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章 人赃俱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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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那只从地面上伸下来的手,兴有些迟疑,这分明不是他们一伙的人,而是那几个袭击者。
那个声音有些不耐烦:“不上来,我可要将墓穴封死,让你永远在里面陪着死人喽……”
说着,那只手就要抽回去。
“我上,我上!”
兴瞧了一眼地面上被自己踩碎的死人手骨,做出了抉择,他可不想在阴森的墓里继续陪尸体,上面的再怎么说,也是人。
他连忙跳了起来,拽住那人的手,然后就感觉自己被一股巨力拉了上去……
等兴被拉出椁室后,还不等他喘口气,庆幸自己活着出来,就被眼前的光景吓愣住了。
月光映照下,地面上一片狼藉。
拉他上来的是个穿着皮甲,头戴赤帻,手持带血利剑的黑汉子,正上下打量着他。
此外还有二人,一个在地上寻找散落箭矢的青年;一个披甲持矛,看着几名盗墓贼的瘦削亭卒,老是绷着张脸,像是谁欠他钱似的。
兴的同伙一共五人,除了地上躺着一个,胸口流血、一动不动外,其余四人,包括他们的头领敞在内,都被绑了起来。而且还个个都挂了彩,不是腿上中了一箭,就是背上挨了一剑……
还不等兴想明白是怎么回事,他立刻就被人拧住了胳膊!
“原来是一个小贼,嘿,你刚才可把乃公吓坏了。”
将他按倒的,正是方才那个脸生飞鬓的“鬼”,他没有披甲,腰上插着两把手戟,找绳子将兴也绑了起来。
一旁的黑汉子道:“只是个小男子,豹,不要弄伤了他。”
“知道知道。”
原来,这突然袭击盗墓贼的四人,正是湖阳亭黑夫等人!
一个时辰前,他们出了亭部后,按照公士去疾描述的位置往西南走去。
在抵达朝阳里前,他们便谨慎地熄灭了火把,而后悄悄朝这片荒野摸了过来。好在天公作美,腊月中旬的月亮将圆未圆,映照四方,足以让他们分清方向,辨明前路。
等来到这附近后,就更容易了,因为盗墓贼打着的火把,远远就暴露了他们的位置。
在黑夫一声令下后,众人放慢了脚步,悄悄摸了过来。正好盗墓贼们忙着搬运墓中器物,防备松懈,于是黑夫示意小陶拉弓射箭,一箭放到了那放哨的贼人!其余三人也一拥而上!
贼人们的反应还是快的,纷纷捡起地上的武器反抗,尤其是那个穿着死人深衣的赤面贼,更是立刻端起手中的弩,瞄准了黑夫!
悬刀扣响后,弩箭破空而来,黑夫只感觉自己手持的木盾遭到一股巨力撞击,差点就被崩裂了……
“还好我带着甲盾。”
见识到弩机的威力后,黑夫庆幸不已,他手臂发麻,索性弃了盾牌,上前左手抬起,一剑朝敞刺去,让他无法再度发弩。
待敞后退想要换武器时,黑夫再飞起一脚将其踹翻在地,用剑抵住了他的咽喉。
其余几人见头领倒下,稍稍抵抗后,便选择了逃跑。
但跑得最快的那人,被东门豹一手戟扔过去,正中背心,直接趴地上死了……
其余三贼吓得肝胆欲裂,被小陶的弓箭、利咸的长矛拦下后,只能跪地求饶。
就这样,不到半刻,黑夫他们在仅有东门豹受了点轻伤的情况下,就将这几个盗墓贼全部抓获了。
“这些人中,除了那个领头的赤面贼,都是没经过什么训练的,不然哪这么容易。”
黑夫松了口气,将剑上的血抹去擦干,收入鞘内,归根结底,盗墓贼就是盗墓贼,术业专攻不同,远没有杀人越货的匪徒凶悍啊。
这样一来,他们也算是人赃俱获,收获颇丰,黑夫已经开始数着贼人数量,憧憬自己能得到的功赏了……
“还是黑夫指挥得当,让吾等突然袭击,这才得手如此容易。”
东门豹大笑着,像拎一只小鸡似的,把那少年兴提起来,扔到他的同伙边上。然后便兴奋地走到那堆漆器、铜器旁,打着火把察看起来。
“这么多好东西,我还是第一次见。”他有些情不自禁地抚摸精美的漆器。
“豹,话说在前头,赃物都是要上交官府的,别动什么歪心思。”
黑夫严肃地告诫东门豹,同时扫了一眼利咸。
秦国对吏员要求严苛,不但收取一文钱就是贿赂重罪,私留赃物更是罪不可赦。
要是这里谁心生贪念,偷拿了赃物,其他人若不举报,也要连坐同罪。
其实若是利咸不在,他们三个死党偷偷藏下点也没事,可如今利咸在一旁看着,经过匿名信事件后,此人虽已经对黑夫心服口服,但黑夫却没有完全信任他。
利咸倒是不知道黑夫腹黑的小心思,他让小陶看着众盗墓贼,自己也走过去,拿起那个圆口、双耳、外表布满夔纹的三足鼎,皱眉打量起来。
所谓的鼎,是西周春秋之时,用于煮大块冷猪肉的器皿。到了战国时,已经渐渐礼器化,平民很少使用,只有贵族们在用飨、祭祀时才和装米饭的簋一起摆出来,以显示自己的古老世系、尊贵地位……
一般来说,按照《周礼》中的规定,天子九鼎八簋,诸侯七鼎六簋,大夫五鼎四簋,士三鼎二簋。
不过到了战国,礼崩乐坏,最后连周室都被秦扫灭了,那古旧周礼,便没人遵循。七雄的王们早就开始用天子车驾礼仪,各国的封君们,也俨然以诸侯自居……
眼前的鼎,便是这墓主人尊贵身份的标志。
其实吧,在黑夫这种前世今生都是平民屌丝的人看来,所谓的礼器,不就是锅碗瓢盆么?煮大白肉的鼎,放小米饭的簋。放在庶民百姓家,就是厨房寻常之物,放在王侯贵族家,就成了高大上的玩意?
这两者的区别,是由血统决定的?
黑夫不以为然,身为现代人,他对血统论是嗤之以鼻的。
不过这时代的人们,虽然经历了战国之世”宰相必起于州部,猛将必发于卒伍“的洗礼,但对于血统论,却依然深信不疑,没落的贵族之后高昂着头颅,看不起任何低贱出身的人。
即便是那些平民英雄,功成名就之后,也要忙不迭地为自己找一个血统高贵的祖先。或是分封各地的诸侯伯子,或是家道中落的卿族大夫,仿佛不如此,便不足以证明自己成功的合理性似的。
可实际上,这已是一个能力大于血统的时代了,在王子公孙不立功亦不能得到封地官爵的秦国,尤其如此。
“求盗,火把凑过来点……”
另一边,利咸嫌看不清字,东门豹不情愿地走过去,帮他照明,自己也偷眼瞅去,却见那鼎的背面,密密麻麻刻满了金文篆字,但又和秦国的小篆大为不同……
“你能认得这些鬼画文字?”东门豹看得头都大了。
“不全认得,但也认识几个,我家几十年前曾是楚大夫,故而祭祖时,祖先灵位上也是这些楚国文字……”
利咸话语中带着一丝骄傲,他吐了口唾沫,用袖子将铜鼎上的泥土擦去,细细一看后,不由脸色大变,发出一声惊呼!
“哎呀!”
“怎么了?”黑夫忍不住走过来问道。
“这鼎是墓主人生前用的礼器,上面刻有铸造的缘由,还有他的族系、官职。”
利咸有些兴奋地指着青铜鼎道:“亭长,若是我没猜错的话,这竟是若敖氏的墓!真没想到,那个传说居然是真的!”
利咸捧着铜鼎嗟叹不已,黑夫却听的一脸茫然。
“若敖氏,那是什么东西?”
看着那只从地面上伸下来的手,兴有些迟疑,这分明不是他们一伙的人,而是那几个袭击者。
那个声音有些不耐烦:“不上来,我可要将墓穴封死,让你永远在里面陪着死人喽……”
说着,那只手就要抽回去。
“我上,我上!”
兴瞧了一眼地面上被自己踩碎的死人手骨,做出了抉择,他可不想在阴森的墓里继续陪尸体,上面的再怎么说,也是人。
他连忙跳了起来,拽住那人的手,然后就感觉自己被一股巨力拉了上去……
等兴被拉出椁室后,还不等他喘口气,庆幸自己活着出来,就被眼前的光景吓愣住了。
月光映照下,地面上一片狼藉。
拉他上来的是个穿着皮甲,头戴赤帻,手持带血利剑的黑汉子,正上下打量着他。
此外还有二人,一个在地上寻找散落箭矢的青年;一个披甲持矛,看着几名盗墓贼的瘦削亭卒,老是绷着张脸,像是谁欠他钱似的。
兴的同伙一共五人,除了地上躺着一个,胸口流血、一动不动外,其余四人,包括他们的头领敞在内,都被绑了起来。而且还个个都挂了彩,不是腿上中了一箭,就是背上挨了一剑……
还不等兴想明白是怎么回事,他立刻就被人拧住了胳膊!
“原来是一个小贼,嘿,你刚才可把乃公吓坏了。”
将他按倒的,正是方才那个脸生飞鬓的“鬼”,他没有披甲,腰上插着两把手戟,找绳子将兴也绑了起来。
一旁的黑汉子道:“只是个小男子,豹,不要弄伤了他。”
“知道知道。”
原来,这突然袭击盗墓贼的四人,正是湖阳亭黑夫等人!
一个时辰前,他们出了亭部后,按照公士去疾描述的位置往西南走去。
在抵达朝阳里前,他们便谨慎地熄灭了火把,而后悄悄朝这片荒野摸了过来。好在天公作美,腊月中旬的月亮将圆未圆,映照四方,足以让他们分清方向,辨明前路。
等来到这附近后,就更容易了,因为盗墓贼打着的火把,远远就暴露了他们的位置。
在黑夫一声令下后,众人放慢了脚步,悄悄摸了过来。正好盗墓贼们忙着搬运墓中器物,防备松懈,于是黑夫示意小陶拉弓射箭,一箭放到了那放哨的贼人!其余三人也一拥而上!
贼人们的反应还是快的,纷纷捡起地上的武器反抗,尤其是那个穿着死人深衣的赤面贼,更是立刻端起手中的弩,瞄准了黑夫!
悬刀扣响后,弩箭破空而来,黑夫只感觉自己手持的木盾遭到一股巨力撞击,差点就被崩裂了……
“还好我带着甲盾。”
见识到弩机的威力后,黑夫庆幸不已,他手臂发麻,索性弃了盾牌,上前左手抬起,一剑朝敞刺去,让他无法再度发弩。
待敞后退想要换武器时,黑夫再飞起一脚将其踹翻在地,用剑抵住了他的咽喉。
其余几人见头领倒下,稍稍抵抗后,便选择了逃跑。
但跑得最快的那人,被东门豹一手戟扔过去,正中背心,直接趴地上死了……
其余三贼吓得肝胆欲裂,被小陶的弓箭、利咸的长矛拦下后,只能跪地求饶。
就这样,不到半刻,黑夫他们在仅有东门豹受了点轻伤的情况下,就将这几个盗墓贼全部抓获了。
“这些人中,除了那个领头的赤面贼,都是没经过什么训练的,不然哪这么容易。”
黑夫松了口气,将剑上的血抹去擦干,收入鞘内,归根结底,盗墓贼就是盗墓贼,术业专攻不同,远没有杀人越货的匪徒凶悍啊。
这样一来,他们也算是人赃俱获,收获颇丰,黑夫已经开始数着贼人数量,憧憬自己能得到的功赏了……
“还是黑夫指挥得当,让吾等突然袭击,这才得手如此容易。”
东门豹大笑着,像拎一只小鸡似的,把那少年兴提起来,扔到他的同伙边上。然后便兴奋地走到那堆漆器、铜器旁,打着火把察看起来。
“这么多好东西,我还是第一次见。”他有些情不自禁地抚摸精美的漆器。
“豹,话说在前头,赃物都是要上交官府的,别动什么歪心思。”
黑夫严肃地告诫东门豹,同时扫了一眼利咸。
秦国对吏员要求严苛,不但收取一文钱就是贿赂重罪,私留赃物更是罪不可赦。
要是这里谁心生贪念,偷拿了赃物,其他人若不举报,也要连坐同罪。
其实若是利咸不在,他们三个死党偷偷藏下点也没事,可如今利咸在一旁看着,经过匿名信事件后,此人虽已经对黑夫心服口服,但黑夫却没有完全信任他。
利咸倒是不知道黑夫腹黑的小心思,他让小陶看着众盗墓贼,自己也走过去,拿起那个圆口、双耳、外表布满夔纹的三足鼎,皱眉打量起来。
所谓的鼎,是西周春秋之时,用于煮大块冷猪肉的器皿。到了战国时,已经渐渐礼器化,平民很少使用,只有贵族们在用飨、祭祀时才和装米饭的簋一起摆出来,以显示自己的古老世系、尊贵地位……
一般来说,按照《周礼》中的规定,天子九鼎八簋,诸侯七鼎六簋,大夫五鼎四簋,士三鼎二簋。
不过到了战国,礼崩乐坏,最后连周室都被秦扫灭了,那古旧周礼,便没人遵循。七雄的王们早就开始用天子车驾礼仪,各国的封君们,也俨然以诸侯自居……
眼前的鼎,便是这墓主人尊贵身份的标志。
其实吧,在黑夫这种前世今生都是平民屌丝的人看来,所谓的礼器,不就是锅碗瓢盆么?煮大白肉的鼎,放小米饭的簋。放在庶民百姓家,就是厨房寻常之物,放在王侯贵族家,就成了高大上的玩意?
这两者的区别,是由血统决定的?
黑夫不以为然,身为现代人,他对血统论是嗤之以鼻的。
不过这时代的人们,虽然经历了战国之世”宰相必起于州部,猛将必发于卒伍“的洗礼,但对于血统论,却依然深信不疑,没落的贵族之后高昂着头颅,看不起任何低贱出身的人。
即便是那些平民英雄,功成名就之后,也要忙不迭地为自己找一个血统高贵的祖先。或是分封各地的诸侯伯子,或是家道中落的卿族大夫,仿佛不如此,便不足以证明自己成功的合理性似的。
可实际上,这已是一个能力大于血统的时代了,在王子公孙不立功亦不能得到封地官爵的秦国,尤其如此。
“求盗,火把凑过来点……”
另一边,利咸嫌看不清字,东门豹不情愿地走过去,帮他照明,自己也偷眼瞅去,却见那鼎的背面,密密麻麻刻满了金文篆字,但又和秦国的小篆大为不同……
“你能认得这些鬼画文字?”东门豹看得头都大了。
“不全认得,但也认识几个,我家几十年前曾是楚大夫,故而祭祖时,祖先灵位上也是这些楚国文字……”
利咸话语中带着一丝骄傲,他吐了口唾沫,用袖子将铜鼎上的泥土擦去,细细一看后,不由脸色大变,发出一声惊呼!
“哎呀!”
“怎么了?”黑夫忍不住走过来问道。
“这鼎是墓主人生前用的礼器,上面刻有铸造的缘由,还有他的族系、官职。”
利咸有些兴奋地指着青铜鼎道:“亭长,若是我没猜错的话,这竟是若敖氏的墓!真没想到,那个传说居然是真的!”
利咸捧着铜鼎嗟叹不已,黑夫却听的一脸茫然。
“若敖氏,那是什么东西?”