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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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躺在躺椅上,木春熙抬头以手遮眼,贪看躲在云层后的太阳。她视力的恢复远不如听力迅速,半个月过去,也仅仅看到一点亮光,而且太亮的话,还会不住地流泪。

    现在她和白镜如已住进轩辕烽赐予的宫邸,虽然这座宅院的豪华程度在京城数一数二,但她还是无比地想念干平的家。

    “夫人,奴婢将延顺斋的糕点给您带来了。”鱼雁儿突然出现,拉回木春熙的心。

    “放桌子上吧。”木春熙扭头,看着鱼雁儿模糊的身影“有闻人玉他们的消息了吗?”

    鱼雁儿摇头“怀香夫人大约不想跟老夫人联系,现在还没消息。”

    当初轩辕烽一调查出闻人玉的事,就知道自己摆了多大的乌龙,好在他还算明理,二话不说,直接让御前侍卫带着人马闯进闻人玉的家。

    彼时,木春熙已在床上昏迷了五天,犹不见好转,闻人玉疯病发作,就跟那些侍卫起了冲突。想他一介书生,如何打得过训练有素的皇家侍卫?顿时怒火攻心,竟彻底痴傻了。

    待轩辕烽和白镜如闻讯赶到时,看到的就是闻人玉如婴儿般蜷在季怀香怀里睡觉的场景,而季怀香则温柔地拍打他的后背,对周围侍卫手上的冰冷刀光视而不见,银月却早已没了踪影。

    命运何等可笑,闻人玉平生最厌恶、给予其羞辱最深的人,竟有着他最后能依靠的怀抱。

    白镜如曾提议让季怀香和闻人玉留下来,他可以照顾他们,然而这个提议被季怀香非常坚定地拒绝了。

    她的回答是:“我相公已为他做过的事付出代价,还请白公子放过他吧。从今而后,只有我伴着他,如果皇上饶他一命,我想带他离开这里,这里不适合他。”

    白镜如还能说什么?当木春熙醒来问他闻人玉怎么样时,屋外的季怀香正一脸温柔地替闻人玉擦拭他满手的泥巴。

    那时,轩辕烽最后的旨意还没有下来,闻人玉是生是死尚且未知,而季怀香就这样摆出伴他一生一世的姿态。

    白镜如完全有理由相信,如果轩辕烽以欺君之罪判闻人玉死罪,那季怀香定会随他而去。

    听完白镜如转迤的木春熙沉默了一阵。

    谁说张扬跋扈的人就没有爱情?只是季怀香爱得太浓烈了,一心想让闻人玉得到全天下最好的东西,却不知她这份强烈的爱意,只是把他推得离自己越来越逮。不过,经历了这些事情,相信他们现在是幸福的一对。

    “夫人,日头出来了,要不要回屋休息?”

    因为闻人家衰落,鱼雁儿和一千被解雇的奴仆无处可去,木春熙便将他们全招进她和白镜如在京城的新居。

    现在,鱼雁儿俨然是府里资历最深的丫鬟,脾气之倔强,规矩之繁杂,就连被木老爷一脚踹到京城、升格为总管的来俊见到她,都会忍不住抖三抖。

    “好,别忘了把点心也拿进来。”鱼雁儿翻了翻白眼“是,夫人。不过上次大夫有说,您应该控制控制,少吃点甜食,多吃清淡的蔬果。您就是不为自己身体想,也要替小少爷想啊”木春熙摸着肚子,得意地说:“我这不是让他为他爹的生意做贡献吗?”

    感谢老天,虽然那时候她有了小产的征兆,但最后她的宝宝还是坚强地活下来了。她还怪白镜如为什么不早告诉她,哪知那个混蛋神色泰然并且洋洋得意,说如果当时告诉她,她一定会激动过度,很容易伤到胎儿。

    她顿时不知该哭还是笑,真是难为他这样瞒着自己了,也难怪那时亲热,他的动作总是那么轻,好似怕一不留神就压坏她似的。

    鱼雁儿听到她的狡辩,忍不住碎碎念:“每次都不花钱能做什么贡献?而且夫人最近吃得也太多啦,害我上次还被大夫骂”

    晚上,白镜如回到家里,看他悠然的样子,想必今天又把那个骄傲自大的皇帝气得不轻。

    不过,木春熙一点儿也不可怜轩辕烽,都是他乱点鸳鸯谱,才闹出了这么多事,现在那个皇帝又贪图她夫君的才华,强留他在朝中任职,甚至把白记商号收归皇室——也就是说,天下每一家标有“白记”的店铺都是御用的了,皇帝每年要抽取三成的利润。

    “夫君,我们不要理那个皇帝了,他这样的霸王条款真是欺人太甚!”木春熙气愤不已,抽利润什么的都可以忍受,但现在最大的问题是——她的夫君再也不能像刚成亲那会儿,带着她游山玩水,反倒天天上朝议事,她很怨妇啊!”白镜如捏捏爱妻的鼻子“没办法,这是放过闻人玉的条件嘛。”其实就是杀了闻人玉对轩辕烽也没什么好处,但是白镜如既然提出放过他的要求,他没道理不在此讹上一笔。

    “那现在去把闻人玉抓起来好了!”木春熙磨牙,管他闻人玉、轩辕晔什么的,她只要夫君跟她一起甜蜜蜜。

    白镜如大笑着揽她入怀“夫人莫气,其实这样也没什么不好。商人要想做大,必须跟官府保持良好关系,既然轩辕烽甘愿当那个冤大头,我们就让他去当好了,反正他所说的三成仅限京城的商铺,而全天下咱们的白记锈子可都挂着他轩辕的名字,只要有事,吃亏的绝不会是咱们。况且”

    他露出极其奸诈的笑容“朝上全是酸腐书生,怎能容忍我一介商人与他们共事?轩辕烽要想安安分分地把我放进朝廷几乎是不可能的,他这两天正为此事头大呢。”

    到时候不管轩辕烽愿不愿意,他都要顾忌那些朝臣的看法,即便继续让他在朝参事,恐怕也不会给他太重要的职位,自然不会再忙起来。

    木春熙伸出纤指点点自家夫君的嘴角“奸商就是奸商,你们一家子狐狸!”

    “对,狐狸娘,你现在还怀着个小狐狸。”白镜如眉眼带笑,温柔地抚摸妻子的小肮。

    最后的最后,木春熙还是划掉了那句被她擅自加在祖训后面的“木氏子孙千万不得嫁娶狐狸后人”毕竟以她的亲身经历来讲,嫁个狐狸奸商也不是坏事,不是吗?

    七年后

    五岁的白晟睿正一脸苦相地坐在自家门前。

    木春熙刚跟中堂夫人聊天磕牙回来,看到小儿子,惊讶地问:“睿儿,怎么就你一个人?尧儿呢?”

    白晟睿看见娘亲,可怜巴巴地说:“哥哥打坏了阿爹书房的花瓶,正被阿爹惩罚背家训呢。”

    木春熙笑咪咪地摸着小儿子的头“睿儿真懂事,还会替哥哥担心。”看样子,这对兄弟的感情不是一般深厚呢。

    哪知白晟睿一点也没有被夸奖的喜悦,那双种似木春熙的眼睛,露出更加悲催昀神色“不是的,阿娘。我只是想为什么哥哥在惩罚背家训的时候,可以背好记的木家家训,而我只能背白家家训呢?”

    每次背那些孝俤忠信礼义廉耻的时候,他都会觉得自己的舌头要打结了,稍一背错就会被阿爹抽打手心,可哥哥就不会,不但被惩罚的时候能熟练地背出来,甚至游戏时也会把木家家训当歌谣背,老天要不要这么不公平啊?

    木春熙愕然。大儿子一出生就从母姓,也是作为木家继承人来培养,要背的当然是木家家训;不过现在看小儿子的反应,原来她打小痛恨的木家家训,也有招人喜欢的一面?

    前院书房里,木晟尧嘴角挂着跟他爹亲别无二致的笑,自以为潇洒地摇头背着:“吾儿吾孙吾后世子子孙孙听得,俺们家世代武夫,只会打拳,但也认理,谁要不孝,天诛地灭;谁要不忠,五雷轰顶;谁要不义,众叛亲离”

    童音无邪,声声清脆,直直传向晴朗无云的天际。

    后记璃澈

    耶!第三本书,撒花!

    古有云:“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因此璃澈可不可以想之后的书会多多过稿呢,羞!(众—古也云,事不过三啊,花痴!)

    咳咳(正经脸),说到第三本,突然发现我对玉镯,或者说玉制品有着极其偏执的爱。从上一本是非情奴里的墨玉手镯、扳指,和这本拒嫁狐狸夫君里面小白公子给小木小姐的那一堆玉首饰虽然写的时候也会觉得固,但到最后仍旧没有把它们改写成其他材质的打算。

    因为在我偏执的大脑里,一直顽固地认定玉是有灵魂的,将它认作配件,倒不如说它是一个小小的守护。当男人们为了事业奔波在外的时候,那些小小的玉玩意儿会尽责地守护他们的女人,我总是觉得在定情时,送玉比送其他东西浪漫许多。当然,也许下次我会尝试用非玉的物事来写,但玉在我心中的地位还是不可替代。

    在这本书里,除了玉首饰之外,还有一块“玉”便是那个才华横溢的闻人公子。

    我写这个人物的时候还有些纠结,因为我并不认为他是一个坏人,当然有暴力倾向,还对女人拳脚相向的男人是好不到哪里去不过称他为玉,却是当之无愧,因为在温润细腻的同时,玉还有一个特点,便是易碎。

    闻人玉资质上乘,但却不是极品,稍加打磨自然会光彩焕发,但打磨过度只怕会适得其反,于是很不幸,他的温润细腻被打磨掉,留下的,仅仅是易碎的灵魂而已。

    不过还好,他有季怀香。

    无论是身量还是个性上,这两人都不是彼此的良配,但不适合并不代表不会爱上。

    季怀香爱上了,所以即便不适合,即便会有很多困难,她还是坚持要用自己的心怀将那块黯然失色的玉,盘出应有的颜色来。怀香,倒也没有失了她这个名字的气度。

    这本书算是我写得最顺心的一本了。果然写幸福的人和事,会让作者也觉得幸福,当然,里面最幸福的非小木小姐莫属,无论是父母抑或是夫君,都给了可以容纳她任性赖皮的宽容,好在她本性不坏,没有骄纵成性xd

    我很向往她被呵护的爱情,没有人知道她的爱情是从什么时候萌芽的,可能是在小白公子陪伴她的那三年中,也可能是他们坦诚相待的热恋期,更或者是在婚后。不过唯一能够清楚的是,无论何时,小白公子都在尽最大的努力,与其说催生,不如说期待她的爱情,从他笨拙的少年时期,到霸道的青年时期,再到最后的成熟,他一直守护着他的青光。

    我想,倘若身边有这样个人,任谁都不会再轻易地爱上别人吧!

    闲话说完,璃澈在此谢谢各位看官捧场,也希望小木小姐和小白公子没有让大人们失望xd,再次感谢!

    ——全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