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 请求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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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与这些人的谈话中,余乐大致了解了一下他们的经历。
他们两条船,一共七人,包括表姐陆琳与那位找儿子的孔莉晴在内,六女一男。
两条船,是在海上飘流了两日之后才互相见上的。
当时是陆琳、孔莉睛、吴青兰一条船。李志、沈娟、韦慧云、郭碧妍乘另一条船。
两条船汇合一处后,就互相照应,随波逐流,最后很幸运地都登了岸。
可登陆的地方,却是一片盐碱化的荒滩,饮食短缺。没奈何,在那地方呆了一天之后,因为没有足够的淡水,最后不得不往内陆迁移。
不料在迁徙过程中,又遇到了狼群袭击,双方战斗中,李志带领女人们,打死了其中两只小的。
这下就与这个狼群结下死仇了,此后每天一入夜,狼群就会跑营地来进行骚扰,几乎每晚必至。
李志他们开始还组织女人们进行阻击。但终究不堪这每天一次的折腾,于是决定继续迁移。这样,才花了好几天工夫,迁移到现在这个地点,重新落居下来。
原来,他们也跟余乐和苏舞一样,遇到狼了!
那个叫韦慧云的女人,腿还给狼咬了一口,伤了好久,现在才有些痊愈了,但走路时还是有些跛。
这个,她刚才从屋子里走出来时,余乐倒是看到了,猜到她腿上有伤。
接着余乐就向她们打听起他表姐的事,这是他眼下最关心的问题了。
询问表姐有没有发生过什么意外,这段时间来精神状态怎么样之类的。
听李志和这些女人们说,陆琳算是一个挺厉害的女人了,反正在她们这群女人中,属于女强人一枚。自己动手能力非常强,有那么点儿巾帼不让须眉的味道,打死的两只幼狼中,有一只就是她的战果。
她还向李志学习了不少的生存技能,如捕猎、采食野果野菜、找水源什么的,反正独立生存不会是太大的问题的,这也是她为什么敢离开这个队伍,出去找人的底气。
李志这个人,是个电气工程师,今天三十三岁,因为受公司安排,去美国主持一组电机的调试安装工作,这才有了这趟出差。
李志平时喜欢野外旅行,学过了不少的丛林生存经验,正是凭借这份技能,他才能带着六个女人,在这个丛林里生存下来。
照这么说,余乐还得感谢这位工程师的,这段时间来,陆琳应该也没少受他的照顾。
在荒山野外,一个男人的作用太大了,尤其是一个有野外经验的男人,那简直就是别人性命的倚靠。
要不是他,陆琳和这里的这些女人,恐怕真不一定能活到现在。
从这些女人对李志的态度,余乐也能感受得到,这些女人都很尊敬他。把他当成了这个队伍的领袖人物。
那个找儿子的孙莉晴,余乐也顺道打听了一下,以免日后遇是了认不出来。
原来这女人已经四十多岁了,个子不是很高,一米五不到,长着一头白发,是她身上最明显的特征。
听沈娟等人说,她的头发,不是原本就白的。而是这段时间,思念儿子,给愁白的。
反正就是挺凄苦的一个女人。
她的儿子叫赵天天,正是当时那刻在石头上的名字之一。年纪不大,才十三岁。
当初船要沉时,船上一片混乱,她还弄不明白是怎么回事,她与她儿子就被恐慌的人群冲散了,之后怎么找都找不回来。
最后船差不多完全淹没的时候,船保也顾不上了,见她一个女人还在这里晃悠,直接就把她塞上救生艇,给送走了。
余乐道:“她儿子才十三岁,既然是未成年,应该会被优先处理吧,估计早就被安排走了。”
沈娟道:“我们也是这么安慰她的。但当时那情况,那海浪,就算被送走了又怎样,像我们这种能逃出来的,都是老天开眼了。死在海浪中的,都不知道有多少呢。”
孙莉晴自己也觉得她那儿子生还的机会不大,因此才生生把头发给愁白。不过做母亲的,没亲眼看到自己儿子的尸体,总还是留着一点希望,来自我催眠的。
她没事就向人念叨她儿子,要别人陪她一起去寻找。正好这时陆琳也很挂念余乐,想要打探他的消息。
两人这么商量着,最后就决定一起离开了。
除了她俩之外,这个队伍中,还有另外两个人,也是与亲人失去联络了的。
一个是韦慧云,一个是郭碧妍。
韦慧云是被狼咬伤了脚,不便走动,同时船难那天,又亲眼看到她的父亲韦国福从几十米高的船上摔下水中,存活的机率基本为零,这才放弃了与陆琳一起出去找人的念头。
郭碧妍则是丢了她的姐姐郭碧玉,不过她胆子小,没有掺和到去找人的这个计划之中,又听李志解说了其中的危险与艰辛,就更加不敢离开这个大部队了,毕竟她也依赖李志这个男人,才能安全地存活下去。
李志在与余乐的交谈时,感觉他很着急陆琳的事,也猜到他想立马就出发,于是问道:“小余,你现在就要离开吗?”
余乐也不隐瞒,点头道:“是的,我表姐现在毕竟不知身在何处,我得赶快去接应她,她两个女人,居然跑去丛林深处,这让人一点都不能安心呀。”
“这……”李志似乎有什么话想说,欲言又止,顿了顿,才道:“不知我们能不能请你帮一个忙?现在天色也不早了,还有一两个小时,就要天黑了,你们也走不了多少路程的,然后就得停下来过夜。你们重新搭建营地过夜,也很困难,那还不如在这里留一宿呢是吧?顺便帮了我们这个忙。”
余乐笑道:“不知李哥有什么忙需要我帮的,我也未必帮得上哩。”
李志解释道:“是这样的,我们之前,不是因为躲避狼群,才迁移到这里的吗。可是这群畜生,它阴魂不散,这两天晚上,好像又赶上来了,还不停地在我们营地附近侦察,我感觉它们今天晚上要对我们发动进攻了。我们为此也做好了防御,但我们这队伍你看,你也看到了,就我一个男人,我怕我一个人不太顶得住……”
从与这些人的谈话中,余乐大致了解了一下他们的经历。
他们两条船,一共七人,包括表姐陆琳与那位找儿子的孔莉晴在内,六女一男。
两条船,是在海上飘流了两日之后才互相见上的。
当时是陆琳、孔莉睛、吴青兰一条船。李志、沈娟、韦慧云、郭碧妍乘另一条船。
两条船汇合一处后,就互相照应,随波逐流,最后很幸运地都登了岸。
可登陆的地方,却是一片盐碱化的荒滩,饮食短缺。没奈何,在那地方呆了一天之后,因为没有足够的淡水,最后不得不往内陆迁移。
不料在迁徙过程中,又遇到了狼群袭击,双方战斗中,李志带领女人们,打死了其中两只小的。
这下就与这个狼群结下死仇了,此后每天一入夜,狼群就会跑营地来进行骚扰,几乎每晚必至。
李志他们开始还组织女人们进行阻击。但终究不堪这每天一次的折腾,于是决定继续迁移。这样,才花了好几天工夫,迁移到现在这个地点,重新落居下来。
原来,他们也跟余乐和苏舞一样,遇到狼了!
那个叫韦慧云的女人,腿还给狼咬了一口,伤了好久,现在才有些痊愈了,但走路时还是有些跛。
这个,她刚才从屋子里走出来时,余乐倒是看到了,猜到她腿上有伤。
接着余乐就向她们打听起他表姐的事,这是他眼下最关心的问题了。
询问表姐有没有发生过什么意外,这段时间来精神状态怎么样之类的。
听李志和这些女人们说,陆琳算是一个挺厉害的女人了,反正在她们这群女人中,属于女强人一枚。自己动手能力非常强,有那么点儿巾帼不让须眉的味道,打死的两只幼狼中,有一只就是她的战果。
她还向李志学习了不少的生存技能,如捕猎、采食野果野菜、找水源什么的,反正独立生存不会是太大的问题的,这也是她为什么敢离开这个队伍,出去找人的底气。
李志这个人,是个电气工程师,今天三十三岁,因为受公司安排,去美国主持一组电机的调试安装工作,这才有了这趟出差。
李志平时喜欢野外旅行,学过了不少的丛林生存经验,正是凭借这份技能,他才能带着六个女人,在这个丛林里生存下来。
照这么说,余乐还得感谢这位工程师的,这段时间来,陆琳应该也没少受他的照顾。
在荒山野外,一个男人的作用太大了,尤其是一个有野外经验的男人,那简直就是别人性命的倚靠。
要不是他,陆琳和这里的这些女人,恐怕真不一定能活到现在。
从这些女人对李志的态度,余乐也能感受得到,这些女人都很尊敬他。把他当成了这个队伍的领袖人物。
那个找儿子的孙莉晴,余乐也顺道打听了一下,以免日后遇是了认不出来。
原来这女人已经四十多岁了,个子不是很高,一米五不到,长着一头白发,是她身上最明显的特征。
听沈娟等人说,她的头发,不是原本就白的。而是这段时间,思念儿子,给愁白的。
反正就是挺凄苦的一个女人。
她的儿子叫赵天天,正是当时那刻在石头上的名字之一。年纪不大,才十三岁。
当初船要沉时,船上一片混乱,她还弄不明白是怎么回事,她与她儿子就被恐慌的人群冲散了,之后怎么找都找不回来。
最后船差不多完全淹没的时候,船保也顾不上了,见她一个女人还在这里晃悠,直接就把她塞上救生艇,给送走了。
余乐道:“她儿子才十三岁,既然是未成年,应该会被优先处理吧,估计早就被安排走了。”
沈娟道:“我们也是这么安慰她的。但当时那情况,那海浪,就算被送走了又怎样,像我们这种能逃出来的,都是老天开眼了。死在海浪中的,都不知道有多少呢。”
孙莉晴自己也觉得她那儿子生还的机会不大,因此才生生把头发给愁白。不过做母亲的,没亲眼看到自己儿子的尸体,总还是留着一点希望,来自我催眠的。
她没事就向人念叨她儿子,要别人陪她一起去寻找。正好这时陆琳也很挂念余乐,想要打探他的消息。
两人这么商量着,最后就决定一起离开了。
除了她俩之外,这个队伍中,还有另外两个人,也是与亲人失去联络了的。
一个是韦慧云,一个是郭碧妍。
韦慧云是被狼咬伤了脚,不便走动,同时船难那天,又亲眼看到她的父亲韦国福从几十米高的船上摔下水中,存活的机率基本为零,这才放弃了与陆琳一起出去找人的念头。
郭碧妍则是丢了她的姐姐郭碧玉,不过她胆子小,没有掺和到去找人的这个计划之中,又听李志解说了其中的危险与艰辛,就更加不敢离开这个大部队了,毕竟她也依赖李志这个男人,才能安全地存活下去。
李志在与余乐的交谈时,感觉他很着急陆琳的事,也猜到他想立马就出发,于是问道:“小余,你现在就要离开吗?”
余乐也不隐瞒,点头道:“是的,我表姐现在毕竟不知身在何处,我得赶快去接应她,她两个女人,居然跑去丛林深处,这让人一点都不能安心呀。”
“这……”李志似乎有什么话想说,欲言又止,顿了顿,才道:“不知我们能不能请你帮一个忙?现在天色也不早了,还有一两个小时,就要天黑了,你们也走不了多少路程的,然后就得停下来过夜。你们重新搭建营地过夜,也很困难,那还不如在这里留一宿呢是吧?顺便帮了我们这个忙。”
余乐笑道:“不知李哥有什么忙需要我帮的,我也未必帮得上哩。”
李志解释道:“是这样的,我们之前,不是因为躲避狼群,才迁移到这里的吗。可是这群畜生,它阴魂不散,这两天晚上,好像又赶上来了,还不停地在我们营地附近侦察,我感觉它们今天晚上要对我们发动进攻了。我们为此也做好了防御,但我们这队伍你看,你也看到了,就我一个男人,我怕我一个人不太顶得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