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2.chapter 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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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之南回到家后, 俏俏还乖乖盘腿靠坐在沙发上看动画片,怀里抱着一小份郑之南给她做的酸奶水果沙拉, 怕给她做太多, 吃的太撑, 晚上睡不着,就真的只是一小份。

    俏俏很喜欢吃酸奶,然后裹着酸奶的水果似乎比从前更美味了几分。

    郑之南回来后,俏俏扭头去看他, 然后抱着小碗跪在沙发上, 手臂则趴在沙发背上对郑之南说:“爸爸吃。”

    郑之南换好写字凑过去吃了一口说:“真好吃。”说完就直接把俏俏从沙发上捞起来抱在怀里。

    走到沙发前坐好,对怀里抱着碗的俏俏说:“俏俏,星期六,爸爸要去加班, 那天会把你放在崔阿姨那过一天, 可以吗?”

    “星期六?”

    “是。”

    “好啊。”

    “俏俏知道星期六是什么日子吗?”

    “幼儿园过周末!”俏俏在幼儿园待久了, 语言发展能力稳步提升,理解能力也有了很大的进步,不再是说什么只会懵懵懂懂点头说好的状态了。

    而周末意味着不用去上学,这一点她还是能分出差别的。

    周六就是周末里的一天,她懂。

    “对。”

    “好啊。”俏俏干脆的应下, 她不仅知道周末, 他也知道爸爸要上班, 家里吃的用的, 都是爸爸上班才能有的, 老师给他们上过课,说爸爸妈妈白天上班很辛苦,上班才能赚到钱给他们交学费,买书本,买衣服,买吃的用的。

    她都记着呢。

    爸爸很辛苦。

    至于妈妈,她没有,也没见过,不会去在意,她只在意陪在她身边的人,而陪在她身边的人是爸爸啊。

    郑之南真的从没有遇到过这么乖巧懂事的小孩,就是他妹妹小时候去幼儿园也是闹过的,虽然后来适应了,在幼儿园也很开心,可是每次他妈送她去幼儿园,她也是不情不愿,甚至想撒娇说不去幼儿园,不上学。

    不仅仅是妹妹,亲戚家,邻居家的小孩子都是这样,这是现实世界里很普遍的现象,毕竟那么多人疼爱着。

    之前世界里的维维,也很乖,但对幼儿园其实也不喜欢,不是讨厌老师,也不是讨厌同学,就是想在家里和家人待在一起,上学一周有两次也是需要外婆哄着去的。

    俏俏却从来没有表现出一丝一毫的抗拒,不管他说什么,都说好。

    郑之南甚至怀疑,这孩子会有什么事情拒绝他吗?

    郑之南虽然知道这是虚幻的世界,可还是忍不住心生怜爱,这样的小孩,要人怎么去讨厌,怎么去漠视?

    他对小孩子真的做不到像对成人那样冷硬无情。

    原本自己说好的给她吃饱穿暖就行,别的绝对不搀和过多,但现在他发现俏俏的方方面面他都很关注,想要给她最好的生活。

    人有时候啊,就是这么奇怪,口不对心,身心不一。

    顺其自然吧。

    越是抗拒,其实越是在意。

    想通的郑之南不再去克制自己。

    “俏俏啊,等到爸爸忙完了,暑假带你去旅游好吗?”

    “好!”

    “去那个有米老鼠,米妮和唐老鸭的地方,想去吗?”

    “爸爸去,我就去。”外出的话,俏俏只想和爸爸形影不离。

    “爸爸当然要陪着我家的小公主一起了。”

    听到小公主,俏俏觉得很好笑,咯咯笑了起来,脸上都是纯真的笑容。

    郑之南看她把最后一块水果也吃完了,酸奶也吃干净了,帮她放下碗和勺子,然后挠她痒痒,把俏俏逗得左躲右闪在沙发上乱滚。

    郑之南逗她一会儿就停下了,怕玩的太兴奋,晚上睡不着。

    郑之南平时晚上没给俏俏讲故事的习惯。

    今天晚上可能是想通了,特意拿着故事书给躺在被子里眼神充满期待的俏俏讲故事。

    故事只讲到一半,郑之南的小公主就睡着了,她睫毛纤长浓密,像小扇子一样在眼窝下透出淡淡的阴影。

    这样看俏俏,就真的是公主的模样。

    郑之南希望她能一路顺遂,快乐的成长,不要有任何的烦恼,如果有,也希望可以很快如过眼云烟,消失无踪。

    周六那天,郑之南把俏俏的东西都装到书包里,然后让俏俏抱着她的新宠玩偶,一个小熊,小孩子在去新的环境时,如果身边有一个她常玩的东西,心情会安定许多,有安全感。

    书包里有万一弄脏衣服可以换的衣服,还有一些小零食,以及盒装的牛奶,还有个小玩具,蛮丰富的。

    俏俏也认识崔姐,见过几次,还吃过崔姐的饺子和一些她自己做的东西,是认识的,所以更加自如的融入到崔姐的军团里。

    俏俏是第一个来的,郑之南让俏俏叫崔姐崔姨姨后和崔姐说了俏俏的个人习惯,把该说的都说了后和俏俏抱了抱才离开。

    郑之南去贺兰棠的住所。

    而陆知易自从和郑之南那次见面后就一直压抑着躁动的心,他能感觉到郑之南似乎真的不在乎他了。

    明明当初爱他爱的不能自己,怎么才两年多的功夫就对他这么绝情了?

    肯定是装的,毕竟当初和他分开是他提出来的,男人都要面子,大概是想让他多去找他几次。

    陆知易怎么都放不下已经变得如此优秀的郑之南,这和他认识的那个郑之南是完全不一样的,让他的心更加痒痒。

    白毓对于陆知易的想法一无所知,她只知道陆知易最近想收购一家势头不错的小公司,既然未婚夫这么忙,她则会自觉的减少去打扰陆知易,选择和母亲去参加慈善活动,偶尔会去参加一些社交。

    对于白毓的识大体,陆知易很满意,也给了他空隙去接近郑之南。

    陆知易打定主意星期一的时候去郑之南的公司和他近距离接触。

    这样的陆知易并不知道他心心念念的人正在贺兰棠的家里做家务。

    郑之南做家务的机会不多,但也不至于笨手笨脚做不好。

    大概是因为知道郑之南今天会过来,贺兰棠周六会睡到八点才起床,但今天如工作日那样,六点半就起来了,郑之南是七点到的,当时贺兰棠已经坐在沙发上拿着报纸翻看了很久。

    听到门铃响就立即走了过去。

    贺兰棠住的是复式,独门独户,打开门,就看到衣着休闲的郑之南。

    贺兰棠其实对郑之南印象只有那么几次,一次是早年派对上,他穿着白色的衬衫和卡其裤,朴素又透着清秀可爱,然后就是今年,在办公室里看到西装革履的郑之南,褪去了学生时期的青涩,眼眸清明,举手抬足都是自信优雅,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现在郑之南在他眼里太过耀眼,让他已经将多年之前的那次纠缠变得记忆模糊,回想起来也只是记着他当时的情绪应该是随波逐流,无欲无求的状态。

    不过不管是怎样的,贺兰棠也已经不在意了,他现在只想看着这个曾经利用了他的男人给他洗衣拖地,炒菜煮粥。

    郑之南看到贺兰棠,嘴唇抿了抿,走到玄关处,看着他说:“换哪双拖鞋?”

    贺兰棠指了指白色的那双。

    郑之南换好鞋子,走向厨房时,边挽袖子边问贺兰棠想吃什么早餐。

    贺兰棠说:“你随便做吧,我不挑食。”

    越是这种没有具体喜欢吃什么的人,其实越挑剔,因为你不知道他爱吃什么,很大概率上会做出他不爱吃的东西来。

    但是郑之南没惯他的臭毛病,他又不是没问过,所以一会儿他随便做,做出什么来,他不喜欢,他也不会管,反正只答应他来做家务做饭,可没保证餐餐得好吃。

    按照原主的人设,其实原主也不是个逆来顺受的主,对父母他无法强硬起来,有一部分是因为孩子的事情在逃避,但是除了父母之外的人,他可没有那么软。

    好比陆知易的事情,陆知易那么对他,他还是毅然决然,也不管自己会在这件事上受伤给陆知易带了绿帽就能看出来,也有坚韧决绝的一面。

    而俏俏的到来,他估计也没想到。

    如果他知道自己会生孩子,大概也就没有俏俏了。

    所以他对贺兰棠不那么顺从,也并没有崩人设,不过崩不崩人设,他已经不在意了,反正别太崩就行,崩一点也没关系,反正他来到这个世界的目的是攻略任务对象获得好感度,只要他能达到自己想要的结果,天崩地裂都行啊,还管他那么多。

    所以贺兰棠四十分钟后坐在餐桌前,看到的就是一荤一素和一碗瑶柱粥。

    粥很鲜美,加了点虾仁,菜其实没什么特别的,就是一盘青菜和一盘小炒肉。

    贺兰棠自从回国后,已经很久没有像这样正儿八经的吃顿早餐了,大多数他为了省事,直接烤两块面包加个煎蛋和两片火腿,也就凑合了。

    家里没保姆是因为不喜欢有生人,也一直没选到合适的人选。

    本来他是想挑剔一下,但是奈何太久没吃中式早餐,嘴巴和胃告诉他,这都挑剔,也太不是东西了。

    因此贺兰棠格外安静的用早餐,郑之南则继续不发一语的去干活儿。

    做完早餐,该做家务了。

    一边做家务,一边偶尔有电话接进来,是一些在家里也不忘忙工作,在网上进行作业的员工,向郑之南请教问题。

    通过这小半年的认识,所有轻风公司和郑之南有过接触的员工都觉得老板就是百科全书啊,内行外行的东西都能搔到痒处,让人总是想到之前想不到的盲点。

    最近公司的即时通讯正在快速扩大下载量,覆盖面基也在稳定扩大。

    所以公司建立了游戏开发部,招了一批新人,开发的都是一些小游戏,老板的意思是一步步慢慢来,毕竟是小公司,一下子迈的太大,很容易跌倒。

    郑之南喜欢稳扎稳打。

    对于郑之南公司的动静,贺兰棠也在关注,他发现这个男人,看似平静,其实想法很多,当然,都是既新颖又有有趣的想法,弄的他都想掺一脚,赞助一波,当个股东什么的。

    郑之南不想步子迈太大,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他的资金完全不能让他们快速发展起来,无法支撑运转,如果走的太快,很容易崩盘,现金流实在是个问题。

    玩互联网,就算他对股市的行情非常了解,也无法源源不断的投入进去,地皮那边还没有动静,即时通讯软件除了卖出去几个单子,另外一半的市场完全被陆知易挤压着。

    陆知易有资金,有人脉,随便请几顿饭,那边就算个人情签给陆知易了,既然在这方面有熟人,何必得罪人,签他这个名不经传的小公司。

    陆知易一家公司就吞掉一半的京都市场,隐隐有往外扩散的势头,而另一半可不是郑之南一个人占有,还有其他公司和他们瓜分市场。

    郑之南唯一有先机的地方可能就是瞄准了市场,做了公测版,免费让网友们下载。

    他的这个行为让不少同行都觉得他这是在扔钱。

    毕竟大家做软件,肯定都是想赚钱的,哪里有人会去做免费版,做免费版,就算他们想,公司那么多人要吃要喝,这钱怎么来?服务器可也是要维护的,用在公测上,办公软件不就被挤压了。

    所以暂时还没尝到甜头的人没去学郑之南。

    而作为在国外生活多年,对金融以及营销都有涉猎的贺兰棠虽然不知道未来世界的营销有多疯狂,但一通百通,聪慧过人的他又怎么看不出来郑之南其实并不是傻子,故意烧钱买口碑。

    他只是在温水煮青蛙,让大众接受轻风的软件,从而再从其他方面把在这上面花费的金钱赚回来,现在没赚头,未来也有赚头,抓住了大众,其实就是抓住了他们的钱袋子。

    人口红利,有些人眼皮子浅没看透,贺兰棠则看穿了郑之南。

    所以他从想要找回场子,慢慢转变成了想要了解他更多。

    早些年,他和郑之南上床,不见得对郑之南有多喜欢,只不过是互有好感的阶段,然后还没好感超过一天,就从别人那里知道自己被利用了,好感变恶感。

    但现在,贺兰棠发现自己那本来被压下去的好感,随着和郑之南接触又在慢慢复苏。

    那种感觉很奇妙,不是马上就坠入爱河,爱的无法自拔,而是可以很冷静的察觉到自己的心意,没有那种想要冲动的立即占有对方,欣赏的意味更多一些。

    不知道有多久没有这种新奇感觉的贺兰棠不打算刻意压制,他想随便他慢慢变化。

    他不会去否认他对郑之南起了兴趣,再次有了好感。

    真可笑,明明知道对方当年利用了他,应该羞辱对方一番后就一刀两断,从此不再来往,自己却忽然改变了注意,想和对方多接触。

    人啊,真是奇怪的生物,

    想着事情的贺兰棠暗自摇了摇头,对自己有些无奈的吃着早餐。

    郑之南则拿着拖把在拖地。

    其实今年第二季度开始,股市就有些低迷,他也已经抽出来了大部分的投资,留下了两支老品牌比较顽强的股票,其他的全部都撤了。

    银行卡里的资金满打满算也就够维持今年的开发。

    其实公司一直在招新的股东,光靠他自己是不可能开着这艘船在大海里航行,主要还是资金问题,他要是家境殷实,有个几千万,估计够他随便折腾,做各种有意思的开发,充盈现在相对匮乏单调的市场。

    正因为市场匮乏单调,才是他们赚钱的时机。

    奈何资金实在是无法支撑他做更大的项目。

    现在他的行为在很多业界眼里都觉得是在烧钱,是个坑,就算他把资料做的再漂亮,一时半会也融不到资,这个时期的资本家都特别谨慎,因为还不太了解市场,所以谨慎。

    想到这里,郑之南看了一眼贺兰棠的背影。

    其实他的这份早餐,做的挺普通的,粥把食材扔进去煮就行,菜也是随便炒的家常菜,本来会让这大少爷嫌弃,没想到吃东西的时候倒安静,也没找茬。

    这让郑之南对贺兰棠有了那么一点好印象,之前更多的大概是……同情?

    毕竟的确被原主利用了,成了发泄的工具。

    虽然让他来家里打扫卫生折腾他挺骚操作,准确的说挺霸道总裁智障风的。

    毕竟正常人哪里会想到让一个曾经利用过他的人来家里?

    如果他是贺兰棠,只会冷嘲热讽一番就从此划清界限。

    不划清界限就算了,还把人带到自己的私人地盘,这操作不骚?

    他一想到有讨人厌的人出现在自己的私人地盘就浑身不自在。

    正想事情的郑之南没看到贺兰棠吃完了东西走向他,一拖把拖到了贺兰棠的鞋面上,还有一部分脚脖子,拖把有些湿润。

    贺兰棠皱起眉头看着站起来望向他的郑之南。

    “你故意的?”

    郑之南这下没不给面子,认认真真的说了抱歉。

    “有点走神,没看到,抱歉。”

    贺兰棠看了看脚,把脚上的拖鞋扔到一边,赤着脚往洗手间走。

    郑之南看一眼地上只是有些被打湿的拖鞋,正准备拿起来帮他擦一下,就听到身后的人说了一句:“扔了吧。”

    郑之南在心里嘀咕了一句败家子,依言扔到了垃圾桶。

    等贺兰棠洗完脚,穿上新的拖鞋后,郑之南已经在擦桌子了。

    这种气氛其实挺怪的。

    一个人想羞辱利用他的人,但迟迟没有更多动作。

    一个利用过对方的人竟然心甘情愿的做着家务。

    越想越怪,但两个人都没有戳破这种奇怪的氛围。

    郑之南是想忽悠贺兰棠给轻风公司注资,所以留着劲儿。

    因为他觉得,与其找那种四十多岁,并不懂这个市场的资本家,还不如找年轻容易接受新鲜事物的人来加入到这个行列,而贺兰棠实在是个不错的人选。

    至于贺兰棠是想怎样,他还不太清楚。

    就这样在贺兰棠这里待了一天,晚上做了晚餐后,郑之南又骑着自行车回去了。

    等郑之南一走,贺兰棠开始反思,自己就算对郑之南有好奇心,有那么一丝好感,难道就可以轻轻放过对方利用他的事儿?不羞辱他了?毕竟他以前可是个以牙还牙的主,自己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心慈手软了?

    所以,这样想的贺兰棠决定下次郑之南来的时候,一定要为难为难郑之南。

    而郑之南回到家后,就忘掉了贺兰棠,开开心心和俏俏在一起,过了个愉快的周末。

    忙于工作的郑之南更加想不起来贺兰棠来。

    只是他没想到,上次给了陆知易难堪,陆知易竟然迎难而上,亲自来了公司。

    陆知易是个重要的角色,就算郑之南不喜他,也不会太阻拦他。

    因此陆知易虽然等了一会儿,但还是成功来到了郑之南的面前。

    故作优雅的姿态让郑之南有些……嗯……无法形容。

    郑之南的内心大概是这样的:要不是要走剧情,我他妈都不想多看你一眼,你的价值也就是让我留着走走剧情了。

    这样一番心理活动让郑之南在面对陆知易的时候越发平静了。

    陆知易到了郑之南的办公室后先表达了一下歉意,说上次那样没礼貌的起身离开是因为一想到郑之南和他的曾经,再看到现在冷淡的他就有些无法平静。

    然后又说了听说轻风公司在招投资。

    “比起成为你们轻风的股东,我更想收购轻风,你也看出来了,我们易安公司的实力,是现在互联网行业的领头羊一点都不为过,而你们轻风公司现在弄出来的窟窿,也只有我们易安有这个实力填补,你们现在做的事情,也只有我们易安有这个实力为你们续航。”

    窟窿,在同行的眼里,这么搞免费的版本,不仅是窟窿,还是在拉同样搞即时通讯办公软件同行们的后腿。

    轻风公司是在自掘坟墓。

    当然也在领头羊易安公司的总裁眼里是个需要填补的窟窿。

    陆知易以为郑之南正在为填补窟窿发愁。

    所以他觉得自己的这次登门,是在给郑之南支援,想要重新获得郑之南的好感。

    然而,郑之南并不觉得,让大家误会他这么做是在自掘坟墓也好。

    免得他这边还没发布新的动向,那边就搞出了同款。

    郑之南故意用不屑陆知易施舍的姿态来麻痹陆知易。

    “陆总的好意心领了,既然你已经是有婚约的人,就不要老是往旧情人这里跑,免得未婚妻知道了误会你我,给彼此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陆知易一次两次都被郑之南不软不硬的给顶回来,他是真的一腔热血想和郑之南再欢好,奈何郑之南一直不给他机会。

    可正因为郑之南这个态度,他就是没办法放下,总觉得得把现在这样的郑之南给吃到嘴里才算彻底的释怀。

    为了能吃到嘴,陆知易一点都不生气他这么做。

    其实他知道郑之南是清高的,当初追郑之南,也破费了一番功夫,但摸到了门道后,也真的很轻松。

    一开始他想用钱吸引到郑之南,但郑之南不屑一顾,反倒被他的一些小心思,小手段给感动了,所以他觉得当初追郑之南很轻松。

    他不知道郑之南这两年发生了什么,有了这样的境遇和这样的变化。

    他现在就想再吃上郑之南这块肉。

    所以他已经打定主意要频繁的来见郑之南,念在旧情,多来几次,郑之南总会心软的。

    为了骗到手,陆知易甚至说出了这样的话。

    “我见到你的那一刻,终于明白,我放不下的人一直是你,关于她的事情,我和家里已经在交涉,我会退婚。”这句话说的特别坚定。

    郑之南想,如果是原主,可能真的会念旧情,也会被陆知易这大骗子说的话给震住吧。

    如果陆知易真的和未婚妻分开了,没准就真的能把原主再次骗到手,毕竟在原主眼里,孩子他更倾向于是陆知易的。

    毕竟和贺兰棠也就那一次,比起陆知易,陆知易的可能性应该更高一点。

    所以因为孩子,加上旧情,加上现在陆知易的表态。

    没立刻信,大概也会心生动摇。

    所以想到这里的郑之南,故意配合的露出了恍惚的表情。

    这个表情让陆知易大喜过望,觉得自己有戏。

    然后郑之南迅速醒过神,露出不为所动的神情说:“不要再演戏了。”

    “什么演戏?这就是我的真心!”

    郑之南垂眸不再看双手撑在办公桌上的陆知易,闻言冷笑一声,把之前知道的线索在此刻引了出来。

    “真心?还以为我是当年那个很好上手的乡下小子,三言两语就能把我骗的像个傻子吗?”

    陆知易在郑之南没说出这番话之前,一直都不知道郑之南当初听到了和他朋友胡吹的话。

    不过还好他心思活泛,立即露出一脸茫然的神情对郑之南说:“之南,你在说什么?我怎么不懂?”

    “只是玩玩而已,一个长得还可以的乡下小子,没花多少钱就让我睡了,怎么都是我值了,别说,滋味儿真不错,你要是有兴趣,等我把他甩了,你去追,特好上手。”郑之南一字一顿,一字不漏的把当年陆知易说给朋友的话又奉还给了陆知易。

    已经猜到的陆知易刚刚只是装个样子,早在郑之南说这句话的时候,他就想到了对策。

    他一巴掌扇在自己的脸上,特别响,特别重,然后语气真诚的来到办公桌后面,对坐在椅子上的郑之南说:“这话我的确说过,我不否认,但当年年少无知,为了一点面子,跟朋友吹牛,这并不是我的真实想法,我那个时候爱你爱的要死,可年龄终是浅,觉得再怎么喜欢一个人也不能掉面子,所以在朋友问起来的时候,我就这样跟对方回复,原谅我当年的无知和死要面子好吗?我们本来就应该在一起,我们是天生一对。”

    “可你不还是和我分开了吗?”分手可不是原主说的。

    陆知易露出伤感的眼神垂眸说:“那个时候我不知道你的消沉是因为听到了我的话,我以为是你不爱我了,所以对我不理不睬,为了最后的一点尊严,我主动跟你说了分手,其实是想让别人觉得,不是你不爱我了,是我先和你分开,多可笑啊,为了面子,我竟然伤害了我最爱的人。”一脸的悔恨。

    “可你现在已经有了新的爱人。”

    陆知易感觉到了郑之南的一丝松动,立即伸手握住郑之南的一只手说:“实话告诉你,当初你应该也听到我和她在一起的事情,我能那么快找到新的恋人,也多亏了你,为了让你生气,我故意去追别人,你别看我们已经订婚了,但我和她从未做过任何亲密的事情,也没上过床。”陆知易这叫偷换概念,明明是白毓不想婚前性行为,反倒让他借此机会理直气壮的说和白毓没有过亲密行为。

    郑之南听完了后,抽回手,语气落寞的说:“已经回不去了,一切都晚了,我已经不是当年你可以随意摆布的傻小子,也没有了再倾心爱一个人的念头,我们不可能的。”

    陆知易觉得自己今天做了这么多,说了这么多,郑之南却还是告诉他回不去了,他决定想个折中的办法和郑之南慢慢来培养感情。

    他说:“对不起,当年的事情对不起。”

    郑之南站起来,离开办公桌,走到了窗前,没回复。

    接着他听到陆知易说:“如果不可能,那可以答应陪我几天吗?不做别的事情,就是随便走一走,算是告别一下曾经的美好回忆,等这件事过去,我再也不会来纠缠你。”

    沉寂了很久的系统忽然发来了一条推进剧情的提示。

    系统:答应陆知易的请求,可推进剧情发展。

    按照郑之南的想法,都断了,何必和旧情人纠纠缠缠,什么陪几天,走走看看,但既然系统说了,答应了是在推进剧情,郑之南也就没有拒绝。

    沉默许久后,淡淡的应下了陆知易的请求。

    陆知易听到郑之南答应,心里松了口气。

    没有再继续死缠烂打,聊表了自己的心意,说如果轻风公司未来有什么困难,他郑之南随时都可以来找他陆知易,就潇洒的离开了轻风公司。

    郑之南等陆知易离开后彻底的卸下了伪装,在办公室里翻了个白眼。

    郑之南不知道的是,陆知易刚走出轻风公司,白毓的哥哥,也就是陆知易的未来大舅子白羌看了个正着。

    只是陆知易因为郑之南应下了他的请求正喜形于色,坐进车里时,根本没注意到对面和朋友站在一起抽烟的白羌。

    白羌是来参加朋友的婚礼,酒店里面人太多,就出来抽根烟。

    没想到就看到了从大厦里走出来,一脸笑意的陆知易。

    白羌对白家的姑爷有过接触,一般情况下陆知易是比较从容的一个人,虽然对白毓温柔体贴,但从来没有像今天他看到的这样笑得像是中了五百万的彩票,走路都带着风。

    白家有钱,白羌上学的时候也是个花钱如流水的主,什么场面没见过,人脉不比陆知易差,所以在妹子和陆知易在一起后,他就拜托朋友打听过陆知易的风评。

    知道他跟男人好过,但有钱人,哪个不爱猎奇,就连他也玩过男人,不过就是尝尝鲜,上男人的确比上女人更刺激,有种满足了征服欲的感觉,但他并不迷恋,尝鲜后,过了那个劲儿就彻底的不在意了。

    但是他这个姑爷可不一样,不是玩,是跟人家正正经经的搞对象,虽然也就是学校几个跟他熟的人知道,大部分人只以为陆知易和那个人是好朋友,他们这种圈里什么花样没见过的,能瞒得住?

    但是他也知道,陆知易早就跟对方分了,那人好像也没留在京都。

    再后来他看陆知易的确是正正经经跟妹妹交往,也就一直没提这茬,不想妹妹心里不舒服,毕竟都是些从前的事情。

    现在他们过得好就行了。

    毕竟陆知易是真的对妹子很上心,不只是嘴上说说而已,他看得出来。

    所以知道陆知易玩过男人的白羌则多了个心眼。

    他觉得陆知易这样有问题,不免就想到了陆知易曾经的那点子事儿。

    上了心的白羌直接联系了两个人,让跟着陆知易,看看他最近都做什么了。

    陆知易对此一无所知,郑之南也无从知晓。

    当陆知易被白羌找人跟上的时候,傅诚则找到个机会,特意挑叔叔傅杭不在家去会友的时候来到书房和父亲聊郑之南的事儿。

    傅诚的父亲傅盛正在看一本之前没空看的书,看到儿子走进来,他合上书,看着他说:“怎么,有事?”

    傅诚也没扭捏,点了点头,一脸凝重的说:“我前两天去接舟舟,看到一个和叔叔年轻时候长得特别像的人,这其实没什么奇怪的,毕竟世界这么大,长得像也正常,但怪就怪在,他不仅长得像,说话的声音也特别像,我如果不去看他,光听到他的声音,我会觉得是叔叔在旁边。”

    傅盛眼眸微微垂下,认真听着傅诚说完,闻言道:“你接着说。”

    “我就是想问问你,我叔叔……当年有没有什么……私生子?有可能是我叔叔的孩子吗?”

    “没可能。”傅盛回答的很确定。

    “为什么?”

    “因为你叔叔当年的恋爱对象是男的,是他的学弟,他也就谈过那一次,本来你叔叔想把他接到国外去生活,但他刚毕业需要外派到非洲那边两年,就让那个男孩好好上大学,等他回来,他不想那个男孩跟着他去吃苦,只是等两年后你叔叔回来,那个男孩去世了,生了挺严重的病,这些事儿我也都是后来才从你叔叔那里知道的,他也不愿意多提。”语气唏嘘。

    傅诚听到父亲这么说,也就歇了那点心思。

    既然是男孩,那就没可能了。

    或许真的是巧合,有长得像的,声音自然也有相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