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八章 加百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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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眼又是一年。
他熟练掌握了两个四级魔咒和一个五级魔咒。魔咒每提升一级威力都是质的飞跃,晋升第四层之后,龙卷之蛇这个三级魔法已经有些疲软了,五级魔法才是真正的杀招。
因有龙血加持**,防御强横,他这三个魔咒都选了攻击性的。
学的差不多了,再留下去也没什么意义,提升精神力才是王道。他不愿冥想,太慢,还不如直接去做任务兑换魔力之泉。
临走之前,圣拜伦的院长召见了他。见到院长的那一刹,他稍有惊讶,原来是那个白胡子老头。
“别拘束,请坐。”古朴庄严的房屋中,白胡子老头满脸慈祥,根本没有一点高手的风范,要知道,这可是一位苍穹**师,实力不逊于与殷无涯对决的那条巨龙。
卫良微笑道:“如果没有记错,我们早就见过。”
“是的,在法马古斯城外。”
“谢谢您的指点。如果当初没有遇见您,我也不会来圣拜伦考核,也就没有今天的五级魔法师。”
“主要是你的天赋太好。”
“我很费解。”卫良问道:“您明明知道我是异界来客,为什么还肯教我?”
“魔法没有界限,这也正是它的伟大之处。”白胡子老头道:“事实上,蒙特奇也不是魔法的发源地,这是一位先知从异界带回来的。”
卫良佩服他的胸襟,也佩服他的智慧,想将一种力量发扬光大,绝不是闭关锁国,而是让其尽可能的扩散,比如说英语。由此可见,这位老院长在魔法上是没有一点私心,不论地界如何,皆一视同仁。
他由衷表达了自己的谢意与尊敬,便告辞离开。
呆了这么久,猩红之塔的任务还没做,需要上缴一条火云蜥蜴的尾巴,任务奖励为五百猩红币,不算多,但也聊胜于无。
圣拜伦并没有那种玩意,还要去法马古斯城里买。这是座大城市,经济发达,人口众多,有数十个佣兵组织,专门猎杀魔兽牟取利益,倒是不难买到。
他也可以自己去猎杀,比如去黑森林,或者燃火沙漠,只是懒得跑了。
蒙特奇的货币主要是铜币,再就是银币和金币,不过对于贵族阶层而言,魔法石才是硬通货,最普遍的是苍白魔法石,这是种最为低端的魔法元素石头,稍微高档一些的就是青灰魔法石,再高一些则是紫耀魔法石。
好歹也是魔法天才,圣拜伦又不缺钱,卫良还是有些积蓄的。辞别学院后,他便飞向了佣兵交易市场,这里人来人往十分热闹,大都是魔法师,还有一些剑士。
蒙特奇魔法很强,斗气却很弱,修到最高程度也仅相当于大魔法师而已。一般人都是做不成魔法师才转行做剑士。
很快他就找到了目标,一条两米长的红色尾巴摆放在地摊上,正是火云蜥蜴之尾。摆摊人是个大胡子佣兵,身材魁梧,伤痕累累,一看就是饱经风霜的人。
“怎么卖?”
“一百金币,或五块苍白魔法石。”
卫良并不太在乎这些异界钱财,只在乎猩红币,根本没有讨价还价,痛痛快快就付了钱。
大胡子对他好感飙升,态度也变得温和起来。干他们这一行,标价往往都虚高,其实那条火云蜥蜴尾巴只值三块苍白魔法石,但他必须要标五块,因为人总是喜欢讨价还价,哪怕一开始标上最低价,买家也会絮絮叨叨扯半天,倒不如先把价格抬高,然后再降低,买家自觉占了便宜,他也卖得理想价格,皆大欢喜。
其实地球上很多商家也都是如此,比如一件衣服打算卖五百,先抬高到一千,挂段时间后五折促销,很多不明真相的群众一看打折,赶紧买,还以为占了多大便宜。
卫良本打算交了任务就传回猩红之塔,却碰见了一个熟人。
“魔法师大人!想不到在这里看见了你!”
惊讶的呼声自侧方传来。
卫良扭头看到个年轻的白袍魔法师,却没什么印象,问:“你是?”
“我是加百列啊。”
卫良听闻此言,才想起那个偏远小镇上的仆从。短短两年不见,他已经完全变了模样,再没有当初的贫瘦寒酸,而是挺拔俊朗,自信阳光,哪里还有一点仆人的样子,分明就是个小贵族。
“你是魔法师了?”卫良问。他看出对方胸前的魔法徽章,为蓝色,这是三级魔法师的象征。
加百列点头,带着一丝骄傲。他接触魔法晚,只修行两年就已达到这样的高度,速度堪称恐怖,完爆大部分天才。而且他的精神力已经达到本境界的顶点,随时都会突破。现在他不需再仰视任何人,而是挺起胸膛做一个真真正正的男人。
卫良奇道:“当初考核的时候,你好像并没有魔法天赋。”
加百列脊梁挺的更直了,愤愤不平道:“圣拜伦那些愚钝的家伙,把璞玉当成了废柴。事实上,我是罕见的光明之体,是修行光明魔法的天才。”
卫良微笑道:“我由衷替你感到高兴。”
光明魔法可是高等魔法,威力比普通魔法强得多,必须达到魔导师的级别才能修行,但加百列体质超凡,可谓天生就赢在了起跑线上,前途一片坦荡。
“我首先要感谢您。”加百列说。他虽鲤鱼跃龙门,却记得当初的恩情,正是魔法师大人一个善意的决定改变了他的一生。如果没有来法马古斯,他一辈子都是个卑贱的下人。
“那是你自己的造化,和我没关系。”卫良笑着摆了摆手,问:“你如今在哪里修行魔法?”
“光明圣殿。”加百列虔诚道:“我将今生今生的全部余热都奉献给了光明王大人。”
卫良想起当初他被光明使徒带走,本以为会有凶险,没想到是一场造化。能被光明王相中,加百列的天赋可见一斑。
“这么说来,光明王是你的导师?”
“没错。”加百列眉宇间的傲色更浓了,能被光明王亲自教导,对蒙特奇的任何人来说都是莫大的荣幸。严格来说,光明王并非他的导师,而是他的主人,等他成为魔导师之后,就会变为光明使徒,一辈子为光明王效劳,说的难听点就是奴仆,但无数人挤破了头都想当这种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奴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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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午还有更新。
转眼又是一年。
他熟练掌握了两个四级魔咒和一个五级魔咒。魔咒每提升一级威力都是质的飞跃,晋升第四层之后,龙卷之蛇这个三级魔法已经有些疲软了,五级魔法才是真正的杀招。
因有龙血加持**,防御强横,他这三个魔咒都选了攻击性的。
学的差不多了,再留下去也没什么意义,提升精神力才是王道。他不愿冥想,太慢,还不如直接去做任务兑换魔力之泉。
临走之前,圣拜伦的院长召见了他。见到院长的那一刹,他稍有惊讶,原来是那个白胡子老头。
“别拘束,请坐。”古朴庄严的房屋中,白胡子老头满脸慈祥,根本没有一点高手的风范,要知道,这可是一位苍穹**师,实力不逊于与殷无涯对决的那条巨龙。
卫良微笑道:“如果没有记错,我们早就见过。”
“是的,在法马古斯城外。”
“谢谢您的指点。如果当初没有遇见您,我也不会来圣拜伦考核,也就没有今天的五级魔法师。”
“主要是你的天赋太好。”
“我很费解。”卫良问道:“您明明知道我是异界来客,为什么还肯教我?”
“魔法没有界限,这也正是它的伟大之处。”白胡子老头道:“事实上,蒙特奇也不是魔法的发源地,这是一位先知从异界带回来的。”
卫良佩服他的胸襟,也佩服他的智慧,想将一种力量发扬光大,绝不是闭关锁国,而是让其尽可能的扩散,比如说英语。由此可见,这位老院长在魔法上是没有一点私心,不论地界如何,皆一视同仁。
他由衷表达了自己的谢意与尊敬,便告辞离开。
呆了这么久,猩红之塔的任务还没做,需要上缴一条火云蜥蜴的尾巴,任务奖励为五百猩红币,不算多,但也聊胜于无。
圣拜伦并没有那种玩意,还要去法马古斯城里买。这是座大城市,经济发达,人口众多,有数十个佣兵组织,专门猎杀魔兽牟取利益,倒是不难买到。
他也可以自己去猎杀,比如去黑森林,或者燃火沙漠,只是懒得跑了。
蒙特奇的货币主要是铜币,再就是银币和金币,不过对于贵族阶层而言,魔法石才是硬通货,最普遍的是苍白魔法石,这是种最为低端的魔法元素石头,稍微高档一些的就是青灰魔法石,再高一些则是紫耀魔法石。
好歹也是魔法天才,圣拜伦又不缺钱,卫良还是有些积蓄的。辞别学院后,他便飞向了佣兵交易市场,这里人来人往十分热闹,大都是魔法师,还有一些剑士。
蒙特奇魔法很强,斗气却很弱,修到最高程度也仅相当于大魔法师而已。一般人都是做不成魔法师才转行做剑士。
很快他就找到了目标,一条两米长的红色尾巴摆放在地摊上,正是火云蜥蜴之尾。摆摊人是个大胡子佣兵,身材魁梧,伤痕累累,一看就是饱经风霜的人。
“怎么卖?”
“一百金币,或五块苍白魔法石。”
卫良并不太在乎这些异界钱财,只在乎猩红币,根本没有讨价还价,痛痛快快就付了钱。
大胡子对他好感飙升,态度也变得温和起来。干他们这一行,标价往往都虚高,其实那条火云蜥蜴尾巴只值三块苍白魔法石,但他必须要标五块,因为人总是喜欢讨价还价,哪怕一开始标上最低价,买家也会絮絮叨叨扯半天,倒不如先把价格抬高,然后再降低,买家自觉占了便宜,他也卖得理想价格,皆大欢喜。
其实地球上很多商家也都是如此,比如一件衣服打算卖五百,先抬高到一千,挂段时间后五折促销,很多不明真相的群众一看打折,赶紧买,还以为占了多大便宜。
卫良本打算交了任务就传回猩红之塔,却碰见了一个熟人。
“魔法师大人!想不到在这里看见了你!”
惊讶的呼声自侧方传来。
卫良扭头看到个年轻的白袍魔法师,却没什么印象,问:“你是?”
“我是加百列啊。”
卫良听闻此言,才想起那个偏远小镇上的仆从。短短两年不见,他已经完全变了模样,再没有当初的贫瘦寒酸,而是挺拔俊朗,自信阳光,哪里还有一点仆人的样子,分明就是个小贵族。
“你是魔法师了?”卫良问。他看出对方胸前的魔法徽章,为蓝色,这是三级魔法师的象征。
加百列点头,带着一丝骄傲。他接触魔法晚,只修行两年就已达到这样的高度,速度堪称恐怖,完爆大部分天才。而且他的精神力已经达到本境界的顶点,随时都会突破。现在他不需再仰视任何人,而是挺起胸膛做一个真真正正的男人。
卫良奇道:“当初考核的时候,你好像并没有魔法天赋。”
加百列脊梁挺的更直了,愤愤不平道:“圣拜伦那些愚钝的家伙,把璞玉当成了废柴。事实上,我是罕见的光明之体,是修行光明魔法的天才。”
卫良微笑道:“我由衷替你感到高兴。”
光明魔法可是高等魔法,威力比普通魔法强得多,必须达到魔导师的级别才能修行,但加百列体质超凡,可谓天生就赢在了起跑线上,前途一片坦荡。
“我首先要感谢您。”加百列说。他虽鲤鱼跃龙门,却记得当初的恩情,正是魔法师大人一个善意的决定改变了他的一生。如果没有来法马古斯,他一辈子都是个卑贱的下人。
“那是你自己的造化,和我没关系。”卫良笑着摆了摆手,问:“你如今在哪里修行魔法?”
“光明圣殿。”加百列虔诚道:“我将今生今生的全部余热都奉献给了光明王大人。”
卫良想起当初他被光明使徒带走,本以为会有凶险,没想到是一场造化。能被光明王相中,加百列的天赋可见一斑。
“这么说来,光明王是你的导师?”
“没错。”加百列眉宇间的傲色更浓了,能被光明王亲自教导,对蒙特奇的任何人来说都是莫大的荣幸。严格来说,光明王并非他的导师,而是他的主人,等他成为魔导师之后,就会变为光明使徒,一辈子为光明王效劳,说的难听点就是奴仆,但无数人挤破了头都想当这种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奴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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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午还有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