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血字的研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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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三月四号早晨。那天我起床比平常早了一些,歇洛克·福尔摩斯还没有吃完早饭。房东太太因为已经习惯了我晚起床的习惯,还没把我的餐具摆上饭桌,咖啡也没有预备好。我当时也不知怎么居然发起火来,气冲冲地告诉房东太太,我准备用餐了。然后,就拿起桌上的一本杂志翻看着,以此来打发等待的时间,而我的同伴则默默地嚼着他的面包。杂志上有篇文章的标题被人用铅笔划了个记号,我自然就先看起了这篇文章。
文章的标题一看就自命不凡,叫什么《生活宝鉴》。这篇文章试图告诉人们:一个善于观察的人只要对他所接触到的事物加以精确而系统的观察,就能得到许多知识。我觉得这篇文章把精明和荒诞搅在一起了。文章的推理虽然认真而紧凑,也很有特点,但我认为它的演绎过程牵强附会,言过其实。文章的作者声称,根据人的瞬间表情、肌肉的牵动或眼睛的转动,就能探测出一个人内心深处的思想。在作者看来,如果你处在一个对观察和分析训练有素的人面前,“欺骗”是行不通的。他得出的结论会像欧几里德的命题一样准确。对于那些门外汉来说,这样一个人得出的结论会使他们大为吃惊。在他们弄明白他得出这些结论的过程之前,他们很可能会把他看做是神机妙算的巫师。
作者写道:“从一滴水中,一个逻辑学家就能推测出可能有大西洋或尼亚加拉大瀑布存在,而无需亲眼看到或亲耳听说过这些。所以,整个生活就是一条巨大的链条,我们只要看到其中的一环,就能判知其整体。像所有其他学科一样,演绎分析学也只有通过长期而耐心的刻苦钻研才能掌握;人的生命毕竟有限,无法在有生之年把它掌握到炉火纯青的地步。在开始研究那些难题的道德和心理两个方面之前,一个初学者应该从掌握更基本的问题着手,逐渐深入,让他学会在见到一个人时,能一眼就看出这个人的大致经历,知道他所从事的职业。这样的训练看起来似乎幼稚可笑,却能磨练一个人的观察力,教会一个人把目光转向哪里以及注意什么事物。一个人的指甲、袖口、靴子、裤子的膝盖处、大拇指和食指上的老茧、表情、衬衣袖口等——所有这些方面的任何一点都能明明白白地反映出这个人的职业来。如果把这些方面结合起来考虑却仍无法使调查某个案件的人有所作为的话,那就是不可思议的事情了。”
读到这儿,我扔掉杂志说:“胡说!怎么还刊登这种文章。”
“哪篇文章?”
“下面画铅笔道的这篇,你一定看过了吧。这篇文章看起来是很漂亮,但让人难以接受。这些肯定是假想的,一点也不切合实际。”如果把他关在地下火车的三等车厢里,让他说出同车的所有人的职业,我就不信他都能说出来,我敢跟他打赌。”
“那你就输了,”福尔摩斯平静地说,“这篇文章是我写的。”
“是你?!”
“对,是我。我在观察和推理方面具有着特殊的能力,我所提到的那些理论,看起来很荒诞,但它非常符合实际,我甚至得靠它来吃饭。”
“你怎么靠它生活?”我问道。
“我有我的职业。我是一个‘咨询侦探’,我可能是世界上惟一干这一行的人,我想这个工作你应该明白吧。在伦敦城里,有许多官方侦探和私人侦探,遇到难题时就来找我。我根据他们提供的证据和我对犯罪史的了解,引导他们走入正轨。其实许多犯罪行为都有相似的地方,如果你能掌握一千个案子的详细情节,而不能侦破第一千零一个案子,那可就怪了。雷弥瑞德先生是有名的侦探,最近他在办理一桩伪造案时茫然不知所措,因此来找我。”
“那么另外的那些人呢?”
“他们大多是经过私人侦探的介绍来的,遇到了困难,需要一些指点,我给他们出主意,他们付给我应得的费用。”
“你是说别人亲眼看到事情的发生,但无法解决问题,而你足不出户就能解决,是吗?”
“是的。这方面我有一些直觉。因为我有一种通过直觉分析事物的能力。但有时也会碰上比较复杂的案件,那时我就得奔波一番,就要亲自出门去侦查一番了。我把自己具有的特殊知识应用到案子上,效果非常好,能够解决许多难题。在那篇文章里被你讪笑的那几点,在我实际的工作中都有异常宝贵的价值。善于观察是我的第二天性。记得咱们初次见面时,我曾说过,你是从阿富汗来的,你当时好像很惊讶。”
“啊,那一定有人告诉过你。”
“不。当时,我之所以马上判断出你是从阿富汗来的,是因为一系列的思索闪过我的头脑,立刻得出结论。多年养成的习惯我的思路极快,甚至我还没有意识到其中的过程之前,我就已经得出了结论。但这中间是有步骤的,我是这么推断的:‘这位先生即有医生的风度,又有军人的气质,显然他是一位军医。他脸色黝黑,而手腕以上白皙的肤色又说明他那黝黑的脸色并非他本来的肤色。他面容憔悴,说明他吃了不少苦,受过病痛的折磨。他的左臂受过伤,至今还显得有些僵硬不便。一位英国军医可能会有什么热带地方吃尽千辛万苦而且臂膀受过伤呢?现时只有阿富汗。’这一连串的思维过程不超过一秒钟,然后我就说你是从阿富汗来的,而你也就显露出了惊讶之情。”
我笑着说:“听你这么一解释,事情原因很简单。你使我想起了埃德加?爱伦?坡
【注释:
埃德加?爱伦?坡,美国小说家,被认为是侦探小说的鼻祖。】笔下的杜宾侦探。我却没有想到现实生活中真有这样的人。”
歇洛克·福尔摩斯站起身来,点燃了烟斗。“毫无疑问,你认为把我和杜宾相提并论是对我的一种抬举,”他说,“可在我看来,杜宾谈不上有什么了不起的。他那种先是沉默一刻钟,然后再一语道出朋友心事的伎俩只不过故弄玄虚、华而不实罢了。我不否认他的确有些分析问题的天才,但他根本算不上是爱伦?坡所想象的那种旷古奇才。”
“你看过加博里约
【注释:
加博里约,法国作家,被称为法国侦探小说之父。】的作品吗?”我问,“依你看,勒考克这个人物够不够得上个侦探?”
歇洛克·福尔摩斯不屑一顾地哼了一声。他话里带着火气:“勒考克无非是把事情搞得一团糟。他身上惟一值得称道的优点就是精力充沛。那本书令我恶心之极。书中的问题是如何去查出一个囚犯的身份。我二十四小时内就能解决这个问题,而勒考克却用了六个月左右的时间。那本书倒是可以被用作侦探教课书,以教导他们应该避免什么。”
我所佩服的两个人物居然被他说得如此一文不值,我感到很是恼火。我走到窗户旁,站在那里望着熙熙攘攘的街道。“这个人也许很聪明,但他也太自负了一些。”
“这些天既没有发生什么犯罪案件,也没有什么罪犯可以分析,”他不满地抱怨道,“那我们这一行人还有什么用呢?我深知我的天赋足以使我名扬四海。从古至今还没有一个人像我这样在侦破犯罪活动上进行过这么多的研究,也没有一个人像我这样有这方面的天赋。可结果又怎么样呢?现在居然派不上用场,最多不过是一些简单幼稚的犯罪案件,其犯罪动机显而易见,就连苏格兰警场的警官也能一眼识破。”
我对他的自负仍然很不满,便想换个话题。我的目光转向窗外,无意中我发现一个身材高大的中年人,正在逐一察看每所房子的门牌号。
“不知道那个人在找什么?”我指着街道对面走过来的一个人问。那个人身材魁梧,衣着简朴,手中拿着一个蓝色的大信封,正在焦急地看着门牌号码,显然是个送信的人。
“你是指那位退伍的海军陆战队军曹吗?”歇洛克·福尔摩斯问。
“又在吹牛了!”我心中暗想,“明知道我无法证实他的猜测是对还是错。”
这个念头还没有消逝,就看到那个人看到了我们的门牌号,立刻从街道对面飞快地跑了过来。接着是重重的敲门声,楼下传来低沉的说话声和上楼时沉重的脚步声。
来人走进房间,把信递给我的朋友:“这是给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的。”
这正是煞煞福尔摩斯傲气的好机会。他刚才信口开河时根本没有料到会出现这样的结果。我尽量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问:“小伙子,请问你是干哪一行的?”
“门卫,先生。”他粗声粗气地说,“我的制服拿去修补了,所以没有穿在身上。”
“那你过去是干什么的?”我瞟了我同伙一眼,继续问。
“我在皇家海军陆战轻步兵队当过军曹,先生。您还回信吗?没有,好吧,再见。”
他碰了一下脚跟,举手敬了个礼,走了。
那是三月四号早晨。那天我起床比平常早了一些,歇洛克·福尔摩斯还没有吃完早饭。房东太太因为已经习惯了我晚起床的习惯,还没把我的餐具摆上饭桌,咖啡也没有预备好。我当时也不知怎么居然发起火来,气冲冲地告诉房东太太,我准备用餐了。然后,就拿起桌上的一本杂志翻看着,以此来打发等待的时间,而我的同伴则默默地嚼着他的面包。杂志上有篇文章的标题被人用铅笔划了个记号,我自然就先看起了这篇文章。
文章的标题一看就自命不凡,叫什么《生活宝鉴》。这篇文章试图告诉人们:一个善于观察的人只要对他所接触到的事物加以精确而系统的观察,就能得到许多知识。我觉得这篇文章把精明和荒诞搅在一起了。文章的推理虽然认真而紧凑,也很有特点,但我认为它的演绎过程牵强附会,言过其实。文章的作者声称,根据人的瞬间表情、肌肉的牵动或眼睛的转动,就能探测出一个人内心深处的思想。在作者看来,如果你处在一个对观察和分析训练有素的人面前,“欺骗”是行不通的。他得出的结论会像欧几里德的命题一样准确。对于那些门外汉来说,这样一个人得出的结论会使他们大为吃惊。在他们弄明白他得出这些结论的过程之前,他们很可能会把他看做是神机妙算的巫师。
作者写道:“从一滴水中,一个逻辑学家就能推测出可能有大西洋或尼亚加拉大瀑布存在,而无需亲眼看到或亲耳听说过这些。所以,整个生活就是一条巨大的链条,我们只要看到其中的一环,就能判知其整体。像所有其他学科一样,演绎分析学也只有通过长期而耐心的刻苦钻研才能掌握;人的生命毕竟有限,无法在有生之年把它掌握到炉火纯青的地步。在开始研究那些难题的道德和心理两个方面之前,一个初学者应该从掌握更基本的问题着手,逐渐深入,让他学会在见到一个人时,能一眼就看出这个人的大致经历,知道他所从事的职业。这样的训练看起来似乎幼稚可笑,却能磨练一个人的观察力,教会一个人把目光转向哪里以及注意什么事物。一个人的指甲、袖口、靴子、裤子的膝盖处、大拇指和食指上的老茧、表情、衬衣袖口等——所有这些方面的任何一点都能明明白白地反映出这个人的职业来。如果把这些方面结合起来考虑却仍无法使调查某个案件的人有所作为的话,那就是不可思议的事情了。”
读到这儿,我扔掉杂志说:“胡说!怎么还刊登这种文章。”
“哪篇文章?”
“下面画铅笔道的这篇,你一定看过了吧。这篇文章看起来是很漂亮,但让人难以接受。这些肯定是假想的,一点也不切合实际。”如果把他关在地下火车的三等车厢里,让他说出同车的所有人的职业,我就不信他都能说出来,我敢跟他打赌。”
“那你就输了,”福尔摩斯平静地说,“这篇文章是我写的。”
“是你?!”
“对,是我。我在观察和推理方面具有着特殊的能力,我所提到的那些理论,看起来很荒诞,但它非常符合实际,我甚至得靠它来吃饭。”
“你怎么靠它生活?”我问道。
“我有我的职业。我是一个‘咨询侦探’,我可能是世界上惟一干这一行的人,我想这个工作你应该明白吧。在伦敦城里,有许多官方侦探和私人侦探,遇到难题时就来找我。我根据他们提供的证据和我对犯罪史的了解,引导他们走入正轨。其实许多犯罪行为都有相似的地方,如果你能掌握一千个案子的详细情节,而不能侦破第一千零一个案子,那可就怪了。雷弥瑞德先生是有名的侦探,最近他在办理一桩伪造案时茫然不知所措,因此来找我。”
“那么另外的那些人呢?”
“他们大多是经过私人侦探的介绍来的,遇到了困难,需要一些指点,我给他们出主意,他们付给我应得的费用。”
“你是说别人亲眼看到事情的发生,但无法解决问题,而你足不出户就能解决,是吗?”
“是的。这方面我有一些直觉。因为我有一种通过直觉分析事物的能力。但有时也会碰上比较复杂的案件,那时我就得奔波一番,就要亲自出门去侦查一番了。我把自己具有的特殊知识应用到案子上,效果非常好,能够解决许多难题。在那篇文章里被你讪笑的那几点,在我实际的工作中都有异常宝贵的价值。善于观察是我的第二天性。记得咱们初次见面时,我曾说过,你是从阿富汗来的,你当时好像很惊讶。”
“啊,那一定有人告诉过你。”
“不。当时,我之所以马上判断出你是从阿富汗来的,是因为一系列的思索闪过我的头脑,立刻得出结论。多年养成的习惯我的思路极快,甚至我还没有意识到其中的过程之前,我就已经得出了结论。但这中间是有步骤的,我是这么推断的:‘这位先生即有医生的风度,又有军人的气质,显然他是一位军医。他脸色黝黑,而手腕以上白皙的肤色又说明他那黝黑的脸色并非他本来的肤色。他面容憔悴,说明他吃了不少苦,受过病痛的折磨。他的左臂受过伤,至今还显得有些僵硬不便。一位英国军医可能会有什么热带地方吃尽千辛万苦而且臂膀受过伤呢?现时只有阿富汗。’这一连串的思维过程不超过一秒钟,然后我就说你是从阿富汗来的,而你也就显露出了惊讶之情。”
我笑着说:“听你这么一解释,事情原因很简单。你使我想起了埃德加?爱伦?坡
【注释:
埃德加?爱伦?坡,美国小说家,被认为是侦探小说的鼻祖。】笔下的杜宾侦探。我却没有想到现实生活中真有这样的人。”
歇洛克·福尔摩斯站起身来,点燃了烟斗。“毫无疑问,你认为把我和杜宾相提并论是对我的一种抬举,”他说,“可在我看来,杜宾谈不上有什么了不起的。他那种先是沉默一刻钟,然后再一语道出朋友心事的伎俩只不过故弄玄虚、华而不实罢了。我不否认他的确有些分析问题的天才,但他根本算不上是爱伦?坡所想象的那种旷古奇才。”
“你看过加博里约
【注释:
加博里约,法国作家,被称为法国侦探小说之父。】的作品吗?”我问,“依你看,勒考克这个人物够不够得上个侦探?”
歇洛克·福尔摩斯不屑一顾地哼了一声。他话里带着火气:“勒考克无非是把事情搞得一团糟。他身上惟一值得称道的优点就是精力充沛。那本书令我恶心之极。书中的问题是如何去查出一个囚犯的身份。我二十四小时内就能解决这个问题,而勒考克却用了六个月左右的时间。那本书倒是可以被用作侦探教课书,以教导他们应该避免什么。”
我所佩服的两个人物居然被他说得如此一文不值,我感到很是恼火。我走到窗户旁,站在那里望着熙熙攘攘的街道。“这个人也许很聪明,但他也太自负了一些。”
“这些天既没有发生什么犯罪案件,也没有什么罪犯可以分析,”他不满地抱怨道,“那我们这一行人还有什么用呢?我深知我的天赋足以使我名扬四海。从古至今还没有一个人像我这样在侦破犯罪活动上进行过这么多的研究,也没有一个人像我这样有这方面的天赋。可结果又怎么样呢?现在居然派不上用场,最多不过是一些简单幼稚的犯罪案件,其犯罪动机显而易见,就连苏格兰警场的警官也能一眼识破。”
我对他的自负仍然很不满,便想换个话题。我的目光转向窗外,无意中我发现一个身材高大的中年人,正在逐一察看每所房子的门牌号。
“不知道那个人在找什么?”我指着街道对面走过来的一个人问。那个人身材魁梧,衣着简朴,手中拿着一个蓝色的大信封,正在焦急地看着门牌号码,显然是个送信的人。
“你是指那位退伍的海军陆战队军曹吗?”歇洛克·福尔摩斯问。
“又在吹牛了!”我心中暗想,“明知道我无法证实他的猜测是对还是错。”
这个念头还没有消逝,就看到那个人看到了我们的门牌号,立刻从街道对面飞快地跑了过来。接着是重重的敲门声,楼下传来低沉的说话声和上楼时沉重的脚步声。
来人走进房间,把信递给我的朋友:“这是给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的。”
这正是煞煞福尔摩斯傲气的好机会。他刚才信口开河时根本没有料到会出现这样的结果。我尽量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问:“小伙子,请问你是干哪一行的?”
“门卫,先生。”他粗声粗气地说,“我的制服拿去修补了,所以没有穿在身上。”
“那你过去是干什么的?”我瞟了我同伙一眼,继续问。
“我在皇家海军陆战轻步兵队当过军曹,先生。您还回信吗?没有,好吧,再见。”
他碰了一下脚跟,举手敬了个礼,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