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0.第一百四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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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作者的宠爱不够哦, 请增加订阅比例宠爱作者吧 林清明白爷爷是照顾他,怕他像上次一样热晕在地里, 很是乖巧得应声,等家里人都走了之后, 就在家打扫鸡棚鸭舍, 等都做完之后,林清蹲坐在院子里的银杏树下, 无聊得扔了一颗石子出去, 看到石子划出一道抛物线, 口中念念有词:“平抛运动,水平方向速度:Vx=V0, 竖直方向速度:Vy=gt, 水平方向位移:x=V0t,竖直方向位移:y=gt2/2……”竟是无聊到开始背起了物理公式。
林清有时候会有些恍惚, 对自己的记忆产生不确信感, 然后就会开始证明公式,因为她觉得可能记忆会骗他, 但是公式不会,公式的正确性代表了他的记忆, 他的脑袋没有出问题。
不过这次还没开始做证明, 家里的门就被打开了,来人是林老汉的发妻, 林清现在的奶奶——刘氏。
“二狗子, 家里就你一人啊?”刘氏今年五十多岁, 在现代来讲也不算年老,但是在这生活极度贫乏的农耕时代,刘氏已经两鬓白发,脸上皱纹也是不少。
“是啊,爷爷他们都去地里了。奶,你等一下,我给您倒杯水去,走了一路累坏了吧。”刘氏今天是去刘家村喝娘家亲戚喜酒去了,本来也邀请了林家其他人,但是这时节忙着农种,根本抽不出时间,所以就刘氏一人作为代表去喝喜酒了。
刘氏接过大瓷碗,把里面的水一饮而尽。这太阳太大了,刘氏吃了饭就回来了,一路上都没停歇,真的是又渴又累。
喝完水之后,对着林清招招手,示意他上前,然后从挎蓝里拿出一个油纸包递给林清:“奶特意给你留的大鸡腿,一会儿自己吃了,别告诉你几个哥哥姐姐。”刘氏从做姑娘起就要强,做事也利落,这家里就连林老汉大部分时候也得听她的,平时做事也是一是一,二是二,对几个儿子媳妇一视同仁,在晚辈眼里也从来不是特别好说话的一个人。
但是刘氏对林清却是特别的好,因为林清小时候几次发烧生病,家里也没银子给他看病,只能靠刘氏从游方郎中那边打听到的一些土办法给林清治病。好多次看林清烧的小脸通红也从不哭闹,反而安慰她,加上林清又是最小的孙子,忍不住偏疼了一些。不过这些偏疼也是暗地里的,在明面上,刘氏治家还是十分公平的。
林清打开油纸包,顿时一股肉香味飘来,口水忍不住往下咽了咽,心底苦笑:上辈子老是吵着减肥,这辈子吃一次肉都难得,还真是风水轮流转啊。
将鸡腿递给刘氏:“奶,我们一起吃吧!我知道这只鸡腿肯定是奶省给我吃的。”农村酒席上,能上一盘鸡肉的肯定是条件不错的人家了,刘氏能从一桌人中抢个鸡腿回来,也是手段了得了。
刘氏从不推拒儿孙们的孝心,从鸡腿上撕下一小块肉塞在自己嘴里笑着道:“好了,剩下的二狗吃吧。”
林清轻轻“嗯”了一声,低下头狠狠咬了一口鸡腿肉,借机眨掉眼里的一点水花。
“奶,今天有啥好玩的事情吗?”林清坐在长条凳上,一边啃鸡腿,一边问刘氏。因为没办法出去,每当家里有人去别的地方,林清总会想法设法打听一些事情,以此拼凑出对这个世界的认知。
刘氏只当小孩好奇心重,也习惯了林清的发问,略带夸张地给林清讲到:“今天是奶娘家的内侄女嫁女儿,乖乖哟,她家女儿可是嫁到镇上去了,听说光礼金就足足给了二十两银子呢!所以今天这喜酒啊也是办的风风光光的,桌上菜可好了,鸡鸭鱼肉基本上都全了!要不然奶可抢不上这鸡腿。”说完还有些调皮的朝林清眨了眨眼睛。
林清“噗嗤”一笑,对刘氏伸了个大拇指:“奶最厉害!那新娘子漂亮吗?”林清继续引导着话题,希望能听到刘氏讲更多的一些东西。
“新娘子嘛,当然是最漂亮的!一整套的头面戴下来,真真是漂亮!以后奶也给咱家二娃子娶一个一样漂亮的新娘子!而且,我听说新娘子出嫁前,还放心不下家里的小弟,让她娘拿出一部分彩礼银子送她小弟去上私塾呢!这刘老三家的闺女倒是真真有远见的,她弟弟长得瘦弱,以后地里肯定是干不动的,若是能读上两年书,以后去镇上做个账房或者去药房做个伙计,那都是使得的。”
林清直接忽视了新娘子那一段,心神被后面读书的内容吸引住了。
林清今年已经六岁,在这个时代六岁也到了开蒙的年龄,可是家里却从来没有说过送他去读书这个事情,且观他上头三个堂兄,也没有一个说去上学的,所以林清也从来没有提过。
林清一直记得林家村有个女人因为偷人犯了族规,被村里的族老判了沉塘,那时林清才刚刚三岁,但是却一直铭记于心,让他胆寒,也让他警惕——这是一个宗族礼法大过国家律法的偏远乡村,异端容易被抹杀的地方,自此之后他的与众不同一直被他竭尽全力的收敛着。
但是此时,听到刘氏终于说到了读书这个话题,林清的精神一震,接着这个话题道:“奶,读书有这么好吗?”
刘氏点头笑道:“那可不!那戏文里都唱了,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那些会读书的啊,可都是天上文曲星下凡!那些当大官的,哪一个不是读书人出身!”
林清心里长舒了一口气,不是反对读书就好,于是立马试探着说:“奶,那让我也去读书吧,二狗子也要读很多书,做大官,做大官就有钱了,到时候给奶天天买鸡腿吃!”
刘氏的笑容瞬时隐去了,眉头微微皱起,微微下垂的眼睛有些审视着看了一会儿林清,忽而又叹了口气:“狗子啊,读书好是好,但是读书费银子啊!上私塾一年就得二两银子得费用,书肆里随意一本书都得半两银子,最差的笔墨纸砚一套也得一两多,咱家没那读书人的命啊!”说完站起身来,也不去理会林清纠结的小脸,嘀咕了一声“得去准备晚饭了”,朝着灶房走去。
没读书人的命,却有读书人的心。
林清心里飞快地算了一笔账,一年学费七七八八加起来最少也得六两银子,如今整个林家一年到头除了温饱,根据之前他换算的粮价和张氏平时偶尔透露的信息,爷奶那边能结余的银子也不过五两,这是十三亩田地给林家带来的收入。三房还没有分家,但是在农闲的时候,会做一些活计,这些不用上交给爷奶,上次偷看了张氏的小金库,这么多年也就攒了七两银子多一点。
确实,想要读书,对这个家庭来讲,无异于背一座大山在身上。
这里也没有助学贷款一说,想要获取本土的知识,想要寻找一个出路,实在是难!
可林清看了一下自己的小身板,感觉自己和刘氏说的那个新娘的弟弟一般无二:长得瘦弱,干不动地里的活。如果自己这具身体本身就壮实有力气那他还可以等等,但是这么体弱的身体,又没有营养补充,本身就有点发育不良,等到再过两年,林清肯定是要跟着一起下田的,到时候干不动活不说,万一生病,可是拖累了这个家庭,自己估计也是英年早逝的命。
林清想来想去,还是觉得读书才是自己目前唯一的出路。
可是要怎样才能说服家里人同意他读书呢?
“这是我和同窗张立学在张家村后山发现的,一共有两株,只不过另一株张立学拔的时候把须子给弄坏了。”林清尽量将表情显得无辜一些,推说给张立学的原因也是不希望林三牛追究他怎么知道人参这个事情。
其实这倒是林清乱担忧了,林三牛一点都没怀疑林清为何知道人参,毕竟他儿子可是读书一日千里的小神童,兴许荀夫子讲课时候提到过,这娃就记住了。
这就是读书给林清带来的第一个好处——不会因为年幼,说的话都被无视,就算有心帮一把家里,也不会有人听从他的意见。然而读了书就不同了,乡人一向对读书人的敬仰会让他们不知不觉间对读过书的人讲的话更加慎重对待一些。
林三牛有些兴奋又有些忐忑,仿佛天上突然掉下了两个金锭给他捡到了,呼吸都渐渐粗重起来——这再怎么样,两株人参也能换来十几两银子,整个林家拼死拼活一年所有人加起来也不过只能结余七八两银子。这不是一笔飞来横财是什么?
那游方郎中的话林三牛也一直记得:“这人参啊,一般人家可是吃不起的,最差的人参也得十几两银子啊!”
当时林三牛为了林清的体弱多病头疼不已,一心想把自己的娃往壮实了养,百般恳求那郎中想知道什么药可以做到,那郎中或许是吃了点酒,兴头也上来了,才给他说了一番。
林三牛抓住书袋的手微微有些颤抖,过了半晌才蹲下身子,眼睛注视着林清小声道:“狗子,这人参是你捡着的,那就是你的。你也别声张,家里头谁也别说!到时候爹弄碗参汤给你喝,这喝了参汤你这身体就能倍儿棒!”
林清听了当场就愣住了,在他的设想中,一直是卖了这两株人参换钱,从来没有想过是自己把它吃了补身体。
家里的情况林三牛再清楚不过,因为林清读书的事,昨天还闹的有些不欢而散,其实说白了无非就是钱的事情。把这两株人参卖了换来的钱,可以很好的解决这次家庭危机,改善一下家人的生活。可是林三牛在经过一番挣扎之后,想到的却是让他补身体!
对作者的宠爱不够哦, 请增加订阅比例宠爱作者吧 林清明白爷爷是照顾他,怕他像上次一样热晕在地里, 很是乖巧得应声,等家里人都走了之后, 就在家打扫鸡棚鸭舍, 等都做完之后,林清蹲坐在院子里的银杏树下, 无聊得扔了一颗石子出去, 看到石子划出一道抛物线, 口中念念有词:“平抛运动,水平方向速度:Vx=V0, 竖直方向速度:Vy=gt, 水平方向位移:x=V0t,竖直方向位移:y=gt2/2……”竟是无聊到开始背起了物理公式。
林清有时候会有些恍惚, 对自己的记忆产生不确信感, 然后就会开始证明公式,因为她觉得可能记忆会骗他, 但是公式不会,公式的正确性代表了他的记忆, 他的脑袋没有出问题。
不过这次还没开始做证明, 家里的门就被打开了,来人是林老汉的发妻, 林清现在的奶奶——刘氏。
“二狗子, 家里就你一人啊?”刘氏今年五十多岁, 在现代来讲也不算年老,但是在这生活极度贫乏的农耕时代,刘氏已经两鬓白发,脸上皱纹也是不少。
“是啊,爷爷他们都去地里了。奶,你等一下,我给您倒杯水去,走了一路累坏了吧。”刘氏今天是去刘家村喝娘家亲戚喜酒去了,本来也邀请了林家其他人,但是这时节忙着农种,根本抽不出时间,所以就刘氏一人作为代表去喝喜酒了。
刘氏接过大瓷碗,把里面的水一饮而尽。这太阳太大了,刘氏吃了饭就回来了,一路上都没停歇,真的是又渴又累。
喝完水之后,对着林清招招手,示意他上前,然后从挎蓝里拿出一个油纸包递给林清:“奶特意给你留的大鸡腿,一会儿自己吃了,别告诉你几个哥哥姐姐。”刘氏从做姑娘起就要强,做事也利落,这家里就连林老汉大部分时候也得听她的,平时做事也是一是一,二是二,对几个儿子媳妇一视同仁,在晚辈眼里也从来不是特别好说话的一个人。
但是刘氏对林清却是特别的好,因为林清小时候几次发烧生病,家里也没银子给他看病,只能靠刘氏从游方郎中那边打听到的一些土办法给林清治病。好多次看林清烧的小脸通红也从不哭闹,反而安慰她,加上林清又是最小的孙子,忍不住偏疼了一些。不过这些偏疼也是暗地里的,在明面上,刘氏治家还是十分公平的。
林清打开油纸包,顿时一股肉香味飘来,口水忍不住往下咽了咽,心底苦笑:上辈子老是吵着减肥,这辈子吃一次肉都难得,还真是风水轮流转啊。
将鸡腿递给刘氏:“奶,我们一起吃吧!我知道这只鸡腿肯定是奶省给我吃的。”农村酒席上,能上一盘鸡肉的肯定是条件不错的人家了,刘氏能从一桌人中抢个鸡腿回来,也是手段了得了。
刘氏从不推拒儿孙们的孝心,从鸡腿上撕下一小块肉塞在自己嘴里笑着道:“好了,剩下的二狗吃吧。”
林清轻轻“嗯”了一声,低下头狠狠咬了一口鸡腿肉,借机眨掉眼里的一点水花。
“奶,今天有啥好玩的事情吗?”林清坐在长条凳上,一边啃鸡腿,一边问刘氏。因为没办法出去,每当家里有人去别的地方,林清总会想法设法打听一些事情,以此拼凑出对这个世界的认知。
刘氏只当小孩好奇心重,也习惯了林清的发问,略带夸张地给林清讲到:“今天是奶娘家的内侄女嫁女儿,乖乖哟,她家女儿可是嫁到镇上去了,听说光礼金就足足给了二十两银子呢!所以今天这喜酒啊也是办的风风光光的,桌上菜可好了,鸡鸭鱼肉基本上都全了!要不然奶可抢不上这鸡腿。”说完还有些调皮的朝林清眨了眨眼睛。
林清“噗嗤”一笑,对刘氏伸了个大拇指:“奶最厉害!那新娘子漂亮吗?”林清继续引导着话题,希望能听到刘氏讲更多的一些东西。
“新娘子嘛,当然是最漂亮的!一整套的头面戴下来,真真是漂亮!以后奶也给咱家二娃子娶一个一样漂亮的新娘子!而且,我听说新娘子出嫁前,还放心不下家里的小弟,让她娘拿出一部分彩礼银子送她小弟去上私塾呢!这刘老三家的闺女倒是真真有远见的,她弟弟长得瘦弱,以后地里肯定是干不动的,若是能读上两年书,以后去镇上做个账房或者去药房做个伙计,那都是使得的。”
林清直接忽视了新娘子那一段,心神被后面读书的内容吸引住了。
林清今年已经六岁,在这个时代六岁也到了开蒙的年龄,可是家里却从来没有说过送他去读书这个事情,且观他上头三个堂兄,也没有一个说去上学的,所以林清也从来没有提过。
林清一直记得林家村有个女人因为偷人犯了族规,被村里的族老判了沉塘,那时林清才刚刚三岁,但是却一直铭记于心,让他胆寒,也让他警惕——这是一个宗族礼法大过国家律法的偏远乡村,异端容易被抹杀的地方,自此之后他的与众不同一直被他竭尽全力的收敛着。
但是此时,听到刘氏终于说到了读书这个话题,林清的精神一震,接着这个话题道:“奶,读书有这么好吗?”
刘氏点头笑道:“那可不!那戏文里都唱了,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那些会读书的啊,可都是天上文曲星下凡!那些当大官的,哪一个不是读书人出身!”
林清心里长舒了一口气,不是反对读书就好,于是立马试探着说:“奶,那让我也去读书吧,二狗子也要读很多书,做大官,做大官就有钱了,到时候给奶天天买鸡腿吃!”
刘氏的笑容瞬时隐去了,眉头微微皱起,微微下垂的眼睛有些审视着看了一会儿林清,忽而又叹了口气:“狗子啊,读书好是好,但是读书费银子啊!上私塾一年就得二两银子得费用,书肆里随意一本书都得半两银子,最差的笔墨纸砚一套也得一两多,咱家没那读书人的命啊!”说完站起身来,也不去理会林清纠结的小脸,嘀咕了一声“得去准备晚饭了”,朝着灶房走去。
没读书人的命,却有读书人的心。
林清心里飞快地算了一笔账,一年学费七七八八加起来最少也得六两银子,如今整个林家一年到头除了温饱,根据之前他换算的粮价和张氏平时偶尔透露的信息,爷奶那边能结余的银子也不过五两,这是十三亩田地给林家带来的收入。三房还没有分家,但是在农闲的时候,会做一些活计,这些不用上交给爷奶,上次偷看了张氏的小金库,这么多年也就攒了七两银子多一点。
确实,想要读书,对这个家庭来讲,无异于背一座大山在身上。
这里也没有助学贷款一说,想要获取本土的知识,想要寻找一个出路,实在是难!
可林清看了一下自己的小身板,感觉自己和刘氏说的那个新娘的弟弟一般无二:长得瘦弱,干不动地里的活。如果自己这具身体本身就壮实有力气那他还可以等等,但是这么体弱的身体,又没有营养补充,本身就有点发育不良,等到再过两年,林清肯定是要跟着一起下田的,到时候干不动活不说,万一生病,可是拖累了这个家庭,自己估计也是英年早逝的命。
林清想来想去,还是觉得读书才是自己目前唯一的出路。
可是要怎样才能说服家里人同意他读书呢?
“这是我和同窗张立学在张家村后山发现的,一共有两株,只不过另一株张立学拔的时候把须子给弄坏了。”林清尽量将表情显得无辜一些,推说给张立学的原因也是不希望林三牛追究他怎么知道人参这个事情。
其实这倒是林清乱担忧了,林三牛一点都没怀疑林清为何知道人参,毕竟他儿子可是读书一日千里的小神童,兴许荀夫子讲课时候提到过,这娃就记住了。
这就是读书给林清带来的第一个好处——不会因为年幼,说的话都被无视,就算有心帮一把家里,也不会有人听从他的意见。然而读了书就不同了,乡人一向对读书人的敬仰会让他们不知不觉间对读过书的人讲的话更加慎重对待一些。
林三牛有些兴奋又有些忐忑,仿佛天上突然掉下了两个金锭给他捡到了,呼吸都渐渐粗重起来——这再怎么样,两株人参也能换来十几两银子,整个林家拼死拼活一年所有人加起来也不过只能结余七八两银子。这不是一笔飞来横财是什么?
那游方郎中的话林三牛也一直记得:“这人参啊,一般人家可是吃不起的,最差的人参也得十几两银子啊!”
当时林三牛为了林清的体弱多病头疼不已,一心想把自己的娃往壮实了养,百般恳求那郎中想知道什么药可以做到,那郎中或许是吃了点酒,兴头也上来了,才给他说了一番。
林三牛抓住书袋的手微微有些颤抖,过了半晌才蹲下身子,眼睛注视着林清小声道:“狗子,这人参是你捡着的,那就是你的。你也别声张,家里头谁也别说!到时候爹弄碗参汤给你喝,这喝了参汤你这身体就能倍儿棒!”
林清听了当场就愣住了,在他的设想中,一直是卖了这两株人参换钱,从来没有想过是自己把它吃了补身体。
家里的情况林三牛再清楚不过,因为林清读书的事,昨天还闹的有些不欢而散,其实说白了无非就是钱的事情。把这两株人参卖了换来的钱,可以很好的解决这次家庭危机,改善一下家人的生活。可是林三牛在经过一番挣扎之后,想到的却是让他补身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