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写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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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候看见二十出头的小青年拿着漂亮的摄像机拍片时,受到被拍者的那种尊敬以及一种敬畏艺术家似的神情,感到一种前所未有的亲切。这是一种久违了的艺术家亲近人民的场面。持摄像机的人能够常常受到这种特殊的待遇,原因在于摄像机异常明显夸张地让被关注者﹑被观察者﹑被描写者清醒地意识到自己被处的位置。他已感觉到自己的生活受到了关注,一个小小的镜头的关注,但潜在的关注者可能是全世界。这样,他被关注在镜头下的生活已不是他原来的生活,拍摄者拍到的生活也远非他原来想要拍的生活。这又一次让我想到物理学上讲的测不准原理。即事物本来的面目永远不可发现,观察的同时,观察的手段或工具已经改变了事物原先的面目。我感到又一次的振奋,事物之间千丝万缕的相似性如此之奇妙。我同时感到一阵惋惜:为自己作为一个写作者而不是一个持摄像机的人而感到惋惜。
一支笔何其微小,你无论多么急促的在纸上移动,也不会有人觉察到你在进行同样不亚于拍摄者所做的工作,你在观察生活,你在关注大家的生活,关注这个世界。区别仅在于这里是一双肉眼摄入,在心灵之中成像,在大脑之中保存,然后在上天的帮助下从指尖输出。而那里是一只镜头,一卷胶片,以及一个放映机代替了同样的工作。这里生活历经了一次类似几何变换;那里生活同样历经了一次变换,不过远比这里简单得多。
写作者笔下的东西,是源于生活,反映生活。这句老掉牙的话语几乎发霉,但又巍然不动,不可动摇。当后来者追根溯源的想要探究写作者的终极任务时,不可避免地与之相撞。这又是写作者的悲哀。
有人说写作者背负着一种责任,并且是一种巨大的责任,这责任在于探求未来,追问未知,唤醒人类的良心,寻求世界与生活的本质。我觉得这责任未免太大了一点,以至于超出了一个单个的人的肩膀可以承受的程度。莎士比亚也许从未曾想,在他创作那些伟大的经久不衰的传世之作的作品的时候,他究竟应该承担怎样的责任。也许他顶多想的是如何写一些有趣味的故事﹑鲜活的人物,去娱乐大众,娱乐自己。托尔斯泰厌恶莎士比亚也许是有理由的,因为他明确地为自己的写作定了一个巨大的责任,为了人类的良心。
我的意见非常的简单,异常的明确,写作者的目的是纯个人的事,但也许在历史的考察角度下,他的确背负了或者完成了一定的责任与使命。但对于他个人而言,他决不会与历史同步,清醒地意识到并且担负起一定的责任。这种观点随即导致的结论则是:某些个人宣讲的他们所承担的责任无非是一种虚无的言词,有其词而无所指。
什么是伟大的文学作品,决不是别人看不懂而非得作者在旁边加上注脚的游戏文字,充满了玄妙与寓意深刻;决不是少数文学研究者才可欣赏的东西,而大多数普通读者不知所云,望洋兴叹;也决不是某一类形式,非得是情节离奇的小说,摄人心魄的剧本。而应该是通俗易懂的东西,应该是任何形式,应该是任何人都可以在其中取乐﹑陶醉﹑感悟的东西。莎士比亚的作品是好作品,经过了时间的检验,那些作品里又有什么?也不过是如实的生活,形形色色的万千人物,老得不能再老的故事结构,恒久的议题:爱情﹑复仇﹑妒嫉﹑贪婪。马克。吐温的作品也是好作品,汤姆索亚﹑哈克贝里。费恩,不就是儿时的你我吗?并没有别出心裁的渲染,更没有费尽心机的哗众取宠。尽管也有无数的书评分析它﹑解析它,恨不得把每一段每一句煮透了﹑嚼烂了,捞点什么灵感回来,才作罢。但关键问题是大众仍能读懂它,喜欢它。这才是最让人欣慰的东西。所以作为一个写作者,更要坚定的信念是写平实朴素﹑面向大众的东西,更一定要个人化。
有时候也会有一种现象,某个人出了一本书,一旦畅销了,许多人在看。之后热劲一过,受到冷落之时,开始有人评论说,这个作家太俗了,意思是太大众化,以致于流俗了。或者讲明白一点,就是这人把什么事讲得太透了,低估了读者的智力,小瞧了大众,小看了其他人,结果是大家完全读懂了他之后,反倒把他抛弃了,小瞧了他,作者本人。这倒是蛮有意思,表面上是不平等待人招致别人不平等待自己,实质上牵扯到创作的一个技巧或方法:那就是如何让作品富有深度,具有生命力。这往往更多的与作者本人的内在丰富程度有关,然后将之外化为技巧。但抛却这一切都不说吧,畅销书作者中的一类人不值得推崇,反要避免向之靠拢。出于各样的目的倒不必细究:为出名也好,为获利也罢,非得书名起的又不卫生又不朴实,内容中胡扯一通低级色情的东西,加上一点令人费解的感慨,还企图让别人生出一点畏惧,不好说你这是不健康读物,还是追问生存的价值﹑人性的弱点。
邱吉尔曾说:“写作如同行军,决不可挑天气的,如果你坐在那等灵感来了再写作,可能到头发白的时候,也不会写出一行字来。”这话说得到是跟我意见相符,虽然某几本书有时会让你相信这世上确人天才,那种文字简直不可能是象我们一般的人拿着一支笔坐在书桌前写出来的,一定有神在帮助他们。可大多数的时候,我仍然很现实,我觉得写作也是一个习惯,是要坚持的东西,而且时常会很怙燥无味。但正如生活中无没刻骨铭心的痛苦,使难有大彻大悟般之超脱,爱恨交加喜忧参半才是真正的人生。所以写作何尝不是如此呢?有时是一种心潮激动把你推到桌前坐下,一种兴奋的创作欲望,让你提笔,笔一挥动,文思泉涌,恨不得马上竞笔,表述这一吐为快之感觉。可有时是宁肯去胡乱的按电视频道吧,也不愿去想一想写点什么东西。我这几天在想,这个暑假日子很长,将近两个月吧,如果这两个月很坚持每天写点东西,决不间断,可能这许久在心里告诉自己的一句话:“现在我会永不停止的写作下去了”就会变成事实。
余杰所说的什么抽匣文字的概念我不理解,事实上很讨厌。如果写作真实的目的就是丢进抽匣永不见世人的话,可能写作者自己就无法坚持写下去,他会没有激情。写作就是期待能够让别人看到,然后被了解,有共识,有共鸣,才能得到一种情结的宣泄,自我的满足。抽匣文字的言词实在很虚伪,修正一下,应该说是丢进抽匣时期待有朝一日能再次出来,被发行,被别人观看。至今余杰的书已然印了好几种了,较近出版的都已显示出其功力不足了,但可能仍要出,这岂不是一种明明白白的“做秀”不过余杰的铁屋呐喊及火与冰两本书还是写的非常的好,我非常爱读。能激励我多一点激情,多一点奋进的劲头,多一些年青人的斗志昂扬,是非明断。
我现在愿意坐下来,写一些小文章,叫散文也罢,杂文也好,或者是随笔也成,已经标志着我思想观念上的重大变化,打破了以前的那种旧观念,旧框框,认为非小说不是文学,我对自己的这个进步感到非常喜欢,小文章也可以说事、讲理、抒情、交友、逗乐,文章小还会方便许多没有耐性与时间的现代人。茶余饭后,甚至如厕之时,随便看一篇小文章,往往有意外惊喜与收获。
思想观念的开放与认识的加深会把人的心境渐渐导向更广阔更过宽大的境界。他开始明白了原来事情也可以这样子的,并非如你头脑中的那个框框所框成的那样,心境宽大,思路开启,便使你办事有很多选择,并非“华山一条路”于是你前进的路上,愈来愈轻松。这时候,我才体悟何以叫做:海纳百川,有容乃大。
有时候看见二十出头的小青年拿着漂亮的摄像机拍片时,受到被拍者的那种尊敬以及一种敬畏艺术家似的神情,感到一种前所未有的亲切。这是一种久违了的艺术家亲近人民的场面。持摄像机的人能够常常受到这种特殊的待遇,原因在于摄像机异常明显夸张地让被关注者﹑被观察者﹑被描写者清醒地意识到自己被处的位置。他已感觉到自己的生活受到了关注,一个小小的镜头的关注,但潜在的关注者可能是全世界。这样,他被关注在镜头下的生活已不是他原来的生活,拍摄者拍到的生活也远非他原来想要拍的生活。这又一次让我想到物理学上讲的测不准原理。即事物本来的面目永远不可发现,观察的同时,观察的手段或工具已经改变了事物原先的面目。我感到又一次的振奋,事物之间千丝万缕的相似性如此之奇妙。我同时感到一阵惋惜:为自己作为一个写作者而不是一个持摄像机的人而感到惋惜。
一支笔何其微小,你无论多么急促的在纸上移动,也不会有人觉察到你在进行同样不亚于拍摄者所做的工作,你在观察生活,你在关注大家的生活,关注这个世界。区别仅在于这里是一双肉眼摄入,在心灵之中成像,在大脑之中保存,然后在上天的帮助下从指尖输出。而那里是一只镜头,一卷胶片,以及一个放映机代替了同样的工作。这里生活历经了一次类似几何变换;那里生活同样历经了一次变换,不过远比这里简单得多。
写作者笔下的东西,是源于生活,反映生活。这句老掉牙的话语几乎发霉,但又巍然不动,不可动摇。当后来者追根溯源的想要探究写作者的终极任务时,不可避免地与之相撞。这又是写作者的悲哀。
有人说写作者背负着一种责任,并且是一种巨大的责任,这责任在于探求未来,追问未知,唤醒人类的良心,寻求世界与生活的本质。我觉得这责任未免太大了一点,以至于超出了一个单个的人的肩膀可以承受的程度。莎士比亚也许从未曾想,在他创作那些伟大的经久不衰的传世之作的作品的时候,他究竟应该承担怎样的责任。也许他顶多想的是如何写一些有趣味的故事﹑鲜活的人物,去娱乐大众,娱乐自己。托尔斯泰厌恶莎士比亚也许是有理由的,因为他明确地为自己的写作定了一个巨大的责任,为了人类的良心。
我的意见非常的简单,异常的明确,写作者的目的是纯个人的事,但也许在历史的考察角度下,他的确背负了或者完成了一定的责任与使命。但对于他个人而言,他决不会与历史同步,清醒地意识到并且担负起一定的责任。这种观点随即导致的结论则是:某些个人宣讲的他们所承担的责任无非是一种虚无的言词,有其词而无所指。
什么是伟大的文学作品,决不是别人看不懂而非得作者在旁边加上注脚的游戏文字,充满了玄妙与寓意深刻;决不是少数文学研究者才可欣赏的东西,而大多数普通读者不知所云,望洋兴叹;也决不是某一类形式,非得是情节离奇的小说,摄人心魄的剧本。而应该是通俗易懂的东西,应该是任何形式,应该是任何人都可以在其中取乐﹑陶醉﹑感悟的东西。莎士比亚的作品是好作品,经过了时间的检验,那些作品里又有什么?也不过是如实的生活,形形色色的万千人物,老得不能再老的故事结构,恒久的议题:爱情﹑复仇﹑妒嫉﹑贪婪。马克。吐温的作品也是好作品,汤姆索亚﹑哈克贝里。费恩,不就是儿时的你我吗?并没有别出心裁的渲染,更没有费尽心机的哗众取宠。尽管也有无数的书评分析它﹑解析它,恨不得把每一段每一句煮透了﹑嚼烂了,捞点什么灵感回来,才作罢。但关键问题是大众仍能读懂它,喜欢它。这才是最让人欣慰的东西。所以作为一个写作者,更要坚定的信念是写平实朴素﹑面向大众的东西,更一定要个人化。
有时候也会有一种现象,某个人出了一本书,一旦畅销了,许多人在看。之后热劲一过,受到冷落之时,开始有人评论说,这个作家太俗了,意思是太大众化,以致于流俗了。或者讲明白一点,就是这人把什么事讲得太透了,低估了读者的智力,小瞧了大众,小看了其他人,结果是大家完全读懂了他之后,反倒把他抛弃了,小瞧了他,作者本人。这倒是蛮有意思,表面上是不平等待人招致别人不平等待自己,实质上牵扯到创作的一个技巧或方法:那就是如何让作品富有深度,具有生命力。这往往更多的与作者本人的内在丰富程度有关,然后将之外化为技巧。但抛却这一切都不说吧,畅销书作者中的一类人不值得推崇,反要避免向之靠拢。出于各样的目的倒不必细究:为出名也好,为获利也罢,非得书名起的又不卫生又不朴实,内容中胡扯一通低级色情的东西,加上一点令人费解的感慨,还企图让别人生出一点畏惧,不好说你这是不健康读物,还是追问生存的价值﹑人性的弱点。
邱吉尔曾说:“写作如同行军,决不可挑天气的,如果你坐在那等灵感来了再写作,可能到头发白的时候,也不会写出一行字来。”这话说得到是跟我意见相符,虽然某几本书有时会让你相信这世上确人天才,那种文字简直不可能是象我们一般的人拿着一支笔坐在书桌前写出来的,一定有神在帮助他们。可大多数的时候,我仍然很现实,我觉得写作也是一个习惯,是要坚持的东西,而且时常会很怙燥无味。但正如生活中无没刻骨铭心的痛苦,使难有大彻大悟般之超脱,爱恨交加喜忧参半才是真正的人生。所以写作何尝不是如此呢?有时是一种心潮激动把你推到桌前坐下,一种兴奋的创作欲望,让你提笔,笔一挥动,文思泉涌,恨不得马上竞笔,表述这一吐为快之感觉。可有时是宁肯去胡乱的按电视频道吧,也不愿去想一想写点什么东西。我这几天在想,这个暑假日子很长,将近两个月吧,如果这两个月很坚持每天写点东西,决不间断,可能这许久在心里告诉自己的一句话:“现在我会永不停止的写作下去了”就会变成事实。
余杰所说的什么抽匣文字的概念我不理解,事实上很讨厌。如果写作真实的目的就是丢进抽匣永不见世人的话,可能写作者自己就无法坚持写下去,他会没有激情。写作就是期待能够让别人看到,然后被了解,有共识,有共鸣,才能得到一种情结的宣泄,自我的满足。抽匣文字的言词实在很虚伪,修正一下,应该说是丢进抽匣时期待有朝一日能再次出来,被发行,被别人观看。至今余杰的书已然印了好几种了,较近出版的都已显示出其功力不足了,但可能仍要出,这岂不是一种明明白白的“做秀”不过余杰的铁屋呐喊及火与冰两本书还是写的非常的好,我非常爱读。能激励我多一点激情,多一点奋进的劲头,多一些年青人的斗志昂扬,是非明断。
我现在愿意坐下来,写一些小文章,叫散文也罢,杂文也好,或者是随笔也成,已经标志着我思想观念上的重大变化,打破了以前的那种旧观念,旧框框,认为非小说不是文学,我对自己的这个进步感到非常喜欢,小文章也可以说事、讲理、抒情、交友、逗乐,文章小还会方便许多没有耐性与时间的现代人。茶余饭后,甚至如厕之时,随便看一篇小文章,往往有意外惊喜与收获。
思想观念的开放与认识的加深会把人的心境渐渐导向更广阔更过宽大的境界。他开始明白了原来事情也可以这样子的,并非如你头脑中的那个框框所框成的那样,心境宽大,思路开启,便使你办事有很多选择,并非“华山一条路”于是你前进的路上,愈来愈轻松。这时候,我才体悟何以叫做:海纳百川,有容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