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侏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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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中经常会有大反派把主角打得半死了,然后哔哔叨叨的装一波逼,结果就被主角反杀了。
没想到这样的桥段竟然发生在了自己身上?
可问题是自己不是反派,是主角才对啊!
难道这个剧本是违反主流价值观的反派当主角的?
唉,要怪只能怪那家伙张嘴闭嘴就提钱,还是一千万,哥们实在忍不住啊!
在孤儿院长大,自幼就体会到物质的匮乏,不免就要比普通人更渴望金钱。但李易一开始还算好的,因为白院长一直教导他们不是自己的东西不能要,李易爱财,更多的是体现在抠门上。
不过经历了杨菲菲和丈母娘的事情,赚过赵伟成,以及曹金来的钱后,李易的价值观不免有些转变了——老子凭本事赚(keng)钱,光明正大,有什么不好意思的!
可偏偏这次就栽在了钱上。
看来以后不能再一心盯着钱眼儿了,不能抱着贼不落空的打算,哪儿的钱都想赚了啊……
李易一边推着轮椅等电梯,一边拨通了闫明的电话——刘姐被附身,跑的飞快,凭自己这腿脚肯定是追不上的,不过根据原本的推测,这家伙的本体应该并不远,并且刚才还伤了他,只要尽快封锁周边,应该跑不了他!
李易猜的一点都没错,刘姐飞一般的冲出养老院,也不顾大中午太阳当头的酷热,飞奔到养老院不远的那家快捷酒店,也不理会前台的问候,径直抢步冲进了准备关门的电梯里,一口气坐到五楼,冲到楼道尽头的一间房门口。
刘姐当然没有房间的钥匙,到了门口,她就浑身一软,一下子昏倒在了地上,而侏儒的生魂则通过楼道尽头的窗口钻了出去,攀着房檐轻松的跳进了旁边客房的窗子里。
房间是个标准间,其中一张床上躺着一个小小的身影,侏儒的生魂赶忙爬上床,钻回自己的身体里。
床上的侏儒醒了过来,身体舒展着活动两下,就急急忙忙的从床上跳了下来,拎起床头柜扔着的一个小包,急急忙忙的朝门口跑去,那蹒跚的姿态,倒是有几分鸭子的架势。
说实在的,他恨透了自己这幅身躯,从小就停止了发育,眼看着小时候的玩伴们一个一个都比自己长得更高了,他心理的滋味如何好受?整个少年时代,他都活在被人异样的目光之下,心里充满了自卑和愤怒。
他恨,恨所有长得比自己高的人,恨那些用怪异目光看自己的人,恨那些装作不在意自己的畸形,向自己示好的人,更恨自己的父母,明明他们也是侏儒,为什么还要生自己!
他想到了自杀,他想用死来结束自己这悲惨的生命。
他自杀了,但没有死。
他这一辈子唯一感激的一个人,就是那个把他抢救回来的医生,因为他濒死的时候,他的魂魄离体了,并且他被抢救回来之后,他发现自己还能那样做。
他开始尝试,让自己的魂魄遨游,甚至开始尝试附身到别人身上,他成功了。
虽然每次附身的时间,最多只能保持一天,他就需要重新回到自己身体里,不然的话魂魄会变得非常虚弱,甚至有一种要消散的感觉。
不过这也足够了!
他开始尝试附身在那些长得高的人身上,那些正常的男人身上,用他们的身体去享受别人的仰视,用他们的身体去享受女人,享受人生。
但不久他就受到了别人的警告,原来这个世界并不只有他一个身怀异术的人,他不能为所欲为的让大家都暴露。
不过他经历过这一段的潇洒,已经明白了在这个世界上,男人并不一定要长得很高才会受人尊重,最重要的是要有钱。
他虽然个子不高,但他却自认是个聪明人,于是他开始追逐金钱,但他绝不冒失。他每次行动,都会做一番详细的调查,制定周密的方案,每次都挑选那些有钱,家庭关系又不复杂的对象下手,先附身在家庭成员中不容易控制的人身上,让他们“意外”死亡。
不得不说他最喜欢的还是把对方溺死,因为这种方式对于他来说,最简单,最方便。
因为在他附身在对方身上的时候,他是会和对方一通体验到所有的感知的,包括疼痛。而淹死对方,就比较简单了,只用往水里一跳,他脱身出来后,对方的意识短时间内是无法清醒过来的……
只用一个接一个的将其家人淹死,只剩下最后一个的时候,通过城市里那些见不得光的渠道,将其家产转移,最后再灭掉最后一个活口……
凭借着谨慎,这几年他没少赚,从来没出过问题。
但这次,却莫名其妙的出事儿了。
就因为那个瘸腿的小子!
弄死陈大立后,他一直在盯着警方的调查,他要确保自己的行动是安全的,虽然他的作案方法从来没有被警方察觉过,一般都是以意外身亡论处的,但这次那个小警察竟然怀疑这是谋杀,所以他不得不谨慎。
然后他就注意到了李易——那个小警察似乎怀疑他!
再接着他发现李易竟然也在调查案子,再一打听,就从圈子里听闻了李易会看面相的传闻,据说一句话赚了一辆宝马!
多好的一个替罪羊啊!
于是,他就在李易探望袁小兰的时候,把袁小兰弄死了。
可他没想到袁小兰家里竟然装的有监控!
不过很快他发现了一个机会——这家伙竟然带着那个小警察去找驼背佬询问情况去了!
他是和驼背佬打过交道的,前两次作案,他都是找驼背佬打探的消息。这次本来也想着找他的,可他却接了个什么盯梢律师的活儿,没空,不得已他才亲自调查的。
毕竟,你要附身在别人身上,伪装成对方好几天,才能把资产转移走,你不了解一下他的交际圈子,不认识一下亲朋好友,怎么去伪装人家?
也就是因为这个,他才把对李易的调查忽略了,不然早知道这家伙有点怪异,他都不会轻易出手的。
驼背佬可是知道自己的存在的,虽然他没见过自己本人,但这也是风险。
于是,他决定干脆直接弄死驼背佬,到时候他们还能脱得了干系?就算弄不死他们,这次也足够让他们被缠住手脚,自己就有大把的时间完成这档子活儿了。
可审讯室内没有水,他最擅长的淹死人的方案用不了,撞头,真痛,愣是没撞死……
唉,为什么要怕痛啊,要是直接用尽全力把驼背佬撞死了,也不至于落得这么一个下场了啊……
这单生意是做不成了,并且自己得尽快离开这个城市,那两处没出手的房产就不要了,大不了换个城市,再做两单,什么都又赚回来了……
侏儒说话间已经跑出了酒店,绕到酒店侧边一条小巷,巷子里停着他那辆老年代步电动车……
电影中经常会有大反派把主角打得半死了,然后哔哔叨叨的装一波逼,结果就被主角反杀了。
没想到这样的桥段竟然发生在了自己身上?
可问题是自己不是反派,是主角才对啊!
难道这个剧本是违反主流价值观的反派当主角的?
唉,要怪只能怪那家伙张嘴闭嘴就提钱,还是一千万,哥们实在忍不住啊!
在孤儿院长大,自幼就体会到物质的匮乏,不免就要比普通人更渴望金钱。但李易一开始还算好的,因为白院长一直教导他们不是自己的东西不能要,李易爱财,更多的是体现在抠门上。
不过经历了杨菲菲和丈母娘的事情,赚过赵伟成,以及曹金来的钱后,李易的价值观不免有些转变了——老子凭本事赚(keng)钱,光明正大,有什么不好意思的!
可偏偏这次就栽在了钱上。
看来以后不能再一心盯着钱眼儿了,不能抱着贼不落空的打算,哪儿的钱都想赚了啊……
李易一边推着轮椅等电梯,一边拨通了闫明的电话——刘姐被附身,跑的飞快,凭自己这腿脚肯定是追不上的,不过根据原本的推测,这家伙的本体应该并不远,并且刚才还伤了他,只要尽快封锁周边,应该跑不了他!
李易猜的一点都没错,刘姐飞一般的冲出养老院,也不顾大中午太阳当头的酷热,飞奔到养老院不远的那家快捷酒店,也不理会前台的问候,径直抢步冲进了准备关门的电梯里,一口气坐到五楼,冲到楼道尽头的一间房门口。
刘姐当然没有房间的钥匙,到了门口,她就浑身一软,一下子昏倒在了地上,而侏儒的生魂则通过楼道尽头的窗口钻了出去,攀着房檐轻松的跳进了旁边客房的窗子里。
房间是个标准间,其中一张床上躺着一个小小的身影,侏儒的生魂赶忙爬上床,钻回自己的身体里。
床上的侏儒醒了过来,身体舒展着活动两下,就急急忙忙的从床上跳了下来,拎起床头柜扔着的一个小包,急急忙忙的朝门口跑去,那蹒跚的姿态,倒是有几分鸭子的架势。
说实在的,他恨透了自己这幅身躯,从小就停止了发育,眼看着小时候的玩伴们一个一个都比自己长得更高了,他心理的滋味如何好受?整个少年时代,他都活在被人异样的目光之下,心里充满了自卑和愤怒。
他恨,恨所有长得比自己高的人,恨那些用怪异目光看自己的人,恨那些装作不在意自己的畸形,向自己示好的人,更恨自己的父母,明明他们也是侏儒,为什么还要生自己!
他想到了自杀,他想用死来结束自己这悲惨的生命。
他自杀了,但没有死。
他这一辈子唯一感激的一个人,就是那个把他抢救回来的医生,因为他濒死的时候,他的魂魄离体了,并且他被抢救回来之后,他发现自己还能那样做。
他开始尝试,让自己的魂魄遨游,甚至开始尝试附身到别人身上,他成功了。
虽然每次附身的时间,最多只能保持一天,他就需要重新回到自己身体里,不然的话魂魄会变得非常虚弱,甚至有一种要消散的感觉。
不过这也足够了!
他开始尝试附身在那些长得高的人身上,那些正常的男人身上,用他们的身体去享受别人的仰视,用他们的身体去享受女人,享受人生。
但不久他就受到了别人的警告,原来这个世界并不只有他一个身怀异术的人,他不能为所欲为的让大家都暴露。
不过他经历过这一段的潇洒,已经明白了在这个世界上,男人并不一定要长得很高才会受人尊重,最重要的是要有钱。
他虽然个子不高,但他却自认是个聪明人,于是他开始追逐金钱,但他绝不冒失。他每次行动,都会做一番详细的调查,制定周密的方案,每次都挑选那些有钱,家庭关系又不复杂的对象下手,先附身在家庭成员中不容易控制的人身上,让他们“意外”死亡。
不得不说他最喜欢的还是把对方溺死,因为这种方式对于他来说,最简单,最方便。
因为在他附身在对方身上的时候,他是会和对方一通体验到所有的感知的,包括疼痛。而淹死对方,就比较简单了,只用往水里一跳,他脱身出来后,对方的意识短时间内是无法清醒过来的……
只用一个接一个的将其家人淹死,只剩下最后一个的时候,通过城市里那些见不得光的渠道,将其家产转移,最后再灭掉最后一个活口……
凭借着谨慎,这几年他没少赚,从来没出过问题。
但这次,却莫名其妙的出事儿了。
就因为那个瘸腿的小子!
弄死陈大立后,他一直在盯着警方的调查,他要确保自己的行动是安全的,虽然他的作案方法从来没有被警方察觉过,一般都是以意外身亡论处的,但这次那个小警察竟然怀疑这是谋杀,所以他不得不谨慎。
然后他就注意到了李易——那个小警察似乎怀疑他!
再接着他发现李易竟然也在调查案子,再一打听,就从圈子里听闻了李易会看面相的传闻,据说一句话赚了一辆宝马!
多好的一个替罪羊啊!
于是,他就在李易探望袁小兰的时候,把袁小兰弄死了。
可他没想到袁小兰家里竟然装的有监控!
不过很快他发现了一个机会——这家伙竟然带着那个小警察去找驼背佬询问情况去了!
他是和驼背佬打过交道的,前两次作案,他都是找驼背佬打探的消息。这次本来也想着找他的,可他却接了个什么盯梢律师的活儿,没空,不得已他才亲自调查的。
毕竟,你要附身在别人身上,伪装成对方好几天,才能把资产转移走,你不了解一下他的交际圈子,不认识一下亲朋好友,怎么去伪装人家?
也就是因为这个,他才把对李易的调查忽略了,不然早知道这家伙有点怪异,他都不会轻易出手的。
驼背佬可是知道自己的存在的,虽然他没见过自己本人,但这也是风险。
于是,他决定干脆直接弄死驼背佬,到时候他们还能脱得了干系?就算弄不死他们,这次也足够让他们被缠住手脚,自己就有大把的时间完成这档子活儿了。
可审讯室内没有水,他最擅长的淹死人的方案用不了,撞头,真痛,愣是没撞死……
唉,为什么要怕痛啊,要是直接用尽全力把驼背佬撞死了,也不至于落得这么一个下场了啊……
这单生意是做不成了,并且自己得尽快离开这个城市,那两处没出手的房产就不要了,大不了换个城市,再做两单,什么都又赚回来了……
侏儒说话间已经跑出了酒店,绕到酒店侧边一条小巷,巷子里停着他那辆老年代步电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