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7 小有名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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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崭新一天,又是崭新的开始。陆恪按照平常的时间早早起床,遵循着日常的路线,一路慢跑着前往学校。
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位于洛杉矶西木区的校区是一片繁华的区域,西边是海岸公路,一路通往无数富豪和明星落脚的马里布;东边则是洛杉矶的城市中心,星光大道、柯达剧院等与好莱坞息息相关的景点云集于此;北边是比弗利山庄,好莱坞明星们的顶级别墅区;南边则是圣莫妮卡,沙滩、大海和阳光。
从公寓通往校区,约莫是五千米的路程。现在,为了完成系统的日常训练任务,陆恪每天都按时地跑步前往学校,绕着学校跑一圈之后,最后跑到训练场之上,完成剩下的路程。而后到训练场的浴室清洗一番,准备开启一天的学习日程。
这样一来,不仅可以完成训练,还可以节省每天的交通费用,同时也不会耽误每天的学习和训练。一举多得。
进入西木区的校区之后,整个园区呈现出半开放式的格局,宽敞的车道、古朴的图书馆、现代的教学楼、高耸的树木和年轻的学生……视线里充斥着阳光的活力和明媚的朝气,这样的加利福尼亚州,总是让人难以拒绝。
“早上好。”
“早上好!”
校园没有正式的大门,但为了防止外来车辆,门口还是设置了一道检查进出车辆的栅栏,旁边的亭子里时时刻刻都有着值班的警卫。过去五个月来,陆恪每天早晨都按时跑步、准时经过,俨然已经形成了一套路线,警卫都已经认识他了,所以每天都会主动打起招呼,陆恪也都会点头示意一番。
“昨晚的比赛真是太精彩了!”警卫朝着陆恪挥舞着拳头,眉飞色舞的神情清晰地传达了他此刻的亢奋和激动,这让陆恪不由笑了起来,抬起了右手,做了一个敬礼的手势,扬声回答到,“谢谢。”但脚步却没有停下,依旧遵循着跑步的节奏,继续前行。
“早上好!”跑出去不远之后,道路边就有人扬声喊道,陆恪一开始还没有反应过来,但随后就看到右手边一群人,约莫五、六个人的模样,他们集体挥舞着右手,神情激动地喊着,“早上好!”那声音此起彼伏。
陆恪不由愣了愣,他不认识他们,一个都不认识,但他还是礼貌地挥了挥手,算是打过招呼了。跑出去之后,身后还传来了鬼哭狼嚎的尖叫声,欢乐地庆祝起来,清晨的校园顿时变得喧闹起来。
但,这仅仅只是一个开始。
围绕校园一周的跑步道路上,隔三差五就有人主动向他打招呼,有的只是微笑地点头示意一下,有的则是兴奋地大喊着,甚至还有一个人跑了过来,跟着他一起并肩而行,什么话也不说,只是傻乎乎、乐呵呵地看着他一直笑,笑得陆恪都有些发毛起来。还好,这个人的耐力不够,跑了不到五分钟,他就坚持不下去了,陆恪趁机拉开距离,渐渐把他抛在了身后。
平时绕着校园跑一周,约莫二十五到三十分钟左右,但今天他却在十八分钟之内就跑完了,提速着实明显,以至于他进入训练场的时候,气息有些不太稳定。
每天一万米的跑步,重点不在于速度,而在于耐力和稳定,不过,现在陆恪也意识到了,他应该开始尝试变速跑,以不同的速度完成一万米的任务,因为在比赛过程中,体力的消耗不是匀速的,而是不断变化的。
但思绪还没有来得及理清楚,耳边就传来了一阵欢呼起哄声,这把陆恪吓了一跳。顺着声音看过去,然后就看到看台上聚集着十几个人,他们此时正在振奋地挥舞着拳头,疯狂地朝着陆恪咆哮着、呐喊着,就好像演唱会现场看到了偶像的小女孩一般。
陆恪完全没有预料到这一幕,跑动的路线都绕了一个弯。
现在才不过七点出头而已。按照往常的惯例,由于大部分课程都是九点开始,所以整个校园才刚刚苏醒,一片安静。训练场之上,只有负责值班的工作人员,除此之外根本就看不到任何人。但现在,观众席上居然出现了一小群人,而且还在疯狂呐喊?
这世界绝对是疯了!
回过神来,陆恪认认真真地倾听了一下,却发现他们正在呐喊着,“斑比!斑比!”那此起彼伏的声音在不断颤抖着,甚至因为太过激动而撕裂开来,开始劈叉,开始沙哑,场面着实有些喜感,惹得陆恪不由就轻笑了起来。
显然,昨晚的那一场比赛,让陆恪成为了整个校园里的明星。
在美国的高中和大学里,体育氛围十分浓厚,高中时期最为风光的无疑是四分卫,或者篮球队的队长,诸如此类;而大学时期,比赛与联盟接轨,更加职业化一些,学生们会因为一场胜利而尽情欢呼,也会因为一场失败而大肆破坏,即使对体育运动不感兴趣的学生也不例外,这是一种学校的荣誉感。
在美国生活了如此多年,陆恪是知道这一点的。可是,他完全没有料想到,有一天,自己会成为主角,至少没有如此之快。毕竟,他是中国人,在这个移民社会之中依旧没有能够融入主流的中国人。
陆恪朝着应援者们挥了挥手,简单地打了打招呼,脚步却没有停下来,继续前行,埋头开始跑圈起来。今天的跑圈着实有些怪异,因为观众看台上始终有怪声在响着,就好像偶像剧里的男主角一般,随处带着光环,然后还有一群花痴如影随形——
虽然用“花痴”这个词语来形容看台上那群热情的球迷们似乎不妥,但这就是陆恪此时脑海里浮现出来的唯一词汇了。
杰夫看着埋头认真跑步的陆恪,不由就开始跳跃起来,“内特,我告诉你,他就是救世主,他就是棕熊队的救世主!”言语之间的亢奋简直停不下来,“昨晚比赛结束了,赛季也结束了,他不仅没有停下来休息偷懒,而且还严格要求自己,这真是太难得了!耶稣基督!为什么学校以前没有发现他呢?”
如果陆恪听到刚才这一番评价的话,他会认认真真地抱怨一番:他也知道赛季结束了,可以的话,他想要休息个一天或者两天,不是因为偷懒,而是因为放松调整,劳逸结合才能冲刺更高的目标。
但,问题就在这里。截止到昨天为止,他的日常训练计划执行到了“13/14”,也就是说,今天放弃的话,那么此前十三天的训练就白费了;但今天继续坚持的话,他就可以再次收获一个基础点数。陆恪可不想要错过。
所以,他不是“自觉”,而是“被动”。不过,真正投入跑步之后,陆恪也发现了,没有想象中那么痛苦,可能还是因为过去五个月以来的坚持,身体已经养成了习惯,反而更加适应这样的节奏。也许明天他也应该继续坚持下去。
“呃,你有没有想过,也许因为他是亚裔面孔?”内特却是敏感地发现了这一个事实。
杰夫却满不在乎地说了一声“草”,“我才不在乎他是中国人,还是英国人。重点在于,他有能力,他有天赋,他有毅力,还可以带领着我们取得胜利,让特洛伊人们低下不可一世的头颅!我就喜欢他!我就支持他!他就是我的英雄!”
说完,杰夫还转过头去,对着其他小伙伴们扬声喊道,“你们说呢?”
“当然!”
“绝对!”
“肯定!”
……熙熙攘攘的回应声此起彼伏,然后就再次引发了新一轮的欢呼声,昨晚狂欢到天亮,他们根本就没有睡觉,一直到现在,显然,他们依旧没有疲劳困乏的迹象,这场胜利足以让他们狂欢三天三夜了。
还有什么比踩着死敌的尸体结束整个赛季更加完美的吗?有,第四节四个达阵完成惊天逆转!
“斑比!斑比!”杰夫看到脚步渐渐放慢下来的陆恪,迫不及待地扬声喊道,“斑比,你可以给我的围巾签名吗?”
陆恪愣了愣,长长地吐气、缓缓地吸气,调整自己的呼吸,满脸错愕地看着杰夫,仅仅只是条件反射地点点头,然后就看到那群支持者们纷纷从看台跳了下来,一窝蜂地涌了过来,将他团团围住,“上帝,斑比,昨晚的比赛真是太精彩了!你就是上帝!上帝!”
陆恪看着递到了自己面前的球队应援围巾,还有递过来的碳素笔,这对他来说绝对是破天荒的头一遭。事实上,即使是球队的主力球员,签名文化也并不兴盛,毕竟大学联赛终究不是职业联盟,球迷们的支持更多来自于学校的荣誉感,而不是对球星的喜爱和支持。
“我试图购买一间你的球衣,但……学校的商店里居然没有,所以我选择了围巾,希望你不会介意。”杰夫兴奋地说道,一鼓作气,脸不红气不喘。
“不,当然不会。”陆恪接过了围巾和碳素笔,“你叫什么名字?”
“杰夫。我叫杰夫-洛克!”杰夫双眼明亮地看着陆恪,“我是你的忠实球迷!你真的太出色了!哇哦!”
杰夫的亢奋和激动似乎感染到了陆恪,嘴角的笑容不由自主地就上扬了起来,在这条丝绸的围巾之上签下了自己职业生涯的第一个球迷签名:
“致杰夫-洛克,谢谢你的支持。陆恪。”
他选择了签下中文名,这是他的根,也是他的魂。
又是崭新一天,又是崭新的开始。陆恪按照平常的时间早早起床,遵循着日常的路线,一路慢跑着前往学校。
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位于洛杉矶西木区的校区是一片繁华的区域,西边是海岸公路,一路通往无数富豪和明星落脚的马里布;东边则是洛杉矶的城市中心,星光大道、柯达剧院等与好莱坞息息相关的景点云集于此;北边是比弗利山庄,好莱坞明星们的顶级别墅区;南边则是圣莫妮卡,沙滩、大海和阳光。
从公寓通往校区,约莫是五千米的路程。现在,为了完成系统的日常训练任务,陆恪每天都按时地跑步前往学校,绕着学校跑一圈之后,最后跑到训练场之上,完成剩下的路程。而后到训练场的浴室清洗一番,准备开启一天的学习日程。
这样一来,不仅可以完成训练,还可以节省每天的交通费用,同时也不会耽误每天的学习和训练。一举多得。
进入西木区的校区之后,整个园区呈现出半开放式的格局,宽敞的车道、古朴的图书馆、现代的教学楼、高耸的树木和年轻的学生……视线里充斥着阳光的活力和明媚的朝气,这样的加利福尼亚州,总是让人难以拒绝。
“早上好。”
“早上好!”
校园没有正式的大门,但为了防止外来车辆,门口还是设置了一道检查进出车辆的栅栏,旁边的亭子里时时刻刻都有着值班的警卫。过去五个月来,陆恪每天早晨都按时跑步、准时经过,俨然已经形成了一套路线,警卫都已经认识他了,所以每天都会主动打起招呼,陆恪也都会点头示意一番。
“昨晚的比赛真是太精彩了!”警卫朝着陆恪挥舞着拳头,眉飞色舞的神情清晰地传达了他此刻的亢奋和激动,这让陆恪不由笑了起来,抬起了右手,做了一个敬礼的手势,扬声回答到,“谢谢。”但脚步却没有停下,依旧遵循着跑步的节奏,继续前行。
“早上好!”跑出去不远之后,道路边就有人扬声喊道,陆恪一开始还没有反应过来,但随后就看到右手边一群人,约莫五、六个人的模样,他们集体挥舞着右手,神情激动地喊着,“早上好!”那声音此起彼伏。
陆恪不由愣了愣,他不认识他们,一个都不认识,但他还是礼貌地挥了挥手,算是打过招呼了。跑出去之后,身后还传来了鬼哭狼嚎的尖叫声,欢乐地庆祝起来,清晨的校园顿时变得喧闹起来。
但,这仅仅只是一个开始。
围绕校园一周的跑步道路上,隔三差五就有人主动向他打招呼,有的只是微笑地点头示意一下,有的则是兴奋地大喊着,甚至还有一个人跑了过来,跟着他一起并肩而行,什么话也不说,只是傻乎乎、乐呵呵地看着他一直笑,笑得陆恪都有些发毛起来。还好,这个人的耐力不够,跑了不到五分钟,他就坚持不下去了,陆恪趁机拉开距离,渐渐把他抛在了身后。
平时绕着校园跑一周,约莫二十五到三十分钟左右,但今天他却在十八分钟之内就跑完了,提速着实明显,以至于他进入训练场的时候,气息有些不太稳定。
每天一万米的跑步,重点不在于速度,而在于耐力和稳定,不过,现在陆恪也意识到了,他应该开始尝试变速跑,以不同的速度完成一万米的任务,因为在比赛过程中,体力的消耗不是匀速的,而是不断变化的。
但思绪还没有来得及理清楚,耳边就传来了一阵欢呼起哄声,这把陆恪吓了一跳。顺着声音看过去,然后就看到看台上聚集着十几个人,他们此时正在振奋地挥舞着拳头,疯狂地朝着陆恪咆哮着、呐喊着,就好像演唱会现场看到了偶像的小女孩一般。
陆恪完全没有预料到这一幕,跑动的路线都绕了一个弯。
现在才不过七点出头而已。按照往常的惯例,由于大部分课程都是九点开始,所以整个校园才刚刚苏醒,一片安静。训练场之上,只有负责值班的工作人员,除此之外根本就看不到任何人。但现在,观众席上居然出现了一小群人,而且还在疯狂呐喊?
这世界绝对是疯了!
回过神来,陆恪认认真真地倾听了一下,却发现他们正在呐喊着,“斑比!斑比!”那此起彼伏的声音在不断颤抖着,甚至因为太过激动而撕裂开来,开始劈叉,开始沙哑,场面着实有些喜感,惹得陆恪不由就轻笑了起来。
显然,昨晚的那一场比赛,让陆恪成为了整个校园里的明星。
在美国的高中和大学里,体育氛围十分浓厚,高中时期最为风光的无疑是四分卫,或者篮球队的队长,诸如此类;而大学时期,比赛与联盟接轨,更加职业化一些,学生们会因为一场胜利而尽情欢呼,也会因为一场失败而大肆破坏,即使对体育运动不感兴趣的学生也不例外,这是一种学校的荣誉感。
在美国生活了如此多年,陆恪是知道这一点的。可是,他完全没有料想到,有一天,自己会成为主角,至少没有如此之快。毕竟,他是中国人,在这个移民社会之中依旧没有能够融入主流的中国人。
陆恪朝着应援者们挥了挥手,简单地打了打招呼,脚步却没有停下来,继续前行,埋头开始跑圈起来。今天的跑圈着实有些怪异,因为观众看台上始终有怪声在响着,就好像偶像剧里的男主角一般,随处带着光环,然后还有一群花痴如影随形——
虽然用“花痴”这个词语来形容看台上那群热情的球迷们似乎不妥,但这就是陆恪此时脑海里浮现出来的唯一词汇了。
杰夫看着埋头认真跑步的陆恪,不由就开始跳跃起来,“内特,我告诉你,他就是救世主,他就是棕熊队的救世主!”言语之间的亢奋简直停不下来,“昨晚比赛结束了,赛季也结束了,他不仅没有停下来休息偷懒,而且还严格要求自己,这真是太难得了!耶稣基督!为什么学校以前没有发现他呢?”
如果陆恪听到刚才这一番评价的话,他会认认真真地抱怨一番:他也知道赛季结束了,可以的话,他想要休息个一天或者两天,不是因为偷懒,而是因为放松调整,劳逸结合才能冲刺更高的目标。
但,问题就在这里。截止到昨天为止,他的日常训练计划执行到了“13/14”,也就是说,今天放弃的话,那么此前十三天的训练就白费了;但今天继续坚持的话,他就可以再次收获一个基础点数。陆恪可不想要错过。
所以,他不是“自觉”,而是“被动”。不过,真正投入跑步之后,陆恪也发现了,没有想象中那么痛苦,可能还是因为过去五个月以来的坚持,身体已经养成了习惯,反而更加适应这样的节奏。也许明天他也应该继续坚持下去。
“呃,你有没有想过,也许因为他是亚裔面孔?”内特却是敏感地发现了这一个事实。
杰夫却满不在乎地说了一声“草”,“我才不在乎他是中国人,还是英国人。重点在于,他有能力,他有天赋,他有毅力,还可以带领着我们取得胜利,让特洛伊人们低下不可一世的头颅!我就喜欢他!我就支持他!他就是我的英雄!”
说完,杰夫还转过头去,对着其他小伙伴们扬声喊道,“你们说呢?”
“当然!”
“绝对!”
“肯定!”
……熙熙攘攘的回应声此起彼伏,然后就再次引发了新一轮的欢呼声,昨晚狂欢到天亮,他们根本就没有睡觉,一直到现在,显然,他们依旧没有疲劳困乏的迹象,这场胜利足以让他们狂欢三天三夜了。
还有什么比踩着死敌的尸体结束整个赛季更加完美的吗?有,第四节四个达阵完成惊天逆转!
“斑比!斑比!”杰夫看到脚步渐渐放慢下来的陆恪,迫不及待地扬声喊道,“斑比,你可以给我的围巾签名吗?”
陆恪愣了愣,长长地吐气、缓缓地吸气,调整自己的呼吸,满脸错愕地看着杰夫,仅仅只是条件反射地点点头,然后就看到那群支持者们纷纷从看台跳了下来,一窝蜂地涌了过来,将他团团围住,“上帝,斑比,昨晚的比赛真是太精彩了!你就是上帝!上帝!”
陆恪看着递到了自己面前的球队应援围巾,还有递过来的碳素笔,这对他来说绝对是破天荒的头一遭。事实上,即使是球队的主力球员,签名文化也并不兴盛,毕竟大学联赛终究不是职业联盟,球迷们的支持更多来自于学校的荣誉感,而不是对球星的喜爱和支持。
“我试图购买一间你的球衣,但……学校的商店里居然没有,所以我选择了围巾,希望你不会介意。”杰夫兴奋地说道,一鼓作气,脸不红气不喘。
“不,当然不会。”陆恪接过了围巾和碳素笔,“你叫什么名字?”
“杰夫。我叫杰夫-洛克!”杰夫双眼明亮地看着陆恪,“我是你的忠实球迷!你真的太出色了!哇哦!”
杰夫的亢奋和激动似乎感染到了陆恪,嘴角的笑容不由自主地就上扬了起来,在这条丝绸的围巾之上签下了自己职业生涯的第一个球迷签名:
“致杰夫-洛克,谢谢你的支持。陆恪。”
他选择了签下中文名,这是他的根,也是他的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