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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章公子落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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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刺探,是将锋利的物体,插入未知的物体内,拔出来,能带出不明物体内部的信息。

    郝十三,贸然的进安庆城刺探情报,安庆的城防情况是刺探到了,结果在大街上撞见余阙,他是刺的进去,却探不出不来。

    他被二十几个人紧追不放,亏了他身高腿长,又没有着甲,跑起来疾步如风。

    侍卫们虽然聒噪而来,却奈何身穿厚重的铠甲,负重二三十斤,怎么能个跑过郝十三呢?

    追不上,却能堵着他!

    郝十三第一感觉,就是冲出城门,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夺路而逃,所以他甩开大腿,直奔城门。

    城门下两队精干的城门护卫,自然也不是傻子,看见一个大个儿落荒而来,大个儿身后还有余阙大人的卫队追赶,哪能让郝十三就这样出门?

    拒马的鹿岩被横在城门下,挡住了郝十三的去路,郝十三想去过去,直奔城门,可是,一丈多长的长枪,簇拥的像刺猬一般,郝十三没有披甲,这样贸然的冲过去,身上必然会多出来几个血窟窿。

    郝十三听着城门“吱吱嘎嘎”的响声,五内俱焚,顿足长叹,最后,城门“咣当”一声,轰然关闭,郝十三最后的一丝希望,被彻底的浇灭——此路不通。

    城门已经关闭,郝十三感觉到,自己与瓮中之鳖的区别,无非就是,比鳖速度快一点而已。

    他就像是无痛的苍蝇,沿着街道乱跑,跑过路口,发现围堵的兵丁又扑过来,只能掉头,往另外的街道跑,跑过去,又是这般被堵了回来,怎一个狼狈了得。

    任凭他郝十三再天生力气大,扛着个十二岁的小孩走路不费劲,也能跟常大拔河拔个平手,但他就这样无头的乱跑,体力也有耗尽的时候。

    渐渐地,郝十三感觉自己的身体,不如先前那么的灵便了。

    郝十三累了,他迫切想停下休息,可是追兵不给他休息的时间。

    郝十三渴了,口干舌燥,嗓子冒烟,浑身的水分,早就变成汗水,从气孔中挥发。

    郝十三热了,身体水分流失严重,把水箱里散热的水,耗尽了。

    这样高强度的玩命跑,早晚能跑死人。

    “只要一息尚在,绝对不能发下抗争的刀剑,也不能低下高傲的头颅。”

    “就算是被余阙逮着又能怎样?像芝麻李李二一样,被朝廷一片肉,一片肉的活剐了?还是用余阙的公子余德臣换回自己?”

    “活剐了倒无妨,用余德臣换自己,那可是太丢人了,别说自己心里过不去,颍州的群雄怎么看?天下的英雄怎么看?”

    一息尚存,战斗不止,宁可跑死,绝对不能受辱,郝十三坚定自己的意志,不死不休。

    也不知道他这样没头没脑了跑了多久,也不知道余阙究竟出动了多少的军队,郝十三感觉自己,将安庆城得每条街道都跑过了。

    遇见强翻过,遇见水趟过,遇见人推到。

    郝十三感觉的体力在一点一点的流失,脚下的步伐越发的沉重,眼前的视线越发的模糊,身体似乎不受控制的开始摇晃。

    “不能再跑了!跑不死,力竭,还不是被生拿活捉?干脆跟他们拼了!”

    郝十三摸像怀中,怀中的菜刀已经不在了。为了躲过入城的盘查,他并没有带菜刀。

    那还是继续跑吧!

    “人死球朝上,大不了,这一百多斤,就扔这安庆城了,十八年后,又是一条好汉,但求不要再在工地上搬砖。

    人家公子落难,都有后花园的小姐搭救,怎么到我这,就不灵光了呢?”

    “哦,我也不是什么公子,我只是元末的一个草根,卑贱的连名字都不配取。”

    “可惜了,来到这乱糟糟的元末走一回,连个姑娘的手都没拉过,就这样子,玩到这游戏结束了?”

    郝十三的头脑混乱,意识开始模糊,最后大脑一片空白,双耳发出‘嗡嗡’的耳鸣声,只是一双脚,还机械的的跑着,跑着,步履蹒跚的跑着。

    “扑通”一声,郝十三栽倒在地。

    还是这华夏的壮美河山,倒下去,都是这般的熨帖。

    眼前一片漆黑,世界也开始安静,静谧的,如同天堂。

    “死了,我一定是死了”郝十三醒来的第一想法。

    郝十三一骨碌从床榻上爬起来,眼前的一切,让他断定自己死了。

    室内一片昏暗,昏黄的油灯,照着一个黑衣的老妇人,那老妇人,不正是奈何桥上的孟婆吗?

    那老妇人,一身的黑衣,脸上的皮肤又老又黄,没有一点的血色,而且面孔上褶皱堆积,仿佛是开裂的枯树皮,焦黄油腻。那面皮的丑陋程度,三分像人,七分像鬼。目测老妇的年纪,没有八十也有七十。

    尤其是那服饰,郝十三却是从未见过的。

    当时郝十三攻占寿州的时候,汉、蒙、回、高丽、东瀛各色美女,都被达鲁花赤网罗在府邸内,虽然郝十三没有碰他们,但是,最起码的元末服饰,郝十三也算是科普扫盲了。

    这老妇的衣着,却是稀奇,一身黑衣,上面缀满了银饰,还有那帽子上的装饰,垂到下颌,也是银子装扮。

    “阿爹,他醒了!”那老妇见郝十三醒来,对对一旁灯下的长者道,声音却是非常好听。

    说罢,一晚温水,已经送到郝十三嘴边。

    郝十三碰触到一双温软的小手,白皙细腻,无论如何,也不能将这双小手,与那形容枯槁的老妇联系在一起,若是将那老妇的面容遮住,单是那一双小手,就已经足够迷(倒)无数男儿。

    郝十三无心品评“孟婆”的小手,也无心考虑她如何保养一双这般漂亮的手,管他什么孟婆汤?如今口渴的紧,就当是饮鸩止渴吧!

    再看灯下的那被喊做“阿爹”的老汉,年纪绝对不会超过五十,古铜色皮肤,也是一身黑衣,面皮上的褶皱,都没有那老妇人浓重,只是眼角的鱼尾,多少留下一点岁月的沧桑。

    从相貌上看,那个婆婆,给这个老汉当妈都绰绰有余了。

    这是什么鬼?

    老妇如此衰老,一双小手为何保养的这般好呢?声音又是那般的好听,难道是天生畸形?

    被那么老的老妇喊做阿爹的老者,修炼什么功夫,容颜保持的如此之好呢?看上去却那般年轻?

    “这位壮士,为何被官府追的如此狼狈?”那个老者开口问道。

    额?那个,没死?那这两位老者,又是哪一个室外高人?

    “恩,那个,他们污蔑我偷鸡切”郝十三白眼一翻,信口胡诌,好想他有多么的高尚一般。

    眼看是这一双老者救了自己的性命,有的时候,善意的谎言还是很有必要的。

    但是郝十三个想错了,这样蹩脚的桥段,骗傻子,傻子都不一定信。

    就算是偷一只鸡,本山大叔偷鸡都是放狗撵的,他郝十三偷的又不是飞鸡,犯得上调动全城的军队缉捕吗?

    老者忠厚的脸上满是遗憾,他轻轻打摇了摇头,示意郝十三说实话,郝十三知道这样撒谎不能过关。

    说什么?说我是余阙追捕的要犯?说我是红巾军的总管郝十三吗?还不得给我送余阙那,让余阙羞辱。

    咣——咣——

    窗外一阵锣声,巡夜的汉子高喊:“各里各坊,有红巾贼郝十三混入城内,务必缉拿,私藏着,全家连坐。”

    咣——咣——

    “贼人高八尺有余,腿长,臂长,擅长蛊惑妇孺,百姓务要信其谣,从速报官。”

    日,这不是给我做肖像描写呢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