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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六章 再不会有第二个【第一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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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蒋华东在港城同样没有闲着。顾升这边的赌场有几名手下照看,但因为最近风声很紧,上头查的比往年都要厉害,几乎是事无巨细,不少人都栽了进去,那些人群龙无首,彼此不服,有些内讧,刚子判了七年,于是这边的担子理所应当落在了蒋华东头上。

    古桦通过电话询问过他,为什么不直接卖掉,何必亲自去打理,毕竟也是半条黑道的生意,既然决定洗手脱身,就该分毫不沾,才不会惹出祸端。

    蒋华东说,“事情并没有那么简单,顾升手下的赌场,是港城数一数二的大买卖,知道的人太多,盯得也太紧,这个时候抛售,很容易被人揪住过往不干净的把柄,我反而惹祸上身,倒不如经营下去,赚钱还在次要,让这些人不要闹出大动静,上面既然容了这么多年,也不至于非要把它铲除,就看你自己是否自找死路,顾升什么都没有留下,恒宛如今并入程氏,我能做到的就是将他这边的场子保下来。”

    蒋华东说到做到,每天都会到赌场视察一番,解决下里面赌徒和高利贷的矛盾,蒋华东的大名因那场爆炸大案几乎名动全国,这条路上的人虽然知道他金盆洗手,但仍旧非常买他面子,都很听话,并没有闹出多么大的风雨来,一直相安无事。

    赚的钱不多,一个月百八十万,比曾经顾升经营的最鼎盛时期锐减了几倍不止,风头下来了,局子也就不再那么关注。

    蒋华东从赌场离开后,照旧是到步行街那边的糕点店铺前买一份六个装的凤梨酥,薛宛爱吃甜食的习惯仍旧没有改,她精神好起来后,身体虚弱了一大截,大约是最后这一胎流产后造成的身虚,食欲不是很好,每餐必须有甜食来开胃,否则吃得更少,于是蒋华东在45岁人生过半的这一年多添了一个习惯,就是每天为薛宛买一份甜食,或者是蛋糕或者是奶昔,在晚餐前一定会送到她手中,风雨无阻。

    他提着凤梨酥回到家进门时,忽然被客厅内嘶吼的声音喊愣了。

    八岁的的小玉玺站在沙发上拿着麦克风,和屏幕上的刘欢四目相视,扭着脖子晃着脑袋有模有样的唱:大河啊向东流,天上的星星参北斗哇!

    蒋华东:“……”

    他非常无奈的闭了闭眼睛,曾经他信誓旦旦说,小玉玺会变的,变得温婉乖巧,淑女矜持,后来,到现在,一眨眼多少年过去了,她还是这个模样。

    但小玉玺继承了蒋华东和薛宛全部优点,高挑纤细,精致英气,白皙的皮肤像是敷了一层春水,如果她不张嘴说话,所有见到她的人都会在惊叹,这世上还有这么漂亮的小姑娘,简直是毫无缺陷。

    而她一张嘴…说吓跑全部围观的人太夸张,但至少,能够跑一半。

    大约人无完人吧,总会有点遗憾的,芸芸众生哪里有完美到极致的人。

    小玉玺看到爸爸回来了,将麦克风朝着地上一扔,“砰”地一声,跳下床冲向蒋华东怀中,抓住他西服下摆爬上去,勾住他脖子,大大的眼睛水汪汪凝视他,将蒋华东的心都看化了。

    “妈妈和弟弟呢。”

    小玉玺努努嘴,“你回来就知道你老婆和你儿子,怎么把我这个小情人忘记啦?”

    蒋华东哭笑不得,“爸爸当然记得你。”

    “那你排序,我排在第几位?”

    蒋华东知道,小玉玺这个年纪,正是非常敏感懵懂的时期,容易学坏,但也很容易管教,他说话早就非常注意,生怕有疏忽的地方影响到她成长和心态。

    于是他非常认真思索后,说:“妈妈排第一,你排第二,升平第三,爸爸第四。”

    忽然在阳台趴着的藏獒叫了几声,小玉玺指了指那狗,笑嘻嘻的吐舌头,蒋华东叹口气,“好。狗第四,爸爸第五。”

    事实证明果然如此。

    晚餐时,蒋华东没有让保姆做饭,而是亲自到厨房根据他最新掌握的菜谱做了一道红烧排骨,熬了一锅南瓜粥,炒了两个素菜,端上桌时透着一股暖融融的温馨。

    蒋华东照顾小玉玺和一岁多的升平吃饭,一大两小都饱了后,他开始一如既往吃剩菜,盘子内仅剩的一块排骨被小玉玺在他伸出筷子要夹起的前一秒,抓住扔给了藏獒。

    于是蒋华东开始了和尚般清汤寡水的晚餐之旅。

    薛宛正在学习织毛衣,其实蒋华东的衣服很多,还都是手感舒适外观好看的名牌,但她在书上看到,男人最喜欢的不是这世上任何一款高昂的品牌,而是承载女人心意也许非常廉价和不美观的毛衣。

    薛宛从早织到晚,又从晚织到深夜,直到头昏脑胀眼睛酸涩才停下,笨手笨脚的总是织得阵脚很乱很糟,她就织了拆掉,重新再来。

    周而复始,一个星期连三分之一都没织出来。

    蒋华东洗了碗哄小玉玺和蒋升平入睡后,才终于长舒一口气回了卧房。

    一推开门便看到温和的灯光笼罩下,薛宛穿着白色的真丝睡衣,半倚靠在床头,两条白皙的腿晃着,悠闲得哼着歌儿,手指飞快来回穿梭,蒋华东很高兴的走过去,一把拦住她身体,这里摸摸那里捏捏的,笑得非常坏,“还不休息?”

    薛宛推了他一下,“我忙。”

    蒋华东并不知道她在织什么,每次问起她也不说,他一把握住她手将一堆毛线放在床头,修长坚硬的手臂将她完全抱在怀中,任由她挣扎着,“都四个月没有过了。你真想让我当和尚?”

    薛宛还在伸手去摸那对毛线,蒋华东将灯拧暗,直接把她压在床上,大手点火般流窜着,从裙下探入。

    真奇妙,距离生下小玉玺都过去九年了,她身材还是一如既往的曼妙,皮肤滑得像是最好的绸缎,摸上去就舍不得移开。

    蒋华东眼底早已染上一层欲/色,他的吻缓慢落下,灼热的温度烫得薛宛身体一紧,“等一下…我先把东西弄完,这个冬天你还能赶上穿。”

    她一边说一边真的抬腿踢他,蒋华东虽然着急吃肉,可他也不敢让薛宛不高兴,只好忍着坐起来,看着她拿起那堆毛线,摊开在床上,“好看吗?”

    只是一个雏形而已,但薛宛的纺织技术实在太烂,蒋华东看了后笑着奉承她说,“这个毛裤是不是有点短?”

    薛宛的脸色一僵,“什么?”

    “毛裤。”蒋华东提起两条过于长的袖子,“这也就到膝盖,再织长一点,我腿上。”

    薛宛气得嘟着嘴,将拳头往他身上招呼,蒋华东被打得不明所以,她死活不让他上床,最终曾叱咤风云不可一世的华哥满腹委屈打地铺睡了一夜。躺在地上看着床边那白花花的腿,一口一口的咽唾沫。

    完美诠释家中第五的排行。

    这场雪一直从前一天午后开始下,到深夜停,凌晨又开始,一直断断续续飞扬了一整天,到傍晚时分整座城市都陷入白茫茫的雾气中。

    久违的钻心冰冷使街道靠近西北风口处原本寥寥无几的行人脚步更加急促,考虑到交通安全,程毓璟吩咐全部员工提前一小时下班,错开晚高峰期,难得一向以身作则不放假的老板这样仁厚一次,整栋程氏大楼都像是娶亲一样,欢呼声湮没成海浪。

    程毓璟将车开回别墅还不到傍晚五点。

    他从车内出来,弯腰卷起裤腿时余光瞥到别墅门一侧的树后有隐约晃动的身影,鬼鬼祟祟的,穿着白色的羽绒服,看上去很瘦小,似乎是个弱不禁风的小女人。

    长期的游击战争让他本能猜测是八卦或者小报记者,大着胆子来偷拍他的私人生活,外界全部盛传他和黎曼即将成婚,订婚宴就在下个星期六,任何报社都想得到些劲爆新闻来博销量和知名度,有不怕死的以身犯险根本不奇怪。

    他站在台阶下默了片刻,抬手轻轻拂了拂肩头的积雪,语气冷漠说,“还不出来,打算让我亲自过去请吗。”

    那身影僵了一下,似乎有轻微的叹息声传来,程毓璟盯着那缓慢移动的身躯,然后就愣住了。

    “冉倩?”

    冉倩戴着一个毛茸茸的兔耳朵,垂头丧气从后面出来,走到程毓璟面前站稳,“程总眼力这么好,安装雷达了?”

    程毓璟蹙眉,“眼睛好和雷达有什么关系,这二者用途并无过多联系。”

    他退后两步,和她保持安全距离,他不是没有被她坑过,冉倩的古灵精怪让他觉得和蒋华东家的小玉玺有一拼,他总是觉得和她站得太过靠近非常丧失安全感。

    “你来干什么,我不是说过,公私分明,现在是私人时间,你不要和我接触吗。”

    “今天是我生日。”

    冉倩果然打断了他,程毓璟微微一愣,然后忍不住笑了出来,他知道她脸皮厚,经常耍小聪明,被识破就撒谎,简直是劣迹斑斑,可他没想到冉倩的脸皮厚到了这种程度。

    “冉秘书的生日,我没有记错的话,冉秘书的个人资料还在人事部保存,以在半年前就过了一次,还半夜把我叫出去,试图和我酒后乱性,那么今天又过的是哪年生日。”

    冉倩尴尬无比,她用指尖掐着自己掌心的肉,试图用这样的疼痛来麻木一下火辣辣的脸,酒后乱性,那天她豁出去了,挂在他身上像八爪鱼一样,嘴里嚷嚷着,“老程,我要睡了你!不收费!”

    结果程毓璟被雷得外焦里嫩,二话不说把她丢进车里,让她在里面睡了一夜,早晨醒来时浑身都酸疼,幸亏当时是盛夏,不然她非冻死不可。

    她算是彻底看明白了这个油盐不进的男人若不喜欢你对你会有多么冷酷。

    冉倩甚至想过,他曾经的情人到底怎样好,能让他动了心思,她就这么差劲吗。

    胸…36A是小了点,但她刚27岁,还能发育吧?一定能的。不够性感不够漂亮,但她可爱啊。她曾经抱着一只白色的小奶狗照相,发在朋友圈里,附言说可爱吗?我和狗。

    许多人给她留言说,“可爱,而且你比狗还像狗。”

    这个意思大约就是,她更可爱吧。

    她知道自己太平凡,刚到程氏秘书部时,那些花枝招展美到让人无法侧目的女孩,都胜过她千万倍,甚至私下指指点点说她竟然会进来,而且还是打败了那么多出挑的对手。

    她不愿照镜子,不喜欢换衣服,更懒得化妆,走在那样一群光鲜亮丽的女人中,自卑又茫然,尴尬又慌乱,可就算她有万千缺点,唯一别人比拟不了的好,就是这世上再不会有女人比她更爱程毓璟了。

    她恨他有钱恨他太高贵,她连仰望都看不对方向,她恨自己笨恨自己平庸,他宁可固守着那段只是他单相思的过往都不肯接纳她。

    她总能在他看别人的眼中发现自己痴痴的目光,却从没有在他眼中看到自己傻笑的模样。

    她用了将近五年时光啊,一次次的被拒绝被挖苦被嘲讽,从没有萌生过退却的念头,半分都不曾。

    哪个女人能这样坚持,女人很脆弱的。

    男人往往一个眼神就能将她打败,可冉倩不想放弃,因为她知道她这辈子都不会遇到第二个程毓璟,所以哪怕判了死刑,不到真正被枪决那一刻,她都不会允许自己狼狈倒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