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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维多利亚时代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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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情和气味是这么一种东西;它们犹如光之于太阳,音乐之于风

    ——华兹华斯

    “蓄意谋杀?不不不,”福尔摩斯反倒摇了摇头,“现在的证据还不足以做出这样的推测,不过你的进步很大,最让我吃惊的是,你居然能留意到矮桌上的酒杯,它离福斯特太太的尸体距离可算不上远。”

    听到福尔摩斯否定了播主“蓄意谋杀”的猜测,一直竖着耳朵的推理小说家严理总算放下心来,凶手激情杀人的推理就是他说的,如果让福尔摩斯推翻自己的理论,那该多没有面子啊。

    饶是如此,被播主这一惊,他背后冷汗都冒出来了,酒杯数目不对这个线索他怎么没看出来?果然他不太擅长观测,而观测又是如此重要,只要有一个线索不对,可能就会引向两种结果。

    [福尔摩斯不觉得凶手是蓄意谋杀,所以我还是偏向于激情杀人,]严理斟酌着词句,比平常写小说更小心翼翼地敲出自己的弹幕,[所以问题来了,为什么凶手不喝酒呢?首先,我想知道,这瓶酒是谁的。]

    “那么,为什么凶手不喝酒呢?”莫羡瞥了一眼弹幕,直截了当地问道。

    福尔摩斯微笑着说,“亲爱的莫,排除一切可能,剩下的就是答案,你可以先从排除开始。”

    “又是一项考验吗?”莫羡弯起了唇角,纤细的手指在火车桌板上有一搭没一搭地敲着,大脑飞快地转动——她很久都没像今天这样考验自己的智商了,转了一圈,她不得不承认弹幕的问题是最为首要,“首先,我们得知道,这瓶酒是谁的。”

    她开始追溯昨天进入餐厅所看到的景象,餐桌,桌布,蜡烛,酒柜呢?有没有酒柜?

    “福斯特太太喜爱潘趣酒,”福尔摩斯提示道,“如果你认真看一眼她的床,就会发现床头还剩半瓶喝剩的潘趣酒。”

    [潘趣酒是一种酒精饮料,]弹幕及时地送上了贴心的释义,[百度到的,潘趣酒是果汁、香料、奶、茶、酒等搀和的香甜混合饮料。]

    “桌下的酒瓶,”莫羡被这么一提醒,立刻反应过来,“酒瓶上好像写着,brandy。”感谢放大镜!感谢“观察”碎片!感谢桌上的蜡烛照亮了酒瓶!感谢她的记忆力!

    [白兰地?]弹幕都被逗笑了,[给一个喝酒精饮料的夫人喝高蒸馏酒,别有用心这四个字牢牢打在凶手脸上啊!]

    [对了我就提一句,]历史研究僧李时百忙之中扔了一句弹幕,[白兰地在维多利亚时代是中下层阶级的最爱,上层阶级普遍爱喝红酒。]

    [所以对这一点,未婚夫和儿子的嫌疑仍然是一半一半。]

    [这案子怎么那么难搞啊。]

    [我搞不懂了,既然知道凶手别有用心,为什么否定播主提出的蓄意杀人?]

    [如果是蓄意杀人,]推理小说家严理冒泡了,[有一百种方法让她死,比如事先准备好麻绳勒死,揣着刀刺死,甚至在酒瓶里下药都可以,每一种都比掐死的线索少得多——我确信福尔摩斯是从掐痕上推测出凶手戴着订婚戒指的,所以,既不是蓄意杀人,又带着别有用心的酒,这两者的反差只能让我得出一个结论。]

    莫羡殷切地等着这个结论等了好几分钟,然而后续迟迟未出,好像对方断线了一般再没有了声息,与此同时,火车也鸣着汽笛呜呜呜地到站了,她只得在弹幕的唉声叹气中下了火车。

    [推理兄怎么搞的?卖完关子就掉线,要不要辣么坑!]

    [结论到底是什么!]

    [我就不信了,推理兄都说得那么详细了,我们在场一千多人还推不出他的结论!]

    而事实就是,尽管直播间有一千多人,但并没有什么用,他们的推测让莫羡都能一眼看出其中的破绽,什么买错酒了啊,被店家坑了啊,天黑看不清牌子啊,白兰地促销价亏本大甩卖啊,简直让莫羡无言以对,如果她的表情能化为文字,那一定是“问君何不乘风起,扶摇直上九万里”,换句话就是,你们咋不上天呢。

    下了火车,眼前是一副标准的山村图景,火车站前,一片古老的红砖房屋正伫立在深秋的旷野之中,眼下正是午后,天空飘着大朵大朵的阴云,衬得蓝天清透如最美丽的蓝宝石,一条清澈碧绿的溪流正从金黄稻谷中愉快地穿行而过,田间旷野,隐约能见到几个穿工作服的人影,莫羡突然能理解为什么城市人都在往乡村跑了,比起常年累月笼罩在黑雾中的伦敦,韦布里奇小镇简直是仙境般的存在。

    “真美,”莫羡的鼻子总算得到解放,她的鼻尖嗅到的是随风而来的青草涩味和麦谷晒在阳光下的气息,而不是总带着秸秆和煤炭燃烧的焦烟味。这让她真心实意地感叹起来,“如果伦敦的风景能有这里的一半好,我就心满意足了。”

    福尔摩斯听了却微笑着嘲弄道,“可惜小福斯特先生不这么认为。”

    小福斯特先生的住址并不难找,韦布里奇小镇本来就不大,住宿区和商业区都集中在主干道,而火车站就位于主干道的末端,顺着大路一直往前走就能找到小福斯特先生的地址,跟在福尔摩斯身后,莫羡注意到虽然路上行人并不多,但韦布里奇小镇的居民很是有些好奇心,仿佛听到了火车的动静,一个两个窄立领褐色衣服的女人——因为常年暴露在阳光下,她们老得格外快,白人又特别容易显老,莫羡只看了一眼,便礼貌地不再向她们投注更多的视线——她们打起二楼的窗帘,对着行人们指指点点,时不时地说笑几声,引来更多的人掀开帘子围观,因为楼层够矮,莫羡甚至能听到她们的只言片语,“美丽,异国,衣服……”直到走过一半,莫羡才意识到她们在说她。

    就在这么一晃神的功夫,她险些被突然从巷子里横冲直撞的泥猴子撞到,还好福尔摩斯先生眼疾手快地拉了一把,才避免她这身旗袍惨遭不幸的待遇,饶是如此,莫羡也被这个见面礼吓得不轻,第一次意识到自己来到了真正的乡下,而比起外面的美景来,眼前所见似乎才更符合乡下这个名词。

    直播间的观众们也好像第一次见到这种架势——废话,他们怎么可能见过维多利亚时代的乡村——从跑到天边去的#哪种酒更好喝#话题转回来,配合着直播画面感叹[腐国的乡村就是比我们华国美啊,瞧这小房子小瓦。]

    [其实华国现在的乡村也挺美的!]

    [我正在抓紧时间截图,你们注意点不要挡住屏幕。]

    [右下角特么不是有个屏蔽弹幕的选项吗?玛德制杖。]

    [恍恍惚惚红红火火。]

    [播主,福尔摩斯停下来了。]其中一条弹幕提醒道,[咦,这房子,比刚才见到的那些小房子都大得多啊。]

    不愧是从伦敦来的,当莫羡看到占据一条小巷的一整栋别墅时,心底的感慨几乎和直播间的观众们有得一拼,见过那些低低矮矮的小红砖房,眼前这栋大红砖房才有点城里人的味道。

    福尔摩斯上前按下门铃,没过多久,一名穿着西装的男子便出现在门前,疑惑而警惕地问,“有事吗?”

    被福尔摩斯训练出来的莫羡一看到他出现,立刻用她放大镜般的观察力仔仔细细认认真真地打量小福斯特先生,同时动作的还有被她操控的直播镜头,遇此情况,原本笑闹的观众们都默无声息,他们仿佛已经达成默契,不再关键时刻发毫无帮助的弹幕。

    [西装很合身,]不知是哪一位先抛砖引玉,[而且被熨过,如果他没有一个仆人的话,那一定有一位合格的妻子。]

    [他有未婚妻的,]立刻有人提出来,[不过看样子他和未婚妻的关系很亲密,他的肩上有一根金色头发。]

    [但是头发很乱,而且有点秃顶,眼睛浑浊,有红血丝,应该经常熬夜,皮肤发黄,肝功能有问题。]

    “他的身上有酒味和烟草味,”莫羡用意识对直播间的观众解释,“还挺浓的。”

    [那是酗酒引起的肝脏问题,]弹幕马上补充道,[虽然身材走形,不过身板还在,年轻时应该有好好锻炼身体,所以就算现在被酒掏空,底子也还是有的,我是临床实习医生,只能看出那么多了。]

    莫羡的视线绝称不上隐蔽,小福斯特先生在她的目光中不自然地退后一步,右手依然搭在门上,“请问你们是谁?”

    “我们是福斯特太太的邻居,听说她的死讯,特地前来拜访,希望能够参加福斯特太太的葬礼,”与莫羡不同,福尔摩斯先生只是仿佛心不在焉一般将他打量一番,挂上绝对能称得上友善的笑容,“正是这位小姐发现福斯特太太的遗体。”

    “oh!”小福斯特先生放在门上的手一紧,颤抖地深吸口气,“请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