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9章 大战血杀营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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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量吧!”
李怀风心中一暖,脸上却没表现太多,帽檐压低不声不响走了出去。
血杀营寨喽啰颇多,大概有五六百,但,他们毕竟不是正规军,管理非常松懈,很多人以吸毒为生,整天醉生梦死,没有任务的时候只顾玩乐。
李怀风轻车熟路走到仓库附近,一队卫兵共八人正在门口抽烟打屁,见李怀风走近,才打量他一眼,感觉陌生,手中的枪立刻端起。
李怀风面带微笑,手中军刺一挥立刻洞穿一人咽喉,手枪举起,砰砰砰,连开四枪,枪枪命中敌人头部。
“来吧,让暴风雨来的更猛烈些吧!”风哥仰天狂吼,抓过一人身体挡在身前,拔出对方腰间手雷,砰的一声,在另外三个人脚下炸响。
今日,注定血流成河,谨用敌人的鲜血,缅怀当年、现在,与敌人拼杀中死去的战士们。
这边响起的战火,立刻惊醒营寨中的恶魔们。
“敢在我血鹰地盘捣乱,我要将他五马分尸,给我打!”鹰爷勃然大怒,亲自操刀准备开战。
他看见对方只有一人,没认出是谁,料想是之前被自己抓住的两人同伙,一点也没往李怀风身上联想,毕竟,牢房层层看守,对方怎么有机会逃跑。
足足一百号人马,朝那里快速围去,他们不敢开枪、扔手雷,担心引燃里面的炸药。
但,他们不敢,风哥却敢。
他来到仓库中,看到里面足足两箱子手雷,手榴弹,还有十几捆土制炸药。
“真他娘的爽,这么多鞭炮,够把这里夷为平地了吧!”
李怀风左手抓起一把机关枪,对着墙壁、棚顶一轮扫射,将仓库打出足够大窟窿。
右手拎起一箱手雷,咯嘣一声,牙齿咬掉拉环,静待两秒钟,手臂猛地一挥,扔出去七八十米远,顷刻在人群中爆炸。
横七竖八,残肢断腕,血肉模糊,满天飞舞,为这个神圣的日子,增添了蓬勃向上的喜气。
“来来来,老子要玩套圈了,看看下一个是谁!”
李怀风哈哈大笑,觉得扔得不过瘾,干脆把箱子放在地上,两手抓起四颗手雷,咯嘣咯嘣,大拇指快速将拉环弹飞,像是丢手绢一样,朝敌人扔去。
营寨很大,足够这里面的小伙伴尽情玩耍,可此时看来却很小。
风哥百米距离之内,只有几十号血肉模糊的尸体,除此之外,寸草不生。
那些狰狞不可一世的魔鬼,全都畏缩跑去营寨另一边,无人敢上前半步。
太可怕了,这是比魔鬼还要可怕的死神,他简直是随意夺取人命的判官,剑眸所指,惨绝人寰。
这些敢于赌命的变态们,心里第一次生出歇斯底里的惧怕。
“都给我冲,谁后退,我就毙了谁!”
鹰爷怒气滔天,从没有人敢在自己大本营撒野,更没有人可以在自己手下逃生,他砰砰两枪,干死准备逃窜的两个手下。
“给我炸掉那里,搞死他!”
鹰爷豁出去了,心痛且不甘,他真的不好意思说出口,在自己大本营捣乱的居然只有一个男人,这事传出去,今后面子往哪搁?
手下们听到这个命令,干咽一口,纷纷举起枪,冲锋上前。
风哥慧眼如炬,抄起一把重型冲锋枪,肩膀挎着三圈子弹,重达一百二十多斤的武器装备,放在他身上好似学生的小书包,没带来一点影响。
他双腿急点,肩膀撞断竹墙,身体就地一滚,起身同时,啪啪啪,一轮扫射,干掉西南,西北,塔楼上四名枪手。
随后,砰的一声,十平米的仓库顷刻爆炸,狭小的空间,却带来了声威骇人的爆炸力,一团蘑菇云般的气浪冲天而起,方圆三十米内寸草不生。
“去死吧,垃圾,跟我血鹰斗没有好下场,我视你们华夏军人如狗!”
鹰爷哈哈大笑,朝天开枪以示庆祝。
然而,爆炸声刚刚过去三秒,只见火光之中,一个豹一样的人影,带着风一样的速度窜出火海。
他的背部被碎石子和弹药残片划出触目惊心的血痕,裤子破了一大块,看起来下场极惨。
可奔跑的速度却丝毫没受影响,反而快的惊人,无数喽啰见到李怀风还没死,心胆剧颤,心说:这不是人,是超人。
李怀风就地一个翻滚,来到一个民宅后面,砰砰砰,重型机枪喷吐让人畏惧的火舌,最前方两排喽啰,身子不停抽搐,应声倒地。
手枪的有效射程是50米左右,冲锋枪的有效射程在150—200米,这是对普通武器而言。
血杀营寨中的这些人,一半用的是早已淘汰的劣质武器,手中有好枪的也在有效射程之外,构不成威胁。
然而,风哥手中这把重型机枪却是个例外,枪锋所指,所向披靡,但凡有敢靠近一步者,必然惨死乱枪之下。
咔擦咔擦,李怀风单手更换弹药,拆解、上膛,两个呼吸完成,眼花缭乱。
“开车,给我撞死他,抄家伙把他射成灰!”
“尽量吧!”
李怀风心中一暖,脸上却没表现太多,帽檐压低不声不响走了出去。
血杀营寨喽啰颇多,大概有五六百,但,他们毕竟不是正规军,管理非常松懈,很多人以吸毒为生,整天醉生梦死,没有任务的时候只顾玩乐。
李怀风轻车熟路走到仓库附近,一队卫兵共八人正在门口抽烟打屁,见李怀风走近,才打量他一眼,感觉陌生,手中的枪立刻端起。
李怀风面带微笑,手中军刺一挥立刻洞穿一人咽喉,手枪举起,砰砰砰,连开四枪,枪枪命中敌人头部。
“来吧,让暴风雨来的更猛烈些吧!”风哥仰天狂吼,抓过一人身体挡在身前,拔出对方腰间手雷,砰的一声,在另外三个人脚下炸响。
今日,注定血流成河,谨用敌人的鲜血,缅怀当年、现在,与敌人拼杀中死去的战士们。
这边响起的战火,立刻惊醒营寨中的恶魔们。
“敢在我血鹰地盘捣乱,我要将他五马分尸,给我打!”鹰爷勃然大怒,亲自操刀准备开战。
他看见对方只有一人,没认出是谁,料想是之前被自己抓住的两人同伙,一点也没往李怀风身上联想,毕竟,牢房层层看守,对方怎么有机会逃跑。
足足一百号人马,朝那里快速围去,他们不敢开枪、扔手雷,担心引燃里面的炸药。
但,他们不敢,风哥却敢。
他来到仓库中,看到里面足足两箱子手雷,手榴弹,还有十几捆土制炸药。
“真他娘的爽,这么多鞭炮,够把这里夷为平地了吧!”
李怀风左手抓起一把机关枪,对着墙壁、棚顶一轮扫射,将仓库打出足够大窟窿。
右手拎起一箱手雷,咯嘣一声,牙齿咬掉拉环,静待两秒钟,手臂猛地一挥,扔出去七八十米远,顷刻在人群中爆炸。
横七竖八,残肢断腕,血肉模糊,满天飞舞,为这个神圣的日子,增添了蓬勃向上的喜气。
“来来来,老子要玩套圈了,看看下一个是谁!”
李怀风哈哈大笑,觉得扔得不过瘾,干脆把箱子放在地上,两手抓起四颗手雷,咯嘣咯嘣,大拇指快速将拉环弹飞,像是丢手绢一样,朝敌人扔去。
营寨很大,足够这里面的小伙伴尽情玩耍,可此时看来却很小。
风哥百米距离之内,只有几十号血肉模糊的尸体,除此之外,寸草不生。
那些狰狞不可一世的魔鬼,全都畏缩跑去营寨另一边,无人敢上前半步。
太可怕了,这是比魔鬼还要可怕的死神,他简直是随意夺取人命的判官,剑眸所指,惨绝人寰。
这些敢于赌命的变态们,心里第一次生出歇斯底里的惧怕。
“都给我冲,谁后退,我就毙了谁!”
鹰爷怒气滔天,从没有人敢在自己大本营撒野,更没有人可以在自己手下逃生,他砰砰两枪,干死准备逃窜的两个手下。
“给我炸掉那里,搞死他!”
鹰爷豁出去了,心痛且不甘,他真的不好意思说出口,在自己大本营捣乱的居然只有一个男人,这事传出去,今后面子往哪搁?
手下们听到这个命令,干咽一口,纷纷举起枪,冲锋上前。
风哥慧眼如炬,抄起一把重型冲锋枪,肩膀挎着三圈子弹,重达一百二十多斤的武器装备,放在他身上好似学生的小书包,没带来一点影响。
他双腿急点,肩膀撞断竹墙,身体就地一滚,起身同时,啪啪啪,一轮扫射,干掉西南,西北,塔楼上四名枪手。
随后,砰的一声,十平米的仓库顷刻爆炸,狭小的空间,却带来了声威骇人的爆炸力,一团蘑菇云般的气浪冲天而起,方圆三十米内寸草不生。
“去死吧,垃圾,跟我血鹰斗没有好下场,我视你们华夏军人如狗!”
鹰爷哈哈大笑,朝天开枪以示庆祝。
然而,爆炸声刚刚过去三秒,只见火光之中,一个豹一样的人影,带着风一样的速度窜出火海。
他的背部被碎石子和弹药残片划出触目惊心的血痕,裤子破了一大块,看起来下场极惨。
可奔跑的速度却丝毫没受影响,反而快的惊人,无数喽啰见到李怀风还没死,心胆剧颤,心说:这不是人,是超人。
李怀风就地一个翻滚,来到一个民宅后面,砰砰砰,重型机枪喷吐让人畏惧的火舌,最前方两排喽啰,身子不停抽搐,应声倒地。
手枪的有效射程是50米左右,冲锋枪的有效射程在150—200米,这是对普通武器而言。
血杀营寨中的这些人,一半用的是早已淘汰的劣质武器,手中有好枪的也在有效射程之外,构不成威胁。
然而,风哥手中这把重型机枪却是个例外,枪锋所指,所向披靡,但凡有敢靠近一步者,必然惨死乱枪之下。
咔擦咔擦,李怀风单手更换弹药,拆解、上膛,两个呼吸完成,眼花缭乱。
“开车,给我撞死他,抄家伙把他射成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