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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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花黎怎么都想不起来自己是在什么地方见到的这玩意,越想越头疼。

    他也不知道自己这个头疼的毛病是怎么来的,或许是待在玉佩里天天想撞墙想出来的吧。

    “这是冥府之主托我找的东西,”殷九解释,“已经失踪很多年了,上一次出现还是你抓周的时候。”

    “那还找个鬼啊,”花黎说,“这冥府之主也是好笑,自己的东西过了这么多年才查,明天我就去他的宝库把他的金银财宝都搜刮干净,反正他也得等到两百年之后才能来跟我算账。我看你也别给他找了,这人根本就看不住宝贝。”

    殷九白了他一眼,“这事我会处理。”

    花黎嘟囔着自己是为了殷九好,殷九这个没良心的居然还不领情。反正等步惜雪去了魔界,他就打算离开殷九的府邸,待到魔界的事务尘埃落地,他再去查明父王的死因,为他报完仇,花黎打算浪迹六界,天地任逍遥。

    “承欢洗好了没?你去看着他抄书......”殷九吩咐道。

    “不去!”花黎抱胸,“他骂我字写得跟狗爬的一样,我不去!”

    殷九觉得好笑,这人怎么跟个小孩一样,还跟承欢置气,“你写几个字给我看看,我倒是想知道,狗爬的字是什么样的?”

    “你怎么跟那个小混蛋一样?”花黎更生气了,“我这不是不习惯新的身体吗?我原来写字也不这样啊!”

    花黎抢过桌上的毛笔,握在手中,抬起手腕时胳膊抖得厉害。

    殷九大概知道是个什么情况了,他让花黎坐在自己的位儿上,站在一边握着花黎的手,拿过一张宣纸。

    “你这是要教我写字?”花黎问道。

    殷九“嗯”了一声,“多练练能有助于你的灵魂适应新的身体。”

    可是,太近了。

    殷九离他实在是太近了。

    连呼出的气体都能擦过花黎的脸,更何况殷九的手握着他的手,掌间传来了暖意。

    连同床共枕都习惯了,花黎居然受不了这个人握着自己的手。

    “写些什么呢?”殷九困惑,他望向书架,准备去那里寻几本时下流行的话本。

    “殷九......”花黎突然喊了他一声。

    “嗯?”

    “不不不我不是在喊你,我是想写你的名字,学堂里的先生教书童写字,不都是先从名字教起的吗?”花黎垂下头掩饰着脸上的红晕。

    “好。”

    笔尖起落,墨色的“殷九”二字被印在了纸上。写完自己的名字后,殷九又握着花黎的手,写下了“花黎”二字。

    “手别抖,”殷九轻拍了下花黎的肩膀,“写个字而已,手抖什么?”

    花黎紧张得连脚趾头都蜷缩了起来,他能不手抖吗?殷九离自己这么近,还握着自己的手,写自己的名字。

    花黎舔了下干裂的嘴唇,期盼着殷九能赶紧教完走人,但他又有点期待,殷九能在自己身边多待一会儿。

    可他也知道,总有写完的那一刻。

    殷九放开了他的手,“你自己练一练吧,我去找承欢了,他怎么洗脸洗了这么长时间。”

    “好,”花黎应声,但是连脸都不敢抬起来。

    殷九全当他正专心练字,也没管别的,径直出门去找承欢。

    当瞥见殷九离开之后,花黎放下手中的毛笔,他将那只被殷九握了半天的手放在唇边,轻轻吻了一下。

    然后装作旁若无人的样子,揉了揉自己的手背。

    他好像,有那么一丁点,心动了。

    花黎突然好想把浪迹天涯的计划再往后推一推,他还想在殷九身边多待上一段时间。

    接下来的几天里,花黎一直在思考这个问题。

    他喜欢殷九吗?

    他崇拜过殷九,他曾经在那群妻妾欺负殷九的时候维护过他,他感谢殷九在他死去后那么多年愿意搜魂救他,可是他真的喜欢殷九吗?

    他又想起了小时候父王抱着自己说:“你要想清楚,那个人值不值得?”

    花黎失去了狼王宴上的记忆,他想问问过去的自己,愿意为了殷九放弃性命,是不是因为他值得。

    殷九看花黎又在发呆,便拿着筷子敲了敲碗。

    花黎回过神,看着饭桌上又是只有自己和殷九两人,他问道:“今天步惜雪怎么没过来?”

    “步惜雪启程的日子提前了,今天清晨就离开了鬼界。”殷九说道。

    “发生什么事了吗?”花黎算了算日子,这还没有一个月啊。

    “来不及了,计划有变。”殷九叹了口气,“炽天魔尊好像觉察到了步惜雪的计划,她得先回魔界,提前发动政变。”

    “就她一个人?”花黎问,“你不去吗?”

    “我和她不是一条路上的人,不过等她的事情结束之后,我打算去一趟魔界,去寻七宝转魂铃。”殷九放下碗,捏了捏指头,“今日冥府之主把我叫去,说前段时间有人似乎在魔界见到了七宝转魂铃。当年在他门下修习搜魂术,我欠他一个人情,自然得还。”

    “嗯......”

    看花黎也吃完了,殷九示意丫鬟把饭菜撤了。

    “说起来,”殷九想了想,“我这一去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回来,少则十天半个月,多则大半年,还不知道能不能找得到。”

    花黎愣了一下,那自己岂不是要和殷九分开很长一段时间。

    “对了有件事我一直没和你说,你在我这里也借住了这么长一段时间,吃穿用度都算我的,你当年在离魂天待我的恩情我也差不多还完了,你看要不......你搬出去住?”殷九问。

    他还要赶自己走。

    这不能忍。

    “我陪你去魔界吧,我会戴好那个可丑可丑的斗笠的,尽量不让别人发现自己,”花黎抬头回答,“你看你路上肯定也需要下人服侍你,带上我你就能省这笔钱了,我不要工钱,你别赶我走就行。而且我要是想查父王的死因,肯定得回一趟魔界,跟着你不是顺便吗?”

    “可那是魔界啊,万一被人认出来了,又要无端惹出些麻烦。”殷九问。

    “我......我带张人皮面具不就行了。”花黎狡辩。

    “风险太大了,”殷九说,“你还是放弃吧。”

    “魔界那么大,只要咱们不去魔界王都不就成了,我当年虽然是个不折不扣的纨绔子弟,但是主要待着的地方还是王都啊,他们不一定能够注意到我的,而且你不是等步惜雪的事情办完了之后再去吗?那个时候我出现不出现都不重要,不是吗?”花黎说。

    “我确实不去王都,”殷九松口,“冥府之主吩咐我去江城都的都府——丽疏。”

    “那里离王城远着了,认识我的人不多,”花黎抱着殷九的胳膊,“就这么说定了,我和你一起上路,我熟悉魔界的情况,还能给你当个向导啥的。”

    “你别给我惹事就成,”殷九抽出自己的胳膊。

    “不惹事不惹事,我到时候就能给你介绍魔界好吃的好玩的......”花黎似乎是想起了之前在魔界生活的往事,心情突然低落,“不过,也不知道过了一百年,魔界是否还是我记忆中的那个模样。”

    那些人,那些事是否已然时过境迁。

    听步惜雪说,他死后的魔界乱成了一锅粥,炽天魔尊不擅长政务,又孤僻自大,魔界的百姓都恨透了他。炽天魔尊登上尊位之后就开始重修离魂天,他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去修建奢华绝伦的宫殿,试图掩盖花黎与其父王的痕迹。

    步惜雪还说,炽天魔尊但凡听到花黎的姓名,都会杀无赦。明明这个人是靠着花黎的名号才登上了尊位,如今却翻脸不认人。

    “花黎,有些东西是刻在骨子里的,不会变的。”殷九拍了拍他的肩膀,试图安慰他。

    “其实,我也该去一趟魔界了,”花黎摸着殷九放在自己肩膀的手,“那里毕竟是我父王的领土......殷九,你曾说我在我父王死后接管过一段时间的魔界,那个时候我是个好的君王吗?”

    那段时间......

    殷九回忆起了那段生不如死的日子。

    那如同噩梦一般的过往。

    “我不知道,”殷九回答,“你应该自己去魔界问问。”

    他真的不知道,他日日被锁在离魂天的寝宫里,连朝夕都得靠窗户缝隙里透来的月光来区分。别说魔界的情况了,他连寝宫的门都没有出去过。

    花黎正要感慨的时候,发现殷九已然起身出了饭厅。

    殷九撇下花黎一人去了书房,坐在椅子冷静了好久才平复下来,随后他写了一张字条,伸手招来自己养育多年的青鸾。这种鸟儿原是西王母的侍女,但因其能遍行六界,常被用来传递书信,交流信息。

    殷九将字条绑在青鸾的腿上,喂了她一颗饵料。青鸾挥舞着青蓝色的翅膀,朝着天空飞去。

    而不久后,远在魔界的步惜雪收到了来自鬼界的信,她一手摸着青鸾的翎羽,一手拿着信纸,上面用徽墨写了四个大字:鸟入樊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