涂脂抹粉了。”
“更为重要的是,在死者的身上,留有一些浅浅的牙印,粗略观察,至少有两名以上的恩客,而且为男子。是以,死者生前,是一名小倌。”
原青点了点头,“看发带,是王都东边永乐坊里的小倌,他的发带上挂了三个铃铛,说明起价三百贯,乃是十分红的头牌了。死了多久了?”
姜砚之看了看,“尸体很僵硬,用手指按尸斑,会出现褪色的情况,因此我推断死者死亡不超过六个时辰。原推官对王都的小倌馆十分熟悉啊,应该经常能够遇见北院大王吧。”
原青有些茫然的啊了一声,好端端的为何要提北院大王?
“死亡的原因是什么?”
姜砚之皱了皱眉头,往前走了一步,指着尸体说道,“从外表上来看,除了一些牙印和抓挠的痕迹之外,尸体并没有任何致命的伤痕。看上去有些像是无疾暴毙。”
原青有些失望,“连你都看不出来死因么?”
姜砚之看了他一眼,摇了摇头,“不。你没有发现,他的眼睛很奇怪么?整个都是淤青的。”
原青忙凑近了一些,说道,“我发现了,但是青楼的一些恩客,经常有一些缠住眼睛的嗜好,我去小倌馆问过话,他们说,昨日夜里,他接的客人,就蒙住了他的眼睛。”
姜砚之摇了摇头,“蒙眼睛就算再用力,也不会出现这么深的淤青。这双眼睛,就是他的死因。”
“是有人,用很大的力气,按压住他的眼睛,我在一本杂书中看到过这种杀人的手法,会让人脉搏变弱,然后死去。”
姜砚之说着,跳了开来,瞧着萧太后同辽国皇帝说道,“不过呢,我想说的是,你们这是作弊啊。不是说好了,比试一番么?怎么这原青还先看过了尸体,都去查访过了,这不是诓我么?”
辽国小皇帝俊脸一红,“最近王都不止这一起杀人案,全都跟这个小倌一样,没有什么特别的原因,就莫名其妙的死掉了。原青查了许久,都不知道死因。一开始是半个月死一人,后来便是十日死一人,然后是五日,到最后,已经是一天死一个了。”
“朕听闻寿王刚到王都,便连破两桩奇案,便有心相询,这才……绝对没有冒犯之意。这案子眼见就瞒不住了,若是在不解决,定要在王都掀起轩然大波,闹得人心惶惶。”
“寿王若是能够破此奇案,朕愿意送骏马五千匹作为酬金。”
姜砚之一听,顿时乐了。
遇到了这样的案子,便是小皇帝不说,他也会受到好奇心的趋势,去解决案子的。如今多好啊,一下子五千匹马到手了!
话说他在大陈审了那么多案子,他阿爹怎么就一毛不拔呢!
苏中丞瞪圆了眼睛,等等……这下他们回去,能够牵着一万匹骏马了?我的乖乖啊!
“皇帝爱民如子,实乃我大辽之福。不过你这孩子,也太过心急了一些,再重要的案子,也得等我们给寿王接风洗尘了再说不是?”萧太后说着,一脸的慈爱。
应声虫齐王一听,立马附和道,“正是正是,这一局没有结果,算是和局和局。既然比了文,现在我们要比武了。听闻寿王妃乃是武国公之女,天生神力,我大辽有一员猛将,名叫耶律本熊,想同寿王妃走上一局。不知可否?”
闵惟秀激动的站了出来,“可以打架了吗?真是太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