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七十章 活死人(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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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喜原本站在门口,一瞧见那常明进来了,立马冲到了闵惟秀身后。
那可是活死人,谁知道靠什么站着的,万一是靠吸小娘的血呢?安喜想着,忍不住打了个寒颤。
安喜想着,看了看屋子里,那瑶娘是常明的自己人,三大王同那松仁是臭男人,那只剩下小娘同她了。
不行,要吸先吸我的血!
安喜想着,猛的一下,站在了闵惟秀前头,闭着眼睛张开了双手。
闵惟秀有些莫名其妙的,安喜这一下子蹦后,一下子蹦前的是干啥呢?
还张开双手,现在是在玩老鹰抓小鸡?
“大官人,想听什么曲儿。”常明像是没有注意到这里的异常一般,轻声问道。
姜砚之摆了摆手,“叫你们来,是有事儿要问,你们莫要隐瞒。”
他说着,眼睛直直的看着常明,常明脸顿时一下就红了,嘴唇抿得紧紧的,眼中满是怒火。
姜砚之瞧着他这模样,脸都黑了,无语的说道,“我家夫人你知道吗?武国公府的闵五娘子。”
常明松了一口气,一旁的瑶娘的手也放松了一些,“武国公府我知道,这位大官人是绝对不敢拿你怎么样的……”
闵惟秀差点儿没有笑劈叉了,难不成这京城还有什么共识,譬如武国公府的女婿们,是绝对不敢乱来的,不然的话,武国公要剁了他的狗脑袋去?
姜砚之正欲开口,突然瞳孔猛的一缩,扯了扯一旁的闵惟秀。
闵惟秀顺着他的视线一瞧,倒吸了一口凉气,好家伙,一队虫子透过那门缝,排着整齐的队,朝着常明所在的地方爬去。
那虫子十分的小,若是不仔细看,压根儿瞧不见,也亏得姜砚之心细如尘,她目光如炬,这才发现了。
闵惟秀看着常明,他像是感觉到了什么,轻轻的扭了起来,眉头皱着,看上去颇为烦躁。
“瑶娘是吧?最近你有没有发现什么奇怪的事情呢?譬如蚊虫多之类的?”
瑶娘见闵惟秀言语亲切,放了几分心,“奇怪的事?若说蚊虫,天热之后,家中的虫蚁的确多了起来,有时候一窝一窝的,奴还一直忧心,是不是会有什么地动之类的。”
“小时候,我阿爷同我说过,若是要地动了,便会有这样的异……抱歉,是瑶娘的不是,唐突了贵人,这京都圣地,怎么可能有地龙翻身,瑶娘失言了。”
闵惟秀摇了摇头,那常明脸色微变,低着头不说话。
“是什么时候,开始发现有虫子的呢?”
瑶娘想了想,有些不确定的问常明道:“大概半个月前吧,对吧明哥?那日有虫子爬你腿上去了,你吓得还弹错了一个音。”
常明抿着嘴唇没有说话。
姜砚之叹了口气,“松仁,你先领着瑶娘出去,我有事问常明。”
瑶娘顿时紧张了起来,又紧紧的拽住了常明的袖子,常明伸出手来,揉了揉她的脑袋,轻声说道,“瑶娘先出去吧,没事的,这是三大王。三大王你知道的,他是个好人。他不过问我打听一点事儿罢了。”
瑶娘轻轻的点了点头,咬了咬唇,看了姜砚之一眼,确定他的确是又白又胖,像一颗珍珠似的闪闪发光,同传说中的三大王一模一样,这才放了心,走了出去。
待她出去了,姜砚之这才开口问道,“常明,你知道自己身上出了问题了吧?那虫子,都是冲着你来的。”
常明一怔,垂下了头,“半个多月之前,有一日夜里,我躺在床上睡觉,突然觉得腿上酥麻难忍,坐起来一瞧……好多虫子,密密麻麻的,想要钻进我的被子里去。我的腿上,也都是虫子。”
“我一开始没有多想,因为是腿上不小心沾了蜜之类的。我在樊楼抚琴,有时候也会不慎碰到汤汤水水之类的东西,说不定在哪里沾到了也是说得过去的。”
“可是家里的虫子越来越多。不但如此,我还能够闻到,自己个身上的有一种奇怪的味道,就像是……就像是什么东西腐烂了一样。刚开始是脚,后来慢慢的,到手……我便知道,我的身上,一定发生了什么了不得的事情了。”
常明说着,手一抖,不小心碰到了旁边的琴,发出刺耳的声音。
“我觉得自己,大约在一个月之前已经死了。”
闵惟秀看着常明,心想这厮也是个神人。
知道自己已经死了,竟然还敢到大庭广众下来抚琴,就不怕哪一日,一抚琴,吧唧一下,手指头掉了。
一回头,咕噜噜的脑袋就掉下来了,这得是多惊悚的事情啊!
若是她,那一定让人给她也造一个大墓,里头放一口可以滚来滚去的棺材,躺在里头,大吃大喝几日,等到实在是要烂掉了,再躺进去,舒舒服服的登极乐!
对了,阳间的金银元宝,去了那地府也能用,那她的墓里,要堆满金银元宝,闪亮亮!
这样便是死了,也不用怕饿肚子了。
闵惟秀说着,敬佩的看了常明一眼。
“一个月前,发生了什么让你觉得自己在那会儿已经死了的事?你又遇到了什么特别的事情,才会死了又没有死?”
常明脸色一变,紧紧的掐住了自己的手心,过了好一会儿,才说道。
“一个月以前,那是在夜里,侯府的李大官人也像今日一样,点了瑶娘去唱曲儿。他们那屋子里,一共有四人。两个姓李的,李淳同李江,一个姓徐,叫徐慕卿,一个姓黄的,叫黄梁。”
“徐慕卿饮多了酒,拉着瑶娘的手不放,非说要纳她进府为妾。我同瑶娘青梅竹马,感情深厚,想着等攒下了一笔银子,就买几亩薄田,盖一个草屋,然后结为夫妻。”
“瑶娘不是那攀龙附凤之人,吓得要命。我实在是忍不了,就同徐慕卿争执起来。他气愤不过,狠狠的揍了我一拳。”
“一拳就把你打死了?”闵惟秀惊讶的问道。
常明摇了摇头,“没有,他打的是我的肚子,我一时不察,摔了一跤,扭到了脚。”
“就在我们回去的路上,我发现,有人跟踪我们!我回头瞧了好几次,可是都没有发现人。”
安喜原本站在门口,一瞧见那常明进来了,立马冲到了闵惟秀身后。
那可是活死人,谁知道靠什么站着的,万一是靠吸小娘的血呢?安喜想着,忍不住打了个寒颤。
安喜想着,看了看屋子里,那瑶娘是常明的自己人,三大王同那松仁是臭男人,那只剩下小娘同她了。
不行,要吸先吸我的血!
安喜想着,猛的一下,站在了闵惟秀前头,闭着眼睛张开了双手。
闵惟秀有些莫名其妙的,安喜这一下子蹦后,一下子蹦前的是干啥呢?
还张开双手,现在是在玩老鹰抓小鸡?
“大官人,想听什么曲儿。”常明像是没有注意到这里的异常一般,轻声问道。
姜砚之摆了摆手,“叫你们来,是有事儿要问,你们莫要隐瞒。”
他说着,眼睛直直的看着常明,常明脸顿时一下就红了,嘴唇抿得紧紧的,眼中满是怒火。
姜砚之瞧着他这模样,脸都黑了,无语的说道,“我家夫人你知道吗?武国公府的闵五娘子。”
常明松了一口气,一旁的瑶娘的手也放松了一些,“武国公府我知道,这位大官人是绝对不敢拿你怎么样的……”
闵惟秀差点儿没有笑劈叉了,难不成这京城还有什么共识,譬如武国公府的女婿们,是绝对不敢乱来的,不然的话,武国公要剁了他的狗脑袋去?
姜砚之正欲开口,突然瞳孔猛的一缩,扯了扯一旁的闵惟秀。
闵惟秀顺着他的视线一瞧,倒吸了一口凉气,好家伙,一队虫子透过那门缝,排着整齐的队,朝着常明所在的地方爬去。
那虫子十分的小,若是不仔细看,压根儿瞧不见,也亏得姜砚之心细如尘,她目光如炬,这才发现了。
闵惟秀看着常明,他像是感觉到了什么,轻轻的扭了起来,眉头皱着,看上去颇为烦躁。
“瑶娘是吧?最近你有没有发现什么奇怪的事情呢?譬如蚊虫多之类的?”
瑶娘见闵惟秀言语亲切,放了几分心,“奇怪的事?若说蚊虫,天热之后,家中的虫蚁的确多了起来,有时候一窝一窝的,奴还一直忧心,是不是会有什么地动之类的。”
“小时候,我阿爷同我说过,若是要地动了,便会有这样的异……抱歉,是瑶娘的不是,唐突了贵人,这京都圣地,怎么可能有地龙翻身,瑶娘失言了。”
闵惟秀摇了摇头,那常明脸色微变,低着头不说话。
“是什么时候,开始发现有虫子的呢?”
瑶娘想了想,有些不确定的问常明道:“大概半个月前吧,对吧明哥?那日有虫子爬你腿上去了,你吓得还弹错了一个音。”
常明抿着嘴唇没有说话。
姜砚之叹了口气,“松仁,你先领着瑶娘出去,我有事问常明。”
瑶娘顿时紧张了起来,又紧紧的拽住了常明的袖子,常明伸出手来,揉了揉她的脑袋,轻声说道,“瑶娘先出去吧,没事的,这是三大王。三大王你知道的,他是个好人。他不过问我打听一点事儿罢了。”
瑶娘轻轻的点了点头,咬了咬唇,看了姜砚之一眼,确定他的确是又白又胖,像一颗珍珠似的闪闪发光,同传说中的三大王一模一样,这才放了心,走了出去。
待她出去了,姜砚之这才开口问道,“常明,你知道自己身上出了问题了吧?那虫子,都是冲着你来的。”
常明一怔,垂下了头,“半个多月之前,有一日夜里,我躺在床上睡觉,突然觉得腿上酥麻难忍,坐起来一瞧……好多虫子,密密麻麻的,想要钻进我的被子里去。我的腿上,也都是虫子。”
“我一开始没有多想,因为是腿上不小心沾了蜜之类的。我在樊楼抚琴,有时候也会不慎碰到汤汤水水之类的东西,说不定在哪里沾到了也是说得过去的。”
“可是家里的虫子越来越多。不但如此,我还能够闻到,自己个身上的有一种奇怪的味道,就像是……就像是什么东西腐烂了一样。刚开始是脚,后来慢慢的,到手……我便知道,我的身上,一定发生了什么了不得的事情了。”
常明说着,手一抖,不小心碰到了旁边的琴,发出刺耳的声音。
“我觉得自己,大约在一个月之前已经死了。”
闵惟秀看着常明,心想这厮也是个神人。
知道自己已经死了,竟然还敢到大庭广众下来抚琴,就不怕哪一日,一抚琴,吧唧一下,手指头掉了。
一回头,咕噜噜的脑袋就掉下来了,这得是多惊悚的事情啊!
若是她,那一定让人给她也造一个大墓,里头放一口可以滚来滚去的棺材,躺在里头,大吃大喝几日,等到实在是要烂掉了,再躺进去,舒舒服服的登极乐!
对了,阳间的金银元宝,去了那地府也能用,那她的墓里,要堆满金银元宝,闪亮亮!
这样便是死了,也不用怕饿肚子了。
闵惟秀说着,敬佩的看了常明一眼。
“一个月前,发生了什么让你觉得自己在那会儿已经死了的事?你又遇到了什么特别的事情,才会死了又没有死?”
常明脸色一变,紧紧的掐住了自己的手心,过了好一会儿,才说道。
“一个月以前,那是在夜里,侯府的李大官人也像今日一样,点了瑶娘去唱曲儿。他们那屋子里,一共有四人。两个姓李的,李淳同李江,一个姓徐,叫徐慕卿,一个姓黄的,叫黄梁。”
“徐慕卿饮多了酒,拉着瑶娘的手不放,非说要纳她进府为妾。我同瑶娘青梅竹马,感情深厚,想着等攒下了一笔银子,就买几亩薄田,盖一个草屋,然后结为夫妻。”
“瑶娘不是那攀龙附凤之人,吓得要命。我实在是忍不了,就同徐慕卿争执起来。他气愤不过,狠狠的揍了我一拳。”
“一拳就把你打死了?”闵惟秀惊讶的问道。
常明摇了摇头,“没有,他打的是我的肚子,我一时不察,摔了一跤,扭到了脚。”
“就在我们回去的路上,我发现,有人跟踪我们!我回头瞧了好几次,可是都没有发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