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时光里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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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脑
电脑罢工了。怎么也无法启动。明明主机的电源灯不断闪烁,可显示屏上只黑黑的一片。无端叫人看了绝望。
旁边明明有新的笔记本电脑。可我就是喜欢这台老的有些掉牙的电脑。似乎每一个键都有了生命有了灵气。一键按下去,就可以触摸到缤纷。窥视到灵魂的深处。给自己一片沁凉。
一个人的念旧情绪真可怕,可以让你不顾一切的往后看。变得执着而有些傻气。
可是,有什么办法呢?我就是喜欢。
许,人与物之间也是有缘分的吧。一样东西用的久了。就有了感情。
这电脑每一个地方都是那么熟悉,手该怎么放,用鼠标该拿捏什么样的力度,什么资料该放在那个文件夹上,一切都井然有序。甚至,那键盘上的斑驳,电脑上的斑痕,都叫人觉得亲切。
所以,即便它已经有些老态龙钟。和旁边的单位新发的笔记本比起来,衣服也破旧了些,皮肤上尽是皱纹横生,甚至,内脏的各个器官已经开始老化。我还是不忍心舍弃。
每一次出故障,甚至舍不得把它随便扔到一家小维修站,一定要送它回老家,联想维修处,才得放心。所以,这两年,单是维修费,恐怕不下1000元。每次抱回家,定是满心的欢喜。似乎,抱着的是刚刚病愈的孩子。
可是,这一次,他似乎是病入膏肓。无论我怎么呼唤。他只是静静的睡着,只听得还有些微弱的呼吸声。恍若隔世的心跳,载着红尘的呓语,载着纤巧的叮咛。
他说,不修了吧?反正你有新笔记本。我摇摇头,不,我还是喜欢用这台老的。固执的神情让他没有办法。只得送我还有它去了维修处。
一路上,风声细细。我下定了决心,如果,这次,他真的需要动大手术。我就狠下心。该撤的撤,该卖的卖,该保留的保留。或许,还可以与他的那台台式电脑,合二为一。
许,它竟偷听了我的话。到了维修处。维修师傅打开它的内脏,只是用橡皮擦轻轻的擦拭了一番。居然,一下,就苏醒了过来。又是熟悉的开机画面,熟悉的屏幕,熟悉的场景。最初轨迹,透过那些纷扰,一抹浅香,在最初的相遇里翩然而至
我,有些惊讶,继而惊喜。
原来,它,不过是,倦了。
手表
拥有第一块手表,大约是小学五年级的时候,因考得第一名,父亲奖励我的。已经忘了它的模样,好像是上海牌的,银灰色的皮肤,上面很精细的刻着上海两个字。
戴在手上,似乎,站在大都市的宽阔的大街上,看人来人往,时光滴落。
那时,手表是极其珍贵而稀奇的东西。弟弟在旁看了,心急火燎的羡慕。嘟哝说,一家人都有手表了,就是我没有。我们笑了。爸爸许诺,如果,下一年他考试也取得第一名,就给他买。果然,第二年年末,弟弟手腕上,就有一块亮闪闪的手表了。
小小的手,一伸,明晃晃的亮。小小的脸上,一脸的得意。
之后,手表,渐渐的不再时兴。除非是名贵的,鲜有人在乎。
一直粗心的我,也不知掉了多少块手表。后来,父亲有些生气了。说,以后,不再给你买手表了。我低下头不敢吭声。谁叫我粗心呢?
我的手腕上,也就不再有那明晃晃的亮。
上大学前夜,父亲郑重的拿出一块手表。小巧精致,不规则的银灰色金属方块,就那么精巧的紧凑的扣在一块儿,成了表链。黑色的表心,白色的长短指针,在夜晚的时候,熠熠生辉,发出蓝色的光,可以很清晰的看清时刻。小小的长方格里,可以看见日期和星期。
拿在手里,有种金属的质感,有些分量却不见太重。戴在手上,刚开始是一阵沁人的凉,渐渐的融入皮肤的温度。变得妥贴舒服。又似脆音鸣起,泠泠作响,汇入情思的绵延不绝,柔润潺潺,汩汩流淌。
父亲说,那是块日本的精工手表。不用上调,只需,每天戴在手上。就象,人天天吃了饭,可以自己走动。而且,表面还是耐磨的,不会进水,不会划花,也不会摔坏。那时,这还是属于贵重的东西。是因为恰巧家里的店在卖手表。所以,挑了几块最好的手表。一人一块。甚至给我未来的夫婿还有未来的弟媳也留了。
我有些惶恐,躲着,不肯接。说,不要,还是放家里吧,我怕我给弄丢了。
母亲一把拉过我,没关系,你小心些就是。
于是,战战兢兢的戴着。刚开始,还很小心。一小会儿没看它,就一阵惊惶,生怕掉了。有好几次,我都以为掉了。但又失而复得。心下里觉得,我与它的缘分,非同一般。
慢慢的,就大胆起来。甚至戴了它,去学骑车。
结果,说不会划花的表面,一个不小心,就在上面刻了几道刻痕。象美人的脸上长了些黑斑。看着,心痛。
后来,也奇怪了。只要我一生病,那手表竟再也不肯挪动半步。竟与我同病相怜。但只要我病好了。过了没多久,我再轻轻的轻轻的抖动它,就又会动起来。而我,也会由惶恐变得开心起来。
粗心的我,从此,却开始变得细心起来。那手表也一直陪伴着我。戴在手上,冰冷的沁凉,莹润而水灵。
再后来,我与夫,果然,一人手上一块。他得意着,原来,早就有我的啊。
再再后来,夫的那块与我的那块都几乎同时不再动了。好像到了夜的浓处。一同熟睡了去。
我也就不再戴那种太过精巧昂贵的表。而是换了卡通电子表,比如timezone。莹莹的绿或者淡淡的蓝。配上休闲的牛仔,或者白色的连衣裙。不过几十块钱,却不用再去想,它是否会生病,也不再需要轻轻的摇晃,触摸。只在,需要的时候,戴腕边。明澈温润的流苏,荡漾起细细流金。阳光的影子倾倒在涟漪边缘,妩媚地舞动着。
直到那天,当两块timezone都相继罢工时,我重又想起它。那块久远的精工手表。温热与冰冷以一种难以抵制的速度同时侵入我的大脑。我说,我要去修修看。
那修表的师傅说,这是一块好表。即便现在,也可以买一个好价钱。所以,花了不菲的钱,修了那停了的摆,换了那花了的表面。
重新到我手上时,居然,澄亮澄亮的,粲然无比,重新焕发出青春。恍惚中,望见深情的眼眸,明朗的笑靥。只可惜夫的那块,送了他在农村的哥哥。从此,它们,再不能厮守。
心底里,多少有些遗憾。更多的却是欢喜。
毕竟,它回来了。不是吗?
回来的了,还有那些旧日的时光,连同那些冰凉却又渐渐温热的情绪。
毛衣
小时候,我说,妈妈,我不喜欢红色的毛衣。
我的衣橱里,深红的、浅红的、粉红的、绛红的深深浅浅的都是红色的毛衣。妈妈只要一有空,就会给我们织毛衣,我的,父亲的,弟弟的。但,我的,最多。或许,我是女孩的缘故。
母亲微微笑,傻孩子,红色毛衣,女孩穿了多美呀!那看,那些花儿大多不都是红色么?
是的,园子的花儿几乎都是红色的。小小的紫红色的指甲花,粉红色的月季花,暗红色的玫瑰花,绛红色的鸡冠花
我一扭头,说,可是,妈妈,我最喜欢的是那洁白的栀子花。
母亲不说话,手里却没停过。正给我织那件橘红色的毛衣。那线极细,可母亲的手却极其娴熟麻利。线在它手里,就象长了脚似的。充满了灵气和活力。那些红色,渐渐的就成了型。
是一件,外套毛衣。细细的针脚,领口、袖口、边角都用另一种编织法,细细的区分了。还在毛衣的左胸上,绣了暗绿的叶子,白色的花儿,神似栀子花。
穿在身上,别人都夸,你母亲的手真巧,真好看。我却撅着嘴,又是红色的毛衣呢。心里只巴望着能买一件机织的绿色或者白色或者蓝色的毛衣,精致秀丽,静缓地舒展轻柔的笑容,散射清亮的光泽,轻拢薄雾般迷幻。
渐渐的,长大了,参加工作了。终于可以任自己的喜欢买各种漂亮的毛衣。白色的兔绒毛的v字型毛衣,浅绿色的绣花毛衣,深蓝色的高领毛衣衣橱里的毛衣,逐渐的淘汰了红色。
那些红色的毛衣,渐渐的沉入了箱底。沉入了时光隧道的最底端。甚至,有些毛衣,因为朋友的喜欢,还送了人去。在大学时,还将一件妈妈织的高领的红色的纯毛毛衣和朋友一件的绿色毛衣换了穿,刚换时,心里还美滋滋的。
母亲听说了,并没说什么。可我却隐约看见,一丝黯然从母亲的脸上一闪而过。而家里的生意也越做越大,妈妈再也没给我织过一件毛衣。
而我的衣橱里,似乎也再也找不到母亲织的一件毛衣了。
那天,清理东西的时候。他在储藏室里,喊,这箱里有一件绿色的毛衣,你还穿吗?
这件毛衣,正是和朋友换穿的那件翡翠绿的毛衣。只是,后来,显得有些小气,我又不喜欢了。于是,母亲将毛衣拆开,用开水烫了,重新给我织了件半高领的。同样细细的针脚,简单的款式。只是,那绿,有些黯淡了,在寂寞的流光里,升华蕴藉。
但,时隔这么多的时光,用手轻轻的触摸,仍是满手的温暖。依稀可以感觉到母亲温热的手心。有风从额际将发梢飞起,那些存于画中的景,那个织毛衣的剪影,在这样的寒冷里开始变得清晰而温暖起来。
原来,有些爱,是要经过这么多岁月的洗礼才变得清晰起来的。但,当我们知道的时候,也许在也无力再拾起。
现在,我最渴望的,是拥有一件母亲织的红色毛衣。但,我知道,这永远不可能了。
电脑
电脑罢工了。怎么也无法启动。明明主机的电源灯不断闪烁,可显示屏上只黑黑的一片。无端叫人看了绝望。
旁边明明有新的笔记本电脑。可我就是喜欢这台老的有些掉牙的电脑。似乎每一个键都有了生命有了灵气。一键按下去,就可以触摸到缤纷。窥视到灵魂的深处。给自己一片沁凉。
一个人的念旧情绪真可怕,可以让你不顾一切的往后看。变得执着而有些傻气。
可是,有什么办法呢?我就是喜欢。
许,人与物之间也是有缘分的吧。一样东西用的久了。就有了感情。
这电脑每一个地方都是那么熟悉,手该怎么放,用鼠标该拿捏什么样的力度,什么资料该放在那个文件夹上,一切都井然有序。甚至,那键盘上的斑驳,电脑上的斑痕,都叫人觉得亲切。
所以,即便它已经有些老态龙钟。和旁边的单位新发的笔记本比起来,衣服也破旧了些,皮肤上尽是皱纹横生,甚至,内脏的各个器官已经开始老化。我还是不忍心舍弃。
每一次出故障,甚至舍不得把它随便扔到一家小维修站,一定要送它回老家,联想维修处,才得放心。所以,这两年,单是维修费,恐怕不下1000元。每次抱回家,定是满心的欢喜。似乎,抱着的是刚刚病愈的孩子。
可是,这一次,他似乎是病入膏肓。无论我怎么呼唤。他只是静静的睡着,只听得还有些微弱的呼吸声。恍若隔世的心跳,载着红尘的呓语,载着纤巧的叮咛。
他说,不修了吧?反正你有新笔记本。我摇摇头,不,我还是喜欢用这台老的。固执的神情让他没有办法。只得送我还有它去了维修处。
一路上,风声细细。我下定了决心,如果,这次,他真的需要动大手术。我就狠下心。该撤的撤,该卖的卖,该保留的保留。或许,还可以与他的那台台式电脑,合二为一。
许,它竟偷听了我的话。到了维修处。维修师傅打开它的内脏,只是用橡皮擦轻轻的擦拭了一番。居然,一下,就苏醒了过来。又是熟悉的开机画面,熟悉的屏幕,熟悉的场景。最初轨迹,透过那些纷扰,一抹浅香,在最初的相遇里翩然而至
我,有些惊讶,继而惊喜。
原来,它,不过是,倦了。
手表
拥有第一块手表,大约是小学五年级的时候,因考得第一名,父亲奖励我的。已经忘了它的模样,好像是上海牌的,银灰色的皮肤,上面很精细的刻着上海两个字。
戴在手上,似乎,站在大都市的宽阔的大街上,看人来人往,时光滴落。
那时,手表是极其珍贵而稀奇的东西。弟弟在旁看了,心急火燎的羡慕。嘟哝说,一家人都有手表了,就是我没有。我们笑了。爸爸许诺,如果,下一年他考试也取得第一名,就给他买。果然,第二年年末,弟弟手腕上,就有一块亮闪闪的手表了。
小小的手,一伸,明晃晃的亮。小小的脸上,一脸的得意。
之后,手表,渐渐的不再时兴。除非是名贵的,鲜有人在乎。
一直粗心的我,也不知掉了多少块手表。后来,父亲有些生气了。说,以后,不再给你买手表了。我低下头不敢吭声。谁叫我粗心呢?
我的手腕上,也就不再有那明晃晃的亮。
上大学前夜,父亲郑重的拿出一块手表。小巧精致,不规则的银灰色金属方块,就那么精巧的紧凑的扣在一块儿,成了表链。黑色的表心,白色的长短指针,在夜晚的时候,熠熠生辉,发出蓝色的光,可以很清晰的看清时刻。小小的长方格里,可以看见日期和星期。
拿在手里,有种金属的质感,有些分量却不见太重。戴在手上,刚开始是一阵沁人的凉,渐渐的融入皮肤的温度。变得妥贴舒服。又似脆音鸣起,泠泠作响,汇入情思的绵延不绝,柔润潺潺,汩汩流淌。
父亲说,那是块日本的精工手表。不用上调,只需,每天戴在手上。就象,人天天吃了饭,可以自己走动。而且,表面还是耐磨的,不会进水,不会划花,也不会摔坏。那时,这还是属于贵重的东西。是因为恰巧家里的店在卖手表。所以,挑了几块最好的手表。一人一块。甚至给我未来的夫婿还有未来的弟媳也留了。
我有些惶恐,躲着,不肯接。说,不要,还是放家里吧,我怕我给弄丢了。
母亲一把拉过我,没关系,你小心些就是。
于是,战战兢兢的戴着。刚开始,还很小心。一小会儿没看它,就一阵惊惶,生怕掉了。有好几次,我都以为掉了。但又失而复得。心下里觉得,我与它的缘分,非同一般。
慢慢的,就大胆起来。甚至戴了它,去学骑车。
结果,说不会划花的表面,一个不小心,就在上面刻了几道刻痕。象美人的脸上长了些黑斑。看着,心痛。
后来,也奇怪了。只要我一生病,那手表竟再也不肯挪动半步。竟与我同病相怜。但只要我病好了。过了没多久,我再轻轻的轻轻的抖动它,就又会动起来。而我,也会由惶恐变得开心起来。
粗心的我,从此,却开始变得细心起来。那手表也一直陪伴着我。戴在手上,冰冷的沁凉,莹润而水灵。
再后来,我与夫,果然,一人手上一块。他得意着,原来,早就有我的啊。
再再后来,夫的那块与我的那块都几乎同时不再动了。好像到了夜的浓处。一同熟睡了去。
我也就不再戴那种太过精巧昂贵的表。而是换了卡通电子表,比如timezone。莹莹的绿或者淡淡的蓝。配上休闲的牛仔,或者白色的连衣裙。不过几十块钱,却不用再去想,它是否会生病,也不再需要轻轻的摇晃,触摸。只在,需要的时候,戴腕边。明澈温润的流苏,荡漾起细细流金。阳光的影子倾倒在涟漪边缘,妩媚地舞动着。
直到那天,当两块timezone都相继罢工时,我重又想起它。那块久远的精工手表。温热与冰冷以一种难以抵制的速度同时侵入我的大脑。我说,我要去修修看。
那修表的师傅说,这是一块好表。即便现在,也可以买一个好价钱。所以,花了不菲的钱,修了那停了的摆,换了那花了的表面。
重新到我手上时,居然,澄亮澄亮的,粲然无比,重新焕发出青春。恍惚中,望见深情的眼眸,明朗的笑靥。只可惜夫的那块,送了他在农村的哥哥。从此,它们,再不能厮守。
心底里,多少有些遗憾。更多的却是欢喜。
毕竟,它回来了。不是吗?
回来的了,还有那些旧日的时光,连同那些冰凉却又渐渐温热的情绪。
毛衣
小时候,我说,妈妈,我不喜欢红色的毛衣。
我的衣橱里,深红的、浅红的、粉红的、绛红的深深浅浅的都是红色的毛衣。妈妈只要一有空,就会给我们织毛衣,我的,父亲的,弟弟的。但,我的,最多。或许,我是女孩的缘故。
母亲微微笑,傻孩子,红色毛衣,女孩穿了多美呀!那看,那些花儿大多不都是红色么?
是的,园子的花儿几乎都是红色的。小小的紫红色的指甲花,粉红色的月季花,暗红色的玫瑰花,绛红色的鸡冠花
我一扭头,说,可是,妈妈,我最喜欢的是那洁白的栀子花。
母亲不说话,手里却没停过。正给我织那件橘红色的毛衣。那线极细,可母亲的手却极其娴熟麻利。线在它手里,就象长了脚似的。充满了灵气和活力。那些红色,渐渐的就成了型。
是一件,外套毛衣。细细的针脚,领口、袖口、边角都用另一种编织法,细细的区分了。还在毛衣的左胸上,绣了暗绿的叶子,白色的花儿,神似栀子花。
穿在身上,别人都夸,你母亲的手真巧,真好看。我却撅着嘴,又是红色的毛衣呢。心里只巴望着能买一件机织的绿色或者白色或者蓝色的毛衣,精致秀丽,静缓地舒展轻柔的笑容,散射清亮的光泽,轻拢薄雾般迷幻。
渐渐的,长大了,参加工作了。终于可以任自己的喜欢买各种漂亮的毛衣。白色的兔绒毛的v字型毛衣,浅绿色的绣花毛衣,深蓝色的高领毛衣衣橱里的毛衣,逐渐的淘汰了红色。
那些红色的毛衣,渐渐的沉入了箱底。沉入了时光隧道的最底端。甚至,有些毛衣,因为朋友的喜欢,还送了人去。在大学时,还将一件妈妈织的高领的红色的纯毛毛衣和朋友一件的绿色毛衣换了穿,刚换时,心里还美滋滋的。
母亲听说了,并没说什么。可我却隐约看见,一丝黯然从母亲的脸上一闪而过。而家里的生意也越做越大,妈妈再也没给我织过一件毛衣。
而我的衣橱里,似乎也再也找不到母亲织的一件毛衣了。
那天,清理东西的时候。他在储藏室里,喊,这箱里有一件绿色的毛衣,你还穿吗?
这件毛衣,正是和朋友换穿的那件翡翠绿的毛衣。只是,后来,显得有些小气,我又不喜欢了。于是,母亲将毛衣拆开,用开水烫了,重新给我织了件半高领的。同样细细的针脚,简单的款式。只是,那绿,有些黯淡了,在寂寞的流光里,升华蕴藉。
但,时隔这么多的时光,用手轻轻的触摸,仍是满手的温暖。依稀可以感觉到母亲温热的手心。有风从额际将发梢飞起,那些存于画中的景,那个织毛衣的剪影,在这样的寒冷里开始变得清晰而温暖起来。
原来,有些爱,是要经过这么多岁月的洗礼才变得清晰起来的。但,当我们知道的时候,也许在也无力再拾起。
现在,我最渴望的,是拥有一件母亲织的红色毛衣。但,我知道,这永远不可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