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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章 【一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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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姑娘!”

    伺候在安安榻旁的知书和知画,见宁儿姑娘端着托盘儿走进来,急忙起身向宁儿行了个礼。

    自从郡主病倒,宁儿姑娘一直按妾室之礼在郡主的身边是侍疾,她不辞辛苦,尽心尽力,凡是郡主的药物,必亲自尝过,郡主吃的东西,她也要试过冷热后才肯让郡主吃,倒也算得上是恪守妾室本分,安分守己。

    所以,几天下来,安安身边的人都对她多了几分好感,少了几分敌意,见到她来了,也都如见到自己人一般随意。

    宁儿姑娘过来后,先看了一眼榻上安睡着的安安郡主,问知书说,“郡主今天怎么样?好些了没?”

    知书神色一黯然,“还是老样子……”

    宁儿听了,微微叹了口气,将手里的托盘放在了旁边的小几上,对知书和知画两个丫头说,“你们两个下去歇息吧,这里交给我就好。”

    知画忙说,“不敢劳动姑娘,我们不累。”

    宁儿柔柔的一笑,说,“看看你们,眼皮子底下还有黑眼圈呢,还敢说嘴?快去歇着吧,别弄得郡主没等好起来,你们到熬得病倒了,到时候郡主身边就更没个可靠的人伺候了,我在这儿替你们一会儿,要是郡主醒了,我再叫你们就是。”

    知书和知画听了,相视一眼,都在彼此的眼神中看到了同意的意思。

    这几天,她们确实都累坏了,先忙着安葬小小姐,又忙着照顾郡主,怕她出事儿,一天到晚的看着,神经绷得紧紧的,吃吃不香,睡睡不好的,难得宁儿姑娘替她们一会儿,让她们得空出去透透气,缓缓精神,便是不能替她们很久,那也是好的。

    读懂了对方的眼神,知画便笑着说,“那我们就不跟姑娘客气了,多谢姑娘体恤,烦姑娘辛苦一会儿,我们去透透气,待会儿就回来。”

    “嗯,去吧,都是自己人,原不必客气。”

    “是!”

    知书和知画齐齐的向宁儿福了福身,一起出去了。

    屋里就只剩下宁儿和安安郡主了,宁儿在安安的榻旁坐下来,定定的看着沉睡中的安安,一瞬不瞬的,像是要透过她的皮,看到她的肉和骨头、甚至是灵魂似的。

    安安在浅睡中,似乎感觉到有人在看她,睁开眼后,就看到了坐在榻边死死盯着自己的宁儿。

    她似乎吓了一跳,怔了一下,但又马上恢复到了原来目光空洞呆滞的样子,仿佛坐在她旁边的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件摆设似的,根本不值得引起她的注意。

    宁儿见她醒来,转身拿起小几上的托盘,柔声说,“郡主姐姐醒了,睡得这么半天,肚子一定饿了吧,我叫小厨房熬了紫梗米粥,还有两个开胃的小咸菜,伺候姐姐吃下去吧……”

    安安没有回话,只呆呆的躺在那里,傻了似的。

    宁儿把托盘放在了榻沿儿上,俯身将安安扶起,又将两个秋香色的大迎接枕靠在她的腰后让她倚着,不至于歪倒下去。

    随后,她拿起托盘里的紫梗米粥,舀了一小勺,轻轻地吹了吹,放在了安安的唇边,“我记得这是姐姐最喜欢吃的粥,还有那两道小咸菜也是姐姐最爱的,姐姐快尝尝吧…。”

    勺子触碰到了嘴唇,安安机械的张开嘴,将粥吃进了嘴里。

    谁知,刚吃进去,她的脸色徒然一变,又猛的将粥吐出来,吐了一褥子。

    粥竟然是咸的!

    跟用咸盐水煮的似的,简直打死卖盐的了!

    安安正在坐月子,不能吃咸的东西,这些天身边的人给做出来的汤汤水水也都没有一点咸滋味儿,她都快习惯没有滋味的食物了,冷不丁吃到这么咸的粥,齁儿得她差点儿跳起来。

    宁儿浅笑着说,“哎呦,怎么吐出来了?是我煮的粥不好吃吗?我尝尝……”

    说完,舀了一小勺放进嘴里,刚一放进去,马上嫌弃的又吐出来,吐进了碗里。

    “哎哟,好咸!”

    她急忙起身到中间的桌子上,倒了杯水漱口,漱完口,才不疾不徐的坐回到榻边去。

    笑着说,“太咸了,漱漱口才好些,不过郡主姐姐就不用漱口了吧,姐姐不是因为爱女夭折,已经难过的得了失心之症,不知道喜怒哀乐和酸甜苦辣了吗,所以也不用费事漱口吧……”

    “诶,不对呀,姐姐刚才明明把粥吐出来,似乎知道粥咸,并没有得失心之症啊?”

    “可是,若没有得失心之症状,您又怎会是这样一副样子?难不成,是装的?”

    “可是,也不对呀,好端端的,您为什么要装成这副样子呢?难不成是为了引起元哥哥和别人的同情?让大家怜惜你、可怜你、同情你?”

    “但为什么要引起别人的同情,需要得到他的怜惜呢?莫非是你做了什么人神共愤的亏心事?须得他的同情和怜惜才能助你躲过这一劫?所以你才故意如此?”

    听到她的这些分析,安安无法保持镇定了,她咬着嘴唇,愤怒,恶毒,惊慌恐惧等情绪轮番交替的在脸上浮现,却始终不敢爆发出来。

    宁儿一边漫不经心的分析着,一边盯着安安的脸,仔细的观察着她的每一个表情,不放过任何一个细微的情绪。

    “郡主姐姐,你知道吗,在听说姐姐的孩子不幸夭折的时候,我的第一感觉不是心疼这孩子小小的年纪就夭折,而是心疼她没托生到一个好人家,不然的话,她绝不可能死……”

    宁儿说完这句话的时候,安安垂下了眸子,睫毛轻轻地颤着,身子也情不自禁的抖了起来。

    看到他这副样子,宁儿更加确定自己的猜测,她轻笑一声,说,“这个孩子,让我想起了一个故事里的孩子,既然郡主姐姐现在闲来无事,我就给姐姐讲讲这个故事吧,权当是给姐姐解闷儿吧……”

    她看着神色不安的安安郡主,幽幽的开口:

    从前,有一个出身高贵的郡主,她不光出身高贵,还生就一副沉鱼落雁之姿,闭月羞花之容,可谓是艳惊天下,名满京华……

    这位郡主自幼便集万千宠爱于一身,少年时许给一位年轻有为的王爷为妃,本以为将来会夫荣妻贵,恩爱一生,不曾想,因为那位王爷战功显赫,功高盖主,引起皇上猜忌,后来皇上与他兄弟反目,王爷被逼除去皇籍,归隐山林,至此下落不明……

    郡主见王爷失势又下落不明,变淡了对王爷的心思,转年入宫,做了皇上的妃子……

    因为她出身高贵,又有倾国倾城的容貌,所以一进宫便让后宫粉黛顿失颜色,一时间宠冠后宫。

    一年后,她诞下皇子,更是被封为皇贵妃,位同副后,赐协理六宫之权,与皇后平起平坐。

    按理,这位贵妃已有子傍身,富贵至极,也该知足了,可她偏偏是个有野心的,做了皇贵妃依然不知足,还想觊觎后位。

    当时的皇后也出身高贵,虽然不如皇贵妃年轻貌美,但她温柔贤惠,心思机敏,且父亲还是皇帝的依仗的肱骨之臣,更是为皇上育有太子,轻易不能废弃。

    皇贵妃不甘居于人下,又见皇后不好对付,便使出了一招阴狠的毒计,在她怀着第二胎的时候,去皇后宫中请安时,故意脚滑摔倒,致使腹中八月大胎儿早产,不幸夭折。

    那个早产的婴儿是个女儿,跟郡主姐姐的女儿一样,都是苦命的孩子,因为早产,加上她那个蛇蝎心肠的母亲想利用她害皇后,所以生出来没几天就夭折了。

    因为这件事出在皇后宫中,皇贵妃又一口咬定是地面油滑才至摔倒的,因此皇上对皇后起了疑,不光剥夺了她管理六宫的权利,还把她给禁足了……

    您说,这位贵妃是不是蛇蝎心肠,猪狗不如呢?

    宁儿悠悠的问着,脸上带着几分嘲讽的神气。

    然,安安郡主在经历了最初的震惊和惊慌恐惧后,很快就恢复了原来的样子,宁儿姑娘问她的时候,她依旧是一脸的呆滞,没有任何回应和情绪,像没听到宁儿说的话似的。

    宁儿看着她那副模样,呵呵笑起来。

    说,“那位郡主装疯卖傻的时候,也跟郡主姐姐很相似呢,当初她腹中胎儿早产夭折,她也是姐姐这副样子,许多宗师命妇们进宫去侍疾,看到她这副样子还都挺同情她的,被她的‘遭遇’给骗了哩!”

    “哎,就因为她的一己之私,许多人跟她遭了殃,其中有一个是倾慕了她多年的年轻贵公子,那位公子自幼便钟情于她,对她简直就是至死不渝。”

    然而,她为了登上后位,也为了让自己的儿子当上太子,不惜利用那位公子对她的爱和信任,来对付皇后一族。

    后来,她终于打败了皇后,也成功的让皇上废除了皇后和太子,册封他们母子为皇后和太子,先皇后被打入冷宫,先太子被贬到一个荒芜之地做了藩王,她得偿所愿,志得意满。

    然,先皇后的母族也不是好惹的,虽然被她扳倒,但百足之虫死而不僵,族里还有不少有能力的人,不仅将皇后救出冷宫,送到了别处去,还在京城中散布谣言,诬陷新皇后跟那位公子有私,新太子也不是皇帝的儿子,而是那位公子的野种和私生子。

    皇帝本来是个多疑的,听到这番谣言后,自然龙颜大怒,对她也起了疑心。

    新皇后为了获得皇上的信任,当殿滴血认亲,证明了太子的清白,过后更是找了个过错,下令将那位一直深爱着她,默默守护她的公子施以宫刑,以此来向皇上表她的清白忠心。

    皇上最终还是相信了她,心中不在有疑,只可怜了那位公子,他爱了她一辈子,为她不惜双手染满鲜血,得罪了无数人,最后却落得兔死狗烹的下场,还被她下令没收家产,贬为奴籍,贬黜到东北苦寒之地去充役。

    那位公子的妻子也跟着一起被发配流放,跟她的丈夫一样,她也爱上了一个她不该爱的人,只不过她爱的这个人是她的丈夫而已,她是他的表妹,从小跟他一起长大,从小就深爱着他,足足爱了他一辈子。

    可是,却从未得过他的一点回应。

    她没有享受过他一丁点儿的爱,却要跟着他受尽苦楚,背井离乡的颠沛流离,在流放的途中不幸身染重病,受尽折磨后不治而死,最后被那些押解他们的士兵用一张破草席子一卷,就埋尸体在棋盘山中,死不瞑目……

    虽然她丈夫在她最后的时刻幡然醒悟了,晓得她才是值得他爱一辈子的女子,可是人都死了,他醒悟了又有什么用呢?

    你知道吗,他那个妻子死的时候还是处子之身,嫁给她丈夫多年,因为她那个丈夫爱着那个蛇蝎女人,抗拒任何女人的身体,所以她这个妻子其实有名无实……

    说到这儿,她默默地闭了嘴,好像故事已经结束,再没有什么可讲的了。

    但,其实并没有,这个故事其实还有个结尾——

    故事最后的最后,那个女人的丈夫悔不当初,痛哭流涕的跪在她的坟前向她忏悔、向她发誓:要是有来世,一定要好好的爱她、疼她、宠她、惯着她一辈子,绝不辜负,至死不渝……

    只是,这个结尾她不想讲出来,因为——那个男人没有做到……

    安安靠在大迎枕上,听着这个莫名奇妙的故事,虽然与她无关,可不知为什么,听到这个故事时,她就莫名的感到熟悉,故事的每一个情节都像在她身上发生过似的,让她感到阵阵心惊,而那个讲故事的人,就想窥视到了她最深的秘密似的,让她不寒而栗……

    讲完了这个故事,宁儿似乎用尽了全身的力气似的,就不在说话了,她默默地坐在一边,消化着自己的情绪,很久后,直到寇嬷嬷进来服侍,她才如梦初醒一般回过神来,匆匆的端着托盘走了……

    安安的余光看见她逃也似的背影,着实摸不清她的心思,她要干什么?为什么要给她讲这么个故事?她要试探她什么还是想要怎的?为什么听完这个故事后她就忍不住的心惊肉跳,更加不安?

    **

    吉州北郊,通往北军大营的路上

    一辆没有棚子的马车缓缓的走着,前后跟着几十个高头大马,肃杀威严的侍卫,此时,淳于珟和沈若兰正并肩坐在车里,悠闲地看着车外的风光,无限惬意。

    因为尊医女嘱,沈若兰现在要天天出来运动,多呼吸新鲜的空气,还要时刻保持这愉快的心情,以便于将来能够顺利生产。

    虽然淳于珟一向不大把大夫放在眼里,但是此一时彼一时,如今大夫的嘱咐听在他耳朵里比圣旨都好使,自从太后派来的那个医女给兰儿检查后,跟他说起沈若兰的骨盆小,产道细,生孩子容易难产后,他就再不让沈若兰多吃,还一有空就把她拉出来溜达散步,不再让她整天呆在家里。

    沈若兰巴不得能出来散散心呢,不然整天圈在家里都快要发霉了,难得他乐意带她出来散心,她便也不辜负他的美意,每天都兴致盎然的跟他东游西逛,都快把吉州走遍而来。

    此时,他们正在欣赏草原上景致,说是草原,其实就是卧龙山山脉的一个分支,只是这个分支地势不高,最高的地方也不过十几米,看起来不像是山,倒像草原似的。

    如今已经是七月,草地里一片翠绿,被阳光一照像是刷了一层金粉似的,随着阵阵的微风吹来,掀起了碧波金浪。山坡上盛开着的各色各样的野花,这里一丛,那里一片,沐浴着阳光,争奇斗艳,散发着浓郁的芳香,放眼望去,野花如同色彩缤纷的云雾,飘落在绿色的草原上。

    不知走了多远,沈若兰忽然被草原中的一片闪亮的晶光吸引住了。

    这是什么?

    她叫人停下车子,去看看那闪亮的晶光是什么,罗城立刻顺着她的手指打着马跑过去,结果在一片草丛中找到了一块儿晶体的‘天然苏打。’

    这儿居然有天然苏打!

    沈若兰接过罗城递过来的东西,环顾着这片一望无际的大草原,露出惊叹之色!

    记得他在乌孙躲避那个小王爷时,曾在山里住过三天,就看到过石英石的矿物质,那会儿她还以为这横跨两国的卧龙山在数万年前是一座火山呢,这会儿,又见到了天然苏打,她忽然想到,几十万年前,这里该是一片茫茫的大海,然后海中的火山爆发……沧海桑田,经过几十万年的地壳变迁,终于形成了现在的地貌!

    淳于珟看着她拿那块东西发呆,就问她这是什么。

    沈若兰说,“这个叫做天然苏打,若是跟石英放在一起烧,就能烧出一样震惊世界的东西,这个东西的名字就叫做——玻璃!”

    记得在前世时,她看到过关于玻璃的起源,据说3000多年前,一艘欧洲腓尼基人的商船,满载着晶体矿物“天然苏打”,航行在地中海沿岸的贝鲁斯河上。由于海水落潮,商船搁浅了。

    于是船员们纷纷登上沙滩。有的船员还抬来大锅,搬来木柴,并用几块“天然苏打”作为大锅的支架,在沙滩上做起饭来。

    船员们吃完饭,潮水开始上涨了。他们正准备收拾一下登船继续航行时,突然有人高喊:“大家快来看啊,锅下面的沙地上有一些晶莹明亮、闪闪发光的东西!”

    船员们把这些闪烁光芒的东西带到船上仔细研究起来。他们发现,这些亮晶晶的东西上粘有一些石英砂和融化的天然苏打。原来,这些闪光的东西是他们做饭时用来做锅的支架的天然苏打,在火焰的作用下,与沙滩上的石英砂发生化学反应而产生的晶体,这就是最早的玻璃。

    后来腓尼基人把石英砂和天然苏打和在一起,然后用一种特制的炉子熔化,制成玻璃球,使腓尼基人发了一笔大财。

    大约在4世纪,罗马人开始把玻璃应用在门窗上。

    现在这个世界上,并没有玻璃这种东西,即便是皇宫大殿的窗子上,贴的也都是模模糊糊的高丽纸,取光不好不说,冬天时的保暖效果也差,倘若玻璃窗问世,一定会一鸣惊人,并引起强烈的轰动,倘若大规模的生产销售,定能大发横财,那财富可不是那干豆腐作坊和粉条子作坊可以比拟的!

    淳于珟听到沈若兰给他介绍的玻璃,也很感兴趣,立刻对她表示要无条件支持,还马上派人去寻找更多的天然苏打和石英来,准备给沈若兰做烧玻璃实验使。

    ------题外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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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极品来了怕啥,咱有智慧呢!

    找茬挑衅的来了怕啥,咱有未婚夫呢。

    呃……对了,未婚夫?她啥时候有个未婚夫了?

    还是个黑不溜秋的兵哥哥?

    未婚夫:你忘了?你还穿开裆裤的时候咱俩就订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