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7章 找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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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晚晌午饭,沈若兰雇了老于头的驴车去了镇上(大春的马车叫人给雇走了),要到谢大娘的娘家兄弟那个木器行去订做些简易的木箱子,用来装柿子。
柿子不同于黄瓜,属浆果类,很容易破,特别是她家的柿子都熟透了,没压到呢底巴儿都裂开了,要是没有箱子装着,非得被压碎了不可,那可就白瞎了。
她还打算让这些柿子成为她的火锅店里的一道特色菜呢。
想想吧,别家都没有黄瓜柿子的,就她家有,多拉风啊?不仅能提高火锅店的名气,还能大大的赚上一笔呢,可说啥也不能给压碎了啊!
那些黄瓜好办,硬邦邦的也不怕压,等回去的时候,就把那些黄瓜放在下面,把柿子放在上面,基本上也就安全了!
老于头的驴车比大春儿的马车慢多了,大约一个多时辰才晃荡镇上,到达谢大娘兄弟的那间木器行时,已经是下午三四点钟的样子了。
沈若兰下车后,把车钱给了老于头,“于大爷,您回去吧,我今晚上就住镇上了,明天还得去县城呢,要是回去了明儿早上还得过来,懒得来回折腾!”
老于头收好钱,答应了一声,笑眯眯的赶着驴车去了。
沈若兰进了木器行,跟谢大娘的兄弟订了N多的简易木箱子。
为什么说是N多呢?
因为沈若兰说了,明晚天阳落山前,你能做出多少我就要多少,价钱一文不差。
谢木匠一听这话,眼睛顿时亮了,家里的木板儿都是现成的,只要把这些板材锯断,订几下子不就是一个木箱子吗?简单的很。
这种简易的木箱子,他要是通宵的话,再找几个同行帮忙,明天太阳落山前做出二三十个的不成问题!
这下又能小赚一笔了。
讲好价,沈若兰交了定钱就离开了。
她又去了一间车行,订了一辆明早去县城的车子,明天要去县城给段夫人交花样子,还要去四海酒楼问问张四爷麻椒的事儿,想走去早回,就雇了一辆双马拉的车,价钱比单马拉的贵一倍。
不过,沈若兰现在已经不在乎那十几文二十几文的了,只要车子能快点儿,舒服点儿,就是再贵点儿她也不在乎。
走出车行时,太阳已经落山了,天边的晚霞照在大地上,给世间的万物镀上了一层淡淡的浅金色,很美,也很柔和。
沈若兰看看天色,正打算去找家酒楼解决晚餐,忽然听到对面传来一道惊喜的声音:“二妹妹,好巧啊!”
沈若兰一愣,循声看过去时,却见沈若梅的男人小丁掌柜正站在街对面儿,一脸惊喜的看着她呢。
他的身后,就是丁记棺材铺,挺大个铺子,门口儿还摆着一口刷了红漆的大棺材和一些香烛纸马做幌子。
沈若兰抽了抽嘴角,她可没兴致跟这个渣男认亲,于是果断装作没听着也没看见,继续走她的路。
然而,小丁掌柜好容易见到她,哪那么容易放她走啊,见她不理,还道是她拿乔呢,急忙三步并作两步的追上来,脸上堆着笑儿,涎着脸说:“二妹妹怎么不理我呢?可是我这做姐夫的哪里得罪了二妹妹了?要不这样,正好现在也到吃饭的时候了,我请二妹妹吃顿饭,权当是给二妹妹赔罪了好不好?”
沈若兰冷笑一声,说:“这位公子,我可不是你二妹妹,你也最好别来乱认亲,不然我若喊起来,恐怕会让你的脸上不好看了!”
小丁公子见惯了曲意逢迎的青楼女子,也腻歪了沈若梅那种拿乔作势的,乍见到沈若兰这种面色清冷,冷若冰霜的,顿时起了征服的欲望,哧哧一笑,暧昧的说:“二妹妹可真是会开玩笑,你姐姐嫁给我了,你不是我小姨子是什么?我叫你二妹妹不应该吗?不过二妹妹要是想喊的话就尽管喊,我是你姐夫,都说姐夫戏小姨,世间不稀奇,别人肯定以为咱俩闹着玩儿呢!”
说着,又前一步,差点儿贴在沈若兰的身上。
沈若兰身上一抖,反射般迅速后退一步,只觉得自己周身的汗毛都要竖起来了。
这男人,太特么膈应人了,这副死皮赖脸的样子差点儿把她的隔夜饭给恶心出来,真不知沈若梅是咋想中他的!”
小丁公子见她蹭的退后一步,还瞪着漆黑的大眼睛看自己,还以为她是害怕了呢。
低笑哄道:“二妹妹别怕,姐夫不吃人,就是想跟二妹妹说说话,二妹妹就行行好,成全了姐夫这份心意吧!”
沈若兰瞪了他一眼,拔腿又要走,小丁公子一个大步跨到她面前,皮笑肉不笑的说:“二妹妹,姐夫这张脸呢,就像门帘子似的,说卷上去就卷上去,说撂下来就撂下来,你可掂量好了!”
这个死不要脸的,这是以为她好欺负,明目张胆的威胁她呢!
沈若兰呵呵了,这可是他自己找死的,怪不得她了!
她低下头,像是被他给威胁到了似的,低声不情愿的说,“那......上就这家茶馆坐坐吧!”
她指的,就是他俩旁边儿这家茶馆。
小丁公子脸色一滞,这茶馆儿连间包房都没有,都是通着的大厅,把她弄进去了也不能干啥啊?还不是干看着,连摸摸都不能。
但是又看到她那副为难和不情愿的样子,觉得就是找着带包房的地方,她也不会答应跟他进去的,大庭广众的,他又不能直接把人硬拉进去,还不如坐在这通着的大厅里喝茶了。
不着急,只要先跟她聊上了,凭他的手段,肯定能把她弄到手的。
小丁公子打着一肚子的鬼主意,陪着沈若兰进了附近那家茶楼,选了个雅座坐了。
刚坐定,小丁公子便殷勤道:“二妹妹,来一壶碧螺春如何?”
沈若兰半低着头,小声说,“你做主就好!”
“小二,来一壶碧螺春,再来几样小点心!”小丁公子慷慨道。
为了把小美人儿弄到手,小丁公子也是舍得下本钱了,其实,他最是个悭吝刻薄的,虽然有钱,但是花起钱来还不如寻常的百姓大方呢,不然也不会把沈若梅送回娘家去了。
就因为沈若梅若住在镇上,他既得给她租房子,又得供她穿戴吃喝,他舍不得银子。
最主要,是他腻歪她了,不愿意往她身上花银子了,所以才编排个借口把她打发回娘家去了。
至于为啥没干脆就不要她,彻底跟她断了,小丁公子自有他的打算。
沈若梅虽然性格寒碜,但不可否认的是长得还是很美的,就冲那张脸和那副身子,他就舍不得彻底丢弃了,所以就先送她会娘家住着,等他啥时候有兴致了再去睡她。
这样既不用他花钱,又能白睡个美人儿,说不定那家人家还能白白帮他养个儿子呢!
如此划算的买卖,他怎么可能放手呢?
茶水端上来了,小丁公子拿起水壶,殷勤的说:“二妹妹,我来给你倒茶!”
沈若兰扶住茶壶,低声道,“我来吧。”
这会儿,她总算主动点儿,不再是一副委委屈屈,冷冷淡淡的模样了。
小丁公子见她终于主动点儿,肯回应自己了,心头一喜,暗道女人果然都是水性的,指定是见他出手大方,又是好茶又是点心的,就不再拿乔作势了。
正是得意着呢,沈若兰反手拎住茶壶,抬高过他的脑袋,壶嘴儿里的热茶“哗啦啦”兜头浇下来,将他的脑袋淋得透湿,跟刚从水里捞出来的落汤鸡似的。
小丁公子还没反应过来,沈若兰已扔下茶壶,退后几步:大声斥道,“丁公子,青天白日朗朗乾坤的,你怎能对我这良家女子提出那等要求——”
一副羞愤交加的样子。
茶客们目光咻地射过来,几个喜欢看热闹的还跑过来围观。
小丁公子家的棺材铺就在附近,这儿的人都认识他,“哎呀,这不是小丁公子吗?”
“怎么?这是要调戏民女吗?还是调戏民女未遂,把自己弄成个落汤鸡了?”
“小丁公子,听说您就要娶亲了,怎么还只管到处沾花惹草呢?要是您未婚妻听到了,会不会恼了您啊?”
“我听说您头段时间还养了个外宅,都揣上崽儿了,怎么,这么快就换人了?”
一帮市井之徒嘻嘻哈哈的八卦起来,净挑一些隐私的事儿说,小丁公子在这一片儿毕竟也算是有点儿身份的人了,被一群市井小人这样嘲讽奚落,一时间面子上有些下不来了。
他没想到这死丫头随自己进来,只是为了在众人面前泼自己面子,看来,她果然是让他的脸上不好看了!
沈若兰泼完人,眸光霜刀冷意,将他一个人丢进流言蜚语的浪潮中,径自离开了。
小丁公子看着她泼完自己就想大摇大摆的离开,不觉又怒又气,把茶钱丢在桌子上,匆匆走了出去,追了大约四五百米,终于追上了沈若兰。
“站住,你这个贱人!”
他一把拽住了沈若兰的胳膊,咬牙道:“敬酒不吃吃罚酒的小贱货,竟然当众羞辱老子,老子不过是看在你有几分姿色的份儿上才给你几分面子,你倒拿个棒槌认作针了,还敢当众打老子的脸?你以为你是什么东西?你个乡下丫头,也就配给爷玩玩而已!”
沈若兰冷笑说:“看来刚才给你打得脸还不够啊,还敢来纠缠我呢!”
小丁公子阴测测道:“纠缠你算什么,今儿你让老子丢了这么大的脸,老子定要连本带利的讨回来。”
至于怎么讨,不言而喻。
他仗着自己是男人,身强力气大,拖着沈若兰的手腕就往一条胡同里走。
沈若兰巴不得找个没人的地方呢,好能放开十二分的手段好好收拾收拾这个渣子。故而也没反抗,由着他拽着自己,往胡同深处走。
这样的小胡同七松镇很多,深长阴暗而逼仄,就算有人经过,也很少有人会进去。
“贱人,你也就配在这种地方被男人玩儿!”小丁公子一甩手,将沈若兰甩到了墙上,紧接着就想欺身而上。
沈若兰不动声色的拿出一根铜签子,开始犹豫是扎他的老二呢还是扎他的命根,正举棋不定呢,只听‘噗’的一声,眼前的人忽然一个翻白眼儿,接着软软的瘫倒在地,嘴角也流出血来。
沈若兰一惊,再看时,只见一个黑袍俊挺的高大男子,正站在一仗开外的地方,目光森寒,冷冽华丽,手上的长剑依旧滴着血滴。
“你你你.....该不会是把他杀了吧?”沈若兰指着他,磕磕巴巴的叫起来。
天啊,这可是青天白日啊,这里也随时都能过来人的啊!
最主要的,不少人都看见她跟他在一起了,要是这会子他莫名奇妙的被人杀了,她会被牵连的好不好啊!
------题外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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猜猜谁来了,行凶的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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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于头的驴车比大春儿的马车慢多了,大约一个多时辰才晃荡镇上,到达谢大娘兄弟的那间木器行时,已经是下午三四点钟的样子了。
沈若兰下车后,把车钱给了老于头,“于大爷,您回去吧,我今晚上就住镇上了,明天还得去县城呢,要是回去了明儿早上还得过来,懒得来回折腾!”
老于头收好钱,答应了一声,笑眯眯的赶着驴车去了。
沈若兰进了木器行,跟谢大娘的兄弟订了N多的简易木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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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沈若兰说了,明晚天阳落山前,你能做出多少我就要多少,价钱一文不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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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沈若兰现在已经不在乎那十几文二十几文的了,只要车子能快点儿,舒服点儿,就是再贵点儿她也不在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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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丁公子打着一肚子的鬼主意,陪着沈若兰进了附近那家茶楼,选了个雅座坐了。
刚坐定,小丁公子便殷勤道:“二妹妹,来一壶碧螺春如何?”
沈若兰半低着头,小声说,“你做主就好!”
“小二,来一壶碧螺春,再来几样小点心!”小丁公子慷慨道。
为了把小美人儿弄到手,小丁公子也是舍得下本钱了,其实,他最是个悭吝刻薄的,虽然有钱,但是花起钱来还不如寻常的百姓大方呢,不然也不会把沈若梅送回娘家去了。
就因为沈若梅若住在镇上,他既得给她租房子,又得供她穿戴吃喝,他舍不得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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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若兰冷笑说:“看来刚才给你打得脸还不够啊,还敢来纠缠我呢!”
小丁公子阴测测道:“纠缠你算什么,今儿你让老子丢了这么大的脸,老子定要连本带利的讨回来。”
至于怎么讨,不言而喻。
他仗着自己是男人,身强力气大,拖着沈若兰的手腕就往一条胡同里走。
沈若兰巴不得找个没人的地方呢,好能放开十二分的手段好好收拾收拾这个渣子。故而也没反抗,由着他拽着自己,往胡同深处走。
这样的小胡同七松镇很多,深长阴暗而逼仄,就算有人经过,也很少有人会进去。
“贱人,你也就配在这种地方被男人玩儿!”小丁公子一甩手,将沈若兰甩到了墙上,紧接着就想欺身而上。
沈若兰不动声色的拿出一根铜签子,开始犹豫是扎他的老二呢还是扎他的命根,正举棋不定呢,只听‘噗’的一声,眼前的人忽然一个翻白眼儿,接着软软的瘫倒在地,嘴角也流出血来。
沈若兰一惊,再看时,只见一个黑袍俊挺的高大男子,正站在一仗开外的地方,目光森寒,冷冽华丽,手上的长剑依旧滴着血滴。
“你你你.....该不会是把他杀了吧?”沈若兰指着他,磕磕巴巴的叫起来。
天啊,这可是青天白日啊,这里也随时都能过来人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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