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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普陀山回来后, 宋不羁在家里窝了两天, 之后去了趟北山福利院。

    北山福利院位于花城的北部, 毗邻北山。它是个老福利院,存在已有几十年。院长换了三代后,如今的院长姓宋。

    宋不羁就是跟她的姓。

    宋不羁每年春节都会去福利院,看看他从小长大的地方,看看把他养大的叔叔阿姨们, 看看院里的小朋友们。

    小朋友们很喜欢他过去,因为宋不羁每次都会带一堆吃的玩的, 也就是这时候,宋不羁才会把他停在车库落灰的车开出来。

    从绿景花苑到北山福利院要开一个小时,春节期间市区里车很少,宋不羁慢慢悠悠也不过四十分钟就到了福利院。

    一下车,小朋友们就围了过来,叽叽喳喳地抢着跟他说话, 帮他从车上把一袋一袋的东西拿下来。

    宋不羁陪他们玩了会儿, 便去找宋院长了。

    宋院长是个四十多岁的中年女人, 她笑起来眼睛就弯, 眼角都是和善的笑纹。

    “每次都带这么多东西。”宋院长探头望向窗外, 看到愉快分零食的小朋友们,也不自觉笑弯了眼,“你每年捐的钱足够多了。”

    宋不羁笑笑, 没接这话, 反而问起了年前丢的那条狗。

    宋院长叹了口气:“这么久了, 应该是找不回来了。”

    宋不羁说:“过两天等春节过去了,我去再买一条吧。”

    见宋院长想拒绝,宋不羁笑说:“您也别觉得是麻烦我,我这是顺便呢,我自己也想买一条养养。”

    宋不羁说这话是随口说的,但等真过了几天,去先前联系好的卖家那选狗的时候,宋不羁被一条狗……舔了。

    那是条小金毛,看上去不过两三个月大,本来关在笼子里,百无聊赖地趴着。但等宋不羁一走近,经过那笼子的时候,小金毛就倏地站起来,响亮地“汪”了一声。

    宋不羁脚步一顿,循声望去,低头便看到一只小金毛攀着笼子站了起来,圆溜溜黑亮亮的眸子一眨不眨地看着他,然后小金毛伸出了舌头——

    宋不羁觉得垂在身体一侧的手背一湿——被舔了。

    “汪!”

    小金毛又叫了一声,还欢快地摇起了尾巴。

    宋不羁心下一软。

    ——也不知是不是最近连续附身在狗身上的缘故,最近碰到的狗对他都挺自来熟的,而他自己,看到狗们,也不自觉地就想揉一把……

    走在他前面带路的狗场老板回过头来说:“看来它挺喜欢你的呢——要不买两条?我再给你打个折。”

    宋不羁蹲下身,伸出手。那小金毛竟也伸出右前爪,往宋不羁的手上碰了碰。

    这个小动作瞬间萌化了宋不羁的心,他想:“那就养一条吧。”

    “爽快!”狗场老板也是个爽快人,在宋不羁二话不说买了两条狗后,还送了他两袋狗粮、两条牵引绳和两个笼子。

    小金毛宋不羁自己留了下来,另一条萨摩耶,被送去了北山福利院。

    小金毛到了宋不羁家也不认生,一被放到地板上,就欢乐地跑了起来,但没跑几步,就突然停了下来,尾巴下垂,对着冰箱叫了起来。

    宋不羁换了拖鞋,走过去,弯腰摸了摸小金毛的头,看着厨房里那两扇门的大冰箱,心想:“找人把这个冰箱搬出去扔了吧……再买个新的。”

    ——毕竟是放过尸块的,虽然后来清洗了,但还是膈应得慌。

    他突地又想起那天晚上和常非的对话。

    那天他和常非一同想到行车记录仪后,常非又茫然地反问他:“为什么彬哥会选择分尸呢?那么短的时间,杀人、分尸,还要小心血液四溅,大费周章地把尸块放到冰箱里……甚至是处理现场痕迹……为什么不选择更便捷的方法……”

    宋不羁不知道,后来他在审讯室里也问过高彬,可高彬只是笑了笑,没解释。

    “也不知道警察们有没有继续问出什么。”宋不羁想,“不如找个时间再去问问那纪队长……”

    一想到纪律,宋不羁眼前便下意识地浮现出黑暗中纪律背对着他坐在床边,上衣上缩后露出的那精瘦的腰,以及白色的内裤……

    打住打住!

    被哈士奇上身那天在审讯室里说的话,宋不羁有一句没撒谎——他确实是纯零。

    强行驱散眼前画面的宋不羁低声自言自语,似在坚定自己的决心:“远离命案,远离市局,远离纪律——世上比他帅的多得很呢。”

    如此重复几遍后,宋不羁掏出手机,联系了个搬运公司,请他们帮他把冰箱搬走扔掉。

    接着他又飞快地在网上下单了新冰箱、狗窝、狗粮等一系列东西。

    常非已经回来上班了。

    当晚,常非回来后,换拖鞋时猛然发现脚旁边有个黄毛的一团,一惊,往后退了一步。

    小金毛不怕生,又黏糊糊地蹭了过去。

    宋不羁从客厅走过来,笑骂了一句:“这小东西,竟然见人就蹭,也不怕被拐走。”

    常非已从惊讶中反应过来,弯腰摸了摸小金毛的头,笑说:“刚买的吗?”

    “是啊。”宋不羁把脚伸到小金毛面前,任由它抓着玩,“去给福利院买狗,这小东西就看上我了。”

    常非弯了弯眼,说:“很可爱——起名了吗?”

    距离简为源被杀、高彬被捕,已经过去了二十来天,常非的状态虽然说不上多好,但比案子刚发生那几天精神了不少。

    宋不羁懒洋洋地倚在墙上,说:“金毛嘛,姓金,金大发,大发大发,好名字吧?”

    “还真是你的起名风格。”常非说。

    当初刚来时,听说房东叫宋不羁,他就奇怪现在什么样的家长会给自己儿子起这名。后来才知道,“宋不羁”这名字,是他自己起的。

    经过厨房时,常非克制不住地把目光往那显眼的大冰箱上瞟去。

    宋不羁暗叹口气,拍了拍常非下意识僵硬起来的身体,说:“我联系了搬运公司,回头就把冰箱扔了。你、你准备什么时候搬走吗?”

    他们还是没有谈过搬不搬走这个问题,这会儿终于忍不住,问了出来。

    常非低着头,看向地面上自己的脚,却是答非所问:“今晚我们收拾一下,把彬……把高彬的东西都整理进箱子吧,如果他还要,我们就帮他送去他老家,如果他不要了……就扔了吧。”

    宋不羁轻轻应了声“好”。

    这是案发后他们第一次进高彬的卧室。

    即使经过警察们的搜查,里面还是很整洁,只是大半个月不曾打扫,有些落了灰。

    “床也扔了……”宋不羁顿了顿,又说,“桌子凳子我也都买新的吧,回头把这房间也重新粉刷。”

    常非没说话,他一进入这房后,就愣愣地看向中间那张床——高彬交代,他是在床上分尸的。

    “其实,对于高彬选择在床上分尸,我也觉得很奇怪。”好半晌之后,宋不羁听到常非低低开口,“新鲜尸体分尸,不管怎么小心,他手法怎么高超,都会有血液流出吧?我以前接触到的案例,凶手通常是在浴室、浴缸里分尸放血……高彬他……我想了很久,都不明白他是怎么想的。”

    宋不羁自己也有过猜测,猜测时才猛然意识到,原来他对高彬竟然是这样不了解。此时闻言,他只是道:“正常人理解不了变态杀人犯的心思很正常。常非,别想了。”

    ——别想了,越想越痛苦。

    等收拾完高彬的卧室,已是半夜。宋不羁叫了一声“大发”,便带着它出门去遛了。

    ——宋不羁作息时间和别人不一样,遛狗时间自然也和别人不一样。卖家告诉他早晚各遛一次,于是,他便准备晚上八九点遛一次,凌晨三四点再遛一次。只是今天是第一天,小金毛自从下午到他家,还没带出去遛过,便在忙完后的半夜带出了门。

    出了门,金大发显然很开心,一会儿往东跑,一会儿往西蹦。宋不羁也随便它走,它想往哪个方向走,宋不羁就拉着绳子跟着。

    于是,宋不羁就过上了白天睡觉,晚上遛狗的悠闲生活。

    家里要扔的东西都被清理走了,高彬的东西在常非去看守所问过他之后,也一起扔了。常非是主动要求去见高彬的,也不知那次见面他们说了什么,回来后常非沉默很久,问了也不说。

    新买的冰箱也到了。冰箱还是个左右两扇门的大冰箱,左边那扇打开是冷冻室,右边那扇打开是冷藏室。只是原先的冰箱是银色的,这次买的是金色的。

    原先高彬住的卧室被重新粉刷了一遍,里面所有的家具也都买了新的。

    等全部弄完,已是三月中旬了。

    宋不羁大出血一番,翻翻自己的银行卡余额,觉得再没有金钱入账不行了。

    空着的这间卧室得尽快租出去——后来常非跟他说,他打算搬走,但是还在找房子,一时半会儿也没找到合适的,让自己再多给他点时间。

    宋不羁答应了。

    同时,宋不羁也准备联系联系纪律,那个答应帮他把房子租出去的人,怎么一点消息都没有?

    然而,等宋不羁把那张随着衬衫在洗衣机里滚过几圈的保证书挖出来,上面写着的内容早已糊成一团,不能看了。

    内容不能看,那写在最后的手机号也不能看了。

    宋不羁只从上面勉强辨认出了“1”和“5”这个数字。

    真是日了狗了!

    宋不羁揉了揉趴在自己脚边的金大发,用力一扔,把保证书扔进了垃圾桶里。

    “算了算了,我自己想办法吧。”宋不羁喃喃说,“那混蛋可能早忘了,哄我呢。”

    房子租不租得出去是一回事,狗嘛,还是得每天遛。

    往常宋不羁都是凌晨四点左右出门遛狗,可这会儿他心情不太爽快,便提早了一小时出门。

    金大发被他养了半个月,作息养得和宋不羁差不多。幸好金大发也听话,让它不吵闹就不吵闹,倒也没有影响常非休息。

    宋不羁慢悠悠地跟着金大发往前走。

    过了绿景花苑附近的一个红绿灯后,金大发拉着宋不羁进了一条小巷。

    金大发最近喜欢往小巷里钻,哪里的小巷窄,便往哪钻。而这附近的小巷多是商店的后门,会放着垃圾桶或待扔的垃圾袋。金大发一看到这些就想奔过去挖宝,却总是委屈巴巴地被宋不羁一个大力拉走。

    今晚金大发钻的这条小巷不是很小,因为宋不羁看到前面还停了一辆小轿车。

    只是什么人会把车停在这种地方啊?

    这条小巷最多也就够一辆车通行,而停上之后,连电瓶车要开过去都有点勉强。

    宋不羁正在心里吐槽这车主没素质,突然被一个用力拉得向前冲了一下——金大发正卯足了劲儿往前冲,一边冲还一边大叫了起来。

    “怎么了大发?”宋不羁担心凌晨扰民,便弯腰拍了拍金大发的脑袋,让它安静。

    金大发听话地安静了下来,只是仍旧朝着那车从喉咙里发出低吼。

    宋不羁好奇地牵着金大发走了过去。

    谁知还没走进,一阵手机铃声突然炸响了起来——

    “死了都要爱,不淋漓尽致不痛快……”

    宋不羁:“……”

    静谧的凌晨三点多,一条黑漆漆的小巷里,突然响起的铃声——如果不是宋不羁胆大,怕是要被吓死了。

    宋不羁胆子是真大,他除了最初听到铃声惊了一惊,便若无其事地继续朝着那铃声传来之地而去。

    铃声是从前面停着的那车里传出来的。

    小巷里没路灯,月亮被云朵遮住,而且对着宋不羁的是车尾,他看不清车里面有没有人。

    越往车靠近,金大发的身体越紧绷,从喉咙底下发出的声音越低沉。

    宋不羁弯下腰,靠近车门。

    此时,云朵被风吹走,月光大亮。宋不羁的头发也被吹得飘到了脸上。

    透过晃荡的头发,宋不羁看到车内驾驶座上坐着一个人,这个人脑袋略向一边歪,双眼紧闭,脸上呈现出痛苦的扭曲,一手横放在腹部。他的衣服是一种粉色,而手掌覆盖下的那颜色浓郁得好像黑色。某种强烈的腥味透过车门的缝隙飘出来。

    旁边,金大发终于克制不住,再次叫了起来。

    响彻了整条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