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 山大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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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冬的长白山,起伏不平,好似一头蛰伏的蛟龙。
山林树木叶子大多落光,树光秃秃的,山也显得灰蒙蒙的。
剿匪先锋营如一字长蛇,在山野间蜿蜒前进。
每行军五里,罗成便会下令让全军休息一会,每行军十里,大休一次。一天只行军四十里,这是罗成的命令。
太快了,他怕遇伏,也怕这支刚整合的新军会脱节。
“老五啊,兵贵神速啊,咱们这样大摇大摆慢慢腾腾的行军,这山里贼匪们早就能发觉动静了,这不是打草惊蛇吗?”
“这样行军,咱们剿谁啊,还不得一个都跑光。”
罗成却不理会他的急躁,缓缓道,“欲速则不达,记住,我们这次不是进山突袭,而是大举围剿。所以打不打草惊蛇不重要,反正跑的了和尚也跑不了庙,我们先一处处的扫过去,把那些逃户的隐居村寨,还有那些山贼们的巢穴一一捣毁就好。”
“可要是他们跑了吗?”
“跑哪去?跑到山里别处躲藏?那怕什么,先破其巢穴贼寨,贼人便无可依持之地。若是他们跑到山外,那外面早已经有六路大军布下天罗地网,更是自投罗网而已。”
老四听了很不满意,但也无可奈何的回自己的钩镰枪队去了。
进入山区的当天下午,斥候就已经来报,前方发现一处村寨。
“按我们之前查到的情报,还有刚刚实地侦察到的情况来看,这处寨子大约聚有二百人左右,寨中主要是一些逃丁隐户,其中也有一股山贼,大约就是二三十人。这股子贼匪控制着这个小寨子,跟那些逃户们的关系却又还不错。”
听起来有些奇怪,但事实确实如此。
那些山贼经常出来抢劫,却不会抢劫落脚的这处寨子里的逃户们,相反,他们还是一种共生的关系。
逃户们在这里种地打猎,而山贼们下山打劫,他们会把劫来的一些生产工具卖给逃户们,也会从逃户们那里买粮食吃,甚至会在逃户里面吸收一些新鲜血液加入。
那些山贼们,其实就相当于是这山里面官府的角色,逃户们会上交点保护费,他们也会提供些保护,防止其它人来打劫这些逃户。
因为离山外不算远,所以这处寨子其实也不大。
“这寨里的贼人是否参与过上次围攻章丘县城?”罗成问。
“他们人少,势力小,上次并没有参与进来。上次围攻章丘城的,是山里十三股比较大的势力。”
“那这寨里的贼人可否有作恶记录,是否为官府通缉?”
“是的,都是在官府的通缉之列。”
“那就行了,准备一下,先拿这个寨子开刀。这里距山外不远,拿下寨子之后,正好可以改做我们的第一处兵站屯粮转运。”
老四一听要开打了,如打了鸡血似的过来请缨。
“让我去,我只带本队人马,保准拿下此寨。”
·······
羊角寨。
因最初逃来此处的逃户们发现此处形似羊角,后来立寨便取名羊角寨。
羊角寨只有百多人,有一家几口人的,也有光棍一个的,还有一伙保护山寨的好汉们。
平日里在山坡上开垦些地,种点粮食,再打打猎,倒也勉强能过日子。毕竟逃进山里,最大的好处就是种地不用交田租,也不用给调,连一年二十天的免费庸也不用服,更别说各种各样的什么摊派啊杂役之类的。
自给自足,不是遇到特别坏的年头,一般自给是没问题的,虽然山里面也得担心官府来查,此外购物不便,盐、铁等难以通过正常渠道买到,但好在有好汉们,每次下山打劫,抢回来的东西中,也会拿出来卖给他们。
日子久了,大家习惯甚至喜欢上这种自由自在的生活。
有时候,寨子里的好汉们要是做大买卖,寨子里的人甚至也会帮忙下山去打下手。
“大当家的,王法司的提议你觉得如何?”
寨中,一座简易的木屋里,一群好汉们正在喝着酒聊天。
天冷了,一边烤火,一边烤肉,再温点热酒,别提多爽利。
“攻城夺地,举旗造反,哪是这么容易的事情。这反旗一举,朝廷可就不会容忍。咱们现在这样挺好,官府也是睁只眼闭只眼,日子不是挺逍遥的吗。真要答应了那王薄,咱们跟他造反,有啥好处?”
“难不成真相信他还能夺了这杨家天下?真想着咱们到时也封公封侯?”大当家喝了口酒,“呸,反正这套老子是不信的。”
下面好几人也道,“就他王薄能当皇帝?谁信?上一次在邹平被张须陀打的如丧家之犬就不说了,毕竟张须陀的名头大。可是这一回,他跑去打个章丘城,却还败在几个娃娃手里,那就真是笑死个人了,要我说,他王薄其实也就是个浪得虚名之辈,都一把年纪半截身子入土的人了,居然还做皇帝梦呢!”
众人哈哈大笑。
“管他娘的这天下谁当皇帝,咱们兄弟伙在这当咱们的山大王逍遥快活就好,来,喝酒。”
做为贼匪,这群人各有来历,什么杀人逃亡的,什么好吃懒做落草的,什么逃役避课的,总之来自五湖四海三山,最终走到了一起,大家伙磕头结义,都成了兄弟。
最初这山头只有三兄弟,后来慢慢的发展到了现在的三十六兄弟。
人多了,买卖做起来也容易了,再加上还有这寨子里的百多人,于是在这里也不寂寞,有些兄弟甚至还娶了妻,或抢了妇人来做押寨夫人,日子倒真是过的乐不思蜀。
山寨一角。
两名新入伙不久的贼匪正当值站岗,说是站岗,其实就是守在寨口的那条小路边的小屋里烤火喝酒。
“来,再喝。”
“我先去撒泡尿。”一人放下酒碗,脚步虚伏的走出小屋,外面的冷风一吹,不由让他打了个冷战。
他缩起身子开始掏家伙。
掏到一半,突然感觉脖子上冰凉的东西滑过。
然后嘴就被捂住了。
鲜血喷出,那人连点声音都没发出,就被斥候杀了。
把还带着温热的尸体轻轻放倒在地,带队的斥候伙长向后招了招手,顿时又有几条身影悄然靠近。
“你他娘的撒个尿要这么久吗,喝不过就投降认输。”里面传来另一人的声音。
一名斥候一跃而入,甩手就是一把短刀扔进去,一刀毙命!
初冬的长白山,起伏不平,好似一头蛰伏的蛟龙。
山林树木叶子大多落光,树光秃秃的,山也显得灰蒙蒙的。
剿匪先锋营如一字长蛇,在山野间蜿蜒前进。
每行军五里,罗成便会下令让全军休息一会,每行军十里,大休一次。一天只行军四十里,这是罗成的命令。
太快了,他怕遇伏,也怕这支刚整合的新军会脱节。
“老五啊,兵贵神速啊,咱们这样大摇大摆慢慢腾腾的行军,这山里贼匪们早就能发觉动静了,这不是打草惊蛇吗?”
“这样行军,咱们剿谁啊,还不得一个都跑光。”
罗成却不理会他的急躁,缓缓道,“欲速则不达,记住,我们这次不是进山突袭,而是大举围剿。所以打不打草惊蛇不重要,反正跑的了和尚也跑不了庙,我们先一处处的扫过去,把那些逃户的隐居村寨,还有那些山贼们的巢穴一一捣毁就好。”
“可要是他们跑了吗?”
“跑哪去?跑到山里别处躲藏?那怕什么,先破其巢穴贼寨,贼人便无可依持之地。若是他们跑到山外,那外面早已经有六路大军布下天罗地网,更是自投罗网而已。”
老四听了很不满意,但也无可奈何的回自己的钩镰枪队去了。
进入山区的当天下午,斥候就已经来报,前方发现一处村寨。
“按我们之前查到的情报,还有刚刚实地侦察到的情况来看,这处寨子大约聚有二百人左右,寨中主要是一些逃丁隐户,其中也有一股山贼,大约就是二三十人。这股子贼匪控制着这个小寨子,跟那些逃户们的关系却又还不错。”
听起来有些奇怪,但事实确实如此。
那些山贼经常出来抢劫,却不会抢劫落脚的这处寨子里的逃户们,相反,他们还是一种共生的关系。
逃户们在这里种地打猎,而山贼们下山打劫,他们会把劫来的一些生产工具卖给逃户们,也会从逃户们那里买粮食吃,甚至会在逃户里面吸收一些新鲜血液加入。
那些山贼们,其实就相当于是这山里面官府的角色,逃户们会上交点保护费,他们也会提供些保护,防止其它人来打劫这些逃户。
因为离山外不算远,所以这处寨子其实也不大。
“这寨里的贼人是否参与过上次围攻章丘县城?”罗成问。
“他们人少,势力小,上次并没有参与进来。上次围攻章丘城的,是山里十三股比较大的势力。”
“那这寨里的贼人可否有作恶记录,是否为官府通缉?”
“是的,都是在官府的通缉之列。”
“那就行了,准备一下,先拿这个寨子开刀。这里距山外不远,拿下寨子之后,正好可以改做我们的第一处兵站屯粮转运。”
老四一听要开打了,如打了鸡血似的过来请缨。
“让我去,我只带本队人马,保准拿下此寨。”
·······
羊角寨。
因最初逃来此处的逃户们发现此处形似羊角,后来立寨便取名羊角寨。
羊角寨只有百多人,有一家几口人的,也有光棍一个的,还有一伙保护山寨的好汉们。
平日里在山坡上开垦些地,种点粮食,再打打猎,倒也勉强能过日子。毕竟逃进山里,最大的好处就是种地不用交田租,也不用给调,连一年二十天的免费庸也不用服,更别说各种各样的什么摊派啊杂役之类的。
自给自足,不是遇到特别坏的年头,一般自给是没问题的,虽然山里面也得担心官府来查,此外购物不便,盐、铁等难以通过正常渠道买到,但好在有好汉们,每次下山打劫,抢回来的东西中,也会拿出来卖给他们。
日子久了,大家习惯甚至喜欢上这种自由自在的生活。
有时候,寨子里的好汉们要是做大买卖,寨子里的人甚至也会帮忙下山去打下手。
“大当家的,王法司的提议你觉得如何?”
寨中,一座简易的木屋里,一群好汉们正在喝着酒聊天。
天冷了,一边烤火,一边烤肉,再温点热酒,别提多爽利。
“攻城夺地,举旗造反,哪是这么容易的事情。这反旗一举,朝廷可就不会容忍。咱们现在这样挺好,官府也是睁只眼闭只眼,日子不是挺逍遥的吗。真要答应了那王薄,咱们跟他造反,有啥好处?”
“难不成真相信他还能夺了这杨家天下?真想着咱们到时也封公封侯?”大当家喝了口酒,“呸,反正这套老子是不信的。”
下面好几人也道,“就他王薄能当皇帝?谁信?上一次在邹平被张须陀打的如丧家之犬就不说了,毕竟张须陀的名头大。可是这一回,他跑去打个章丘城,却还败在几个娃娃手里,那就真是笑死个人了,要我说,他王薄其实也就是个浪得虚名之辈,都一把年纪半截身子入土的人了,居然还做皇帝梦呢!”
众人哈哈大笑。
“管他娘的这天下谁当皇帝,咱们兄弟伙在这当咱们的山大王逍遥快活就好,来,喝酒。”
做为贼匪,这群人各有来历,什么杀人逃亡的,什么好吃懒做落草的,什么逃役避课的,总之来自五湖四海三山,最终走到了一起,大家伙磕头结义,都成了兄弟。
最初这山头只有三兄弟,后来慢慢的发展到了现在的三十六兄弟。
人多了,买卖做起来也容易了,再加上还有这寨子里的百多人,于是在这里也不寂寞,有些兄弟甚至还娶了妻,或抢了妇人来做押寨夫人,日子倒真是过的乐不思蜀。
山寨一角。
两名新入伙不久的贼匪正当值站岗,说是站岗,其实就是守在寨口的那条小路边的小屋里烤火喝酒。
“来,再喝。”
“我先去撒泡尿。”一人放下酒碗,脚步虚伏的走出小屋,外面的冷风一吹,不由让他打了个冷战。
他缩起身子开始掏家伙。
掏到一半,突然感觉脖子上冰凉的东西滑过。
然后嘴就被捂住了。
鲜血喷出,那人连点声音都没发出,就被斥候杀了。
把还带着温热的尸体轻轻放倒在地,带队的斥候伙长向后招了招手,顿时又有几条身影悄然靠近。
“你他娘的撒个尿要这么久吗,喝不过就投降认输。”里面传来另一人的声音。
一名斥候一跃而入,甩手就是一把短刀扔进去,一刀毙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