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开花落花又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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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叫自己江流,是一名流浪歌手。每天穿梭于地铁站、广场和酒吧之间。手不停地在琴弦间跃动,用歌声陶醉自己。所谓“酒不醉人人自醉”
或许他与其他的歌手不同,不渴望声名远扬。曾有一位音乐人看中他,邀他去录音棚试音,可是被他婉拘了。原因令人匪夷所思,也很简单,他说,我的歌只为自己而唱。音乐人十分惋惜地递给他一张名片,说,如果你改变主意,决定把你的歌唱给其他人听,来找我。
他站在礁石上,望着远处打来的浪花,想着心事。他喜欢海,因为他喜欢蓝色。太阳已经落到海平线下。他已经离家两年了,行李只有惟一的伴随他多年的木制吉他和玫瑰形状的吊坠。那是他精心为她准备的礼物。已经两年了。
他独自来到陌生的城市,举目无亲,一直在流浪。他唱歌,想用歌声、旋律让自己忘掉一切。也只有这时他才不会回想过去。他本不喜欢唱歌。
偶然的机会,他认识了范瑶——一个活泼、开朗的女孩。与他截然不同。
范瑶每日都经过广场。一个流浪歌手抱着吉他自弹自唱,也不管是否有人听。他不屑地唱着,似乎周围的一切都与他无关。嗣后,范瑶才知道他叫江流。
范瑶站得远远的,每次都是这样听他唱,不敢靠近。等她的同伴赶上来,她才会走过去将一枚硬币投入他的钱带,微笑着走过。
那日,只有范瑶一人,广场上的人也寥寥无几。她对他笑。
广场中央的喷泉格外耀眼,阳光斜射,留下一道淡淡的彩虹。天真的孩童追赶着鸽群。它们起而又落,落然亦起,继续吃着地上的食物。
突然他听到女孩地喊叫声。是两个混混在纠缠她。他背起吉他径直走过去,抓住一人迎头就是一拳,打得那人眼冒金星、头破血流;另一人骇得掏出随身携带的刀子,指着他警告不要过来,手却不停地颤抖。
他如见了仇人一样,一把抓住刀刃。混混怔怔地望着,眼中充满恐惧,彻底屈服了。他的仇恨淡薄了,开始怜惜,把刀子丢了。
他说,你们走吧。
他紧紧攥住拳头,因为在流血。他背起落在地上的吉他,转身走了。范瑶已经被他的举动吓傻了,回过神来时他已经走远了。她看见地上的一滴血迹。是他留下的,鲜红鲜花的很是刺眼。
他得一段时间不能弹琴了。手用绷带包着,连拨片都拿不起来,何况弹出那些动人的旋律。他躺在仅有的被他称作“床”的床上,指着荧火一样昏暗的灯,地上散散稀稀地仍着几个啤酒罐。有的已经被他捏瘪。
吊坠!他猛地从床上坐起来。那件给她的礼物——玫瑰型的吊坠!他摸遍全身,找遍只有十几平方米的房间。居然没有!
他就差掘地三尺了,疯子一样到处寻找,像无头苍蝇一样,广场、地铁站、酒吧、海边只要他去过的地方都找遍了,恨不得把整个世界都翻过来。可是全是徒劳,一无所获。
他彻底绝望了,没有在找回来的希望。他每天在街头闲逛,回到曾经去过的地方,故地重游。看着熙熙攘攘的人流,有种莫名其妙的寞落感。这时他才发现这座城市的夜景甚是迷人。可是像他这样的流浪的人无心欣赏。
圆月总是有变成残月的一天,只会带给人更大的伤感。
他总是站在礁石上遥望彼岸。他来自那里。一个同样有海的城市。一个有他深爱的女孩的城市。
天开始黑了。海边的风有些凉。
他发现身后有一个女孩歪头望了他很久。是广场的那个。她一抬腿也跳上了礁石。
我叫范瑶,她自报姓名,我看了你很久,你都没有动过,你是怎么做到的?
范瑶见他没有作答,没了最初时的兴奋。其实我是来向你道歉的,对不起。如果不是为了我,你也不会弄伤手,她说,对了,还有这个!是我在广场上捡的,我想应该是你的。她手里拖着一件玫瑰型的吊坠。
他确信吊坠就是他的,因为刻着她的名字——灵琳。攥在手里,眼眶里含着泪水。
谢谢。
范瑶笑了,问今天为什么刚到酒吧就走了,发生了什么事?
他嘲讽地笑了笑,没有那么多的为什么。那么长时间没有练琴,被炒了呗。酒吧驻唱就这样。那么长时间没有去,早就有人将他顶替了。谁弹得好,谁就有机会。这是残酷的现实。
范瑶更加自责,害得他受伤又丢了工作,心里不停地骂自己。他已经无声无息地走出去老远。她浑然不觉。她急忙追上去。
范瑶拎着把吉他走进他的小屋。里面很乱很乱。臭鞋破袜子啤酒罐什么的,到处乱扔。她却感到似曾相识,感到温馨。这是间“正规”的单身男士房间,可是某些女士也如眼前。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
他叫她坐下。他继续摆弄着眼前的曲谱,抱着吉他时而弹奏,时而停止,时而思索,时而持笔修改。范瑶见他的样子也不敢贸然打扰,东瞅瞅西看看地打发时间,有时也瞥他的曲谱几眼。
终于修改完毕。他轻轻地弹唱,范瑶静静地听。
“你说你在梦里数着棉羊:一只,两只,三只
我瞩望着列车,记起我还爱着谁”
他唱完屋里静静的,掉根针都可以听的见。两个人都沉默不语。过了好一会儿,范瑶才回过神来问道,这是你写的吗?它叫什么?
失忆,他无味地回答,你拿吉他干嘛?他拿过她的琴用手拨着,调试每根弦的音准。
我是来跟你学琴的,她显然没有了进来时的兴奋,是我害得你丢了工作,所以你教我弹琴,我付你学费。
范瑶真的很单纯,甚至有些愚,依然为他手受伤的事深深的自责。不过必须承认他是个好女孩。
范瑶躺在床上翻来覆去地无法入睡,想着他唱歌时真挚的样子。直觉告诉她他有喜欢的人。女人的直觉一向是很准的。
她开始幻想他喜欢的人的样子,是美还是丑?她确信一定很美。否则他不会依然爱着她!她感觉有了危机感。如果她比自己漂亮他更不会喜欢我了!不会,江流不是那样的好色之徒。我多想了,是在自添烦恼。睡觉!她自我安慰着。
憧憬美好的未来,代表每个人的心愿。她的床支支吾吾地响个不停,嘴边泛起幸福的微笑。她穿着白色的婚纱,手捧百合,伴随着美妙的婚礼进行曲姗姗走来。新郎为她带上璀璨的钻戒,亲吻她。
酒吧的灯光很暗,人员也很混杂。不过这个叫“蓝羽”的酒吧却很别致。虽然不大,但是它的装潢全是蓝色,屋顶的设计也很特别,彩灯下面放置了流动水,顺着玻璃流入硕大的鱼缸。好象在梦幻一样。
他现在就在这里驻唱。虽然待遇没有其它酒吧优越,但是他喜欢这里的设计风格,这里的幽静,都是他所期盼的。
范瑶坐在最靠近舞台的位置上。她本不喜欢泡在酒吧里,不过他只来这个酒吧。一方面是因为朋友在这里打工,比较熟悉;另一方面就是因为在舞台上弹着吉他唱歌的那个男人。
全场的灯光都关了,只有舞台上的一柱光打在他的身上。在范瑶的眼里他就是王子。他那赋有磁力的嗓音令全场人陶醉。在全场人的要求下他连唱了几首才算走下舞台。
范瑶眉开眼笑地望着他,馨馨走了过来承上了一杯果汁。酒吧本没有,不过这是范瑶“御用”因为在她心里烟酒和海洛因一样都不是什么好东西,而且对嗓子没什么好处。所以每次唱完歌她都会为他准备一杯果汁。
他要送她回去,已经很晚了,问馨馨走不走,还没有到下班的时间,你先走吧,不用管我了。馨馨凑到范瑶的耳边说,我可不想当第三者哦,她顿时一阵脸红,死丫头!
她开始担心起来。他已经去了很久,只是叫她在车站里等。可是公交车都不知过去了几趟。她在狭小的车站里踱来踱去。街灯下只有她一个人的影子。
深秋的夜,很凉。
8月10日大雨
她的生日已过去整整一个礼拜。这是我送给她的第一份礼物。而且是一份迟来的礼物。我在车站等了他一个小时。雨幕不停地下,早晨本没雨的样子。可是已经第三天了。她说,你真傻。
10月27日夜 无云
我最后一次在这里写字。我不知道现在的心情,其实我不了解自己,也不了解她。时间过的太快,快到我不知道它是如何过的。我自问,时间是什么?
我不明白为什么停止写字,也不想弄明白,所谓“难得糊涂”
我学习吉他,为她,他叫我唱歌,可是这么多年我从来没有为他唱过,即使是一句两句。她很天真,傻乎乎的,有些像“懒熊”可是我越来越不明白她了,不知要怎样,就像个陌生人。
就让它这样结束吧,即便陌生。只因有爱。
范瑶泛起疑惑,两页相隔万里的笔记或者说日记挨在一起,中间部分被撕掉了,其余全是白页。令人匪夷所思,其实也简单明了。
他回来了,她急忙将本子塞回琴袋,关切地问发生了什么事,他说没什么。
他路过胡同时瞟见有人影闪烁,叫她在车站里等,便奔了回去,救了那两个在广场遇见的混混。他们满头是血,鼻青脸肿的。黑夜角落里的不明殴斗总是无端上演。他学习过跆拳道,不算高手,但三五个人不足以近其身。他规劝他们。
公车上两人谁也没有说话,只是并排坐着,也没有其他人。司机师傅不时从后镜里看他们一眼,以为是一对闹别扭的情侣,打趣的说,世界这么大,擦肩而过就是缘分。两个人走在一起不容易,要珍惜眼前人啊,说罢便放了一首悠扬的乐曲。
两人看了看那满脸落腮胡大约三十多岁的中年司机,静静地听。他不是采取主动的人。范瑶的声音戛然而止,好象她已经把一世的话全部说完了。现在无话可说。他对她地收声感到不自然。他喜欢听。和以前一样,永远听到她的声音就是一种幸福。
临分别前,范瑶对他说后天是我的生日,邀他参加生日派对,然后不舍地跑了。他也向回走,与她行成一个“直角”总有一个点相交。
范瑶不停地向他来的方向张望,有种不祥的预感。那天分手后她在也没有见过他,就想人间蒸发了一样,广场、地铁站、酒吧,就连他租住的那间小屋都是空的。或许他真的离开了,她这样想,不过还将残存的希望寄托于她的生日。因为他答应过会来参加派对。她相信他。
馨馨楼住她的脖子说,我们的快乐天使今天怎么变成忧郁公主了?放心,王子一定会骑着白马来接公主的。不过公主要先许愿王子才会来。
所有朋友都在等她许愿吹蜡烛,见证他步入十八岁。闪闪的烛光就是十八颗星,被她一口气全部吹灭。欢呼雀跃,庆祝他不在是个小孩。
门铃响了,天真烂漫的小孩递给她一个精美的礼盒,说一个哥哥叫我交给范瑶姐姐的,祝她生日快乐,然后便跑掉了。
她看见蓝色的天空和辽阔的大海,海滩上有一对情侣奔跑、放着风筝。这是她对他说起的梦。他一直记得。她知道他不会来参加派对了。
馨馨跳出来一把夺过她手中的礼物,吓她一跳,猛然从呆状回神过来。二话不说,馨馨已将礼物拆开。是本封面蓝色的旧日记本。范瑶认得,就是那天在车站看的那本。不过被撕掉的那部分已经重新装订好。
范瑶一惊,明白他送她这本日记是什么意思。他要走了,要离开这里,是她的第一意识。她的身体抽搐了一下,眼中诚然有了泪水。馨馨一推她,说,傻子,还不追!她的情绪似乎很激动,和往常判若两人,而且眼眶中有液体打转。她从没有这样过。
望着范瑶的身影消失在夜幕,她的眼泪已然落下。
电影情节永远那么老套,悲剧的结局只有一个,痛苦,主人公无休止的痛苦。
范瑶望着大海彼岸,那是他要回去的地方。他说过他要回去,没想到是无声无息的悄然离去。他告诉她如果我走了,就来这里,或许还有相见的机会。可是他已经走了,不会回来了。每座城市他只会去一次,除非他有所留恋,该做的事还没有做完,还没有结局。
深秋的夜真的很凉,她才意识到。他对她说这句话的时候她完全没有在意。即使在不会下雪的南方,花也会败,叶也会落,深秋寻找一片温暖。
江流,祝你幸福她虔诚地祝福他。
范瑶,他站在她背后叫道。
听到这个声音她破涕为笑,望着他,手足无措起来。他将自己的衣服披在她肩上,说夜里很凉,我送你回去。
他早已决定离开,却一直在犹豫,有些依恋。打点好一切,买了回程的车票。他说一切都该有个归宿,就像一场电影,总有演到结尾、散场的时候。无论结局是喜是悲,有了结局那才是一场完整的戏。人也不过如此。
他最终选择不辞而别,送范瑶最后一份礼物,也是第一份——惟一的一份的礼物。他决定将灵琳的事告诉她。看着她拿着日记哭泣,追赶他,他的心都要碎了。
火车在晚上发车。他特意买的晚上的票。他在街上漫无目的地走着,心无所向,顺着以往熟悉的路一步步走到海边。
他与灵琳从小就认识,是所谓的“青梅竹马”我要娶灵琳做我永远的新娘;我要嫁给语涛做我永远的丈夫。这是他们十岁时对天发誓。然而她却与另外一个男人来往。他义无返顾地离开了她,只要她幸福。
他心里一直埋藏着对她的爱。她将吊坠摔给他时眼中闪着泪光,隐藏着痛苦。没有回头看他就跑开了。
他叫语涛,而不是江流。这个名字他离家以后改的。他渴望自由,像江流一样流入大海。
范瑶一直低着头,抿着嘴笑,与他比肩而行。两人一路上没有说太多话。他不知如何开口。沉默总是好的,起码不会直接了当地伤害到别人。
我会回来的,他说,捏了捏她的手。
范瑶安祥地闭着双眼。当她睁开眼睛时他已然离去。他最终还是选择了不辞而别。他害怕面对她时没有勇气离开。他只能选择不辞而别。
江流,你回来,我真的很爱你无论她怎样呼喊,他真的走了。我会等你回来
他叫自己江流,是一名流浪歌手。每天穿梭于地铁站、广场和酒吧之间。手不停地在琴弦间跃动,用歌声陶醉自己。所谓“酒不醉人人自醉”
或许他与其他的歌手不同,不渴望声名远扬。曾有一位音乐人看中他,邀他去录音棚试音,可是被他婉拘了。原因令人匪夷所思,也很简单,他说,我的歌只为自己而唱。音乐人十分惋惜地递给他一张名片,说,如果你改变主意,决定把你的歌唱给其他人听,来找我。
他站在礁石上,望着远处打来的浪花,想着心事。他喜欢海,因为他喜欢蓝色。太阳已经落到海平线下。他已经离家两年了,行李只有惟一的伴随他多年的木制吉他和玫瑰形状的吊坠。那是他精心为她准备的礼物。已经两年了。
他独自来到陌生的城市,举目无亲,一直在流浪。他唱歌,想用歌声、旋律让自己忘掉一切。也只有这时他才不会回想过去。他本不喜欢唱歌。
偶然的机会,他认识了范瑶——一个活泼、开朗的女孩。与他截然不同。
范瑶每日都经过广场。一个流浪歌手抱着吉他自弹自唱,也不管是否有人听。他不屑地唱着,似乎周围的一切都与他无关。嗣后,范瑶才知道他叫江流。
范瑶站得远远的,每次都是这样听他唱,不敢靠近。等她的同伴赶上来,她才会走过去将一枚硬币投入他的钱带,微笑着走过。
那日,只有范瑶一人,广场上的人也寥寥无几。她对他笑。
广场中央的喷泉格外耀眼,阳光斜射,留下一道淡淡的彩虹。天真的孩童追赶着鸽群。它们起而又落,落然亦起,继续吃着地上的食物。
突然他听到女孩地喊叫声。是两个混混在纠缠她。他背起吉他径直走过去,抓住一人迎头就是一拳,打得那人眼冒金星、头破血流;另一人骇得掏出随身携带的刀子,指着他警告不要过来,手却不停地颤抖。
他如见了仇人一样,一把抓住刀刃。混混怔怔地望着,眼中充满恐惧,彻底屈服了。他的仇恨淡薄了,开始怜惜,把刀子丢了。
他说,你们走吧。
他紧紧攥住拳头,因为在流血。他背起落在地上的吉他,转身走了。范瑶已经被他的举动吓傻了,回过神来时他已经走远了。她看见地上的一滴血迹。是他留下的,鲜红鲜花的很是刺眼。
他得一段时间不能弹琴了。手用绷带包着,连拨片都拿不起来,何况弹出那些动人的旋律。他躺在仅有的被他称作“床”的床上,指着荧火一样昏暗的灯,地上散散稀稀地仍着几个啤酒罐。有的已经被他捏瘪。
吊坠!他猛地从床上坐起来。那件给她的礼物——玫瑰型的吊坠!他摸遍全身,找遍只有十几平方米的房间。居然没有!
他就差掘地三尺了,疯子一样到处寻找,像无头苍蝇一样,广场、地铁站、酒吧、海边只要他去过的地方都找遍了,恨不得把整个世界都翻过来。可是全是徒劳,一无所获。
他彻底绝望了,没有在找回来的希望。他每天在街头闲逛,回到曾经去过的地方,故地重游。看着熙熙攘攘的人流,有种莫名其妙的寞落感。这时他才发现这座城市的夜景甚是迷人。可是像他这样的流浪的人无心欣赏。
圆月总是有变成残月的一天,只会带给人更大的伤感。
他总是站在礁石上遥望彼岸。他来自那里。一个同样有海的城市。一个有他深爱的女孩的城市。
天开始黑了。海边的风有些凉。
他发现身后有一个女孩歪头望了他很久。是广场的那个。她一抬腿也跳上了礁石。
我叫范瑶,她自报姓名,我看了你很久,你都没有动过,你是怎么做到的?
范瑶见他没有作答,没了最初时的兴奋。其实我是来向你道歉的,对不起。如果不是为了我,你也不会弄伤手,她说,对了,还有这个!是我在广场上捡的,我想应该是你的。她手里拖着一件玫瑰型的吊坠。
他确信吊坠就是他的,因为刻着她的名字——灵琳。攥在手里,眼眶里含着泪水。
谢谢。
范瑶笑了,问今天为什么刚到酒吧就走了,发生了什么事?
他嘲讽地笑了笑,没有那么多的为什么。那么长时间没有练琴,被炒了呗。酒吧驻唱就这样。那么长时间没有去,早就有人将他顶替了。谁弹得好,谁就有机会。这是残酷的现实。
范瑶更加自责,害得他受伤又丢了工作,心里不停地骂自己。他已经无声无息地走出去老远。她浑然不觉。她急忙追上去。
范瑶拎着把吉他走进他的小屋。里面很乱很乱。臭鞋破袜子啤酒罐什么的,到处乱扔。她却感到似曾相识,感到温馨。这是间“正规”的单身男士房间,可是某些女士也如眼前。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
他叫她坐下。他继续摆弄着眼前的曲谱,抱着吉他时而弹奏,时而停止,时而思索,时而持笔修改。范瑶见他的样子也不敢贸然打扰,东瞅瞅西看看地打发时间,有时也瞥他的曲谱几眼。
终于修改完毕。他轻轻地弹唱,范瑶静静地听。
“你说你在梦里数着棉羊:一只,两只,三只
我瞩望着列车,记起我还爱着谁”
他唱完屋里静静的,掉根针都可以听的见。两个人都沉默不语。过了好一会儿,范瑶才回过神来问道,这是你写的吗?它叫什么?
失忆,他无味地回答,你拿吉他干嘛?他拿过她的琴用手拨着,调试每根弦的音准。
我是来跟你学琴的,她显然没有了进来时的兴奋,是我害得你丢了工作,所以你教我弹琴,我付你学费。
范瑶真的很单纯,甚至有些愚,依然为他手受伤的事深深的自责。不过必须承认他是个好女孩。
范瑶躺在床上翻来覆去地无法入睡,想着他唱歌时真挚的样子。直觉告诉她他有喜欢的人。女人的直觉一向是很准的。
她开始幻想他喜欢的人的样子,是美还是丑?她确信一定很美。否则他不会依然爱着她!她感觉有了危机感。如果她比自己漂亮他更不会喜欢我了!不会,江流不是那样的好色之徒。我多想了,是在自添烦恼。睡觉!她自我安慰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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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吧的灯光很暗,人员也很混杂。不过这个叫“蓝羽”的酒吧却很别致。虽然不大,但是它的装潢全是蓝色,屋顶的设计也很特别,彩灯下面放置了流动水,顺着玻璃流入硕大的鱼缸。好象在梦幻一样。
他现在就在这里驻唱。虽然待遇没有其它酒吧优越,但是他喜欢这里的设计风格,这里的幽静,都是他所期盼的。
范瑶坐在最靠近舞台的位置上。她本不喜欢泡在酒吧里,不过他只来这个酒吧。一方面是因为朋友在这里打工,比较熟悉;另一方面就是因为在舞台上弹着吉他唱歌的那个男人。
全场的灯光都关了,只有舞台上的一柱光打在他的身上。在范瑶的眼里他就是王子。他那赋有磁力的嗓音令全场人陶醉。在全场人的要求下他连唱了几首才算走下舞台。
范瑶眉开眼笑地望着他,馨馨走了过来承上了一杯果汁。酒吧本没有,不过这是范瑶“御用”因为在她心里烟酒和海洛因一样都不是什么好东西,而且对嗓子没什么好处。所以每次唱完歌她都会为他准备一杯果汁。
他要送她回去,已经很晚了,问馨馨走不走,还没有到下班的时间,你先走吧,不用管我了。馨馨凑到范瑶的耳边说,我可不想当第三者哦,她顿时一阵脸红,死丫头!
她开始担心起来。他已经去了很久,只是叫她在车站里等。可是公交车都不知过去了几趟。她在狭小的车站里踱来踱去。街灯下只有她一个人的影子。
深秋的夜,很凉。
8月10日大雨
她的生日已过去整整一个礼拜。这是我送给她的第一份礼物。而且是一份迟来的礼物。我在车站等了他一个小时。雨幕不停地下,早晨本没雨的样子。可是已经第三天了。她说,你真傻。
10月27日夜 无云
我最后一次在这里写字。我不知道现在的心情,其实我不了解自己,也不了解她。时间过的太快,快到我不知道它是如何过的。我自问,时间是什么?
我不明白为什么停止写字,也不想弄明白,所谓“难得糊涂”
我学习吉他,为她,他叫我唱歌,可是这么多年我从来没有为他唱过,即使是一句两句。她很天真,傻乎乎的,有些像“懒熊”可是我越来越不明白她了,不知要怎样,就像个陌生人。
就让它这样结束吧,即便陌生。只因有爱。
范瑶泛起疑惑,两页相隔万里的笔记或者说日记挨在一起,中间部分被撕掉了,其余全是白页。令人匪夷所思,其实也简单明了。
他回来了,她急忙将本子塞回琴袋,关切地问发生了什么事,他说没什么。
他路过胡同时瞟见有人影闪烁,叫她在车站里等,便奔了回去,救了那两个在广场遇见的混混。他们满头是血,鼻青脸肿的。黑夜角落里的不明殴斗总是无端上演。他学习过跆拳道,不算高手,但三五个人不足以近其身。他规劝他们。
公车上两人谁也没有说话,只是并排坐着,也没有其他人。司机师傅不时从后镜里看他们一眼,以为是一对闹别扭的情侣,打趣的说,世界这么大,擦肩而过就是缘分。两个人走在一起不容易,要珍惜眼前人啊,说罢便放了一首悠扬的乐曲。
两人看了看那满脸落腮胡大约三十多岁的中年司机,静静地听。他不是采取主动的人。范瑶的声音戛然而止,好象她已经把一世的话全部说完了。现在无话可说。他对她地收声感到不自然。他喜欢听。和以前一样,永远听到她的声音就是一种幸福。
临分别前,范瑶对他说后天是我的生日,邀他参加生日派对,然后不舍地跑了。他也向回走,与她行成一个“直角”总有一个点相交。
范瑶不停地向他来的方向张望,有种不祥的预感。那天分手后她在也没有见过他,就想人间蒸发了一样,广场、地铁站、酒吧,就连他租住的那间小屋都是空的。或许他真的离开了,她这样想,不过还将残存的希望寄托于她的生日。因为他答应过会来参加派对。她相信他。
馨馨楼住她的脖子说,我们的快乐天使今天怎么变成忧郁公主了?放心,王子一定会骑着白马来接公主的。不过公主要先许愿王子才会来。
所有朋友都在等她许愿吹蜡烛,见证他步入十八岁。闪闪的烛光就是十八颗星,被她一口气全部吹灭。欢呼雀跃,庆祝他不在是个小孩。
门铃响了,天真烂漫的小孩递给她一个精美的礼盒,说一个哥哥叫我交给范瑶姐姐的,祝她生日快乐,然后便跑掉了。
她看见蓝色的天空和辽阔的大海,海滩上有一对情侣奔跑、放着风筝。这是她对他说起的梦。他一直记得。她知道他不会来参加派对了。
馨馨跳出来一把夺过她手中的礼物,吓她一跳,猛然从呆状回神过来。二话不说,馨馨已将礼物拆开。是本封面蓝色的旧日记本。范瑶认得,就是那天在车站看的那本。不过被撕掉的那部分已经重新装订好。
范瑶一惊,明白他送她这本日记是什么意思。他要走了,要离开这里,是她的第一意识。她的身体抽搐了一下,眼中诚然有了泪水。馨馨一推她,说,傻子,还不追!她的情绪似乎很激动,和往常判若两人,而且眼眶中有液体打转。她从没有这样过。
望着范瑶的身影消失在夜幕,她的眼泪已然落下。
电影情节永远那么老套,悲剧的结局只有一个,痛苦,主人公无休止的痛苦。
范瑶望着大海彼岸,那是他要回去的地方。他说过他要回去,没想到是无声无息的悄然离去。他告诉她如果我走了,就来这里,或许还有相见的机会。可是他已经走了,不会回来了。每座城市他只会去一次,除非他有所留恋,该做的事还没有做完,还没有结局。
深秋的夜真的很凉,她才意识到。他对她说这句话的时候她完全没有在意。即使在不会下雪的南方,花也会败,叶也会落,深秋寻找一片温暖。
江流,祝你幸福她虔诚地祝福他。
范瑶,他站在她背后叫道。
听到这个声音她破涕为笑,望着他,手足无措起来。他将自己的衣服披在她肩上,说夜里很凉,我送你回去。
他早已决定离开,却一直在犹豫,有些依恋。打点好一切,买了回程的车票。他说一切都该有个归宿,就像一场电影,总有演到结尾、散场的时候。无论结局是喜是悲,有了结局那才是一场完整的戏。人也不过如此。
他最终选择不辞而别,送范瑶最后一份礼物,也是第一份——惟一的一份的礼物。他决定将灵琳的事告诉她。看着她拿着日记哭泣,追赶他,他的心都要碎了。
火车在晚上发车。他特意买的晚上的票。他在街上漫无目的地走着,心无所向,顺着以往熟悉的路一步步走到海边。
他与灵琳从小就认识,是所谓的“青梅竹马”我要娶灵琳做我永远的新娘;我要嫁给语涛做我永远的丈夫。这是他们十岁时对天发誓。然而她却与另外一个男人来往。他义无返顾地离开了她,只要她幸福。
他心里一直埋藏着对她的爱。她将吊坠摔给他时眼中闪着泪光,隐藏着痛苦。没有回头看他就跑开了。
他叫语涛,而不是江流。这个名字他离家以后改的。他渴望自由,像江流一样流入大海。
范瑶一直低着头,抿着嘴笑,与他比肩而行。两人一路上没有说太多话。他不知如何开口。沉默总是好的,起码不会直接了当地伤害到别人。
我会回来的,他说,捏了捏她的手。
范瑶安祥地闭着双眼。当她睁开眼睛时他已然离去。他最终还是选择了不辞而别。他害怕面对她时没有勇气离开。他只能选择不辞而别。
江流,你回来,我真的很爱你无论她怎样呼喊,他真的走了。我会等你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