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血系堕落魔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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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启祸具召唤术,需要用到许多珍贵的材料,其中最珍贵的就是秘银,这种比黄金还要贵上百倍的炼金材料,有价无市,如果不是千罪之都盛产秘银矿,唐宁还真不一定能凑得出来。
用秘银来构成一次性的召唤阵,实在是一件奢侈的事情,要知道这东西通常是用来构造永久性加持的魔法装备,有的时候炼金术士甚至要专门回收那些添加过秘银的道具,然后重新提炼出来。
在小心的按照步骤进行仪式后,召唤法阵闪耀出灿烂的光芒,奇迹之书漂浮在空中,自动弹开,然后一页一页快速翻阅,中间似乎有玄妙的力量在起作用,让这本书怎么翻也翻不完,两边的书页厚度总是相等的。
最后,奇迹之书停了下来,一片书页从中飞出,飘在空中后解除封印,化作一叠厚厚的羊皮卷,落在唐宁手中。
这次召唤出来的可是以前从来没有过的东西,上面没有能量波动,显然这仅仅是一叠普通的记载文书,只是上面的文字并非主流语言。
这些字体是古式的字体,而且带有一些艺术气息,唐宁觉得颇为眼熟,似乎在哪看见过。
“这应该是上古精灵语,记得父亲带过来的书籍中有相关的研究字典。”
唐宁的养父乃是光明教的枢机主教,藏书丰富,其中也有很多早已失传的古籍,他前面藏书室一阵翻箱倒柜,总算在一堆厚厚灰尘中找到了想要的书籍。
“果然是上古精灵文字,而且是卓尔精灵一脉,血系魔法大纲……”他一边查着字典,一边解读羊皮卷上的内容。
马萨卡道:“关于召唤物的内容你应该问本公子才对。这是血系魔法修炼术,来自一个名为爱琴大陆的位面,据说正好是兽人重振辉煌的时期,凭这门法术,让一个连冥想也不会,一天十二小时耗在床上的匹格兽人硬生生修炼成了最高阶法师,可惜他的魔法天赋太差,用来用去只会一招咬舌头吐血箭。”
唐宁疑惑道:“血系魔法可是堕落魔法,早在五百年前就已经绝迹,不过这也算是祸具吗?好像并没有什么诅咒?”
“祸具召唤术是指会带来灾祸的召唤物,并不一定非要有诅咒,诅咒只是其中一种普遍的表现形式,简单来讲,召唤出来的东西,都是必须付出一定代价才能使用。”
所谓堕落魔法,肯定拥有两大特征,一是非常规修炼,二是会有副作用。
血系魔法完全满足这两条:它用常规手段无法增加法力,冥想只能回复法力,而不能增加上限,它的修炼只能靠亲手击杀强大的生物,汲取其血液魔力才能进步;它的副作用在于会在修行者的脑袋中凝聚出一颗驮都,这枚驮都蕴含修行者所有血系法力,就好像魔兽的兽核一样,然而因为脑袋里多出一个东西,会时不时的带来头痛。
所有堕落魔法都有副作用,只有晋升到大魔导师的时候才会消失,因为到了大魔导师,就能返璞归真,追溯本源,哪怕是邪道也能转为正道。
只是血系魔法的修行,乃是汲取被杀者的血液魔力,增加十分之一的法力上限,也就是说,想要达到大魔导师的程度,就得击杀十名大魔导师程度的敌人才有可能——细数罗洲大陆上所有的大魔导师,估计也不到二十人,这等修炼可谓遥遥无期……
堕落魔法也都是如此,前期快,后期慢,想要臻至最高阶更是难上加难。因此一般正规魔法师都不会去触碰,只有那些压根没有魔法天赋,而又想追求力量的人才会渴求堕落魔法。
不过在一些黑暗史的秘典上记载,堕落魔法之所以会在大陆上近乎绝迹,据说其中一个原因是魔法公会的特意为之,因为堕落魔法不论魔法天赋,人人可以修行,这样一来物以稀为贵的魔法师的地位就会下降,于是高举正义的大旗销毁一切堕落魔法。
“这件东西看来是最没有价值的,前三样宝具或多或少能看见使用的可能,这件连学习的意义都没有。”
唐宁本身是魔法师中的佼佼者,顶级的水系魔法天赋,一流的光系魔法天赋以及中上的风系魔法天赋,光是这三系就够他钻研一辈子了,没必要特意在脑袋里制造一个定时炸弹,而且一旦泄露出去,只怕人人都要窥伺他脑袋中的驮都。
马萨卡觉得自己被小瞧了,不满道:“别小看这门古版血系魔法啊!它可是有着三大优点,第一,前三次有着修炼讲理,汲取血液魔力可获得被杀者三分之一的修为;第二,可以在月食之期,进行血月赞美仪式,平白晋升一阶;第三,可以通过饲养血婴,让你拥有一个拥有你一半法力的血系魔宠。这三大优势,绝不是罗洲大陆上被阉割的血系魔法能够拥有的。”
罗洲大陆的血系魔法是否具备同样的效果唐宁不清楚,不过在马萨卡这么一说明后,又觉得这门血系魔法并非一无是处。
当然,堕落魔法的鸡肋性还是存在的,首先作为小众魔法,其法术并不多,其次虽说前三次汲取血液魔力是有优待,可一个普通人能击杀强大的魔兽吗?若他有能力去击杀强大的魔兽,又何必去学习这门魔法。
而且,这门魔法有着明显的嗜杀性——只有亲手杀掉的对象才可以汲取血液魔法,某种意义上是督促修炼者杀人。魔法本身并不会影响人的性格,但为了修行魔法却不得不嗜杀,这便是堕落魔法之所谓冠以“堕落”前缀的原因。
“若按照正常计算,哪怕有着神兵太虚的帮助,我要达到魔导士级别还要五年时间,可如果利用这门魔法,击杀地狱领主的话……”
地狱领主相当于中位魔导士,而同阶上下位的差别恰好是三倍法力,也就是说,击杀地狱领主后,汲取他的血液魔力就能立即晋级下位魔导士。
“只要拥有魔导士的法力,我就能执行夺取神格的计划,从而能够离开千罪之都,可以节省五年的时间……”
这一刻,一叠羊皮卷的魅力,在唐宁眼中如神器般的巨大。
开启祸具召唤术,需要用到许多珍贵的材料,其中最珍贵的就是秘银,这种比黄金还要贵上百倍的炼金材料,有价无市,如果不是千罪之都盛产秘银矿,唐宁还真不一定能凑得出来。
用秘银来构成一次性的召唤阵,实在是一件奢侈的事情,要知道这东西通常是用来构造永久性加持的魔法装备,有的时候炼金术士甚至要专门回收那些添加过秘银的道具,然后重新提炼出来。
在小心的按照步骤进行仪式后,召唤法阵闪耀出灿烂的光芒,奇迹之书漂浮在空中,自动弹开,然后一页一页快速翻阅,中间似乎有玄妙的力量在起作用,让这本书怎么翻也翻不完,两边的书页厚度总是相等的。
最后,奇迹之书停了下来,一片书页从中飞出,飘在空中后解除封印,化作一叠厚厚的羊皮卷,落在唐宁手中。
这次召唤出来的可是以前从来没有过的东西,上面没有能量波动,显然这仅仅是一叠普通的记载文书,只是上面的文字并非主流语言。
这些字体是古式的字体,而且带有一些艺术气息,唐宁觉得颇为眼熟,似乎在哪看见过。
“这应该是上古精灵语,记得父亲带过来的书籍中有相关的研究字典。”
唐宁的养父乃是光明教的枢机主教,藏书丰富,其中也有很多早已失传的古籍,他前面藏书室一阵翻箱倒柜,总算在一堆厚厚灰尘中找到了想要的书籍。
“果然是上古精灵文字,而且是卓尔精灵一脉,血系魔法大纲……”他一边查着字典,一边解读羊皮卷上的内容。
马萨卡道:“关于召唤物的内容你应该问本公子才对。这是血系魔法修炼术,来自一个名为爱琴大陆的位面,据说正好是兽人重振辉煌的时期,凭这门法术,让一个连冥想也不会,一天十二小时耗在床上的匹格兽人硬生生修炼成了最高阶法师,可惜他的魔法天赋太差,用来用去只会一招咬舌头吐血箭。”
唐宁疑惑道:“血系魔法可是堕落魔法,早在五百年前就已经绝迹,不过这也算是祸具吗?好像并没有什么诅咒?”
“祸具召唤术是指会带来灾祸的召唤物,并不一定非要有诅咒,诅咒只是其中一种普遍的表现形式,简单来讲,召唤出来的东西,都是必须付出一定代价才能使用。”
所谓堕落魔法,肯定拥有两大特征,一是非常规修炼,二是会有副作用。
血系魔法完全满足这两条:它用常规手段无法增加法力,冥想只能回复法力,而不能增加上限,它的修炼只能靠亲手击杀强大的生物,汲取其血液魔力才能进步;它的副作用在于会在修行者的脑袋中凝聚出一颗驮都,这枚驮都蕴含修行者所有血系法力,就好像魔兽的兽核一样,然而因为脑袋里多出一个东西,会时不时的带来头痛。
所有堕落魔法都有副作用,只有晋升到大魔导师的时候才会消失,因为到了大魔导师,就能返璞归真,追溯本源,哪怕是邪道也能转为正道。
只是血系魔法的修行,乃是汲取被杀者的血液魔力,增加十分之一的法力上限,也就是说,想要达到大魔导师的程度,就得击杀十名大魔导师程度的敌人才有可能——细数罗洲大陆上所有的大魔导师,估计也不到二十人,这等修炼可谓遥遥无期……
堕落魔法也都是如此,前期快,后期慢,想要臻至最高阶更是难上加难。因此一般正规魔法师都不会去触碰,只有那些压根没有魔法天赋,而又想追求力量的人才会渴求堕落魔法。
不过在一些黑暗史的秘典上记载,堕落魔法之所以会在大陆上近乎绝迹,据说其中一个原因是魔法公会的特意为之,因为堕落魔法不论魔法天赋,人人可以修行,这样一来物以稀为贵的魔法师的地位就会下降,于是高举正义的大旗销毁一切堕落魔法。
“这件东西看来是最没有价值的,前三样宝具或多或少能看见使用的可能,这件连学习的意义都没有。”
唐宁本身是魔法师中的佼佼者,顶级的水系魔法天赋,一流的光系魔法天赋以及中上的风系魔法天赋,光是这三系就够他钻研一辈子了,没必要特意在脑袋里制造一个定时炸弹,而且一旦泄露出去,只怕人人都要窥伺他脑袋中的驮都。
马萨卡觉得自己被小瞧了,不满道:“别小看这门古版血系魔法啊!它可是有着三大优点,第一,前三次有着修炼讲理,汲取血液魔力可获得被杀者三分之一的修为;第二,可以在月食之期,进行血月赞美仪式,平白晋升一阶;第三,可以通过饲养血婴,让你拥有一个拥有你一半法力的血系魔宠。这三大优势,绝不是罗洲大陆上被阉割的血系魔法能够拥有的。”
罗洲大陆的血系魔法是否具备同样的效果唐宁不清楚,不过在马萨卡这么一说明后,又觉得这门血系魔法并非一无是处。
当然,堕落魔法的鸡肋性还是存在的,首先作为小众魔法,其法术并不多,其次虽说前三次汲取血液魔力是有优待,可一个普通人能击杀强大的魔兽吗?若他有能力去击杀强大的魔兽,又何必去学习这门魔法。
而且,这门魔法有着明显的嗜杀性——只有亲手杀掉的对象才可以汲取血液魔法,某种意义上是督促修炼者杀人。魔法本身并不会影响人的性格,但为了修行魔法却不得不嗜杀,这便是堕落魔法之所谓冠以“堕落”前缀的原因。
“若按照正常计算,哪怕有着神兵太虚的帮助,我要达到魔导士级别还要五年时间,可如果利用这门魔法,击杀地狱领主的话……”
地狱领主相当于中位魔导士,而同阶上下位的差别恰好是三倍法力,也就是说,击杀地狱领主后,汲取他的血液魔力就能立即晋级下位魔导士。
“只要拥有魔导士的法力,我就能执行夺取神格的计划,从而能够离开千罪之都,可以节省五年的时间……”
这一刻,一叠羊皮卷的魅力,在唐宁眼中如神器般的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