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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二章 变化很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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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冬子越来越看不懂了,事情变化超出所有人的设计与预期。今天这个社会里,所有教科书,都写出如此快速的篇章。

    就拿身边的小夏与冯警官来说吧,他们已经单独约会好几次了。冬子以为,下一个夏天,也许是他们进入热恋的时期。谁知道,两一起手拉手出现在冬子办公室的时候,冬子还是觉得意外。

    小夏穿着一个带着貂皮围脖的呢子大衣,整个人像一个公主。

    “好不好看?”她调皮地问着冬子。

    “你穿什么都好看,毕竟条件硬。”

    小夏嘻嘻地笑,给冯警官递了个眼色。“看吧,你得向冬哥多学学,人家就会说话。”她转过头,对冬子说到:“他出差到上海,给我买的,莫说,还算合身。”

    冬子明白,小夏穿上这衣服后,就表明,他们的关系已经确定了。“当然,人家冯警官,看人一眼,就明白尺码,这个眼光,专业的。”

    冯警官把一提东西塞到冬子的怀里:“莫笑我了,没忘你,对不对?”

    这是一包南美进口的咖啡豆,他从上海的专卖店带给冬子的。这一次,小夏是专程到冯警官家,拜访冯警官的父母,这说明,他们的关系,已经向进入婚姻方向发展。当然,小夏再有几个月,也要到一所著名的中学,当老师了。老师配警官,中产配中产,男的英俊有才,女的漂亮多艺,这一双俊男美女,才是世界上最美好的事物。

    “那冯哥,你没到小夏家里去?”

    “当然去了,那最难的一关,已经过了。”冯警官有些得意。

    “还说,你吓得跟个啥似的,冬天了,满头是汗。”小夏揭穿了冯警官的面目。

    “哟,胆大心细的警官,还有怕的时候?”

    冯警官还真不好解释,小夏说到:“你是不知道,我爸虽然是公务员,但自称为知识分子。小冯过去的时候,他象是考学生一样,考了他好多问题,幸亏他还有些准备。”

    原来,小夏的父亲,还真是有些知识背景的。他原来也是陕西师范大学毕业的,女儿读那所学校,也是他的建议。他是学历史的,对人文传统比较有情结。一个八十年代参加高考并考入这种学校的人,在当时,是社会上少数的知识精英。尽管自己已经当了干部,但知识的底蕴,才是他自己的骄傲。

    冬子一边磨咖啡豆,一边听他们的故事,整个屋子,温暖的故事加上咖啡的香味,让环境变得美好起来。

    小夏把父亲的偏好,早就给冯警官提醒了。冯警官也作了些准备,什么唐诗三百首,白话文史记故事,什么宋词汉赋之类的,突击了两个星期,觉得肚子有些货了,就决定上门赶考。

    夏处长并非以自己的职业收入和社会地位而骄傲,他认为自己要坚持的最大原则是诗书传家,这是老一派知识分子的内心骄傲。

    他开口就问冯警官,平时喜欢看什么书,但专业书除外。冯警官投其所好,答到,喜欢传统文化的东西。因为他前段时间的恶补,自觉心里还有底气。

    对方说到:“一个中国人,唐诗宋词是基本的,这个我不问你,估计你也知道一些。我想问,你喜欢看古文吧?”

    冯警官心想:幸亏前些天,抱着古文观止突击了一下,要不然,凶多吉少。“看也看些,都只是大致了解,不专业。”

    “这个不需要专业,只需要有点爱好就可以了吧?那些文章,按今天的眼光来看,有好有坏。你平时,有没有兴趣背一两篇呢?”夏延长的语言温和,但充满杀机。

    背诵,对经典的最好态度,这个态度,今天的人,很少有了。但是,冯警官当年参加高考时,也背诵过一些经典古文。在北京的大学里,参加朗诵活动,因为自己是西安人,自己高中时的学校在阿房宫遗址边,所以,对阿房宫赋又重新背诵过。

    “我过去背过一些,现在工作了,还记得的,恐怕没多少了。”冯警官知识,遇到行家,谦虚才是保命法则。

    “五柳先生传最短了,你应该背过吧?”考题来了,莫小看它。最短的经典,你都没背过,以前的吹嘘,都是假的了。

    “叔叔,我试着背一下,请你指正。”冯警官心想,这个考题押对了,全靠小夏的提醒。因为,小夏原先给冯警官说过,他父亲,最喜欢陶渊明的了。所以,冯警官那两周内,把归去来兮辞、五柳先生传,以及,陶渊明的大量诗歌,传记,甚至,陶渊明隐居的地方,都作了恶补。

    “先生不知何许人也,亦不详其名字。宅边有五柳树,因以为号焉。”他背到这里时,夏处长打断了。“行行行,你背过,其实,不一定要全背,只是通过学习,你知道什么叫独立之精神、自由之人格,建立了这种观念,就不简单了。”

    一段考核下来,冯警官的汗都冒出来了。

    “咱们陕西的三大作家,路遥、贾平凹、陈忠实,你有没有了解呢?”

    冯警官当然了解过,但对文学这东西,没什么敏感度,所以回答起来,就更紧张。

    “了解一点,书,多少看过。比如,平凡的世界,那是写的你们那一代的事。比如废都写的是幻灭,我不太喜欢。倒是那个白鹿原,好像是写的新旧社会文化变迁中,儒家文化的扬弃,这个有意思,但我还不是真明白。”

    夏处长听到这里,一拍大腿:“小伙子,不错哟。你能够用到扬弃这个词,就抓住了精髓。其它的,懂那么多干嘛?陈忠实我熟悉,他自己也并不明白,自己写了多少意义。就像自己生的孩子,你也不能说完全了解他。来来来,女儿,去帮你妈弄几个菜,我要和小冯喝酒。”

    这一关,算是完全通过了,小冯的汗,不知道擦了多少遍。冬子听到这里,不仅在笑,还有一种感觉。这个夏处长,作派怎么跟容城的爹爹差不多?

    果然是好咖啡,煮它的时候,香气浓郁深沉,如同观赏一个古老的木雕,越品越有味道。

    一般人欣赏某些咖啡的丝滑柔贴,但那只是加入奶油或者其它添加物的效果,是制作者的能力体现。要说咖啡豆本身的好处,还是在于它的浓烈与深沉。从头到尾,保持着味道的深度不减,就像最好的秋茶,不仅味道好,而且经得起反复尝。

    小夏去赶考,大获全胜已经注定。毕竟,小夏的照片和视频,冯警官的父母都已经看过了。有一次,冯警官与小夏在城墙上约会,不巧,碰上了父母。他父母看到这么一个可人儿,恨不得儿子早点把她带到家里来。

    这两人,是冬子在西安最好的朋友。但是,冬子始终认为,自己与他们处于不同的阶层及生活圈子,他们过得好,自己是祝福的,但自己未来是什么样的生活,不太敢想。因为,哪怕你设计过,现实也不会跟你想象一样走。

    被动的生活,是约束在冬子与燕子身上的绳子。

    公司变化也很快。自从孙总将新产品推出后,公司的营业收入及利润,快速增长,原来的一些竞争对手,就再也不是对手了。而作为技术负责人,居然进入了董事会。当然,他不仅得到了公司对他的技术持股的股权,更因为他的贡献与能力,得到了广大原始股东的信任,当了原始股东,在董事会的代表,以取代原来那个人。

    孙总已经可以叫他孙董了,技术实力派,在董事会,大部分人都对他尊重。只是那个老董事长的代表,新的总经理,地位有些不稳。

    小袁打电话来,介绍着公司的形势。新总经理与老董事长,加大股权投资的目的,是为了控制公司,进行资产与控制权的转移。但他们的钱不是白来的,是从华尔街金融机构借来的,这种钱,是有成本的。借给他们钱的美国公司,在其它经营项目上有了亏损,急需要从这里抽钱回去填窟窿,趁着公司股份上涨的机会,急于套现走人。

    “所以,明年,总经理要走人,是肯定的,现在,他所代表的股权,在比例上开始下降了。”小袁说到:“从老董事长来说,他是打输了。但从华尔街那家财务投资者来说,毕竟也是赚了钱的,况且,利润率还不低。双方都可以接受,老董事长,在美国养老的资金,虽然没有他原来计划的那样,毕竟多了些。双赢的局面,就容易妥协。”

    原来是这样,怪不得,冬子问彭总,自己的事是不是给他添了麻烦。彭总却淡淡地说到:“小事,都是小事情。公司发展前景大好,这,你要有信心。”

    还有,据小袁说,那个告状的,是设计部部长,而提供炮弹的,是小薛。估计,随着明年总经理的离开,设计部的部长,恐怕也要换人了。

    事情变化这么快,这么大,是什么原因呢?不仅仅用彭总的业绩就可以解释公司的大势的。最直接的原因是,公司的营业额上升与股份的大涨。造成这咱上涨的原因,当然是孙总新开发出的产品。

    孙总,才是推动公司跃升式发展的动力。科技是第一生产力,再一次明确地体现出来。以孙总这种拼搏的姿态,以中国有千万个孙总这样的人,我们的整体经济不迅速发展,我们的科技水平不迅速提高,简直天理不容。

    小袁还说到,估计明年,彭总也不会在西北公司干了。因为新产品的推广,需要首先以发达地区为重点。比如上海广东地区,甚至,一些海外订单的迅速增加,还有可能把最优秀的销售经理,派到海外去。

    “冬哥,你就莫管了,只要彭总到哪里,你就跟到哪里,这才是你最好的大树。不过,你不要忘了,把我推荐给彭总约。咱们说过的:苟富贵,毋相忘。”

    这是史记中陈涉世家中的桥段,说是陈胜年轻时说自己胸有大志,大部分人不相信他。但是,却有个别朋友认为兵陈胜是干大事的人,所以提前预约了今后的友谊提携。

    “你比我认识彭总还早些,你自己跟他说,怕比我要强吧?”

    “不是这个理,兄弟。你连孙总这个从来不与同事过多交往的人,都搞得定,彭总,肯定听你的噻,没看出来啊,兄弟,高手啊,藏得深。”

    “我算什么高手,你到底想咋样?”

    “如果去什么上海广东的,我倒没兴趣,毕竟销售大区,用不上我这样的人。但是如果到海外,我是有机会的。那边要带法务去的,我学海商法还算是合格,彭总要带法务,带哪个不是带?况且,说实话,到海外,工资起码要高一倍,对不对?”

    这倒是实话,这才是作朋友的态度。

    但这些都只是预测,并没有实现。彭总依然积极地在为扩大西北地区的销售而努力,大家忙碌的身影,让冬子觉得自己是不是太闲了。

    小简与李雯偶尔也打电话过来了,他们之间也开始有了化学反应。毕竟青梅竹马的人,况且,做生意这事,恰恰是最能够配合的。以小简的技术,配上李雯的管理,一个挣钱的爪子,不个搂钱的耙子,才算是神配。倒是,两人并没有挑明,这个过程还很漫长。

    越是认识得久的男女,要真恋爱,需要的过程越长。因为,太熟悉了,就缺乏了新鲜感与热血冲动,总是在不紧不慢的温吞水里咕咚。

    倒是,小简因为借着c姨的关系,联系了越来越多的灯具电器工程。这些工程,因为c姨有一部分利润在,所以,小简的利润,单位价值低一些,主要是靠走量。

    量大了,仓储运输,收发算钱,这些管理,就比较麻烦。他找李雯帮忙,因为李雯不仅有管理店子的经验,而且,作风也比较泼辣,在那个商场以及那条街上,她也敢得罪人。她对算账这事,也有天生的精明。如果说武汉人,天生就是做生意的料,那李雯,就是在这种氛围中学大的。

    从卖货的规律来看,百货、首饰、五金、生资,各有各的利润率。五金虽然表面利润比百货高,但是占有资金量大,还有技术含量,所以一般人做不下来。况且,灯具这东西,水分比较大,一般的商人,骗骗家装客户容易,但要骗作为行家的开发商,就不可能。

    小简是老实干活的技术人员,与开发商对接时,说话诚恳,指标熟悉,人家愿意跟他打交道。况且,c姨自己并不经营这些,她拿下大订单后,把灯具部分交给小简做,小简不会拿假次的东西砸她声誉,而且还给她分一部分利润,双方都有好处。

    小简最开始没那么多进货资金的,于是李雯把自己名下的一套房子卖了,算是入股,凑齐了这种大生意最开始的启动资金。

    “你们这样子,是打算先合家,再恋爱?”冬子跟小简开玩笑。

    “你说啥子哟,什么叫合家?”

    “人家把房子卖了,钱都跟你合了账了,你还敢说没合家?人家人也来了,钱也来了,你还想咋样?我跟你说实话,李雯也是我的朋友,她父亲死了,我算她的哥,你要是欺负她,我回武汉,打你算账。我这个人你是晓得的,狠起来,连自己都打,就问你,怕不怕?”

    “你莫赅我!我怕你行了吧?我还敢欺负她?她凶起来,整条街的人都怕,我敢欺负她?兄弟,你要是朋友,你给李雯打个电话,叫她在商场,莫当着众人的面吼我。虽然她是出于好心,但我男人,还是有面子的噻。”

    对方说得轻松,冬子在电话这头也忍不住笑。那条街上,敢欺负李雯的,估计还没人。

    “不过说真的,李雯这样吼你,你是不是很厌烦她?”

    “那倒不是。你知道,我这个人,对人对事狠不下心,亏得有她,咱在商场才不会吃别人的亏。你知道,这半年,我们赚了多少了?”

    冬子对他赚了多少钱并不太感兴趣。自从进入这个销售公司来,看到的大钱太多了,冬子都已经脱敏了。这就像银行的员工,整天数钱的人,虽然自己的工资并不是很高,但大老板与大钱见多了,也就淡然了。

    但他记住了一个词:“我们”,如此自然而随便地从小简的嘴里说出来,说明,在小简的内心中,早已把李雯当成自己人了。

    他们已经赚了三十多万,这可是一个大数字。因为才半年时间,他们的能力,已经赶上那做了几十年生意的黄姐了。看样子,作生意,仅靠精明是不够的。资金的量也只是条件之一,行业中的技术能力,与合作伙伴的诚信及信誉度,还有就是严格的内部管理,都是重要的条件。

    “简哥,最近听到过燕子的消息吗?”

    “没有,我好久都没到那个歌厅去了,歌厅好像也歇业了,连4号,都没见到过。”

    冬子放下电话,叹了口气。他决定,今年春节,无论如何,都要回一趟容城。哪怕找燕子以前的同乡,也要打听到她家在农村的住处。冬子不信,过年了,燕子不回家?哪怕她不回,起码家里也知道她的联系方式。

    按现在这个工资及奖金,预期自己在年底前,挣出四十万是没问题的。那时候,再回容城,就可以给燕子一个初步的定心丸。

    冬子知道,燕子怕自己,两个穷人互相拖累,所以,才故意避开自己的。但是,燕子有没有想过?两个人也有可能抱团取暖啊?

    这一年多来,冬子已经知道一些生意门路了,稍微积累了一点资金。如果自己把燕子的心稳住了,自己再跟彭部干两年,手头上有百万资金,然后,自己与燕子经营一个餐馆或者一个超市,正常的日子,不也会过得,像小简与李雯一样,忙碌并幸福着?

    想起东山那些美好的日子,冬子心目中,那夜晚的星光,也闪烁得跟太阳一样光明呢。

    西安这个最古老的城市,在历史上所有的变化与冲击中,保持着不紧不慢的节奏。但是,在今天,这个没有刀兵的表面稳定的社会里,它却开始跃动起来。

    比如秧歌里加入了流行音乐的背景,比如秦腔的音色进入的摇滚的唱法。

    在这个常见的冬天,街面上的人,不再是大衣的天下。除了高档的毛料服装,还有大量的羽绒服,人们的是红扑扑的,人们的心也活泛起来。

    有人披着一个被子样的时尚服装出来了。有人上身一身毛下身却露腿的姑娘也出来了。有的老爷爷好像为了炫耀身体,居然穿个短袖运动装出来,在城墙上跑步。那可不是冬泳队那些不服输的风格。仔细看,他穿的是耐克,从衣到裤再到鞋,全是这个品牌。

    而街面的店子,它们的招牌,除了木板上刻画出烫金的书法外,还有夜晚明亮的灯箱。而一些咖啡店也堂而皇之地开在古色古香的历史遗迹旁,它们的招牌是一种发光的小黑板样式的东西,用彩色发光的荧光笔,写上品名与价格,这一点,与广东香港的风格,极为相像。

    有样学样。当年,肯德基上校,想卖炸鸡配方给麦当劳,结果被屈辱地拒绝。最后,上校以向对方发难作为自己的事业。西安也一样,只要有麦当劳的店子,目光所及的附近,总有一家肯德基。

    你们以为这两家美国企业就固定了快餐文化,那你太小瞧中国人了。他们身边,还总有一家新开的中国老板的快餐店,德克斯。据说是个四川人开的,居然也有模有样地抢生意。品味大概差不多,但价格明显便宜不少,有时候,它的生意还比两个老牌还要好。

    谁是谁的师傅?谁比谁厉害?奔跑中你超我赶,还真说不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