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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贵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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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次日。

    朝阳初升,紫色东来。

    沈凌的皮肤上泛着晶莹剔透的光芒,周身淡淡白色的气运正在缓慢的涌入沈凌的身体里。

    沈凌在晨曦的照耀下,通体犹如水晶一样通透,认真的一看,甚至可以看清楚皮肤下的血管,和沈凌体内的一股紫气。

    沈凌突然睁开眼,在极远的东方有一股淡淡的紫气被引入沈凌的眼睛里,汇聚到体内的紫气里。

    他双手朝下,渐渐停下了夺天造化决。

    “终于稳定了玉肤了。”

    沈凌挥动双臂,周身泛着白玉一样的光芒。

    “果然,玉肤一成,全身都将变得跟玉石一般坚.硬。”

    现在沈凌的身体素质,普通的刀剑砍他已经没有多大的效果了。当然,除了那种绝世的宝刀和宝剑。

    因为一般的绝世宝刀,除了材质不一般,更重要的是,一般都混入铸剑者的意念,那种特殊的能力可以和玄力有的一拼。

    像西方的一些秘密组织里,都有一些超能力者。他们跟东方的玄力不同,但是相同的是,他们都拥有着令普通人羡慕和畏惧的力量。

    这些超能力者的身份虽然极其保密,但是还是有人知道他们的存在。

    要不然蜘蛛侠,美国队长,绿巨人的原型是哪里来的。

    沈凌目视前方,有着一股对天地对抗的气势。

    昨天晚上,沈凌一家差不多称得上彻夜未眠。

    昨天的珍珠差不多卖出五千颗,像雪花珍珠这样名贵的珍珠一颗差不多按两百卖出了。

    就昨天一天,沈家就已经赚了二十万。

    沈建国昨晚喝了很多,就连滴酒不沾的田晓云,也是喝了几杯。

    大家高高兴兴的弄了桌子的菜,就连沈建国平时过年才喝的老白干都拿了出来。

    沈家确实应该开心,二十万那!沈家一年的收入不过只有四五万,可是昨天一天就赚了二十万。

    沈建国喝多了,老泪纵横。

    似乎把这些年受得气一下全部都吐露了出来。

    想当初沈凌不在家,老两口累死累活还要被甄竹那个混蛋打压,老两口心里满是怨气,可是那又怎么样。

    老两口加起来一百几十岁了,难道跟甄竹手底下的小混混打架吗?

    可是昨天沈凌不仅赚了二十万,而且还断了甄竹的收购来源,沈建国当然高兴的不得了。

    昨晚是沈凌第一次看见沈建国哭,就连沈凌离家千里要去当兵的时候,沈建国也是眼眶微红,没有哭出来。

    看着沈建国哭的样子,沈凌除了安慰自责还有的是,无穷无尽的怒火。

    他仔细一想,朱琴的被迫害和沈建国这几年的被打压,无论是哪一个,沈凌都已经有了必杀甄竹的决心。

    朱胖子和朱琴也都喝了很多,纷纷的说出了这几年的自己不幸的经历。

    朱胖子拿起酒杯,对沈凌鞠了一躬,一饮而尽。眼泪就不争气的掉了下来。

    沈凌慢慢喝了一杯酒,想想这几年的经历。凭借自己的努力,拿了军榜第一,却因为背景原因,没有入选利剑小队,更是遭到了苗云轩的迫害,让沈凌提前结束了自己热爱的军旅生活。

    想到这里,沈凌的美瞳下,有浓浓的紫意正在流转,就像九幽之下的气死一样骇人。

    可是现在已经完全改变了,沈凌踏入修真之路那一刻开始,这天下注定要为沈凌一人天翻地覆,注定要为沈凌一人风起云涌。

    沈凌收回思绪,朝沈家大堂走去。

    沈凌一到沈家大堂,就看见村里的珍珠农们,纷纷想跟沈建国签合同,将自己家的珍珠场承包给沈家,每年拿点分红就可以了。

    村里的珍珠农们,不去找沈凌,是因为大家都知道,沈家现在是个香馍馍,谁都想插一脚。

    大家跟沈凌不熟,所以大家都想从沈建国这里打开一个缺口。

    沈建国年近古稀,当然明白这些人的用意。随即就对沈凌说,“小凌,要不然让他们都合股吧!”

    其实沈建国想多了,沈凌现在就是要做大做强,就算他们不来找沈凌,沈凌也会去找他们的。

    “好呀!大家的意思我都懂,大家去找朱琴吧!每个人都可以入股。”

    沈凌对他们说。

    一个小时后,那些珍珠农们都开开心心的走了。

    朱琴也抱着一堆整齐的文件向沈凌走过来,“这些是我们签的合同,你过过目吧!”

    沈凌摆了摆手,“不用了。我相信你,你觉得可以就可以。”

    朱琴听沈凌这样说,打心里的开心。

    “哦。对了。我们大概签了五百亩,我们应该要去买一些珠母了。”

    朱琴突然说。

    “五百亩!”沈凌没有想到居然会有这么多。

    毕竟沈家以前和朱胖子和起来也不过十五亩。

    “嗯。好的!”

    “我等会就进城买珠母,还有去看看小瑜,你有没有什么要交代的。”

    沈凌扭过头对朱琴说。

    朱琴一听他要去看小瑜,心里异常的开心。

    因为朱琴当初遇到沈凌时,沈凌就救她出了火坑。而且,沈凌参过军,让沈凌身上有股不一样的吸引力。

    看着沈凌越来越晶莹的脸,朱琴不可置否,她是喜欢上了沈凌。

    可是她是寡妇又带着一个孩子,就算沈凌不介意她是寡妇,但是前夫的孩子确实让人很难接受。

    现在听到沈凌要去找小瑜,朱琴的心里不知道是有多高兴。

    朱琴摇了摇头,“没有什么要交代的,叫她按时吃药,按时休息就好了。”

    “嗯。那我现在先走了。”

    说完沈凌就出了门。

    这个时候,天福珠宝公司。

    一个金发碧眼的贵妇正端坐在叶轻语的办公桌前。

    那位贵妇,体态优雅,气质超然,脖子上正戴着天福珠宝公司最近刚刚定制完成的黑珍珠项链。

    “叶总裁,这条项链实在让我太喜欢了。尤其是这颗黑珍珠,我真的很喜欢很喜欢它。这次过来,我可是要好好的谢谢你的。”

    贵妇说的是一口标准的普通话,最主要的是,她面对叶轻语事,不骄不躁,神态自若,明眼人一看就知道她肯定来历不凡,而且掌权多年。

    “哈哈。张夫人过奖了。不用谢我,这颗黑珍珠是别人送的。要谢,也是应该谢谢他。”

    叶轻语轻笑着说。

    她其实可以完全接下这份谢意,只不过她是为了把这位来历不凡的贵妇引荐给沈凌认识才这么说的。

    贵妇优雅的一笑,似乎洞察了叶轻语的心思,微笑的说。

    “看来那人对叶总裁来说应该很重要吧!要不然也不值得叶总裁这般用心。”

    叶轻语一听,双颊发红。

    贵妇一看,“哈哈。我还真要见见这位连叶总裁都牵挂的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