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割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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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蝉的叫声几乎绝了迹,渐渐有了秋天的味道,走到巷口的丁一,站在那颗散满白花小花的银杏树旁边,深深吸了口气,只觉格外的清爽。低头看了一眼自己身上的衣衫,又放眼四顾左右前后的房子,自家更是禁不住点起头来:这街巷也罢,这院子也好,乃至身上衣着,看来这个身躯在这大明朝,还是混得极不错的。
却又是如何弄到活不下去,非得自挂东南枝的地步呢?
紧了紧肩上的披风,丁一并不冷,只是用这缀着毛领的披风,来掩遮自己颔下——从喉结上方,蔓延到脖子两侧的暗紫色——极为丑陋的勒痕。按照丁一从特种部队退役,再于一线刑警工作五年积累的经验,很轻易就判断出这具躯壳的前主人属于自杀身亡,并且因为自杀得太不专业,挂了很长时间才彻底窒息。
话说,却是多亏了这具身体的前主人无能到连自挂都不会,才使得身体的颈部骨骼和气管都没有被腰带勒断,方自便宜了丁一这个穿越者。
的确,丁一是穿越者。按照前世的流行术语来讲,他这种情况属于灵魂穿越,或者夺舍重生。前世他从特种部队转业去了刑警队。结果还没等混出什么名堂,就因为一场莫名其妙的事故穿越了。来到了这个陌生的朝代,成了一名有房有车、家境殷实、前程远大的读书人。
而这具身躯的前主人,是一个同样名叫丁一的秀才,死的时候甚为决绝。此刻整个大脑空得如同被格式化后的硬盘,非但作为系统的灵魂被抹除了,甚至连记忆也被格式化得支离破碎。
能给丁一这个继承者非常清晰地遗留下来的,只有三样东西,估计也是前主人到死都忘不了的三样东西:祖宅、秀才功名、佳人。
老宅,就是眼前巷子里三处院落里头最中间的那座,青砖院墙,黑漆大门,每扇大门上还有一个明晃晃的红铜拍环,院后还有花园,栽了一小片竹林。就凭这几样东西和这座宅院于城中所处的地段,就足以让丁一判断出,自己身体的原主人,即便不是豪绅,也算得上豪绅二代。
须知这可是城中心的豪宅,距离孔庙只有三百步不到。
搁在丁一的前世,不吃不喝攒上五十年,也只够在同样地段买个厕所——还得按揭。
唯一就是这名字,让他从夺舍之后,就不断在心里吐槽的:前世自己是孤儿院长大的,起个名叫丁一,说得过去吧?这又是秀才,家景又这么好,至于起个名叫丁一吗?还读书人呢,真tmd有辱斯文好不好?
但看着不远那宅院,真真切切的“居有竹”啊!他总算暂时停止了吐槽:如此豪宅,也算不枉自己穿越一场啊!
缓缓活动了一下手脚关节,丁一继续迈步向这个时代的家靠近。
但就算这身躯羸弱,只能发挥出前世十分之一的身手,想来也应该能解决秀才的麻烦。
他在心里揣摩着,到底谁逼着这秀才活不下呢?兴许是专门欺负书呆子的地痞流氓?看着这身体的前任,只会读书,家里有钱又没长辈撑门面,于是便来豪取强夺……
忽然间,耳畔传来一阵叫嚣声,巷子的另外一端,也就是靠近孔庙的方向,有一群人提着袍裾快步赶来。丁一挤了挤脸上的肌肉,迅速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虽说这秀才的大脑给格式化的很彻底,但对面那些人的装束他却认得。跟自己穿得差不多,肯定也是群读书人。想必都是同窗好友,听说自己被人欺负,结伴过来帮忙了!
他的心便热了起来,虽然这个年代有许多不足,连电灯也没有,但至少不是扶起老太太会被诬陷的时代;至少读书人手无缚鸡之力,听到同窗有难,他们等同身受,还有风骨,还有一身的正气。
可是丁一刚开口,就发现事情有点不太对劲儿了:“诸位……”
还没等他说完,一口浓痰便呸在他跟前,当头那个额角青筋迸现的书生,如是杀父夺妻之仇一般,恶狠狠地说道:“呸!丁如晋,想不过你丧心病狂、为虎作伥!自此汉贼不两立,刘某今日,特来与尔割袍断交!”说着一角袍裾便扔在丁一跟前,然后便在众人喝彩声中,如得胜还朝的大将军一般,昂首挺胸而去。
丁一感觉这位用前世的话来讲,真是“何弃疗啊?”谁知道第二个人上来,一口痰就当着丁一脸上吐了过来,怒骂道:“斯文败类!道德沦亡!可耻!可恶!可杀!”
丁一前世的身手不在了,但意识和反应还是有的,从容侧开身体,堪堪避过那口痰,却又见一角袍裾扔在跟前,“衣冠禽兽,曹某羞于你这厮为伍!”
紧接下来,“衣冠禽兽!”、“自甘堕落、不可救药!”之类的,还算好些;到了后面,那些士子似乎词穷了,又不愿和前面的人说的一样,于是,“走狗败类、行尸走肉!”也出来了,到后面“冢中枯骨、插标卖首”已算是知识面丰富,甚至于还有人骂道,“丁如晋你、你这倚门卖笑之徒!”竟也赢得一片喝采。
这话骂得实在过于恶毒,丁一大脑某个角落里前任主人的记忆碎片,或者说,没被格式化干净的地方立刻起了反应。
由内而发的厌恶,使得丁一两眼一瞪,迫视对方面孔。
眼睛是秀才公的,但灵魂却是经历过血火的丁一所有。
一众书生们几曾见过如此直迫肺腑、隐含杀意的眼神?叫骂声顿时小了下去。但偏生又不甘心被某个无耻之徒吓倒,于是跺了跺脚,放声喝道:“汝休得自恃找着了靠山,就妄想为所欲为。我辈读的是圣贤书,胸中自有浩然气!舍生取义,也足以青史留名!”
“对,我辈却有一身傲骨!”才情好的,竟还指着丁一后院露出那簇竹,口詠了几句,满口尽是“依依似君子”、“尘冠挂一枝”之类的,使人听了不太懂的话。
众士子骂完,纷纷提着缺了一角的袍裾施施然而去。丁一被骂得满头迷雾,忍不住追了几步,开口问道:“诸位!到底丁某做了什么人憎鬼厌的事?惹得诸兄如此激愤?”
那些行到街尾的士子回过头了,有人脸上全都露出不屑至极的冷笑,有人冷哼了一声,但都决绝而去了,总之二十来人,竟无一人回答他的问题。
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的鼻子,丁一苦笑起来,这叫什么事?他摇了摇头,看着一地的袍裾,禁不住捡起一角来看,却见断口十分整齐,可是方才明明没有人拿出剪刀还是刀子来割袍的,看来却是在家里割好了,便捏在手中到此而来。
这是一场编排好的剧目么?
丁一决定不去管他们了,绝交就绝交好了,反正绝交了,自己夺舍的事正好不用担心露馅,也是好事。现在有宽敞院子,又有功名在身,先回家看看,把到手的东西拿稳再说。
谁知方才走入院子里,就听着院子里有人在大声咆哮,:“你们混蛋!少爷是这样子的人吗?再说二狗子,当年你在城根下冻僵了,要不是老爷,你都被拖去埋乱坟岗里了;许锤子你一家老少借印子钱,人拐子都上门要把你家大丫领去倚红院了,谁给了你们活路……”
“忠叔,俺、俺不是人!”被叫做二狗子的年青仆役蹲在院子里那颗龙眼树下,抱头哭了起来,“可他娘的,村里捎信来,说俺不回去,他们就连祖坟也要给扒了……”
“是啊,忠叔,小的也是被逼得没办法啊。俺们知道,少爷肯定不是外边传的那种、那种人。可、可家里头,还有左邻右舍,都、都不知道啊!”
“忠叔、忠叔,您老就行行好,放我们走吧!欠了丁家的,小的日后一定会想办法报答!”
.........
丁一站在门口听了半晌,却也能弄明白事情的大体走向。原来家里头雇佣的仆役们都不干了,宁愿不拿工钱,也要另寻他处谋生。看样子还是属于被自己这个主人的名声所累,逼得没办法,才出此下策。个个都哭得满脸是泪,让人不忍继续再听。
“算了,忠叔。”丁一推开门,走到管家模样的老人面前,长叹了一声,对老管家吩咐道,“忠叔,行了,不用说了,强扭的瓜不甜,让他们走吧,把这个月的工钱,都结算清楚吧。”然后丁一对那些要辞工的下人说道,“拿了工钱,好好过日子。”
丁一前世里,职场辞工,除非闹得很僵还是涉及商业秘密,否则人事部门总会说几句好听的,大家好合好散。丁一退役后当刑警,五花八门的人接触多了,没吃过猪肉也看过猪走路,不至于就手足无措。
但那些下人,听着却流下泪来,主家有难,自己就做猢狲散,在这个年代,这些下层民众还是很纯朴的,心里感觉到愧疚。想不到丁一不单把整个月工钱结给他们,还好言叮嘱他们得过好日子,人心都是肉长的,不由得他们不感动啊。
要做就做得漂亮,丁一上辈子在都市里,物价高涨,那份工资又要凑着交首期,生活极窘迫,这辈子可不愿意再让人觉得自己寒酸。
夏蝉的叫声几乎绝了迹,渐渐有了秋天的味道,走到巷口的丁一,站在那颗散满白花小花的银杏树旁边,深深吸了口气,只觉格外的清爽。低头看了一眼自己身上的衣衫,又放眼四顾左右前后的房子,自家更是禁不住点起头来:这街巷也罢,这院子也好,乃至身上衣着,看来这个身躯在这大明朝,还是混得极不错的。
却又是如何弄到活不下去,非得自挂东南枝的地步呢?
紧了紧肩上的披风,丁一并不冷,只是用这缀着毛领的披风,来掩遮自己颔下——从喉结上方,蔓延到脖子两侧的暗紫色——极为丑陋的勒痕。按照丁一从特种部队退役,再于一线刑警工作五年积累的经验,很轻易就判断出这具躯壳的前主人属于自杀身亡,并且因为自杀得太不专业,挂了很长时间才彻底窒息。
话说,却是多亏了这具身体的前主人无能到连自挂都不会,才使得身体的颈部骨骼和气管都没有被腰带勒断,方自便宜了丁一这个穿越者。
的确,丁一是穿越者。按照前世的流行术语来讲,他这种情况属于灵魂穿越,或者夺舍重生。前世他从特种部队转业去了刑警队。结果还没等混出什么名堂,就因为一场莫名其妙的事故穿越了。来到了这个陌生的朝代,成了一名有房有车、家境殷实、前程远大的读书人。
而这具身躯的前主人,是一个同样名叫丁一的秀才,死的时候甚为决绝。此刻整个大脑空得如同被格式化后的硬盘,非但作为系统的灵魂被抹除了,甚至连记忆也被格式化得支离破碎。
能给丁一这个继承者非常清晰地遗留下来的,只有三样东西,估计也是前主人到死都忘不了的三样东西:祖宅、秀才功名、佳人。
老宅,就是眼前巷子里三处院落里头最中间的那座,青砖院墙,黑漆大门,每扇大门上还有一个明晃晃的红铜拍环,院后还有花园,栽了一小片竹林。就凭这几样东西和这座宅院于城中所处的地段,就足以让丁一判断出,自己身体的原主人,即便不是豪绅,也算得上豪绅二代。
须知这可是城中心的豪宅,距离孔庙只有三百步不到。
搁在丁一的前世,不吃不喝攒上五十年,也只够在同样地段买个厕所——还得按揭。
唯一就是这名字,让他从夺舍之后,就不断在心里吐槽的:前世自己是孤儿院长大的,起个名叫丁一,说得过去吧?这又是秀才,家景又这么好,至于起个名叫丁一吗?还读书人呢,真tmd有辱斯文好不好?
但看着不远那宅院,真真切切的“居有竹”啊!他总算暂时停止了吐槽:如此豪宅,也算不枉自己穿越一场啊!
缓缓活动了一下手脚关节,丁一继续迈步向这个时代的家靠近。
但就算这身躯羸弱,只能发挥出前世十分之一的身手,想来也应该能解决秀才的麻烦。
他在心里揣摩着,到底谁逼着这秀才活不下呢?兴许是专门欺负书呆子的地痞流氓?看着这身体的前任,只会读书,家里有钱又没长辈撑门面,于是便来豪取强夺……
忽然间,耳畔传来一阵叫嚣声,巷子的另外一端,也就是靠近孔庙的方向,有一群人提着袍裾快步赶来。丁一挤了挤脸上的肌肉,迅速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虽说这秀才的大脑给格式化的很彻底,但对面那些人的装束他却认得。跟自己穿得差不多,肯定也是群读书人。想必都是同窗好友,听说自己被人欺负,结伴过来帮忙了!
他的心便热了起来,虽然这个年代有许多不足,连电灯也没有,但至少不是扶起老太太会被诬陷的时代;至少读书人手无缚鸡之力,听到同窗有难,他们等同身受,还有风骨,还有一身的正气。
可是丁一刚开口,就发现事情有点不太对劲儿了:“诸位……”
还没等他说完,一口浓痰便呸在他跟前,当头那个额角青筋迸现的书生,如是杀父夺妻之仇一般,恶狠狠地说道:“呸!丁如晋,想不过你丧心病狂、为虎作伥!自此汉贼不两立,刘某今日,特来与尔割袍断交!”说着一角袍裾便扔在丁一跟前,然后便在众人喝彩声中,如得胜还朝的大将军一般,昂首挺胸而去。
丁一感觉这位用前世的话来讲,真是“何弃疗啊?”谁知道第二个人上来,一口痰就当着丁一脸上吐了过来,怒骂道:“斯文败类!道德沦亡!可耻!可恶!可杀!”
丁一前世的身手不在了,但意识和反应还是有的,从容侧开身体,堪堪避过那口痰,却又见一角袍裾扔在跟前,“衣冠禽兽,曹某羞于你这厮为伍!”
紧接下来,“衣冠禽兽!”、“自甘堕落、不可救药!”之类的,还算好些;到了后面,那些士子似乎词穷了,又不愿和前面的人说的一样,于是,“走狗败类、行尸走肉!”也出来了,到后面“冢中枯骨、插标卖首”已算是知识面丰富,甚至于还有人骂道,“丁如晋你、你这倚门卖笑之徒!”竟也赢得一片喝采。
这话骂得实在过于恶毒,丁一大脑某个角落里前任主人的记忆碎片,或者说,没被格式化干净的地方立刻起了反应。
由内而发的厌恶,使得丁一两眼一瞪,迫视对方面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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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众书生们几曾见过如此直迫肺腑、隐含杀意的眼神?叫骂声顿时小了下去。但偏生又不甘心被某个无耻之徒吓倒,于是跺了跺脚,放声喝道:“汝休得自恃找着了靠山,就妄想为所欲为。我辈读的是圣贤书,胸中自有浩然气!舍生取义,也足以青史留名!”
“对,我辈却有一身傲骨!”才情好的,竟还指着丁一后院露出那簇竹,口詠了几句,满口尽是“依依似君子”、“尘冠挂一枝”之类的,使人听了不太懂的话。
众士子骂完,纷纷提着缺了一角的袍裾施施然而去。丁一被骂得满头迷雾,忍不住追了几步,开口问道:“诸位!到底丁某做了什么人憎鬼厌的事?惹得诸兄如此激愤?”
那些行到街尾的士子回过头了,有人脸上全都露出不屑至极的冷笑,有人冷哼了一声,但都决绝而去了,总之二十来人,竟无一人回答他的问题。
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的鼻子,丁一苦笑起来,这叫什么事?他摇了摇头,看着一地的袍裾,禁不住捡起一角来看,却见断口十分整齐,可是方才明明没有人拿出剪刀还是刀子来割袍的,看来却是在家里割好了,便捏在手中到此而来。
这是一场编排好的剧目么?
丁一决定不去管他们了,绝交就绝交好了,反正绝交了,自己夺舍的事正好不用担心露馅,也是好事。现在有宽敞院子,又有功名在身,先回家看看,把到手的东西拿稳再说。
谁知方才走入院子里,就听着院子里有人在大声咆哮,:“你们混蛋!少爷是这样子的人吗?再说二狗子,当年你在城根下冻僵了,要不是老爷,你都被拖去埋乱坟岗里了;许锤子你一家老少借印子钱,人拐子都上门要把你家大丫领去倚红院了,谁给了你们活路……”
“忠叔,俺、俺不是人!”被叫做二狗子的年青仆役蹲在院子里那颗龙眼树下,抱头哭了起来,“可他娘的,村里捎信来,说俺不回去,他们就连祖坟也要给扒了……”
“是啊,忠叔,小的也是被逼得没办法啊。俺们知道,少爷肯定不是外边传的那种、那种人。可、可家里头,还有左邻右舍,都、都不知道啊!”
“忠叔、忠叔,您老就行行好,放我们走吧!欠了丁家的,小的日后一定会想办法报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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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一站在门口听了半晌,却也能弄明白事情的大体走向。原来家里头雇佣的仆役们都不干了,宁愿不拿工钱,也要另寻他处谋生。看样子还是属于被自己这个主人的名声所累,逼得没办法,才出此下策。个个都哭得满脸是泪,让人不忍继续再听。
“算了,忠叔。”丁一推开门,走到管家模样的老人面前,长叹了一声,对老管家吩咐道,“忠叔,行了,不用说了,强扭的瓜不甜,让他们走吧,把这个月的工钱,都结算清楚吧。”然后丁一对那些要辞工的下人说道,“拿了工钱,好好过日子。”
丁一前世里,职场辞工,除非闹得很僵还是涉及商业秘密,否则人事部门总会说几句好听的,大家好合好散。丁一退役后当刑警,五花八门的人接触多了,没吃过猪肉也看过猪走路,不至于就手足无措。
但那些下人,听着却流下泪来,主家有难,自己就做猢狲散,在这个年代,这些下层民众还是很纯朴的,心里感觉到愧疚。想不到丁一不单把整个月工钱结给他们,还好言叮嘱他们得过好日子,人心都是肉长的,不由得他们不感动啊。
要做就做得漂亮,丁一上辈子在都市里,物价高涨,那份工资又要凑着交首期,生活极窘迫,这辈子可不愿意再让人觉得自己寒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