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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鼻祖级小说

作者:银色纪念币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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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就是流氓》是网络小说第一代洪荒级别大神雪红的第一部作品,也是成名作。【愛↑去△小↓說△網w  qu 】

    写网络小说需要勤奋,更需要天赋。雪红就是这样一个即有非凡天赋,又拥有超过常人勤奋的作家,热血激昂的文字风格,在出道后十几年中,始终稳居一线大神。

    这部成名作,全篇一共只有不到三十万字,和后世动辄数百万字相比只能算是短篇,但它却开创了热血爽文的流派。

    严格说起来,在《我就是流氓》之前,网络小说和传统小说风格界限很模糊,这篇小说,清晰的界定了两者的区别。

    在网络发表与否并非二者的本质区别,传统小说追求文字优美,探讨人生人性,表达思想;网络小说文字流畅,通俗易懂,给读者带来现实生活中无法实现的成就,满足人类心底的欲望。

    传统小说,探讨人性;网络小说,满足人欲!

    前者要深,后者要爽,写小说和有些事差不多,太深了反而不爽……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部短篇小说不仅是热血爽文流的鼻祖,甚至可以说是网络小说的鼻祖。至少是鼻祖之一。

    除了写作方式的变化,这部小说还吸引了众多的网友开始迷恋网络小说,为日后网络小说的发展奠定了读者基础。【愛↑去△小↓說△網w  qu 】

    在上辈子2003年,这部小说发表于新成立的,发表之初,就引起了极大的轰动,风靡一时。

    之后雪红凭借这部小说的势头,一两年之内连续创作了《我是流氓之风云再起》,《我就是流氓之流花剑录》,《龙战新野》四部一脉相承的小说,被称为‘流氓四部曲’,迅速成为当时网络写手当之无愧的领军人物。

    在2004年,凭借《邪风曲》一举成为第一个年收入过百万的网络小说大神。

    此时距离起点开创网络小说收费制度,不过短短一年时间,这时候绝大多数后来的网络小说大神,还停留在年收入四五万就已经非常满意的程度,达到十万的屈指可数,已经被惊为天人。

    之后起点以高姿态宣布,月发放总稿费突破百万,而04年的时候,雪红一年的稿费就和05年整个网站一月的稿费持平。

    在赵泽君印象当中,网络小说的开端,其实正是这部《我就是流氓》。

    到了2016年的,这部小说的名气并不算很大,很多年轻读者甚至不知道雪红曾经用另外一个笔名写过这本书,因为网络文化整顿,流氓系列小说早就被封了。

    不过,现在距离被封书的时间还有很多年,网络小说诞生之初,正处在没有监管的状态,不存在被封书的危险。

    每个人的文风不同,适合的小说类型也就不同,看过于哲的天下无敌之后,赵泽君脑子里第一个跳出来的,就是《流氓》系列,简直就是为了他的风格量身定造。

    流氓整部书很短,大纲也非常简单,讲述了小流氓如何因为奇遇变成一个超级大流氓的故事。主角在学生时代得到蚩尤力量和记忆,成为邪恶的大坏蛋,充满了破坏欲和征服欲,在黑社会奋力打拼,主角虽然残暴凶狠,但有情有义,行事风格非常对中国人,尤其是年轻人的胃口。

    赵泽君仔细回忆之后,不到两个小时就写完了,包括故事情节,人物形象,简单的力量体系,世界观等等。

    一共四页纸,短短的不到三千字,份量却沉甸甸的。

    赵泽君有些好奇,把这份大纲给于哲,如果于哲火了,那这个时空的雪红大神会怎么样?打消了写网络小说的念头,从此网络小说界没有一个雪红大神,于哲却而代之?还是说,凭雪红的天赋,依旧可以创作出另外一部大火之作?

    赵泽君也不知道,不过这是一次尝试,他倒是有几分期待,自己带来的蝴蝶效应会产生怎样的影响。

    ……

    第二天早读课,于哲就开始蠢蠢欲动的,一直给赵泽君使眼色,刚打下课铃,于哲就一脸猴急的把赵泽君拉到走廊拐角,急吼吼的问大纲写好没有。

    赵泽君没立刻给他,说还得再完善完善。

    一整天,于哲都心不在焉,放学的时候,赵泽君冲于哲点点头,然后率先走出教室,于哲在后面屁颠屁颠的跟过来了。

    “你催得太急,这些稿子是我上课写得,暂时只写了这么多,你先拿去,按照大纲把这部分写出来,发表出来看看反响。”赵泽君只给了于哲两页纸,大概能写到十几万字。

    “够了够了。”于哲拿起来就看。

    第一眼,看见小说名字的时候,于哲就傻眼了。

    啥?

    我就是流氓?

    “有问题吗?”赵泽君明知故问。

    “这个小说的名字……”于哲生怕惹毛了赵泽君,很委婉的说:“是不是有点‘古怪’?哪有流。。氓当主角的?哪有读者会喜欢流氓的啊?”

    他倒是很有天赋,那天赵泽君对他分析了一番网络小说必须考虑读者的感受,读者喜欢什么,就写什么,今天立刻就派上用场了。

    “你看,悬念就来了吧。读者肯定也会想,主角怎么能是流氓呢?忍不住就会看看。”赵泽君说。

    “咦?为什么老大你每次忽悠我,我都觉得好有道理的样子?”于哲想想,的确是这个道理,于是耐着性子朝下看大纲。

    才看了一页纸,于哲就完全投入到故事里了。

    这个流氓主角,虽然身在黑社会,但做得事情,绝对让人大呼过瘾。类似古惑仔电影里的几个主角,重情义,讲道义,做事果决,有手段。

    这样的流氓,和高中生印象当中在学校门口抽烟打架勒索学生零花钱的流氓完全不是一个概念,反而有种草莽英雄的味道。

    不敢说读者,于哲觉得自己就很喜欢这个角色。

    短短两页纸里,却出现了一连串引入入胜的故事情节,可以想象,如果写成小说,绝对吸引人。

    “哦,记得用第一人称来写。”赵泽君补充说。

    “第一人称,我?”于哲一愣,这年头网络小说受到传统小说影响很大,几乎没有第一人称。

    写小说,又不是写自传。再说了,用‘我’来写,岂不是说主角就是作者?

    “具体原因一时间也说不好,你先写着,等你写了几万字之后,我再跟你聊聊什么是代入感。”赵泽君很神秘的说。

    用第一人称,在后来的网络小说中,属于毒点,第一人称没法开上帝视角,不利于长篇写作和全局把握。

    但如果小说只有二三十万字,就不存在这个问题,相反,第一人称的带入感非常强,直接粗暴而富有成效!

    网络小说最核心的要点之一,就是代入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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