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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黑旋风李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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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黑壮的百夫长跃众而起,他满脸横肉胡子邋遢,手中两把漆黑大斧,好一个恶猛大汉,浑厚气血涌动,势若猛虎下山,直向阎乐而来。

    一道凌厉而凶悍的斧芒迎面而来。

    阎乐大惊失色,慌忙催动血气,凝聚剑气抵挡,结果双臂同时发出骨骼断裂生,一股猛烈的力量硬是将阎乐给劈到半空之中。

    黑汉仰天狂笑:“你太弱了!”

    他双腿微微屈膝,大地好像被巨锤砸过,周围一圈石板都凹陷,骤然向天空一跃而起,速度之快犹如子弹,气势之强犹如升龙!

    黑汉轻松就追到半空中的阎乐。

    好快!

    好强!

    阎乐骇然。

    都没有来得及发出惨叫。

    黑脸壮汉挥出凶猛无比的第二斧。

    阎乐从头到脚连盔带甲被劈开,一个大活人生生被劈成两半,无数鲜血在半空绽放,瞬间就淋满壮汉满身,让他看起来好像地狱里冲出来的恶魔。

    阎乐不弱。

    此人两斧能杀他非同小可!

    最起码都是七重以上的武道强者!

    这种人即使放到任何地方都能算得上一个人物,如果参军起码能成为一个部队的先锋大将,这样彪悍的人物怎么仅仅只是一个百夫长?

    壮汉斩杀阎乐,从天而降落回地面时,右腿好像鞭子般狠狠抽下,当场落在阎乐一个亲兵身上,这个亲兵还没有搞清楚是怎么回事,从头到脚骨骼劈啪断裂,一颗脑袋几乎塞进胸腔,双腿更是被钉进地面里。

    李逵利用这一脚借力再次跃起。

    两把斧头开始旋转挥舞。

    那黑色斧光转动之下,居然形成一个覆盖丈余半斤的黑色旋风,横扫而出,无人可挡,犹如砍瓜切菜般将数个亲兵劈成数截。

    好一个李逵!

    好一个黑旋风!

    若是早点得到此人,赵高哪会这么难杀?

    阎乐已死,叛党丧胆,李逵横空出世,高高举起血淋淋斧头,任凭碎肉鲜血流得满身都是,犹如一个从尸山血海里爬出来的恶魔,发出一道狮子吼般的咆哮:“兄弟们!给我杀!”

    李逵大小是百夫长。

    虽然手底兄弟不多,数量方面不占优势,但是李逵如此悍勇,阎乐党羽士气尽失,再加皇帝曾经说过投降不杀,为所有人都留下一条生路,正可谓兵甲围三缺一,所有人无不缴械表示投降。

    这个彪悍的杀人魔王,满身血气冲进宗庙,没有一个人敢当他,就连子婴脸色都不太好看,如果这个人要杀秦歌,绝对没有人可以救他。

    只有一道美丽倩影站了起来。

    貂蝉面对眼前魔王露出一丝畏惧之色,她从来没有见过这样凶悍的武者,可是并没有退缩,反而展开双手,犹如小鸟护食一样。

    “哪来的丫头?你也敢挡俺?滚!”

    李逵性格粗狂而且迟钝如牛,这样一个绝色美女连看都没看一眼,只是一声怒吼,武者血气喷涌,瞬间把貂蝉震得连连后退。

    貂蝉哪里肯退?她站直身体,再次挡上去,双眼泛起光芒,正准备施展妖族幻术,决不能让这个疯子靠近秦歌。

    这个小丫头居然敢对自己动手?

    李逵勃然大怒,斧头就要举起来。

    “貂蝉退下,壮士杀贼有功,你怎么能这么无礼呢?”秦歌镇定自若走出来,他轻轻将貂蝉拉到背后,免得被眼前老大粗一刀劈死,他对李逵抱了抱拳:“壮士好功夫,敢问高姓大名?”

    “俺叫李逵!你就是皇帝么?”李逵两把大斧头互相碰撞一下,浑厚武者血气内力翻涌,让所有人都感到耳膜升腾,他的嗓门好像破落一样,“你说杀阎乐给封万户侯到底算不算数?!”

    李逵两眼如牛,狠狠瞪着秦歌,给人感觉就好像,如果秦歌敢说一个不字,他的斧头就会将其削成十八块。

    真是一个彻头彻尾粗人!

    子婴见此直摇头。

    秦歌笑得很灿烂:“当然算数,壮士悍勇无双,斧法出神入化,犹如旋风一般,今日救驾有功斩杀叛贼,我赐你黑旋风绰号,再便封你黑风候,大局平定,再设封地,你看如何?”

    “黑旋风?黑风候?好好好!”李逵很喜欢这绰号,是皇帝御赐封号啊,这回真是土匪翻身了,自然大喜过望道,“多谢皇帝!”

    秦歌询问了一下他的来历。

    李逵对此毫无隐瞒直接倒豆子般说了个清楚。

    原来,李逵出生贫寒,大字不识两个,可天生铜皮铁骨,有极高武道天赋,因此被一个隐居山村的老武师收为徒弟。

    李逵经过多年苦练终于出山,这些年经历颇为坎坷,看过家,护过院,还做过拦路山贼。最终,他突然有一天顿悟了,这样下去不是办法,他应该靠这身武艺闯些功名出来,也好给师父以及老母一个交代。

    首先想到就是投军。

    大秦军功制度完备,上阵杀敌,论功行赏,无疑是最快捷径,李逵觉得以自己能耐,砍三五十人个头应该不难,那时随便封一个爵位衣锦就能衣锦还乡了。

    谁晓得,李逵脾气火爆,他刚来咸阳就因为一些小事触怒阎乐,最终居然被发配去守城门。李逵虽一身武艺,可是终究孤身寡人,哪斗得过已经是咸阳令的阎乐?更不用说只手遮天的赵高了!

    一斧斩了阎乐。

    真可谓大快人心!

    李逵感到振奋的是,杀阎乐杀得够爽不说,居然白白捞到一个万户侯,这是单凭人头无法换来的荣耀啊,而黑旋风赐号更让李逵挣了大脸了!

    秦歌见到李逵乐呵呵样子心中暗笑。

    此人性格与水浒传里的李逵如出一辙,虽然粗狂却重义气有孝心,没有什么复杂心机,所以很容易控制,暂时是不用担心的。

    赵高终于被解决掉。

    阎乐也被干掉了。

    秦歌奇怪,守护灵没有提示完成任务?

    守护灵对此解释说:“光杀一个阎乐还不足以完成任务,天命者必须彻底清理他们的党羽,更需要重新整顿秦宫以彻底恢复帝王之尊,如此才可以算得上彻底收拾了残局。”

    原来如此。

    赵高阎乐虽死却依然留下一个大烂摊子。

    现在大多数人还不知道秦歌变化,秦二世平民乃至宫人心目中,他依然是一个不学无术的废物,所以必须彻底整顿局面才算完成任务。

    “御医!快叫御医!”

    秦歌暂时没时间思考详细计划,现在当务之急是赶紧给伤员治疗。

    貂蝉没有穿衣服,只裹着一件外套,再加非常虚弱关系,她行走起来十分不方便。秦歌就把貂蝉抱起来,再让李逵护卫子婴,众人手忙脚乱回宫。

    貂蝉被秦歌的举动吓一跳。

    大庭广众之下,身为皇帝陛下,居然亲自抱着她走,这实在是不太合乎理解。更何况貂蝉从来没有与任何男性这么亲密过,如果按照她以往的脾气肯定暴跳如雷一掌过去了。

    现在却不知道为什么,貂蝉靠在秦歌怀里,当听着他心跳时,居然有一种前所未有的安全感,这种感觉就好像伤痕累累的小船,当经历爆停靠到了温暖的港湾。

    这时一只滚烫的大手正放在雪白滑腻的大腿上!

    貂蝉的脸顿时更红了,这不老实的家伙居然敢趁机占我的便宜,她虽然又羞又气可实在太疲惫,特别当紧绷精神一下子放松,让她的意识很快就混沌起来。

    她很喜欢这种安宁感觉。

    貂蝉却已经知道自己确实是妖星转世,更是乱国狐妖苏妲己的后裔,他在心里默默想着……我确实是不详的人,所以等这件事过去,我必须悄悄离开他,从此到云梦山一个人隐居生活。

    貂蝉做出了这个决定。

    她却感觉到很痛苦。

    这种感觉就像有一只大虫钻进心里,正在狠狠地啃咬一样,她好不容易要找到一个真正可靠的人,但是却不得不做出这样的选择……因为这是为了陛下着想。

    {PS:前面章节修改了一点数据,杀赵高额外获得奖励改成50气运,不影响阅读!感谢他不无耻打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