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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2章 春心那个荡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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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向刚没理他们天马行空的猜测,兀自拿剪刀拆开袋口,接二连三往外舀东西:

    布鞋、鞋垫、一包草纸外头套布兜的咸蛋、一袋油汪汪的炸花生米、一袋酥脆脆的炒黄豆……

    最后拿出来一个叠得很整齐的小包袱,解开来,一白一军绿两件衬衫,抖开来,依旧很挺括。?

    “哇哇哇——”

    另外三头比本尊还要激动。

    “小四!你对象做的?”

    “羡慕死哥了……”

    “这真是你对象做的?不是买的?”

    “就算是买的,小四也很幸福啊。我结婚前就没人给我买这么气派的衬衫。”

    “小四,赶紧穿上试试。”

    向刚摸着衬衫,心里暖洋洋的。

    听战友让他试试,才抱着衬衫说:“现在不试,澡都没冲呢。”

    “嘿!这家伙还想把浑身上下搓洗干净了才穿新衣裳。”

    “哈哈哈!”

    向刚一人丢了个咸鸡蛋给他们:“吃都堵不住你们的嘴!”

    抱着衣服、鞋子,并夹在包袱里的一封信,躲床上看去了。

    “春心那个荡漾啊!”林大兵往嘴里抛了颗油炸花生米,止不住唏嘘,“我媳妇来信,就知道催问啥时候分房,她好带着孩子跟来随军,一点不记得给我邮点吃的穿的。”

    吴奎白了他一眼:“你知足吧!你媳妇好歹还记得给你来封信,我媳妇眼里就只有孩子,完全把我抛脑后了。”

    “所以说,娶媳妇到底是为了啥?传宗接代吗?”秦益阳嚼着喷香松脆的炒黄豆,摊手表示无奈,转头问向刚,“小四,你对象炒的黄豆味道不错,我媳妇咋就炒不出这味儿?是放了啥东西吗?”

    向刚头也不抬地回道:“炒之前浸过香料。”

    这是清苓在信里告诉他的,说是黄豆炒之前,要浸泡一晚上,泡得豆皮饱胀了再滤水晾干,否则炒不松。左右要浸泡,她就往水里添了葱白、姜、蒜、辣椒、肉豆蔻、小茴香、丁香。

    葱姜蒜以及辣椒菜园里不缺。

    肉豆蔻和茴香是她师傅赞助的。这两味既是香料,也是药材。

    丁香是山上摘的。

    打从她开始看《本草纲目》,遇到书上说的花草药材,都会摘回来。一方面是加强记忆和辨识,另一方面,晒**制了,保不齐哪天就派上大用场了。

    丁香可不就是?书上说,丁香不仅有梳理肠胃之功,也有美白滋肤之效。清苓看到就摘,摘回来晒干,打算闲暇时照着《红妆黛眉》捣鼓几样胭脂、润肤露出来,正好赶上冬季护肤。

    既然还有梳理肠胃之功效,干脆在浸泡黄豆时也丢了几片干丁香下去。

    当然,她在信里说得并不详细,尤其是上山那一段,完全是一笔带过。但向刚能想象那样一幅画面——纤瘦的妮子,背着一个大大的竹筐,漫山遍野地穿梭在茂盛的树林间,就为寻找《本草纲目》描述的那些花草药材。

    不禁摇了摇头,未来媳妇胆儿特别大怎么破?

    当即跳下床,摊开信纸、添满钢笔水,伏在书桌前唰唰开写,半张纸都在劝她别有事没事跑山上……

    这时,隔壁营的孟柏林和于光辉两个跑来喊他们一块儿吃饭。

    于光辉一个劲催道:“吃完去看演出,文工团难得来咱们这儿表演,去早了还能跟他们唠唠、套套近乎,没准以后就常来了。听说团里有几个女兵长得特漂亮,可惜咱已名花有主……对了!刚子可以出击试试啊,凭你那长相,我敢打赌,一击一个准……”

    “得了!”吴奎捶了他一拳,“你小子别乱嚼舌根,咱们小四有对象了。”

    “真的?”孟柏林和于光辉异口同声。

    于光辉一脸不信:“啥时候的事?我咋不知道?别不是逗我的吧?”

    “这种事干啥逗你?”林大兵指指向刚床上那两件叠整齐的衬衫,“人对象给做的,羡慕不?”

    “哇哦!”孟柏林吹了声口哨,“行啊刚子,不声不响的,和对象关系这么亲密了啊?啥时候结婚请客?”

    “放心,少不了你们几个。”向刚难得回了他们一句。

    写满两页,暂先收到抽屉。

    吃过晚饭要观看文工团演出,这是组织活动,不去不行,只好等晚上回来接着写了。

    别的倒是还好,就是怕那丫头老往山上跑,委实让人放心不下。

    “刚子,晚上穿这件让哥几个欣赏欣赏呗。我瞅着比百货商店里挂的成衣还要好看,真是你媳妇亲手做的?手可真巧……”

    于光辉说着,拿起白衬衫,往自个身上比了比,问吴奎几个:“咋样?要是我穿这身,帅气不?”

    “谁穿上都帅。”吴奎三人异口同声。

    于光辉一时无语,眼睁睁看着向刚当宝贝似地把衬衫从他手里小心翼翼地抽走,幽幽接了句:“真想换个媳妇儿啊。换个我喜欢、又贴心的媳妇儿多好啊。”

    于光辉的媳妇是家里给定的,从头到尾没他这个新郎官什么事,除了结婚那天出席了一下,再就是去年过年回去了一趟。

    可过年一塌刮子三天假,家里亲戚走一拨、来一拨,前前后后来七拨,一半还要宿夜。

    家里房子小,他和媳妇的婚房还是后仓房腾出来的,地铺打到脚踏边,他和媳妇哪还有独处机会?

    加上他媳妇长相一般、身材一般、右脸颊连着右耳还有个乌青状的胎记。关键是脾气不怎么好,总爱抬着下巴瞧人,张口闭口“我们城里人……”呸个城里人,不就个小镇么。

    如果不是她娘家允诺能帮他二弟把户口迁镇上的肉联厂当工人、他爹妈为此苦口婆心劝他帮这个忙,说真的,倒贴他都不想要。

    媳妇娶进门,是要抱着滚床单的,长得那么……磕碜,要不吹熄油灯、拉高被子、闭着眼一通泄,实在勾不起搭话的**。

    以至于三天假结束回部队,问他感觉,啥也说不上来。哦,还是有的,那就是——累。

    如今见向刚找的对象、没处几天就给他做衣裳、寄吃食,羡慕得不要不要的,真希望自己媳妇也这么温柔体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