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3章 接连两次粗心大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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竟然被一只畜生给搞得这样狼狈,庄纯很愤怒。
可吸血蝙蝠逃走了,庄纯本事再大也不会飞。
幸好,还有展小白来承载她的怒火。
看到紧贴在树干上的白影后,庄纯懒得说什么废话,直接扑过去一爪抓下。
先把展小白抓伤,再好好让她品尝下死亡的滋味。
笃
这是利爪刺穿那件挂在树上的羽绒服后,又刺进树干后发出的声音。
只是一件衣服。
不是展小白。
“呵呵,你还是有些小聪明的。懂得在逃走时,使用金蝉脱壳之计。有意思,真的有意思。要不是本王今晚心情实在不好,还真想和你好好玩玩。”
庄纯嘴角轻抿了下,阴声笑着刚要甩手,把羽绒服扔出去时,却又想到了什么。
她穿着“礼服”的样子,实在不雅。
既然小白姐把羽绒服留下了,那么庄纯为什么不穿上呢?
嗯,很好,很合适,无论大小肥瘦。
刺啦拉上拉链后,庄纯心情好了许多,皱起小鼻子轻轻嗅了几下,身形一晃,扑向了东南方向。
如果沈岳在场,看到她皱起小鼻子轻嗅的动作,肯定会蓦然醒悟:“沃草,怪不得当初在青灵山内,无论老子怎么逃,都躲不过她的追杀呢。原来,她有个能在空气中,分辨出老子体香的狗鼻子”
庄纯是绝世小美女,当然不会长一个狗鼻子。
但她又有毛茸茸的白色狐尾
那么,从某种角度上来说,可不可以说她是小狐狸精?
而狐狸,又是犬科动物。
犬科动物最大的特点,就是嗅觉灵敏,能在空气中迅速分辨出想要的气息。
嗅出展小白的气息后,庄纯没有丝毫的犹豫,白色、鬼魅般追了上去。
这会儿她的心情,要比那会好了许多。
要不然,在追出百十米后,她又看到一条白影贴在树上后,也不会只是晒笑了下,却没着急像刚才那样,立即扑上去一爪,抓过去了。
“展小白,难道你还穿了两件白色羽绒服吗?”
庄纯心情好了后,玩心大起,转了个弧形绕到了那棵树后,缓缓抬手伸了过去。
她有十足的把握,在说话惊动还不知道她已经绕到背后的展小白后,也别想躲开她的手。
展小白没躲。
她不但没躲,甚至还抬手,抓向了庄纯的手腕,嘴里发出嘿嘿的笑声:“你就是荆红老十说的那个妖孽吗?来,让我老人家掂量掂量你的份量。”
男人?
老男人!
不是展小白。
听到这个声音后,庄纯一楞。
贴在树上的老男人,却没丝毫的犹豫,一把就抓住了庄纯的手腕。
接着,庄纯就感觉一股子大力,从手腕上传来,双脚立即离地,就要被这股子大力给扔出去。
好像稻草人那样。
庄纯今晚接连犯错。
不对,应该说是在她轻松时,却接连遭遇两个厉害的。
一个是吸血蝙蝠,把她吓的心儿狂跳,这才被抓伤了左肩。
一个是“冒出”展小白的老男人,在她以为势在必得时,突然出手抓住了她的手腕。
但也仅此而已。
吸血蝙蝠都没能在吓了庄纯一跳后,再给她造成任何伤害,反而差点被她一爪抓死。
那么现在又让她呆愣下的老男人,能抓住她手腕就不错了,怎么能再把她当稻草人那样扔出去?
庄纯双足一离地,右脚就踩在了树干上,娇躯猛地后仰的同时,被老男人抓住手腕的右手,反向狠抓了下来。
“钢爪?”
幽蓝寒芒一闪的瞬间,老男人大吃一惊,慌忙松手。
饶是他及时松手,振臂,可庄纯抓下的钢爪,还是扯破了他的白色麻衣长袍袖子。
胡灭唐很生气!
他是谁啊?
他可是举世公认的天下第一高手,就连轩辕王杨逍那种变态般的存在,不也是见到他后,得乖乖的喊一声二叔?
要不是荆红命说在青灵山遇到了个妖孽,这几年过好日子实在有些腻歪的老胡,怎么可能会带着莎娃和波娃两个美徒孙,万里迢迢从俄罗斯跑去南越?
只是老胡去了南越后,才知道庄纯已经被荆红命忽悠到八百去找杨逍了。
老胡为此还大大的不满,说他老人家这几年苦练玉、女神功,不对,是苦练某种神功后,自付连杨逍那种不懂尊老爱幼的臭丫头都能搞定,还搞不了一个戴着狐狸面具的小妖孽?
看在和荆红命关系匪浅的份上,老胡也就原谅了他,在南越那边好吃好玩的待了一段时间后,就携带两个,哦,不,现在是三个美徒了。
除了莎娃和波娃外,还有个陆天秀。
严格说起来,老胡是不喜欢收陆天秀当徒弟的。
能够有资格给老胡当徒孙的女孩子,长的漂不漂亮还在其次,关键是身材得超级棒棒糖
在老胡看来,衡量一个女人身材好不好,关键是看*鼓不鼓。
只要那儿鼓,就是好身材。
就拿莎娃两个美徒来说,那都是俄罗斯*牛般的存在,看着就让人舒服啊。
老胡这么大年龄的人了,现在是要啥有啥,啥都不是太在乎,活着就是浪费粮食,咳,活着就是为了享受生活,那么挑选美徒时要*牛般的,有什么错吗?
可陆天秀呢?
那规模虽说也不错,但比起莎娃两个美徒,唉,那简直就是惨不忍睹。
要不是看在荆红命的面子上,看在这作死小能手是大侄子沈岳上过的女人份上,就算她跪下来给老胡把脑袋磕破了,都不屑理睬她的。
碍于各方面的面子,老胡捏着鼻子收下陆天秀后,一路游山玩水,慢悠悠的向八百赶去时,收到了荆红命的最新消息。
荆红命告诉他,庄纯已经和杨逍切磋过了,未分胜负。
听到这个消息后,老胡还是很吃惊的,但也更愤怒。
庄纯既然能和杨逍打个平分秋色,那岂不是证明要比他老人家厉害吗?
十年前,一个莫邪征东比老胡厉害,看在那是亲徒弟媳妇的份上,他忍了。
数年前,又出来个比他厉害的杨逍,看在那是老谢亲徒弟媳妇的份上,老胡也忍了。
那么庄纯又有什么理由,能比老胡厉害,让他忍得了这口恶气!
老胡当然得找到她,会会她,让她知道天外有天,人外有人的道理。
荆红命耐不住老胡的再三追问,只好告诉老胡,说庄纯自八百返回后,很有可能会来青山。
庄纯和沈岳之间,有着某种关系。
荆红命正在为搞清楚这种关系,向领导递交了书面报告,申请查阅国家顶级绝密档案室的某些机密档案。
老胡不管那些,他只是在得知庄纯要来青山后,也速速赶来了这边。
青山那么大,人口众多,要想找到不戴面具的庄纯,那比大海捞针还要难。
老胡却不着急。
因为他已经知道,这个小妖孽和沈岳有关系了。
那么,只要在暗中盯紧沈岳,早晚都能找到小妖孽。
但等待的过程,无疑是枯燥无趣的。
哪怕老胡身边有两个半美徒陪伴,可还是感觉无聊,只好寄情于游山玩水中,修身养性。
说来也巧。
今天下午,老胡带着两个半美徒,在映秀山深处游览齐长城遗址时流连忘返,天黑时还不想走,只是感慨生不逢时,晚生两千多年,不然他就是大名鼎鼎的某诸侯。
莎娃俩人早就习惯了老胡这样子,陆天秀适应不了,饥肠辘辘的,对着一些破石头,发什么酸啊?
当然,陆天秀只敢在心中抱怨,却不敢说出来。
她真要说出来,破坏老胡的感慨,肯定会遭到莎娃波娃俩人的痛殴。
这两个俄罗斯*牛,现在把收拾陆天秀当做了人生最大的乐趣,仅次于奢望能陪寝老胡
而且莎娃俩人在痛殴陆天秀时,专对她的臀,*两个部位下黑手。
并美其名曰,这样能有效刺激这两个地方的增长。
陆天秀从小就不爱红装爱武装,尤其耍的一手好刺,可在莎娃俩人面前,她就是一活动的拳击靶子。
天下第一高手胡灭唐亲手调、教出来的徒孙,哪怕只传授给她们一些能健身的花拳绣腿,也不是陆天秀能比的。
陆天秀真被打服气了。
现在要多么乖,就有多么乖。
当然这还是表象,鬼知道她心里有多么痛恨老胡。
所以当看到戴着狐狸面具的庄纯出现后,陆天秀第一反应是惊恐,随即就是狂喜。
她衷心的希望,庄纯能弄死这个为老不尊的。
哪怕老胡死了,她和莎娃俩人也活不了呢。
宁死,陆天秀都不想再过这种憋屈日子了。
尤其让她想呕吐的是,她被老胡收为徒孙后,最大的收获不是被传授花拳绣腿,而是要学会拍马
拍的越响亮,花样越多,老胡就越高兴。
只是,庄纯能弄死老胡吗?
躲在不远处的树影中,看着瞬间就打成一团的白影,陆天秀娇躯都在微微发颤,心中不住祈祷庄纯能杀了老胡。
想的入神,陆天秀就喃喃出声了:“杀了他,杀了这老不要脸的。”
她喃喃说到第三遍时,话音未落,突觉两个美白剧痛!
两只手,分左右从她肋下伸出来,狠狠掐住了。
接着,她就听到莎娃还是波娃,反正是哪个娃,阴森森的笑声:“呵呵,小师妹,你竟然敢诅咒师爷被小妖孽打死。看来,这段时间师爷太仁慈,对你疏于管教了。”
放在平时,被莎娃俩人这样教训时,陆天秀忍了。
但现在,老胡“踏青”回来的路上,偶遇小妖孽后,能生还的机率不会太高,陆天秀凭什么还会再忍?
说什么,她也得抢在老胡被庄纯弄死之前,及时离开这鬼地方!
痛的轻哼声中,陆天秀忽然猛地抬起双臂,屈肘狠狠向后捣了出去。
这些天内,莎娃俩人欺负她惯了,她也从来不敢反抗,粗心大意就是必然的了。
那么,陆天秀突然暴起,她们立即中招,也是必然。
“啊”
莎娃俩人突遭重创后,齐声痛叫着,双手捂着酥*踉跄后退时,陆天秀已经拧身,用最快的速度,扑进了树林黑暗中。
竟然被一只畜生给搞得这样狼狈,庄纯很愤怒。
可吸血蝙蝠逃走了,庄纯本事再大也不会飞。
幸好,还有展小白来承载她的怒火。
看到紧贴在树干上的白影后,庄纯懒得说什么废话,直接扑过去一爪抓下。
先把展小白抓伤,再好好让她品尝下死亡的滋味。
笃
这是利爪刺穿那件挂在树上的羽绒服后,又刺进树干后发出的声音。
只是一件衣服。
不是展小白。
“呵呵,你还是有些小聪明的。懂得在逃走时,使用金蝉脱壳之计。有意思,真的有意思。要不是本王今晚心情实在不好,还真想和你好好玩玩。”
庄纯嘴角轻抿了下,阴声笑着刚要甩手,把羽绒服扔出去时,却又想到了什么。
她穿着“礼服”的样子,实在不雅。
既然小白姐把羽绒服留下了,那么庄纯为什么不穿上呢?
嗯,很好,很合适,无论大小肥瘦。
刺啦拉上拉链后,庄纯心情好了许多,皱起小鼻子轻轻嗅了几下,身形一晃,扑向了东南方向。
如果沈岳在场,看到她皱起小鼻子轻嗅的动作,肯定会蓦然醒悟:“沃草,怪不得当初在青灵山内,无论老子怎么逃,都躲不过她的追杀呢。原来,她有个能在空气中,分辨出老子体香的狗鼻子”
庄纯是绝世小美女,当然不会长一个狗鼻子。
但她又有毛茸茸的白色狐尾
那么,从某种角度上来说,可不可以说她是小狐狸精?
而狐狸,又是犬科动物。
犬科动物最大的特点,就是嗅觉灵敏,能在空气中迅速分辨出想要的气息。
嗅出展小白的气息后,庄纯没有丝毫的犹豫,白色、鬼魅般追了上去。
这会儿她的心情,要比那会好了许多。
要不然,在追出百十米后,她又看到一条白影贴在树上后,也不会只是晒笑了下,却没着急像刚才那样,立即扑上去一爪,抓过去了。
“展小白,难道你还穿了两件白色羽绒服吗?”
庄纯心情好了后,玩心大起,转了个弧形绕到了那棵树后,缓缓抬手伸了过去。
她有十足的把握,在说话惊动还不知道她已经绕到背后的展小白后,也别想躲开她的手。
展小白没躲。
她不但没躲,甚至还抬手,抓向了庄纯的手腕,嘴里发出嘿嘿的笑声:“你就是荆红老十说的那个妖孽吗?来,让我老人家掂量掂量你的份量。”
男人?
老男人!
不是展小白。
听到这个声音后,庄纯一楞。
贴在树上的老男人,却没丝毫的犹豫,一把就抓住了庄纯的手腕。
接着,庄纯就感觉一股子大力,从手腕上传来,双脚立即离地,就要被这股子大力给扔出去。
好像稻草人那样。
庄纯今晚接连犯错。
不对,应该说是在她轻松时,却接连遭遇两个厉害的。
一个是吸血蝙蝠,把她吓的心儿狂跳,这才被抓伤了左肩。
一个是“冒出”展小白的老男人,在她以为势在必得时,突然出手抓住了她的手腕。
但也仅此而已。
吸血蝙蝠都没能在吓了庄纯一跳后,再给她造成任何伤害,反而差点被她一爪抓死。
那么现在又让她呆愣下的老男人,能抓住她手腕就不错了,怎么能再把她当稻草人那样扔出去?
庄纯双足一离地,右脚就踩在了树干上,娇躯猛地后仰的同时,被老男人抓住手腕的右手,反向狠抓了下来。
“钢爪?”
幽蓝寒芒一闪的瞬间,老男人大吃一惊,慌忙松手。
饶是他及时松手,振臂,可庄纯抓下的钢爪,还是扯破了他的白色麻衣长袍袖子。
胡灭唐很生气!
他是谁啊?
他可是举世公认的天下第一高手,就连轩辕王杨逍那种变态般的存在,不也是见到他后,得乖乖的喊一声二叔?
要不是荆红命说在青灵山遇到了个妖孽,这几年过好日子实在有些腻歪的老胡,怎么可能会带着莎娃和波娃两个美徒孙,万里迢迢从俄罗斯跑去南越?
只是老胡去了南越后,才知道庄纯已经被荆红命忽悠到八百去找杨逍了。
老胡为此还大大的不满,说他老人家这几年苦练玉、女神功,不对,是苦练某种神功后,自付连杨逍那种不懂尊老爱幼的臭丫头都能搞定,还搞不了一个戴着狐狸面具的小妖孽?
看在和荆红命关系匪浅的份上,老胡也就原谅了他,在南越那边好吃好玩的待了一段时间后,就携带两个,哦,不,现在是三个美徒了。
除了莎娃和波娃外,还有个陆天秀。
严格说起来,老胡是不喜欢收陆天秀当徒弟的。
能够有资格给老胡当徒孙的女孩子,长的漂不漂亮还在其次,关键是身材得超级棒棒糖
在老胡看来,衡量一个女人身材好不好,关键是看*鼓不鼓。
只要那儿鼓,就是好身材。
就拿莎娃两个美徒来说,那都是俄罗斯*牛般的存在,看着就让人舒服啊。
老胡这么大年龄的人了,现在是要啥有啥,啥都不是太在乎,活着就是浪费粮食,咳,活着就是为了享受生活,那么挑选美徒时要*牛般的,有什么错吗?
可陆天秀呢?
那规模虽说也不错,但比起莎娃两个美徒,唉,那简直就是惨不忍睹。
要不是看在荆红命的面子上,看在这作死小能手是大侄子沈岳上过的女人份上,就算她跪下来给老胡把脑袋磕破了,都不屑理睬她的。
碍于各方面的面子,老胡捏着鼻子收下陆天秀后,一路游山玩水,慢悠悠的向八百赶去时,收到了荆红命的最新消息。
荆红命告诉他,庄纯已经和杨逍切磋过了,未分胜负。
听到这个消息后,老胡还是很吃惊的,但也更愤怒。
庄纯既然能和杨逍打个平分秋色,那岂不是证明要比他老人家厉害吗?
十年前,一个莫邪征东比老胡厉害,看在那是亲徒弟媳妇的份上,他忍了。
数年前,又出来个比他厉害的杨逍,看在那是老谢亲徒弟媳妇的份上,老胡也忍了。
那么庄纯又有什么理由,能比老胡厉害,让他忍得了这口恶气!
老胡当然得找到她,会会她,让她知道天外有天,人外有人的道理。
荆红命耐不住老胡的再三追问,只好告诉老胡,说庄纯自八百返回后,很有可能会来青山。
庄纯和沈岳之间,有着某种关系。
荆红命正在为搞清楚这种关系,向领导递交了书面报告,申请查阅国家顶级绝密档案室的某些机密档案。
老胡不管那些,他只是在得知庄纯要来青山后,也速速赶来了这边。
青山那么大,人口众多,要想找到不戴面具的庄纯,那比大海捞针还要难。
老胡却不着急。
因为他已经知道,这个小妖孽和沈岳有关系了。
那么,只要在暗中盯紧沈岳,早晚都能找到小妖孽。
但等待的过程,无疑是枯燥无趣的。
哪怕老胡身边有两个半美徒陪伴,可还是感觉无聊,只好寄情于游山玩水中,修身养性。
说来也巧。
今天下午,老胡带着两个半美徒,在映秀山深处游览齐长城遗址时流连忘返,天黑时还不想走,只是感慨生不逢时,晚生两千多年,不然他就是大名鼎鼎的某诸侯。
莎娃俩人早就习惯了老胡这样子,陆天秀适应不了,饥肠辘辘的,对着一些破石头,发什么酸啊?
当然,陆天秀只敢在心中抱怨,却不敢说出来。
她真要说出来,破坏老胡的感慨,肯定会遭到莎娃波娃俩人的痛殴。
这两个俄罗斯*牛,现在把收拾陆天秀当做了人生最大的乐趣,仅次于奢望能陪寝老胡
而且莎娃俩人在痛殴陆天秀时,专对她的臀,*两个部位下黑手。
并美其名曰,这样能有效刺激这两个地方的增长。
陆天秀从小就不爱红装爱武装,尤其耍的一手好刺,可在莎娃俩人面前,她就是一活动的拳击靶子。
天下第一高手胡灭唐亲手调、教出来的徒孙,哪怕只传授给她们一些能健身的花拳绣腿,也不是陆天秀能比的。
陆天秀真被打服气了。
现在要多么乖,就有多么乖。
当然这还是表象,鬼知道她心里有多么痛恨老胡。
所以当看到戴着狐狸面具的庄纯出现后,陆天秀第一反应是惊恐,随即就是狂喜。
她衷心的希望,庄纯能弄死这个为老不尊的。
哪怕老胡死了,她和莎娃俩人也活不了呢。
宁死,陆天秀都不想再过这种憋屈日子了。
尤其让她想呕吐的是,她被老胡收为徒孙后,最大的收获不是被传授花拳绣腿,而是要学会拍马
拍的越响亮,花样越多,老胡就越高兴。
只是,庄纯能弄死老胡吗?
躲在不远处的树影中,看着瞬间就打成一团的白影,陆天秀娇躯都在微微发颤,心中不住祈祷庄纯能杀了老胡。
想的入神,陆天秀就喃喃出声了:“杀了他,杀了这老不要脸的。”
她喃喃说到第三遍时,话音未落,突觉两个美白剧痛!
两只手,分左右从她肋下伸出来,狠狠掐住了。
接着,她就听到莎娃还是波娃,反正是哪个娃,阴森森的笑声:“呵呵,小师妹,你竟然敢诅咒师爷被小妖孽打死。看来,这段时间师爷太仁慈,对你疏于管教了。”
放在平时,被莎娃俩人这样教训时,陆天秀忍了。
但现在,老胡“踏青”回来的路上,偶遇小妖孽后,能生还的机率不会太高,陆天秀凭什么还会再忍?
说什么,她也得抢在老胡被庄纯弄死之前,及时离开这鬼地方!
痛的轻哼声中,陆天秀忽然猛地抬起双臂,屈肘狠狠向后捣了出去。
这些天内,莎娃俩人欺负她惯了,她也从来不敢反抗,粗心大意就是必然的了。
那么,陆天秀突然暴起,她们立即中招,也是必然。
“啊”
莎娃俩人突遭重创后,齐声痛叫着,双手捂着酥*踉跄后退时,陆天秀已经拧身,用最快的速度,扑进了树林黑暗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